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夯機,又稱為打夯機或夯實機,是建筑工地上廣泛使用的設備,用于土壤、混凝土等材料的壓實。為確保施工安全和效率,遵循正確的操作規(guī)程至關重要。以下是夯機安全操作的基本要點:
1. 操作前檢查
- 檢查夯機的外觀,確認無明顯損壞或松動部件。
- 確認燃油、潤滑油量充足,電氣線路完好無損。
2. 設備啟動
- 按照制造商的說明正確啟動夯機,避免過度拉拽啟動繩。
- 啟動后,確保設備穩(wěn)定,無異常噪音或震動。
3. 操作過程
- 操作員應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如頭盔、護目鏡和耳塞。
- 保持穩(wěn)定步伐,避免快速移動或突然轉向,以防失去平衡。
- 夯實過程中,始終保持夯錘與地面接觸,避免空打。
4. 工作現(xiàn)場管理
- 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其他工人和行人遠離工作區(qū)域。
- 避免在電纜、管道或其他地下設施附近作業(yè),以免造成損壞。
5. 維護與保養(yǎng)
- 每日工作結束后,清潔夯機,檢查磨損情況,并進行必要的潤滑。
- 定期進行專業(yè)維護,及時更換磨損部件,保證設備性能。
目的和意義
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設備故障和事故的發(fā)生,提高施工效率,保證工程質量。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預防因不當使用導致的傷害,如滑倒、扭傷、噪音損傷等。良好的設備維護能延長其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為企業(yè)帶來經濟效益。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需經過專門培訓,了解設備性能和安全規(guī)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遇到堅硬物體或障礙物時,應立即停止夯實,避免損壞設備或引發(fā)危險。
3. 避免在濕滑或松軟的地面上使用夯機,以防設備失控。
4. 在坡地作業(yè)時,應采取額外的安全措施,防止設備滑動。
5. 關閉設備時,務必先讓夯錘完全抬起,避免意外落下。
6. 注意周圍環(huán)境變化,如天氣突變或地面狀況惡化,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確保人員安全。
以上規(guī)程旨在提供指導,具體操作應結合工地實際情況和設備手冊進行。每位操作員都應以高度的責任心,嚴格按照規(guī)程執(zhí)行,共同構建安全、高效的施工環(huán)境。
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公司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加強安意識,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機械設備的良好運轉。(開工前進行一次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人員調入要進行間獨的培訓方可上崗)。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著工作服,戴安全帽、戴防護眼鏡、穿鋼頭鞋,注意個人儀態(tài),維護公司形象。
3、強夯施工過程中履行一機一個指揮的原則,指揮員除著工作服,戴安全帽、戴防護眼鏡、穿鋼頭鞋外還必須穿反光背心。
4、擔任強夯作業(yè)的主機,應按照強夯等級的要求經過計算選用。用履帶式起重機作主機的,應執(zhí)行履帶式起重機的有關規(guī)定。
6、夯機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7、任何人員上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戴安全帶。
8、夯機的作業(yè)場地應平整,門架底座與夯機著地部位應保持水平,當下沉超過100mm時,應重新墊高。
9、強夯機械的六架、橫梁、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應經過嚴格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得使用。
10、夯機在工作狀態(tài)時,起重臂仰用應置于70。,梯形門架支腿不得前后錯位,門架支腿在未支穩(wěn)墊實前,不得提錘。
11、變換夯位后,應重新檢查門架支腿,確認穩(wěn)固可靠,然后再將錘提升100~300mm,檢查整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12、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到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13、夯錘必須留有通氣孔,通氣孔在作業(yè)中的堵塞現(xiàn)象或錘頂堆積物過多時,必須及時清理,嚴禁任何人鉆入孔底或站在錘下進行清理。
14、當夯坑內有積水或因粘土產生的錘底吸附力增大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強行提錘。
