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生產事故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預防和控制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保障員工安全和生產效率。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事故預防措施:通過風險評估、安全培訓、設備維護等手段,減少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2.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響應計劃,以便在事故發(fā)生時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理。
3. 事故報告與調查:明確事故報告的流程和時間限制,確保事故信息的真實、完整。
4. 責任追究與改進:對事故原因進行深入分析,追究相關責任,并據此改進安全制度。
5. 安全文化建設:培養(yǎng)全員的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
流程
1. 事故預防: - 風險識別:定期進行工作場所的安全檢查,識別潛在危險源。 - 風險評估:對識別的風險進行量化評估,確定其可能導致的后果和可能性。 - 制定預防措施: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如改進操作規(guī)程、增設防護設施等。
2. 應急響應: - 應急預案:建立涵蓋各類可能事故的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救援方法等。 - 應急演練: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 - 應急啟動: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執(zhí)行緊急響應程序。
3. 事故報告與調查: - 事故報告:發(fā)生事故后,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向上級匯報,詳細記錄事故情況。 - 事故調查:由專門的事故調查小組進行,查明事故原因,確定責任方。 - 事故記錄:所有事故信息需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4. 責任追究與改進: - 責任認定: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公正、公平的責任認定。 - 制度修訂: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修訂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 培訓教育: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強化安全意識。
5. 安全文化建設: - 安全宣傳:定期舉辦安全活動,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 - 安全獎勵:對遵守安全規(guī)定、積極參與安全工作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
目錄內容
1. 引言
2. 事故預防措施 - 2.1 風險識別與評估 - 2.2 預防措施制定
3. 應急預案管理 - 3.1 應急預案編制 - 3.2 應急演練與啟動
4. 事故報告與調查機制 - 4.1 事故報告流程 - 4.2 事故調查程序
5. 責任追究與改進制度 - 5.1 責任認定與處罰 - 5.2 制度修訂與培訓
6. 安全文化建設 - 6.1 安全宣傳與教育 - 6.2 安全激勵機制
7. 結束語
本生產事故管理制度旨在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提供全面的指導,通過持續(xù)改進和全員參與,共同打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生產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為保證產品質量,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生產中出現(xiàn)的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使生產事故的處理有章可循。
適用于在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因素所產生的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生產事故內容
一、因物料、工藝、技術、設備、安全等因素,無論是人為的或非人為的操作造成停產或直接影響產品質量的事故,均視為生產事故,需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原輔料、半成品、中間體、成品的質量檢驗不符合有關標準的,需向質量部門報告。
三、各工序收率計算結果超出合理范圍,產品內、外包裝材料、標簽的品名、規(guī)格、批號、有效期等情況,均應作為生產事故處理,并向生產部門報告。
生產事故報告
出現(xiàn)生產事故,生產車間先作自查,找出事故原因并作分析,寫出書面報告,上交生產部、質量部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原因、事故性質、事故情況、處理意見,為防止類似事故再發(fā)生的有關措施,以及事故影響在產品的質量、數量、造成的經濟損失預算,有可能使其它產品、工序受到不良影響的說明等。
生產事故的處理
一、有關部門接報告后,應對事故作及時、認真的審查,對有關處理意見要作細致的分析,有必要時應做小試驗或做一些特殊的質量檢查,作為處理依據,并需書面批準有關生產部門進行處理。
二、生產車間填寫《生產事故處理記錄》,一式二份(一份交主管部門存檔,一份自存)。
第2篇 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傷亡事故調查報告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規(guī)程,做好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報告工作,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傷亡事故統(tǒng)計范圍凡本公司各單位正式吸收的職工,在生產區(qū)域所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予以統(tǒng)計上報。
2、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簡稱傷亡事故,以下同)凡喪失勞動能力滿一個工作目的事故,在事故后48小時內,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必須組織調查,并認真填好寫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填好后會同主治醫(yī)生簽具傷害程度意見后交安全處存檔并主報公司安委會。
3、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及責任
(1)一般輕傷事故,由車間、區(qū)隊負責人在事故后24小時內同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責任,擬定出改進措施并報有關領導和公司安全處。
(2)重傷事故,多人事故(指一次同時傷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應由本單位負責人組織生產,安全科及有關部門進行分析。事故報告于7天內報告公司。
(3)發(fā)生死亡事故后,必須立即電話報公司安委會,并告之事故概括、分析、處理措施等。
(4)公司在接到發(fā)生死亡事故單位的報告后,必須有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積極協(xié)助、配合主管部門調查事故原因,分析責任,并提出防范措施。
(5)傷亡事故月報,各項目部于次月一日報到公司,各項目部在報送月表時,凡本單位發(fā)生喪失勞動能力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一切輕、重、傷、死亡事故,均應在工傷事故按月登記表中逐欄詳細填寫。
(6)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的準確性負責,不得有隱瞞,不報或遲報、虛報,發(fā)生上述情況時,項目負責人要負安全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受行政處分。
第3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時間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以及分析處理方法和原則,明確了公司各部門、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事件處理的職責。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嘉興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及燃氣事故的上報、調查處理規(guī)定。
3. 編制參考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務院
《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guī)定》 質總局
《嘉興市城市供水、燃氣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 嘉興建委
《嘉興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燃氣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信心報告的通知》嘉建委城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6441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 gb6442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tǒng)計標準》 gb6721
4. 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責任事故:是在生產、作業(yè)中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是指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包括以下三種情形:(1)國家頒布的各種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范性文件。(2)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jiān)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guī)程、規(guī)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3)雖無明文規(guī)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guī)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非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當前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fā)生的難以預料的事故。
本程序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5. 職責:
