- 目錄
包括哪些
1. 消防法規(guī)遵守: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確保消防工作的合規(guī)性。
2. 消防設施管理:定期檢查與維護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煙霧報警器等,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3. 消防通道暢通: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無阻礙,嚴禁堆放雜物。
4. 員工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 危險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管控,確保其儲存和使用符合安全規(guī)定。
6. 火源管理:規(guī)范電氣設備使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控制火源,防止火災發(fā)生。
二、
應急預案
1. 火災報警: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立即啟動火災報警系統(tǒng),并撥打119報警。
2. 疏散撤離:遵循“先人后物”的原則,迅速有序地按照預設路線疏散。
3. 初期滅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就近的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
4. 應急救援:設立臨時安全集結點,配合到場的消防部門進行救援。
5. 后續(xù)處理:火災撲滅后,評估損失,修復受損設施,恢復正常運營。
上墻模板
1. 消防設施圖:清晰標注消防設備的位置,方便員工快速找到并使用。
2. 疏散路線圖:明確標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提醒員工熟悉逃生路徑。
3. 消防責任制度:列出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職責,強化責任意識。
4. 火警處理流程:簡明扼要地展示火災發(fā)生后的應對步驟,提高應急反應速度。
5. 消防安全守則:列出日常防火注意事項,提高員工的安全行為規(guī)范。
以上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全體員工需理解并執(zhí)行這些規(guī)定,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任何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為都將受到嚴肅處理。在日常工作中,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防微杜漸,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消防管理制度格式范本
【第1篇】消防管理制度格式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chǎn)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jiān)督檢查,指導和監(jiān)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jīng)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chuàng)新;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xié)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jīng)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xié)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jiān)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jīng)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jiān)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jiān)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jiān)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jiān)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yè);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手續(xù)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xié)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shù)據(jù);
(十二)協(xié)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guī)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fā)現(xiàn)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y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wǎng)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tǒng);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chǎn)、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yè)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jīng)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xiàn)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shù)厝嗣裾嘘P部門審批的,經(jīng)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xù)。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chǎn)、經(jīng)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規(guī)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xié)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tǒng)計火災損失。未經(jīng)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fā)《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y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chǎn)、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jīng)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yè)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jù)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guī)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wǎng)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xié)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shù)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chǎn)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七章 消防經(jīng)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jīng)費納入學校年度經(jīng)費預算,保證消防經(jīng)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jīng)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jīng)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wǎng)、消防專用供水系統(tǒng)、滅火系統(tǒng)、自動報警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消防通訊系統(tǒng)、消防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jīng)費使用堅持??顚S?、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jīng)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lián)p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者發(fā)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yōu)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jù)本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條本規(guī)定所稱學校二級單位,包括學院、系、處、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yè)消防管理制度