15、轉移夯點時,夯錘應由輔機協(xié)助轉移,門架隨夯機移動前,支腿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500mm。
16、作業(yè)后,應將夯錘下降,放實在地面上。在非作業(yè)時嚴禁將錘懸掛在空中。
17、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操作。
18、所有起重設備要有足夠的安全系數,不得超負荷運行。
19、強夯機的各部位連接要安全可靠,防止意外事故。
20、施工人員進入現(xiàn)場要戴安全帽,夯擊時要離開夯擊中心20m以上。
21、六級以上大風或臺風及氣溫過低時,不能進行強夯作業(yè),夜間沒有相應的措施不能施工。
22、強夯機的臂桿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必須經過嚴格檢查,凡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23、夯錘上升接近高度時,必須加強觀察,防止自動脫鉤器生靈,或夯錘上升過高而發(fā)生事故。
24、夯錘上升時,不得旋轉,如發(fā)生旋轉時,應立即停止起落,及時采取措施使其恢復正常狀態(tài)后再進行工作。
25、夯錘在起吊過程中,嚴禁中途變速及倒轉,如遇特殊情況,須拉開脫鉤器,待錘落下后再采取措施。
26、夯錘落下后,在脫鉤器尚未降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立桿、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上升。
27、夯坑底面出現(xiàn)傾斜時,應及時處理或回填,不得強行夯擊。
28、掛鉤人員在完成掛鉤工作后應站在安全位置,觀察夯錘的提升情況,等待下次掛鉤。
29、兩臺起重機同在一個場地進行作業(yè)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0米。
30、起重機司機必須有良好的視力和聽力,并了解所操作機械的構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規(guī)程,保養(yǎng)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識。
31、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當信號不明或不清對,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不得盲目開車或起吊。
32、吊裝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空間,要注意周圍及上空有無障礙物。夯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應適當加大。
33、在易燃易爆附近,一般不應進行起吊作業(yè)。特別不應使易燃物靠近排氣管。夯機加油時,嚴禁吸煙和接近明火。
34、夯機吊裝應站在平坦堅實并與溝槽、基坑保持適當距離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軟或不平時,應夯實整平,并且道木墊實。
35、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操作要平穩(wěn),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剎車。作反向操作時,必須待吊車停穩(wěn)后再換向運轉,禁止突然變換方向。
36、夯機吊著重物回轉時,應慢速進行,速度不應超過規(guī)定值。禁止在斜坡處吊重物回轉。
37、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起吊時不準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
38、空負荷運行時,吊鉤與地面間距不得少于2米;帶負荷運行時,重物必須高于運行路線上最高障礙物0.5米以上。
40、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41、鋼絲繩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齊,當吊鉤放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至少應保留4圈鋼絲繩。起吊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42、夯機在坡道上行走時,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時需要換向,必須在吊車停住以后進行。
43、兩車或多車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重貨的80%。
44、停止工作時,必須剎住制動器。工作完畢,吊鉤和吊桿應放在規(guī)定的妥當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應放到零位。并關門上鋇。
46、電動履帶式吊車移動時,不得強拉硬拽電纜線,應由戴絕緣防護手套的人員拿著跟車轉動。