5.1 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1) 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應急網絡,應對事故和突發(fā)事件;
2) 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應急資源且有效投入;
3) 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定向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上報事故;
4) 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事故的應急搶險工作。
5.2 安全質監(jiān)部
1) 事故的歸口管理,建立事故事件的臺賬,對事故事件進行歸檔;
2) 組織對輕微(具體定義見附件6)調查和處理;
3) 如現(xiàn)場需要進行交通管制的,應聯(lián)絡交管部門進行交通管制;
4) 發(fā)布事故案例,實施事故案例教育。
5.3 其他各部門、員工
1) 發(fā)現(xiàn)事故立即向本部門主管、安全質監(jiān)部經理及公司領導報告;
2) 配合事故的調查;
3) 若事故現(xiàn)場有人員傷亡、火災等還應立即撥打119、110、112。
6. 詳細描述
6.1 基本要求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任何部門、所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本規(guī)定的調查處理。
6.2 事故的分類與報告
6.2.1 事故的分類與等級劃分
事故的分類見附件6。
6.2.2 事故報告
事故發(fā)生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一方面采取措施進行初期事故控制,防止事態(tài)擴大,一方面立即上報部門主管;部門主管了解情況后立即上報安全質監(jiān)部經理或者公司領導。
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了應立即組織搶救之外,還應立即向市建委園林市政局及嘉興市城市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報告(電話快報);1小時內以書面的形式報送至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有關部門(由安全質監(jiān)部填寫書面事故快報)。如有人員傷亡、特種設備事故其他相關部門。
輕微事故發(fā)生單位立即報告安全質監(jiān)部,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組織對事故調查處理和記錄;若為燃氣事故,還應報告嘉興園林市政局及嘉興市城市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質量安全部。
6.2.3 事故狀態(tài)報告
1) 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匯總事故事件的狀態(tài)報表(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tǒng)計表》;
2)客戶服務部每月1號,將上月燃氣用戶事故狀態(tài)表報送安全質監(jiān)部,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事故情況,對公司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tǒng)計表》)
3) 工程技術部每月1號,將上月工程項目事故狀態(tài)表報送安全質監(jiān)部,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事故情況,對公司進行安全績效的考核(見附件3:qr29003《事故統(tǒng)計表》)。
6.3 事故的應急救援
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按照不同類別事故的救護程序展開救護活動,必要時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具體見附件6。
7. 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發(fā)生后,及時組織事調查小組,收集事故相關材料、證據,分析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政府部門成立調查小組時,積極配合協(xié)助調查小組展開調查。
7.1 事故調查
7.1.1 成立調查小組
1) 事故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織相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上級部門介入調查的,公司應組織人員配合政府行政部門的調查小組調查處理。
7.1.2 事故現(xiàn)場管理
事故發(fā)生后,應首先積極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件不得破壞或移動,為搶救傷者需移動有關的物件時,必須做好標志,并進行拍照。
7.1.3 事故資料收集
7.1.3.1 工傷事故
1)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yè)技術等級、 工齡、本工種工齡;
3) 受害人和肇事者受安全教育情況;
4) 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內容;
5) 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如有);
6) 事故發(fā)生前設備、設施、物件等的性能和狀況;
7) 有關設計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guī)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zhí)行情況;
8) 個人防護設施的情況;
9) 事故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情況。
7.1.3.2 設備設施事故
1)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 設備設施的名稱、價格、型號、使用年限、安全狀況、操作人員;
3) 操作人員開始工作的時間、工作內容;
4) 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情況。
7.1.3.3 燃氣事故
1) 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2) 巡檢、安檢、維護負責人;
3) 用戶基本情況;
4) 如是管線事故,則需要提供管線工程資料及材質。
7.1.4 收集證人材料:
及時找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詢問調查,并做好“事故/事件調查詢問筆錄”(見附錄3)。
7.1.5 現(xiàn)場拍照
1) 事故現(xiàn)場殘骸細節(jié)照片,如有傷亡,也應拍照;
2) 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
3) 事故現(xiàn)場全貌。
7.1.6 事故分析
7.1.6.1 目的:
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訂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
7.1.6.2 事故分析步驟:
1) 查閱事故調查材料;
2) 按以下七種內容進行分析:
受傷/受損部位;
受傷/受損性質;
起因物/事;
致害物;
受害/受損方式;
不安全狀態(tài);
不安全行為
管理因素。
3) 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 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因;
5) 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7.2 事故處理
1) 事故的處理必須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完畢10天內,《事故調查報告》(見附錄2);
2) 因責任人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紀律,不認真履行工作責任,造成事故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公司內部行政記過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建議,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執(zhí)行;觸犯《安全生產法》、《刑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3 糾正/預防措施
安全質監(jiān)部根據事故調查情況提出預防和改進措施,并撰寫《事故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包含事故調查記錄、事故概況、事故損失清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結論、糾正、預防措施和相關責任人的處分建議?!妒鹿收{查報告》經安全質監(jiān)部審核,事故調查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簽發(fā)。
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復查,并將整改情況的記錄附于事故記錄進行歸檔。
7.4 理賠
對于燃氣事故涉及理陪的項目,由安全質監(jiān)部處理,管線所、客戶服務部、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協(xié)助
對于工傷事故參照《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執(zhí)行。
8. 事故的歸檔
1) 由事故調查組負責整理事故的資料檔案,移交安全質監(jiān)部存檔。
2) 事故處理結案后,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表》、《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詢問筆錄》;
現(xiàn)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技術鑒定或試驗報告(如有必要時);
物證、人證材料;
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醫(yī)療部門診斷書;
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有關事故的通報等文件。
9. 記錄
事故記錄由安全質監(jiān)部歸檔,并于第二年年初將資料移交檔案室。
第4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突發(fā)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員工應急處置突發(fā)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fā)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應急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 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
3.2 安環(huán)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關部門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定期對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修訂。