【第2篇】s管理處職員工消防知識培訓制度
管理處職員工消防知識培訓制度
一、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至少一次。
二、對新入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培訓率要達 100% 。
三、對員工的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3、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四、安全維護員、重點崗位員工等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
五、管理處每年至少兩次對客戶開展消防宣傳,宣傳內容包括:
1、轄區(qū)防火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
2、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3、消防應急通道位置及緊急情況時的疏散方法。
【第3篇】消防業(yè)務部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2.1實行風險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經(jīng)濟、科學合理的方式消除風險所導致的各種災害及事故后果。通過對危害進行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控制,從而針對本部門存在的風險做出客觀而科學的決策,預防事故的發(fā)生,實現(xiàn)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標準化和科學化。
2.2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chǎn)機械設備、設施、存儲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安全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本部門及各中隊的風險管理、風險評價、風險控制以及風險信息的更新。
2.職責
3.1經(jīng)理直接負責風險管理和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和指導書,明確風險管理的目的和范圍。
3.2 安全負責人協(xié)助風險管理和評價工作,成立風險管理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主持年終風險評審工作。
3.3 安全員必須對風險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并組織風險管理人員進行定期的風險巡查,主持處理生產(chǎn)過程中出現(xiàn)的安全風險問題。
3.4業(yè)務部部是風險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重大風險分析記錄的審查與控制,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5各級管理人員應積極參與配合風險管理和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
3.風險管理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內容
4.1風險分級制。根據(jù)后果的嚴重程度和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來進行風險評價,其結果從高到低分為:1級、2級、3級、4級、5級。分級標準見表4.1.1
表4.1.1風險分級
風險級別
風險名稱
風險說明
1
不可容許風險
事故潛在的危險性很大,并難以控制,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極大,一旦發(fā)生事故將會造成多人傷亡
2
重大風險
事故潛在的危險性較大,較難控制,發(fā)生事故的頻率較高或可能性較大,容易發(fā)生重傷或多人傷害,會造成多人傷亡。
3
中度風險
雖然導致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經(jīng)常發(fā)生事故或未遂過失,潛伏有傷亡事故發(fā)生的風險
高空作業(yè)危害程度分級達ⅰ、ⅱ級者,高溫作業(yè)危害程度達ⅲ、ⅳ級
4
可容許風險
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雖然重傷的可能性較小,但有可能發(fā)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高溫作業(yè)危害程度達ⅰ、ⅱ級者;
5
可忽視風險
危險性小,不會傷人的風險
事故的后果與可能性的綜合評價結果可得出風險級別見表4.1.2
表4.1.2事故后果與可能性綜合評價結果
后果
可能性
極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輕微傷害
一般傷害
嚴重傷害
4.2 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步驟。
1、要詳細劃分作業(yè)活動;編制作業(yè)活動表,其內容包括作業(yè)區(qū)域、設備、人員和流程,并收集有關信息。
2、辨識與各項活動有關的主要危害(見重大危險源清單)。
3、在假定現(xiàn)有的或計劃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情況下,對與各項危害有關的風險的程度做出主觀評價,并給出風險的分級。
4、制定并保存辨識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物理及化學危害因素和生產(chǎn)過程的危險、生產(chǎn)使用的設備及技術的安全信息資料。
5、進行工作場所危險評價,包括事故隱患的辨識,災難性事故引發(fā)因素的辨識,估計事故影響范圍,對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影響。
6、根據(jù)評價結果確定風險級,并編制計劃以控制評價中發(fā)現(xiàn)的,需要重視的任何風險,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風險。
7、建立一套管理體制或控制措施落實工作場所危險評價結果,包括事故預防、減緩以及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針對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評價風險,并檢查風險是否不可承受。
9、修訂完善并向職工下發(fā)、培訓、實施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程序)包括每個操作階段的程序、操作極限值、安全措施;
10、利用事故分析會,每周安全活動日認真分析導致或已導致生產(chǎn)現(xiàn)場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每一事件(包括嚇一跳事件),并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確保事件的危險程度和控制措施被每個職工充分理解。
風險管理的機理圖
圖4.2.1 風險管理基本流程
5.3 危險評價
結合各車輛特點,本著風險評價的實用性和易操作性原則,有以下幾種危險評價方法可供選擇:
1、lec評價法:?d=lec
d-危險性分值
l-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
c-發(fā)生事故產(chǎn)生的后果
2、mec評價法:r=mes
r-風險程度
m-控制措施的狀態(tài)
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
s-事故后果
以上兩種評價方法詳細內容步驟可查閱相關資料。
3、直接判斷法。對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較高級別的風險:
①不符合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②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③曾經(jīng)發(fā)生過事故,至今仍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
④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4.4 風險控制制度
1、風險控制措施原則。應優(yōu)先選擇消除風險的措施,其次是降低風險(如采用技術和管理措施或增設安全監(jiān)控、報警、連鎖、防護或隔離措施),再次是控制風險(如個體防護、標準化作業(yè)和安全教育,以及應急預案、監(jiān)測檢查等措施)。
2、重大危險源的確定。當發(fā)生以下情況時可確定為重大危險源:
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
【第4篇】安全消防應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使安全消防工作能充分發(fā)揮組織職能,一旦發(fā)生安全消防隱患時能將災害降到最低程度,并避免延誤搶救時效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幼兒園園區(qū)和生活區(qū)。
三、作業(yè)程序
1.成立安全委員會。
2.消防人員規(guī)劃及其職能
(1)安委會分為總指揮、副總指揮、警戒組、滅火組、拆卸組、救護組、疏散組。
各組成員應以男性為主,且必須身強力壯。
(2)區(qū)域按樓層劃分。
(3)總指揮
負責指揮全盤安全消防的救災事宜及策劃防火管理。由總務處長擔任。
(4)副總指揮
協(xié)助總指揮召集所屬救災人員從事救災演習和救災工作迅速順利進行。
(5)警戒組
①由保安人員擔任。
②撥打119。