47、重物提升,應先吊離地面100~300毫米進行試吊,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48、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
49、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50、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51、有下述情況之一時 , 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
1)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2)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3)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4)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52、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53、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穩(wěn)地吊運 ;
54、安全檢驗和檢查周期要求
下列情況應對起重機按有關標準檢驗合格:
1)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每兩年進行一次;
2)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在交付使用前 ;
3)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在重新使用前;
4)經過暴風、地震和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強度、剛度、構件的穩(wěn)定性和機構的重要性等受到損害的起重機。
55、工作繁重、環(huán)境惡劣時,經常性檢查周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定期檢查周期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56、員工對安全措施未落實或認為對生命安全有影響的工作,有權提出異議并停止此項工作,等安全措施落實或檢定安全后再開始工作
第2篇 振動沖擊夯機操作規(guī)程
(1) 振動沖擊夯應適用于粘性土、砂及礫石等散狀物料的壓實,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堅硬地面作業(yè)。
(2) 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件連接良好,無松動;
b、內燃沖擊夯有足夠的潤滑油,油門控制器轉動靈活;
c、電動沖擊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電纜線表面絕緣完好。
(3) 內燃沖擊夯起動后,內燃機應怠速運轉3~5min,然后逐漸加大油門,待夯機跳動穩(wěn)定后,方可作業(yè)。
(4) 電動沖擊夯在接通電源啟動后,應檢查電動機旋轉方向,有錯誤時應倒換相線。
(5) 作業(yè)時應正確掌握夯機,不得傾斜,手把不宜握得過緊,能控制夯機前進速度即可。
(6) 正常作業(yè)時,不得使勁往下壓手把,影響夯機跳起高度。在較松的填料上作業(yè)或上坡時,可將手把稍向下壓,并應能增加夯機前進速度。
(7) 在需要增加密實度的地方,可通過手把控制夯機在原地反復夯實。
(8) 根據作業(yè)要求,內燃沖擊夯應通過調整油門的大小,在一定范圍內改變夯機振動頻率。
(9) 內燃沖擊夯不宜在高速下連續(xù)作業(yè)。在內燃機高速運轉時不得突然停車。
(10) 電動沖擊夯應裝有漏電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yè)時,電纜線不應拉得過緊,應經常檢查線頭安裝,不得松動及引起漏電。嚴禁冒雨作業(yè)。
(11) 作業(yè)中,當沖擊夯有異常的響聲,應立即停機檢查。
(12) 當短距離轉移時,應先將沖擊夯手把稍向上抬起,將運輸輪裝入沖擊夯的掛鉤內,再壓下手把,使重心后傾,方可推動手把轉移沖擊夯。
(13) 作業(yè)后,應清除夯板上的泥砂和附著物,保持夯機清潔,并妥善保管。
第3篇 振動沖擊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振動沖擊夯應適用于粘性土、砂及礫石等散狀物料的壓實,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堅硬地面作業(yè)。
(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件連接良好,無松動;
b.內燃沖擊夯有足夠的潤滑油,油門控制器轉動靈活;
c.電動沖擊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電纜線表面絕緣完好。
(3)內燃沖擊夯起動后,內燃機應怠速運轉3~5min,然后逐漸加大油門,待夯機跳動穩(wěn)定后,方可作業(yè)。
(4)電動沖擊夯在接通電源啟動后,應檢查電動機旋轉方向,有錯誤時應倒換相線。
(5)作業(yè)時應正確掌握夯機,不得傾斜,手把不宜握得過緊,能控制夯機前進速度即可。