4.2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4.3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相關知識學習。
4.4 應急設施、器材所在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好使用。
4.5 職能部門定期對應急設施、器材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6 應急事件管理
4.6.1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公司應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協(xié)調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進行應急救援;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fā)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協(xié)調現(xiàn)場治安秩序和公司員工思想穩(wěn)定工作;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救援。
4.6.2 事故發(fā)生后,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事故救援工作,發(fā)生重大事故時,應集結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的安排和指令。
4.6.3 發(fā)生事故后,發(fā)現(xiàn)人員要首先向單位領導報告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警,嚴禁單獨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勢嚴重,須等專業(yè)救援隊伍實施救援。
4.6.4 事故發(fā)生后,應急救援專業(yè)隊負責人應按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集結本隊人員攜帶應急救援裝置迅速趕赴事故現(xiàn)場展開救援。
4.6.5 事故發(fā)生后,公司各重要崗位的人員應采取正確緊急措施,確保各裝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發(fā)生或事故擴大。
4.6.6 參加事故應急救援人員不可盲目施救,應首先分析事故形勢,明確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風險程度,按可能發(fā)生的最嚴重的后果考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和全面防護措施后,再展開救援。
4.6.7 施救人員在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存在可能引發(fā)更加嚴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要及時采取措施,緊急避險,撤離危險區(qū)域,防止更大的傷亡。
4.7 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和報告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恢復措施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規(guī)定執(zhí)行。
5 相關材料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
加強企業(yè)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fā)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yè)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fā)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yè)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tǒng),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fā)生事故時,發(fā)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fā)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xiàn)場同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xié)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xiàn)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tài)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xié)調作戰(zhàn),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huán)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yè)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yè)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yè)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yè)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lián)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tài)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yè)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第6篇 民用爆破器材儲存庫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管理職能
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在主管領導下,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按要求及時上報。
二、報告程序
1、發(fā)生一般輕傷事故,負傷人員或事故現(xiàn)場的其他人員在保護現(xiàn)場單位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xiàn)場,并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理決定。
2、發(fā)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應立即上報經理,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上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3、發(fā)生事故的部門應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物,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的調查
發(fā)生事故的部門領導應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因,并落實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處理
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fā)生事故部門負責落實,單位無力解決的問題,由事故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上報上級部門統(tǒng)一協(xié)調解決。
五、事故統(tǒng)一、報表、建檔
1、傷亡事故統(tǒng)計辦法和報表格式按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
2、公司辦公室將歷年發(fā)生的事故整理裝訂成冊,保存?zhèn)洳椤?/p>
第7篇 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礦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生產區(qū)域中所發(fā)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認真執(zhí)行。
第二條、工傷事故分類。
1、一般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條、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最先發(fā)現(xiàn)的人,必須立即報告坑長及礦長等有關領導。發(fā)生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礦長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告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局和勞動、工會、檢察等有關部門。
第四條、發(fā)生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xiàn)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xiàn)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xiàn)場圖。傷亡事故現(xiàn)場,必須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局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條、輕傷事故發(fā)生后三天內,由坑口負責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給安全生產科。發(fā)生重傷事故后,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性質(責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擬定防范措施,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分別上報。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
2、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礦長負責組織。
3、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局會同當地勞動、檢察、工會共同調查。
第六條、全面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tǒng)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如實計算,不得遺漏,并填入事故“登記表”、“調查報告書”和“月報表”中及時上報。