③引導消防車和消防人員。
④迅速打開各通道及疏散口。
⑤維持秩序,嚴防趁火打劫者。
(6)滅火組
①由各部門其余成員擔任。
②掌握滅火器和消防栓的使用。
③例行演習,了解消防設備的簡單維護。
④當遇到火警時,全體教職工趕到現(xiàn)場,接受指揮參加滅火行動。
⑤搶救貴重及危險物資。
(7)拆卸組
①由維護保養(yǎng)人員擔任。
②負責電源的截斷。
③火源的疏導及搶救時拆除所有障礙物。
④防火體的設立。
(8)救護組
①由醫(yī)務室人員擔任。
②參加特定緊急護理訓練。
③負責傷病患者的搶救及緊急醫(yī)護、送醫(yī)院急救等任務。
(9)疏散組
①由保安人員和各部門領導擔任。
②緊急通知全園教職工疏散及應急措施。
③疏散閑雜人員、園外圍觀人員。
3.各組成員應注意的事項
(1)滅火組
①應了解幼兒園建筑內外格局及修改隔間后的狀況。
②了解電及瓦斯所鋪設的路線。
③了解幼兒園內部所有裝修材料的性質。
④所有消防設施放置的地點。
⑤了解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與操作方法。
⑥了解火的走勢。
⑦了解所有逃生的路線及方法。
(2)拆卸組
①負責搶救時拆除所有障礙物的人員
a.了解幼兒園建筑內外格局及修改隔間的狀況。
b.了解室內的通風設施及空調管道。
c.了解幼兒園內部所有裝修材料的性質。
d.了解火的走勢。
e.了解逃生的路線。
②負責水源疏導的人員
a.了解水源及抽水馬達開關所在。
b.了解水壓狀況。
c.平時對消防水池做定期檢查。
d.了解逃生路線。
③負責電源截斷的人員
a.了解電總開關及各分開關所在位置。
b.了解電路線。
c.了解逃生路線。
(3)警戒組
①對學校建筑內外格局深入了解。
②了解所有逃生路線,以便疏通他人逃生。
③在出入口皆應有人員負責阻止離去的人員再次進入火災現(xiàn)場。
④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4)救護組
①接受緊急救護工作。
②配備好醫(yī)用急救箱。
③了解逃生路線。
(5)疏散組
①了解幼兒園警鈴設備及廣播所在地。
②了解幼兒園所有通信設備的地點及使用方法。
③了解幼兒園建筑內外格局。
④了解幼兒園裝修材料的性質。
⑤了解火的走勢。
⑥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線。
(6)以上滅火人員,幼兒園應配備防毒面具和防煙袋。
四、火警通報順序
1.白天發(fā)生火警時,立即按警鈴并通知幼兒園,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消防救災人員視火勢或依總指揮指示,聯(lián)絡消防部門。
2.夜間或假日發(fā)生火警時,園內人員立即通知值班保安,當值保安馬上電話呼叫有關人員到現(xiàn)場,并通知有關幼兒園領導。
五、全體教職工應注意項
1.安全委員會每季度都要例行演習。
2.當某部門發(fā)生火災時,全體教職工應保持鎮(zhèn)定,按警鈴、報警器,并迅速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旁觀或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3.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開關。
4.消防人員抵達現(xiàn)場后,除參與搶救工作的人員外,其余的人員應迅速遠離現(xiàn)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5.現(xiàn)場所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第5篇】辦公區(q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河北豐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辦公區(qū)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實保護公司財產(chǎn)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實現(xiàn)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和公安消防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結合公司辦公區(qū)自身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二條 消防組織
設立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防火負責人。
一級防火責任人:李志華
二級防火責任人:王國華 韓 冰
三級防火責任人:郭大敦 陸 平 劉 鋼
第三條 職責
(一) 一級防火責任人
全面領導消防工作,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行使消防管理權,將消防管理納入日常管理的大系統(tǒng)中。
(二)二級防火責任人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領導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2、組織制定公司辦公區(qū)的消防規(guī)章制度、滅火預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及管理防火檔案。
3、組織實施防火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4、定時、定點、定人地對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進行消防演練。
5、組織開展檢查,整改火災隱患,糾正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
6、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公安消防部門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三)三級防火責任人
1、各部門主要領導負責本部門區(qū)域的防火工作,并指定專人具體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公共場所及防火重點部位的防火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2、及時發(fā)現(xiàn)、清除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3、管理和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4、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5、承辦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和一、二級防火責任人交辦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6、對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揚、獎勵的建議。
7、做好經(jīng)常性的防火宣傳工作。
第四條 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辦公區(qū)防火重點部位為:領導辦公室、資料室、車庫、會議室、部門辦公室等。
(二)干部職工在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消防規(guī)程操作。
(三)上崗人員必須經(jīng)過消防培訓,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四)三級防火責任人、值班人員在上班前應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部門進行檢查,并做好交接班工作,確保當班防火安全。
(五)干部、職工必須明確自身工作場所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及掌握操作使用方法。
(六)內部裝修必須經(jīng)過阻燃處理。
(七)電氣線路須穿套管。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場所。
(九)重點部位的動火動電須上報公司辦公室。
第五條 教育培訓
(一)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各種培訓。
(二)公司內部定期、定員進行教育培訓。
(三)采用知識競賽、消防標語、消防宣傳畫廊、火災案例宣傳、消防專業(yè)培訓教育等方式。
(四)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有關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
2、消防器材使用常識。
3、自防自救知識。
第三章 附 則
第六條 本管理制度經(jīng)總經(jīng)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6篇】電氣檢修班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消防器材管理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chǎn)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火力發(fā)電廠安全性評價》(第二版)――(華北電力集團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
《管理制度匯編》-(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生產(chǎn)部電氣檢修班)
《安全技術常用數(shù)據(jù)手冊》
《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無
4? 職責