(6)正常作業(yè)時,不得使勁往下壓手把,影響夯機跳起高度。在較松的填料上作業(yè)或上坡時,可將手把稍向下壓,并應能增加夯機前進速度。
(7)在需要增加密實度的地方,可通過手把控制夯機在原地反復夯實。
(8)根據作業(yè)要求,內燃沖擊夯應通過調整油門的大小,在一定范圍內改變夯機振動頻率。
(9)內燃沖擊夯不宜在高速下連續(xù)作業(yè)。在內燃機高速運轉時不得突然停車。
(10)電動沖擊夯應裝有漏電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yè)時,電纜線不應拉得過緊,應經常檢查線頭安裝,不得松動及引起漏電。嚴禁冒雨作業(yè)。
(11)作業(yè)中,當沖擊夯有異常的響聲,應立即停機檢查。
(12)當短距離轉移時,應先將沖擊夯手把稍向上抬起,將運輸輪裝入沖擊夯的掛鉤內,再壓下手把,使重心后傾,方可推動手把轉移沖擊夯。
(13)作業(yè)后,應清除夯板上的泥砂和附著物,保持夯機清潔,并妥善保管。
第4篇 打夯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在開機前必須檢查電器部位接線是否良好,導線絕緣層有破損現(xiàn)象應及時更換或處理。
2.為確保安全,操作人員要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3.正確操作,在轉換方向或變速時,必須將旋鈕撥至停位,將機停穩(wěn)后再換向或變速。
4.夯實機不得在硬物或硬質土上振動作業(yè)。
5.操作時,防止機體從導線上通過,以免破壞導線。
6.按期作好保養(yǎng)、潤滑工作,及時調整好三角皮帶松緊度,故障及時徹底地排除。
7.機具用完后應切斷電源,清理機體上的附著物,并置于干燥防雨處。
第5篇 強夯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擔任強夯作業(yè)的主機,應按照強夯等級的要求經過計算選用。用履帶式起重機作主機的,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4.2節(jié)規(guī)定。
2.夯機的作業(yè)場地應平整,門架底座與夯機著地部位應保持水平,當下沉超過1oomm時,應重新墊高。
3.強夯機械的門架、橫梁、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應經過嚴格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機在工作狀態(tài)時,起重臂仰角應置于70°。
5.梯形門架支腿不得前后錯位,門架支腿在未支穩(wěn)墊實前,不得提錘。
6.變換夯位后,應重新檢查門架支腿,確認穩(wěn)固可靠,然后再將錘提升100~300mm,檢查整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8.當夯錘留有相應的通氣孔在作業(yè)中出現(xiàn)堵塞現(xiàn)象時,應隨時清理。但嚴禁在錘下進行清理。
9.當夯坑內有積水或因黏土產生的錘底吸附力增大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強行提錘。
10.轉移夯點時,夯錘應由輔機協(xié)助轉移,門架隨夯機移動前,支腿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500mm。
11.作業(yè)后,應將夯錘下降,放實在地面上。在非作業(yè)時嚴禁將錘懸停在空中。
第6篇 打夯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6
打夯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六)
一、夯土機械適于夯實灰土和素土地基、地坪以及場地平整工作,不得夯實野硬或軟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堅石或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
二、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秒,并做好接零保護。
三、夯土機械我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四芯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線長短應不大于50m。
四、操作夯土機械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嚴禁電纜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串聯(lián)工作時,不得小于10m。
五、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有絕緣措施,在電動機的接線穿入手把的入口處,應套絕緣管。
六、作業(yè)時電纜線不可張拉過緊,應保證有3~4m的余量,遞線人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依照夯實路線隨時調整。作業(yè)中需移線時,應停機將電纜線移至夯機后面。
七、操作時,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壓手柄,轉彎時不得用力過猛。嚴禁急轉彎。