第七條、在查清傷亡事故情況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通過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根據事故發(fā)生的物質原因、人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負的責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經濟損失大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第八條、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
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5、已發(fā)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的事故重負發(fā)生的,由主管礦長負責。
6、因缺少安全規(guī)章制度而發(fā)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違反規(guī)定或操作錯誤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安全操作知識而發(fā)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
7、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決定拆除者負責。
8、對于已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坑口能解決但未及時解決或上報,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長負責;坑口無力解決且已呈報礦部,未及時解決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礦長負責。
第九條、凡發(fā)生下述傷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礦長的責任
1、由于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或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的。
2、發(fā)布的指令、命令、決定、規(guī)章制度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或違背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違章指揮、強令職工或親自冒險作業(yè)造成傷亡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經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4、安全設施不齊全、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5、勞動組織不合理,擅自加班加點作業(yè),職工因過度疲勞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6、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搶救或事后不認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亡程度加劇或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7、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不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不嚴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yè)中毒的。
第十條、事故發(fā)生后,當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擬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該起事故應予結案,事故結案的審批權限如下:1、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科審批。
2、重傷事故由礦長審批,礦安全生產科備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傷亡事故報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局審批。
第十一條、事故統(tǒng)計及數據處理。
1、及時準確報送傷亡事故統(tǒng)計月、季、年報表,按報表所列內容如實逐項填寫。
2、對本礦的大量事故資料和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利用數據統(tǒng)計科學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統(tǒng)工程管理方法,預測控制事故,找出事故發(fā)生的原因規(guī)律及預防方法指導安全生產。
第8篇 生產事故管理與考核制度
總? 則
為避免和減少事故發(fā)生及事故發(fā)生后盡量減少損失,迅速恢復生產,使事故的匯報、調查、分析、定級、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廠。
(一)生產事故的定義:凡因在生產工藝流程中,由于違章操作,組織失誤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產與輔助生產失調,動力、原材料供應中斷及停產、損壞設備、損壞工業(yè)建筑、產品質量劣化、資源損失甚至發(fā)生人員傷亡的事故均屬于生產事故。
(二)、生產事故分類及分級:
1.生產事故的分類:生產工藝事故;生產運輸事故;能源動力事故;生產設備事故;生產質量事故;安全環(huán)保事故。
1.1各部門在生產事故管理中的職責分工:
生產工藝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運輸事故,由生產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能源動力事故,由動力廠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設備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生產質量事故,由技術監(jiān)督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安全環(huán)保事故,由安全處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具體辦法見安全環(huán)保有關規(guī)定)。
1.2 當發(fā)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設備原因時,按主次責任定性,并歸對口相應處室具體管理,。
1.3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lián)時,由生產處組織、公司領導參加,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 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考核。
1.4原則上,當生產、設備、質量等事故相關聯(lián)時,在事故種類上不重疊或交叉考核。
2、生產工藝事故
2.1煉鐵廠事故
2.1.1、燒結機
⑴、各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因操作失誤造成的燒結礦過燒、欠燒;
⑸、各礦槽的混料。
2.1.2豎爐
⑴、礦槽的堵料;
⑵、各種原燃料斷料;
⑶、各種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停機;
⑷、懸料;
⑸、結瘤;
⑹、導風墻穿孔、倒塌。
2.2 煉鐵廠事故
2.2.1渣鐵系統(tǒng)
⑴、鐵口事故
①、鐵水自動流出;
②、鐵口連續(xù)過淺、“跑大流”、噴焦卡焦;
③、封不住鐵口、渣鐵外溢;
④、鐵口冒泥;
2.2.2、鐵溝事故:主溝、支溝滲漏。
2.2.3鐵渣事故
①、撇渣器燒穿漏鐵;
②、水渣放炮;
③、撇渣器鑄死導致鐵水外溢、燒壞設備和流入水沖渣溝造成爆炸;
④、渣鐵上炕、下地。
2.2.4熱風爐系統(tǒng)
⑴、熱風爐換錯爐;
⑵、開啟各種閥門錯誤造成風口灌渣。
2.2.5上料系統(tǒng)及裝料系統(tǒng)
⑴、上料系統(tǒng)事故
①、等料;
②、撕皮帶;
③、拉錯料;
④、堵料篩。
⑵、裝料系統(tǒng)事故
①、爐頂料罐放不下料;
②、爐頂料罐裝重料;
③、爐頂上密封閥漏煤氣;礦槽跑料。
2.2.6高爐系統(tǒng)
⑴、低料線;
⑵、管道行程;
⑶、懸料;
⑷、連續(xù)塌料;
⑸、爐墻結厚;
⑹、爐缸堆積;
⑺、爐冷;
⑻、爐缸凍結;
⑼、爐體跑火、跑渣;
⑽、爐缸燒穿;
⑾、爐底燒穿;
⑿、爐皮燒穿;
⒀、大灌渣;
⒁、高爐結瘤;
⒂、風口吹管燒穿;
⒃、風口燒穿;
⒄、風口二套燒穿;風口大套燒穿;
⒅、緊急停水;緊急停電;
⒆、鼓風機突然停風;
⒇、爐頂打水閥門忘記關。
2.2.7噴煤系統(tǒng)
⑴、煤槍燒壞;
⑵、煤粉罐跑煤;
⑶、噴煤壓縮空氣突然停。
2.3煉鋼廠事故
2.3.1混鐵爐區(qū)
⑴、鐵水包翻鐵、跑鐵、鑄軌;
⑵、混鐵爐穿。
⑶、混鐵爐灑鐵
2.3.2轉爐區(qū)
⑴、轉爐兌鐵時跑鐵鑄爐前爐門、鑄爐下軌道;
⑵、轉爐出鋼時跑鋼;
⑶、散裝料堵下料口;
⑷、轉爐漏爐;
⑸、轉爐鋼包車、渣車掉道;
⑹、轉爐渣罐漏;
⑺、鋼水溫度太低;
⑻、轉爐操作不當大量溢渣;
⑼、轉爐操作不當大噴、燒槍。
2.3.3廢鋼區(qū)
⑴、廢鋼尺寸超標卡爐口;
⑵、廢鋼中有密閉容器放炮;
⑶、廢鋼潮濕放炮。
2.3.4鋼包周轉區(qū)
⑴、鋼包渣線鉆鋼;
⑵、鋼包包襯漏鋼;
⑶、鋼包滑板鉆鋼;
⑷、鋼包上下水口鉆鋼;
⑸、鋼包透氣磚不透氣;
⑹、鋼包水口灌渣燒不開眼。
2.3.5連鑄區(qū)
⑴、連鑄大包燒眼偏滑板鉆鋼;
⑵、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⑶、連鑄中包漏鋼;
⑷、連鑄中包水口鉆鋼;
⑸、連鑄坯角裂漏鋼;
⑹、連鑄坯縱裂漏鋼;
⑺、連鑄坯高溫漏鋼;
⑻、中間包低溫結流停澆;
⑼、連鑄開澆起步漏鋼;
⑽、中間包套眼事故停澆;
⑾、連鑄坯卷渣漏鋼;
⑿、塞棒折斷停澆;
⒀、中包溢鋼停澆。
2.4軋鋼事故
2.4.1加熱爐
⑴、過熱、過燒;
⑵、火災爆炸;
⑶、煤氣中毒;
⑷、拱鋼,粘鋼,掉鋼;
⑸、坯料刮爐墻。
2.4.2粗軋機
⑴、主傳動軸疲勞斷裂;
⑵、卡鋼、翹頭堆鋼;
2.4.3精軋機
⑴、油膜軸承斷油燒壞;
⑵、精軋機咬入打滑,卡鋼,堆鋼,軋破,甩尾,帶頭頂側導板;
⑶、工作輥斷輥,支撐輥斷輥、掉肉,活套起套;
⑷、跳閘。
3、能源動力事故
3.1凡正式投產的能源(動力)設備和管網系統(tǒng),不論什么原因(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發(fā)生下列情況,即構成能源動力事故。
3.1.1凡正式生產、輸送、儲存各種能源介質設備或管線損壞;
3.1.2凡正式投產的動力設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或人為引起能源介質嚴重偏離正常值;
3.1.3因保護裝置失靈,誤動造成設備損壞或使能源介質供應中斷;
3.1.4能源介質供應參數嚴重偏離規(guī)定范圍,造成生產減產、停產及產品質量明顯下降;
3.1.5因違反規(guī)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質外泄、外排超標,影響生產造成浪費,嚴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
3.2能源動力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4、生產運輸事故
4.1鐵路行車事故:指在生產運輸作業(yè)(行車或調車)或機車、車輛整備作業(yè)中,由于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因設備狀態(tài)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設備損壞,影響運輸正常作業(yè)和主體生產廠生產的事故。
4.2汽車運輸事故:在生產運輸作業(yè)過程中,撞壞廠房、設備或管線,造成生產中斷的事故。