為了加強電氣檢修班管轄設備管理,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思想認識,切實保護國家和職工財物不受到損害,并本著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滅火器材,防止火災事件的發(fā)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5.內容與辦法
5.1消防器材必須定置擺放,不許擅自移動。
5.2 消防器材必須由負責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備。
5.3 發(fā)生火災或火警而使用滅火器后及時匯報,并上報分場領取新的滅火器。
5.4 消防器材中的滅火器要定期檢查試驗,看是否有過期或失效的。
5.5 電纜溝內的滅火彈也要定期進行檢查,看是否有損壞及失效的。
5.6發(fā)現(xiàn)器材失效,要及時處理或補領,以保證消防器材隨時好用。
6 檢查與考核
6.1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集中箱有灰塵,擺放不整,每一處扣50元。
6.2未建立臺帳,存放定置圖與實際不符,每一處扣50元。
6.3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丟失,每一處扣20--150元。
6.4非火情私自挪用、動用消防器材、設施,扣100元。
6.5滅火器材每季檢查,過期器材未統(tǒng)計上報,扣100元。
【第7篇】加工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加工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員工生命、財產(chǎn)安全,保障車間安全生產(chǎn)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機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加工車間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車間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車間廣大員工應該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車間安全生產(chǎn)的順利進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車間主任為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員全面負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條? 車間安全員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并接受公安機關的指導。
第五條? 車間所有人員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車間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員工安全教育內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 車間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第三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八條? 在車間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xù)。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機械制造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備案。
第九條? 具有易發(fā)火災危險性的崗位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申辦動火證,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條? 車間任何人不準違章用電、不準私自接線、不準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xiàn)用電故障要及時上報。車間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特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一條? 車間在消防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火災隱患的,應當發(fā)出《火災隱患協(xié)辦通知書》,并督促執(zhí)行。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車間防火責任制: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 確定車間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 針對車間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四) 對車間的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yǎng)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志完好、有效;
(五) 相關人員要經(jīng)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于車間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機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員會;
(六) 支持、配合機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責;
(七) 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xié)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xiàn)場;
(八) 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 建立車間義務防火組織,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發(fā)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三條? 車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進行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 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三) 進行防火檢查巡檢;
(四) 監(jiān)督、檢查車間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章? 滅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值班調度電話8812638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十五條 車間一旦發(fā)生火災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疏散人員、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第十七條? 消防器材應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十八條? 車間安全員對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yǎng)、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十九條? 車間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應由車間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十條? 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 車間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個人予以獎勵:
(一) 及時組織撲滅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xiàn)突出的;
(二) 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三) 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chǎn),表現(xiàn)突出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按《加工車間安全目標管理及績效考核制度》予以處理,嚴重者按上級部門規(guī)章制度處理:
(一) 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fā)火險、火災的;
(二) 防火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guī)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三) 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qū)發(fā)生火險、火災的;
(四) 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guī)程,引發(fā)火災的;