八、夯實填實土方時,應從邊緣以內10~15厘米開始夯實2~3遍后,再夯實邊緣。
九、在室內作業(yè)時,應防止夯板或偏心塊打在墻壁上。
十、作業(yè)后,切斷電源,卷好電纜,如有破損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7篇 蛙式打夯機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蛙式打夯機操作規(guī)程
1 .使用前,對機械各部件必須認真檢查,連接螺栓必須緊固,電動機、電纜、各種電氣以及接地線等均不能有漏電和連接不良等現(xiàn)象,并調整好三角皮帶的松緊度,然后啟動電機進行試運轉。
2 .在試運轉中,要監(jiān)聽和觀察機械的聲響,三角皮帶是否跳動,轉動軸、夯頭架動臂和偏心塊等轉動時是否搖擺,如有不正常等現(xiàn)象,須停止試運轉,并重新予以調整和緊固,正常后方準操作。
3 .打夯機應由一人操作,一人拉住電纜進行輔助,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以防觸電;助手應集中精力,跟隨在操作人員的后面或側面,將電纜調整,不得強行拉扯;當機械要穿過電纜時,應將電纜舉起,絕不許用手甩電纜,以防被偏心輪鉸打造成事故。
4 .操作時,操作人員集中精力,注意行夯路線,雙手輕輕握正手柄,兩肘微彎曲,隨夯機直線走,轉彎時不能用力過猛,力求緩轉,并注意轉彎要領。轉彎或打偏斜時,應握緊夯柄,用臂力轉向,嚴禁作急轉彎動作。
5 .操作中夯機的前進方向不得站人,多臺機械在同一施工面上工作時應相互離開一定距離,并不得相對進行,以防碰撞。
6 .在有坡度或松軟的地上打夯,須用拉繩時,人應面向打夯機,拉繩要長,不得采取背拉式前進,以防發(fā)生事故。
7 .夯頭或偏心塊不得打在堅硬物體上,應注意地下建筑物,如混凝土柱基、機座、管道等物件,以免損壞機械和翻機傷人。
8 .連續(xù)工作一段時間后,應停機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三角帶松緊是否適當,電機是否發(fā)熱,如有故障立即排除。
9 .機械操作完畢后必須將打夯機搬至高處,以防積水浸人電機內;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并采用防雨措施。
第8篇 強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擔任強夯作業(yè)的主機,應按照強夯等級的要求經過計算選用。用履帶式起重機作主機的,應執(zhí)
行 jgj 33-2001 第 4.2 節(jié)規(guī)定。
2.夯機的作業(yè)場地應平整,門架底座與夯機著地部位應保持水平,當下沉超過 100mm 時,應重新 墊高。
3.強夯機械的門架、橫梁、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應經過嚴格檢查,對不 符合設計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機在工作狀態(tài)時,起重臂仰角應置于 70°。
5.梯形門架支腿不得前后錯位,門架支腿在未支穩(wěn)墊實前,不得提錘。
6.變換夯位后,應重新檢查門架支腿,確認穩(wěn)固可靠,然后再將錘提升 100~300mm,檢查整機的 穩(wěn)定性,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 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8.當夯錘留有相應的通氣孔在作業(yè)中出現(xiàn)堵塞現(xiàn)象時,應隨時清理。但嚴禁在錘下進行清理。
9.當夯坑內有積水或因粘土產生的錘底吸附力增大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強行提錘。
10.轉移夯點時,夯錘應由輔機協(xié)助轉移,門架隨夯機移動前,支腿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 500mm。
11.作業(yè)后,應將夯錘下降,放實在地面上。在非作業(yè)時嚴禁將錘懸停在空中。
第9篇 蛙式打夯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打夯機十月前建成絕緣,線路,漏電保護器,定向開關,皮帶,偏心塊等,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使用.
2.打夯機操作時兩個人操作,一人扶夯機,一人整理電線,防止夯頭打斷電源線,發(fā)生觸電事故.
3.打夯機不得在凍土,堅石,碎磚石雜土上夯打,夯機拐彎時,不得猛拐和撒把不扶任其自由行走.
4.夯機作業(yè)時,機前2m 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夯打時,其左右距離不得小于5m ,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m .作業(yè)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隨機的電源應保持3-4m 余量,發(fā)現(xiàn)電纜線扭結,纏繞,破裂時,應及時斷電,停止作業(yè),馬上修理.
6.挪夯機前要斷電,綁好偏心塊,盤好纜線.往坑槽里放夯機時應用繩索放下,嚴禁推扔夯機.工作完后,斷電鎖好閥箱,將夯機放在干燥處和防潮,防雨處保管.