4.3生產運輸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影響,參照生產工藝事故的等級劃分及考核。
(三)事故分級
1、重大事故:事故停產時間16小時以上或損失特別巨大。
2、一般事故:事故停產時間4小時—16小時。
3、小事故:事故停產時間2小時—4小時。
4、零星事故:事故停產時間小于2小時。
(三)、生產事故的匯報程序及要求
不同級別、類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的匯報程序及相應要求
1.??? 重大、一般生產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在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
2.??? 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5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處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到場立即組織搶修,把損失減少到最少,盡快恢復生產,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xié)調好其它單位生產。
3.??? 小事故和零星事故,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fā)生后5分鐘內向總調度室匯報,值班調度長要在接到事故報告10分鐘內向生產處處長、生產副總經理匯報。由生產廠廠長組織搶修,總調度室根據情況協(xié)調好其它單位的生產。
4.??? 凡出現(xiàn)停產事故必須向總調匯報。出現(xiàn)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停產事故,二級單位的值班人員和主管廠長要到現(xiàn)場組織處理??傉{值班員也必須到現(xiàn)場了解情況。
5.??? 關鍵設備出現(xiàn)事故及預計停產兩小時以上的事故,二級廠廠長必須到現(xiàn)場親自處理。總調度員要立即向公司主管總經理和值班領導匯報。
(四)、事故分析:
1、每次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組織事故分析會。一般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科組織,生產、維護、檢修部門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生產事故分析會由廠領導主持。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過”。
2、數理統(tǒng)計分析:按事故發(fā)生的類別、部位、時間、等級、原因等逐項進行分析,從而找出在生產組織、管理、計劃及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以便總結經驗,制定措施和進行專題分析。
3、專題事故分析:對從統(tǒng)計分析中找出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部位進行專題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專題事故預案。
4、對于生產中斷2小時以上的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將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過、后果、類別等有關情況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送主管領導及總調度室,每延遲24小時考核事故單位500元。
(五)、事故的統(tǒng)計:
事故次數,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據,必須如實記錄和正確統(tǒng)計。
1、事故次數: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一般按中斷一次計算一次,如果在同一生產作業(yè)單位連續(xù)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認為是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事故一次,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則要累計計算。
2、事故時間:一般按事故停機到恢復生產之間的時間計算。
3、生產事故損失:包括設備修復費和減產損失費。修復費為修復或更換損壞的設備發(fā)生的材料、備件、人工及管理費用。
(六)、事故考核:
1、零星事故:由二級單位自行考核;
2、小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2500元;
3、一般事故:考核事故單位生產基本獎5000-15000元;
4、重大事故:考核事故單位20000元直至100%免獎;
(七)生產事故分析
不同級別的生產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分析的要求
1.?? 發(fā)生事故后于次日(一般不超過24小時)召集相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包括自行召開)。
2.?? 重大、一般事故由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集相關部門分析。
3.?? 其它事故可由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分析。
4.?? 涉及到廠際之間的事故,由總調度室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生產處處長或公司主管總工程師主持分析。
5.??? 事故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責任者,制定出防范措施,必須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罰不放過。
6.? 事故處理完畢后48小時之內,事故單位要按《生產工藝事故報告》所列內容詳細填寫及時上報,其中事故名稱、地點、時間、事故責任者姓名、工種、年齡、性別、事故經過、原因、損失和傷亡情況(傷亡人數、姓名、年齡、性別、工種、受傷部位)采取措施均要寫清楚。
7.? 不按規(guī)定向公司提交事故報告,每發(fā)生一次,考核事故責任單位500元以上。
(八)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與資料存檔
對生產事故的登記、統(tǒng)計與資料存檔的要求
1.?? 生產廠建立事故登記統(tǒng)計臺帳。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按臺帳欄目要求,進行登記,并向領導及相關部門反饋信息。
2.?? 事故報告由生產處負責存檔備查。
3.?? 事故次數:以生產中斷次數為準,生產中斷一次,應算一次事故。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對發(fā)生重大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者。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他人者。
3、在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救造成事故擴大者。
4、損失特別重大的生產事故。
(十一)值班調度長對在事故搶救、搶修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可建議給予獎勵。
因運行方案、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不明確、不確切而造成事故時,應追究方案、規(guī)程的起草、審核、批準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分。
第9篇 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發(fā)布的“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guī)定”,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在24小時以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并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公司領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一般人身事故、設備事故均由安全部門責成專職安全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找出事故發(fā)生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寫出報告,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處理。
二、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喪失勞動能力連續(xù)休工三個工作日以上)都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逐級上報,由所在單位填寫事故登記表,做到上報及時準確。
三、因工傷長期不能工作的按勞保條理執(zhí)行。
四、工傷休息要有醫(yī)生的醫(yī)療診斷書或建議書。
五、對工傷事故和工程設備事故如有隱瞞不報或故意延遲報告的,除補報以外應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第10篇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環(huán)保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安全、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3.術語和定義
3.1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傷害、職業(yè)病、財產損失或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3.2 環(huán)境污染:指由于單位或個人原因致使環(huán)境受到污染,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3“四不放過”是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4.管理內容
4.1 事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
4.1.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對道路交通安全、火災、特種設備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分類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分類。
4.2 事故的報告
4.2.1 事故報告范圍
有下列事故之一者,應按規(guī)定報告:
4.2.1.1 火災事故;
4.2.1.2 因工傷亡事故;
4.2.1.3 在生產經營中發(fā)生職工中毒事故;
4.2.1.4 職業(yè)??;
4.2.1.5 機器設備、設施損壞事故;
4.2.1.6 交通事故;
4.2.1.7 被盜案件;
4.2.1.8 被騙案件;
4.2.1.9 原輔材料、產成品損壞事故;
4.2.1.10 環(huán)境污染事故;
4.2.1.11 輕傷事故或其他造成經濟損失的事故。
4.2.2 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4.2.3 事故報告流程