(五) 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 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車間廣大員工要切實認識到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的重要性和嚴重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預防和杜絕一切可能的火災事故,保障車間安全生產(chǎn)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 原有其它相關文件如與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消防重點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和規(guī)范網(wǎng)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二、堅持經(jīng)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周由經(jīng)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jīng)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現(xiàn)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并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內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別存在的隱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wǎng)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確保網(wǎng)吧經(jīng)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內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勸阻將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運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作,并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內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guī)定,對過期假冒的產(chǎn)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fā)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xié)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第9篇】消防監(jiān)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條消防監(jiān)控中心每天24小時必須保證2名監(jiān)控人員在崗值班。
第二條 每天須嚴格按照值班記錄表上的時間要求,準時對所
管轄范圍內的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三條 當消防探測器(煙感、溫感、手動報警器)出現(xiàn)火災報警或故障報警時,值班人員須有一人攜帶對講機在5分內到達報警現(xiàn)場,根據(jù)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并隨時與監(jiān)控中心保持聯(lián)系。
第四條 當發(fā)生火情時按照“火警緊急處理方案‘進行操作處理。
第五條 定期做好消防系統(tǒng)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當發(fā)現(xiàn)設備、設施出現(xiàn)故障時,應迅速修復,做到處理故障不過夜,特殊情況應上報有關領導請示解決方案。
第六條 做好交接班的各項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應檢查消防系統(tǒng)設備、設施的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并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完整的值班記錄,簽名完畢后方可離崗。
2、接班人應提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與交班人進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記錄上簽名上崗。
3、當接班人未到崗或進行完交接工作時,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10篇】某學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wèi)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fā)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方能離開。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fā)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wèi)處。
【第11篇】消防設施和維護保養(yǎng)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上報保衛(wèi)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shù)量、品種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第12篇】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13篇】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科室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七、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科室并報告科室主管。
八、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數(shù)量應不少于2人,保證24小時值班,并應經(jīng)消防科室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14篇】xxx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chǎn)和員工生命財產(chǎn)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guī)定而制定,嚴格執(zhí)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確保企業(yè)財產(chǎn)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jīng)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chǎn)部經(jīng)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jīng)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jīng)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 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jīng)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jù)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xiàn)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 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fā)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 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guī)作業(yè),發(fā)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guī)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 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 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 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 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jīng)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 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4.9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 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 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經(jīng)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wǎng)絡,哪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 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xiàn)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 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第15篇】物業(yè)小區(qū)消防管理程序制度