第10篇 使用打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遵守公司職工安全準則及鐵廠通用安全規(guī)程。
2 必須專人負責,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要求。
3 移動動力線及操作盤,要輕收輕放,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并保持干燥無潮。
4 使用前,確認各項準備工作已做好后才能送電,必須專人掌握操作盤;操作人員注意力要集中,操作開關要準確無誤。當手上汗水過多時,不要接觸開關。
5 固定好打夯機上的電線,防止運動絞合,磨破漏電。
6不準用物體頂著三角皮帶運行,三角皮帶松動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 撐打夯機的人員要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謹防碰傷他人和在死角被擠傷。
8 用完后,切斷電源,同時吊鉤要輕掛輕放,并擺放在固定位置。
第11篇 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的有關規(guī)定。
本規(guī)程適用于公司蛙式打夯機作業(yè)。
2 主要內容
2.1使用前對機械各部進行檢查,連接螺栓必須牢固,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所有電源必須有漏電保護器,電動機,電纜各種電器及接地線均不能有漏電和聯(lián)接不良的現(xiàn)象。轉動部分的防護罩應齊全牢靠,并調整好三角皮帶的松緊度,然后啟動電機進行試運轉。
2.2在運轉中要撿聽和觀察機械的聲響,三角皮帶是否跳動,轉動軸。夯頭架動臂和偏心塊轉動時是否搖擺,如有聲響不正常,轉動軸松曠,夯頭架和偏心塊搖擺等情況,須停止運轉并重新調整和緊固,使其運轉正常。
2.3夯實機應由一人操作,一人拉持電纜輔助。操作及輔助人員均須帶絕緣手套,穿膠鞋以防觸電,輔助人員跟隨在操作人員后邊或側面隨時調整電線,調線時要避免夯機砸線,并不得強拖,作業(yè)時如發(fā)現(xiàn)電纜破裂或漏電應立即停機檢修。
2.4輔助人員必須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嚴禁在打夯機前方隔機扔線,轉向或倒線困難時應停機調整,電線保持平順不得扭結或纏繞。
2.5操作時需集中精神注意行夯路線,雙手握正手柄,兩時微彎曲,跟隨夯礬直線行走,不能推拉或用力按壓手柄,轉彎時不能用力過猛,力求緩慢,注意轉彎要領,轉彎或夯打偏斜時應握緊夯柄用臂力轉向,嚴禁做急轉動作,若托盤絕緣良好時,也可用腳蹬托盤的方法轉向。
2.6轉彎時如果一次轉不到所需角度,可在夯頭架再次抬起時繼續(xù)扭手柄;如因工作條件所限不能機動轉彎時,則須停機將夯頭架扳起,靠牢在操作手柄一側,進行人工轉彎。
2.7操作中,夯機的前進方向不得站人,幾臺夯機同時工作時,各機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如平行夯實,兩機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米,前后同行夯實相互之間距離,不得少干10米。
2.8夯機在使用中發(fā)現(xiàn)拖盤啃土現(xiàn)象時,可輕按手柄使托盤前端翹起,即可正常工作;亦可在運行中將拖盤底部粘土拖掉。夯盤底部粘土不能拖掉時,必須停機鏟除。
2.9夯實時應注意地下設施,防止觸擊托盤而損壞機械
2.10夯實較高的上方時,應從邊緣以內10.15厘米開始夯實2.3遍后,再夯實邊緣處以防塌方。
2.11夯機在正常運行時板每次夯擊的面積應壓蓋前次夯擊后的1/2.1/3,不能躍進式夯擊,以免造成空夯,影響工程質量。
2.12應經常保持機體清潔,拖盤內落下石塊或積土較多時必須停夯清理,以免電動機負荷過大。
2.13在工作中應防止夯板或偏心塊打在坑壁上,以免破壞坑壁或損壞機械。
2.14按扭開關應安裝在絕緣手柄上,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停機。
2.15暫停工作時必須切斷電源,電氣系統(tǒng)及電動機發(fā)主故障時應由專職電工處理。
2.16搬運時必須切斷電源,將電線有順序盤好,由二人抬運或用車輛運送,往溝槽運送時應用繩索吊送,不得推扔。
2.17作完畢后,必須將機械擦干凈,并做好保養(yǎng)工作,電線有順序盤好,并做好防雨措施。
第12篇 打夯機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前應認真檢查電纜線,接頭是否安全絕緣;是否接好地線。轉動部分的護罩是否牢固。
二、夯機手把上,必須安裝鈕開關,管子內壁和平共處電動機的接線穿入手把的入口處,均應套墊絕緣管或其他絕緣物。
三、搬運打夯機時,必須拉開總閘,切斷電源,將電纜線順序盤繞,由兩個人抬運或用車運送。
四、打夯機工作時,應一人扶夯,一人傳遞電纜線,而且兩人都要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扶線應跟隨機后兩側調順電纜線,不得強力拉扯纏繞電纜線。嚴禁機器砸線。發(fā)現(xiàn)電纜線破裂及漏電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機檢修。
五、扶拉打夯機電纜線時,嚴禁在打夯機運轉前方隔機搶扔電纜線。轉向或倒線困難時,應停車調正。