4.2.3.1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公司生產部,由生產部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并于1小時內向屬地安全監(jiān)管職能部門報告。
4.2.3.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可以越級報告。
4.2.3.4 公司各級人員接到報告,應記錄事故報告的時間、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經過及事故處置情況等重要信息。
4.2.3.5 發(fā)生事故后公司必須在24小時內按事故報告的內容向家具園區(qū)生產部門和屬地安全監(jiān)管職能部門遞交書面報告。
4.2.4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4.2.4.1 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4.2.4.2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4.2.4.3 事故的簡要經過;
4.2.4.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5 已經采取的措施;
4.2.4.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5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3事故的救援
4.3.1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事故類別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在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后,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3.2 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xiàn)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xiàn)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xiàn)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xiàn)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和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
4.4.1 事故調查的權限
4.4.1.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公司有關領導、部門以及事故發(fā)生部門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4.1.2發(fā)生一般以下等級事故(包括輕傷事故),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由公司有關領導、生產部門、工會、事故部門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4.4.2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擔任。事故調查組實行事故調查組長負責制。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4.3 公司調查組應履行下列職責:
4.4.3.1 查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4.4.3.2 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4.4.3.3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4.3.4 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4.4.3.5 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4.4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4.4.4.1 事故發(fā)生部門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4.4.4.2 事故調查中發(fā)現(xiàn)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4.3 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fā)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4.4.5 由公司負責調查的事故,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4.4.6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4.4.6.1 事故發(fā)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4.4.6.2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4.6.3 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4.4.6.4 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4.6.5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4.6.6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4.4.7 由行業(yè)上級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進行的調查,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行業(yè)上級部門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由公司組織進行調查處理的,完成處理后即結束。
4.4.8 公司需報行業(yè)上級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能部門的,應及時報其備案。由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的相關資料應由公司生產部歸檔保存。
4.5 事故處理
4.5.1 凡是由政府或行業(yè)上級部門組織進行調查的,以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復或行業(yè)上級部門的處理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4.5.2 由公司組織進行調查的,按《公司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需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復的,以批復處理的決定對相關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4.5.3 事故的善后處理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6 事故的教育
不論事故大小,事故部門負責人應在事故發(fā)生后,對事故開展調查分析,及時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按“四不放過”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吸取教訓。
4.7 對因工傷亡人員的工傷管理由行政部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處理。
第11篇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管理制度
目的:為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及時報告、調查和處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使發(fā)生的事故得到及時的控制和正確的處理,降低事故產生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發(fā)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
職責: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向總經理;總經理負責上報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局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其他相關責任人負責協(xié)助事故調查。
控制要求:
1、 傷亡事故發(fā)生后,由現(xiàn)場負責人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
2、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安監(jiān)局;同時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不得遲報、謊報、漏報、或者瞞報;對出現(xiàn)新的情況的應當補報。
4、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妥善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以及相關的證據,任何人不得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相關的證據;需要移動的現(xiàn)場物件,應當做出標記,留影像資料。
5、事故發(fā)生后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6、公司應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向全體從業(yè)人員通報事故原因、事故教訓。
第12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yè)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定》。企業(yè)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zhí)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于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機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后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3.2.4.1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fā)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不得自行處理,并于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上級批復后盡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fā)生后,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臺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guī)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于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guī)定辦理外,并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并考核。