公司程序文件版號: a
修改號: 0
ej-qp4. 2 物業(yè)小區(qū)消防管理程序頁碼: 1/3
1.目的:
加強消防工作的管理,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小區(qū)人身財產(chǎn)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小區(qū)的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第4.8、4.9、4.10、4.13章
4.職責:
4.1公司全體員工及分承包商員工為義務消防員;
4.2公司管理者代表為義務消防隊總指揮;
4.3保安服務部負責日常消防的預防工作;
4.4保安服務部主任檢查、監(jiān)督日常消防工作。
5.工作程序:
5.1成立義務消防隊。
5.1.1由保安服務部成立義務消防隊,保安服務部主任即為義務消防隊負責人。
5.1.2將義務消防隊成員名單交給綜合辦公室備案。
5.1.3義務消防隊負責人,負責有關消防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
5.2消防設備管理和檢查:
5.2.1根據(jù)深圳市消防局制定的《消防條例》,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
5.2.2義務消防隊建立《消防設備登記表》和《消防設備平面圖》。
5.2.3對小區(qū)消防設施按《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各檢查方法》標出明顯標記。
5.2.4每月保安服務部根據(jù)制定的《消防檢查制度》負責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作好記錄。
5.3消防檢查:
5.3.1保安服務部主任制定消防檢查制度,根據(jù)該制度對小區(qū)及地下車庫的消防情況進行檢查,做質量記錄。
5.3.1.1對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求先行修復并賠償損失。
5.3.1.2對違章使用、更改天然氣管道的,要求停止作業(yè),恢復原狀。
5.3.1.3對裝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責令停業(yè)使用,更換其它物品方可再施工。
5.3.1.4其它:視具體情況提出改進要求。
5.3.2對違章情況由消防隊長提出《整改通知書》,發(fā)至相關單位,
限期改進并跟蹤驗證整改效果。
5.4消防知識培訓:
5.4.1對住戶的消防要求:
5.4.1.1通過發(fā)放《住戶須知》向住戶宣傳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專用樓宇等常識。
5.4.1.2義務消防員必須接受消防技能培訓。綜合辦公室組織義務消防隊消防知識的培訓,并將培訓結果填寫在各人培訓檔案。
5.4.2對員工每年學習消防知識,增強消防意識,學習內容:公司制定的《消防檢查制度》、學習情況,參加人員要詳細記錄。
5.5消防演練:
5.5.1由保安服務部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
5.5.2由保安服務部主任擬制演練計劃,由管理者副代表批準后,責成保安服務部實施。
5.5.3演練后,由保安服務部組織座談、總結,將總結形成文字后上報綜合辦公室存檔。
5.6火災事故處理:
5.6.1火災事故處理程序參見《火災應急措施》。
5.6.2由保安服務部主任責成具體事故單位寫出火災事故報告。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消防檢查制度》ej-wi-qp4.2-01
6.2《火災應急措施》ej-wi-qp4.2-02
6.3《整改通知書》 &nb
sp; ej-wi-qp4.9-05
6.4《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 ej-qr-qp4.2-01
6.5《消防設備登記表》 ej-qr-qp4.2-02
6.6《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和檢查方法》 ej-wi-qp4.2-03
6.7《火災隱患檢查表》 ej-qr-qp4.2-03
6.8《消防設備、設施檢查卡》 ej-qr-qp4.2-04
6.9《消防設備平面圖》 ej-wi-qp4.2-04
6.10《消防演練計劃表》ej-qr-qp4.2-05
6.11《消防演練總結》ej-qr-qp4.2-06
6.12《消防值班記錄》ej-qr-qp4.2-07
6.13《消防系統(tǒng)的檢測和保養(yǎng)規(guī)程》ej-wi-qr4.2-05
【第16篇】某化工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消防組織與設施
第1條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第2條 企業(yè)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第3條 消防組織應根據(jù)企業(yè)的特點、生產(chǎn)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第4條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chǎn)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chǎn)、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第5條 企業(yè)應根據(jù)生產(chǎn)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chǎn)、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第6條 企業(yè)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第7條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jīng)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第8條 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xiàn)場秩序。
第二節(jié) 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9條 執(zhí)行化工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2號)。
第10條 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chǎn)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條 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條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第13條 廠區(qū)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chǎn)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第14條 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第15條 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塔桿高的1.5倍。
第16條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chǎn)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第17條 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jīng)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chǎn)。
第18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chǎn)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chǎn)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shù)男?/p>
第20條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第21條 對生產(chǎn)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yè),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gb6222-)、《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tj28-)、《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試行)》(〔81〕勞總鍋字10號)、《溶解乙炔生產(chǎn)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2-)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2條 汽車庫應遵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等有關規(guī)定。
第23條 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24條 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