第13篇 火藥庫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fā)生,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礦山事業(yè)部領導和礦山事業(yè)部及時如實報告。
2、礦山事業(yè)部領導和安全負責人先到事故現(xiàn)場,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組織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4、事故調查處理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
5、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
6、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統(tǒng)計臺賬,認真做好事故統(tǒng)計工作。
第14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fā)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內支付工資的各種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包括招用的農民工)等。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訂單)適用于本文件。
(國家主席令第1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586號 工傷保險條例
gb6441-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6442-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
aq9007-2011 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演練指南
3 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
3.1.1 輕微事故
是指造成皮膚、軟組織挫傷且面積較小的傷害。
3.1.2 輕傷事故
是指一般傷害不太嚴重,造成職工肢體傷殘,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質性輕度損傷,表現(xiàn)為勞動能力輕度或暫時喪失的傷害。輕傷事故也可以表現(xiàn)為一般休工在一個工作日或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3.1.3 重傷事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1) 經醫(y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2) 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3) 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的1/3以上。
(4) 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5) 眼部受傷較劇,有失明可能。
(6) 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jié),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jié)或任何兩只各軋斷一節(jié)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曲,殘廢的。
(7) 腳部傷害。腳趾軋斷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8) 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9) 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y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幾種情形,由企業(yè)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主管部門審查確定。
3.1.4 死亡事故
指包括在勞動場地當場死亡或傷后一個月內死亡的事故,同時傷亡3人或3人以上的故事是多人事故
3.2 火災事故
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xiàn)象都為火災。
3.3 資產(設備)損失事故
設備資產損失萬元以上的事故。
3.4 交通事故
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3.5 其他事故
4 職責
工傷事故管理的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統(tǒng)計、結案工作。
事故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保護事故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配合事故調查等工作。
5 管理內容要求
5.1 總則
傷亡事故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作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和“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的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2 工傷事故認定
5.2.1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c)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等意外傷害的;
d)患職業(yè)病的;
e)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輛傷害的;
g)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5.2.2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同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b)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c)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d)職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5.2.3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a)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b)醉酒導致死亡的;
c)自殘或者自殺的;
5.3 工傷事故分類
5.3.1 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5.3.2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作為重傷處理;
a)經醫(y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b)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手術才能挽救的;
c)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灼傷、燙傷或者非要害部位,但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
d)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e)眼部受傷較劇、有搶眼可能的;
f)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jié)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jié)或各軋斷一節(jié)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殘廢可能的;
g)肢部傷害:腳趾軋斷三節(jié)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由如和殘廢可能的;
h)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5.3.3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5.3.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5.3.5 職業(yè)??;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它職業(yè)活動中,接觸職業(yè)性有害因素引起疾病。
5.3.6 未遂事故;指發(fā)生了事故但沒有出現(xiàn)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
5.4 事故的應急處理和上報
5.4.1 緊急處理
a)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撥打醫(yī)療機構急救電話或者派專人護送傷員到醫(yī)療機構進行緊急處置、急救過程中應聽從醫(yī)護人員的安排,配合組織搶救。
b)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因搶救需要而必須移動現(xiàn)場物件時,應當進行拍照、做出標志和詳細記錄,并繪出事故現(xiàn)場圖。同時采取措施,穩(wěn)定職工的情緒。
5.4.2 報告
a)發(fā)生輕傷或重傷事故,負傷人員或最先發(fā)現(xiàn)的人員要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單位領導及安技部,并在48小時內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經審批后,兩份與醫(yī)生診斷證明一并存檔,一份退回原單位保管。
b) 發(fā)生死亡事故及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傷事故,單位領導及安技部要立即報告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同時立即將事故概況上報政府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工會。
c)單位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5 事故的調查處理
5.5.1 事故的調查程序
1 、輕傷事故由1小時內,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分析會,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于10天內填寫事故報告表。
2、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含三人)重傷事故由政府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單位內部人員協(xié)助配合調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3、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5.5.2 事故調查要點
a)物證搜集
(1)現(xiàn)場物證包括:破壞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在現(xiàn)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4)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的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范措施。
b)事故事實材料搜集
(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齡、文化程度、職業(yè)、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形式。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
(4)受害人的受傷部位和程度。
(5)出事當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yè)程度、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
c)事故發(fā)生的有關事實
(1)事故發(fā)生前的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
(2)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施與分析。
(3)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guī)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zhí)行情況。
(4)關于工作環(huán)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huán)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
(5)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
(6)出事前受害人或者肇事者的健康狀況。
(7)其他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jié)或因素。
5.5.3 證人材料搜集
a)現(xiàn)場攝影
(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消除或殘骸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痕跡、火災引起的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3)事故現(xiàn)場全貌。
(4)利用攝影或錄像,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b)制作事故圖
報告中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須的信息,如事故現(xiàn)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5.5.4 事故分析要點
事故原因的確定是在事故調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5.5.4.1 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為和機械、物質和環(huán)境的不安全狀態(tài)
a)不安全行為包括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yè)、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10)分散注意力。
(11)未用個人防護用品。
(12)對易燃、易爆物處理不當。
b) 不安全狀態(tài)包括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個人防護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產現(xiàn)場環(huán)境不良。
c) 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如工業(yè)結構、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懂得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xiàn)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性錯誤。
(5)沒有操作規(guī)程或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預防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分析事故的時候,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d) 事故調查報告內容
(1) 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2) 事故經過
(3) 事故原因
(4)事故的責任分析
(5)事故性質和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 事故教訓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7)今后需進一步研究的課題(如對規(guī)程、制度等的修改意見)。
(8)附件、技術鑒定、筆錄、圖紙、照片等。
e)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期間有權向事故發(fā)生的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15篇 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通報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及事故通報制度
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yè)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發(fā)事故的通報機制。
第一條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公司全體干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guī)程、事故防范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第二條突發(fā)事故通報機制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通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fā)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發(fā)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并在處理完成后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fā)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fā)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后在事故發(fā)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fā)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匯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fā)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fā)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fā)現(xiàn)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fā)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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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報告、統(tǒng)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準確在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發(fā)生輕傷、重傷、死亡和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xiàn)場,由傷者本人或現(xiàn)場有關人員立即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原因報告車間負責人,由車間負責人上報相關部門和企業(yè)負責人,由企業(yè)報上及時報上級安監(jiān)部門和企業(yè)主管部門。
2、事故的調查處理。
(1)事故發(fā)生后,要立即對傷者組織搶救。
(2)要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對事故現(xiàn)場必須做好圍欄和標志,派專人看護,使被破壞的物件、碎片、殘留物、致傷人的位置等保持原樣,不準移動或沖刷清洗。
(3)事故發(fā)生后,重傷以下的事故由企業(yè)負責調查處理。死亡和重大事故由企業(yè)上報,由上級安監(jiān)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處理。
(4)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一是勘察事故現(xiàn)場。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作業(yè)程序、作業(yè)時的動作或位置、致傷物體,并拍攝事故現(xiàn)場。二是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的有關情況。查清受害人和肇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從事本工種的時間、接受教育情況和發(fā)生事故原因,對證人的口述材料要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并責成寫出書面材料。三是查清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及措施的落實情況。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找出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3、安全生產事故統(tǒng)計
(1)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月報表必須及時準確。
(2)由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向上級安監(jiān)部門和企業(yè)主管部門報送每月的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3)安全生產事故的統(tǒng)計報表必須按照要求進行統(tǒng)計上報,不得隱瞞、虛報、遲報或拖延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