六、操作人員操作打夯機時應帶試電筆,隨時檢查夯柄和托盤的戈爾巴喬夫緣是否良好。
七、蛙式打夯機適用于夯實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以及場地平整,不得夯實堅硬或軟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堅石或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
八、兩臺以上蛙夯在同一工作面作業(yè)時,左右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m。
九、操作時,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壓手柄,轉彎時不得用力過猛。嚴禁急轉彎。
十、在室內作業(yè)時,應防止夯板或偏心塊打在墻壁上。
十一、操作結束后應將打夯機停放好,且必須切斷電源、卷好電纜。
十二、工作后應清除打夯機上的泥土,保持打夯機清潔。
夯實填高土方作業(yè),應從邊緣以內10~15cm開始歷實2~3遍后,再夯實邊緣。
第13篇 強夯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5
強夯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5
(1)擔任強夯作業(yè)的主機,應按照強夯等級的要求經過計算選用。用履帶式起重機作主機的,應執(zhí)行履帶式起重機的有關規(guī)定。
(2)夯機的作業(yè)場地應平整,門架底座與夯機著地部位應保持水平,當下沉超過100mm時,應重新墊高。
(3)強夯機械的門架、橫梁、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應經過嚴格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機在工作狀態(tài)時,起重臂仰角應置于70°。
(5)梯形門架支腿不得前后錯位,門架支腿在未支穩(wěn)墊實前,不得提錘。
(6)變換夯位后,應重新檢查門架支腿,確認穩(wěn)固可靠,然后再將錘提升100~300mm,檢查整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8)當夯錘留有相應的通氣孔在作業(yè)中出現(xiàn)堵塞現(xiàn)象時,應隨時清理。但嚴禁在錘下進行清理。
(9)當夯坑內有積水或因粘土產生的錘底吸附力增大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強行提錘。
(10)轉移夯點時,夯錘應由輔機協(xié)助轉移,門架隨夯機移動前,支腿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500mm。
(11)作業(yè)后,應將夯錘下降,放實在地面上。在非作業(yè)時嚴禁將錘懸掛在空中。
第14篇 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例
1、使用前,對機械各部件必須認真檢查,連接螺栓必須緊固,電動機、電纜、各種電氣以及接地線等均不能有漏電和連接不良等現(xiàn)象,并調整好三角皮帶的松緊度,然后啟動電機進行試運轉。
2、在試運轉中,要監(jiān)聽和觀察機械的聲響,三角皮帶是否跳動,轉動軸、夯頭架動臂和偏心塊等轉動時是否搖擺,如有不正常等現(xiàn)象,須停止試運轉,并重新予以調整和緊固,正常后方準操作。
3、打夯機應由一人操作,一人拉住電纜進行輔助,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以防觸電;助手應集中精力,跟隨在操作人員的后面或側面,將電纜調整,不得強行拉扯;當機械要穿過電纜時,應將電纜舉起,絕不允許用手甩電纜,以防被偏心輪鉸打造成事故。
4、操作時,操作人員集中精力,注意行夯路線,雙手輕輕握正手柄,兩肘微彎,隨夯機直線走,轉變時不能用力過猛,力求緩轉,并注意轉彎要領。轉彎或打偏斜時,應握緊夯柄,用臂力轉向,嚴禁作急轉彎動作。
5、操作中夯機的前進方向不得站人,多臺機械在同一施工面上工作時應相互離開一定距離,并不得相對進行,以防碰撞。
6、在有坡度或松軟的地上打夯,須用拉繩時,人應面向打夯機,拉繩要長,不得采取背拉式前進,以防發(fā)生事故。
7、夯頭或偏心塊不得打在堅硬物體上,應注意地下建筑物,如混凝土柱基、機座、管道等物體,以免損壞機械和翻機傷人。
8、連續(xù)工作一段時間后,應停機檢查各部螺絲是否松動,三角帶松緊是否適當,電機是否發(fā)熱,如有故障立即排除。
9、機械操作完畢后必須將打夯機搬至高處,以防積水浸入電機內;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并采用防雨措施。
第15篇 強夯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擔任強夯作業(yè)的主機,應按照強夯等級的要求經過計算選用。用履帶式起重機作主機的,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4.2節(jié)規(guī)定。
2.夯機的作業(yè)場地應平整,門架底座與夯機著地部位應保持水平,當下沉超過1oomm時,應重新墊高。
3.強夯機械的門架、橫梁、脫鉤器等主要結構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質量,應經過嚴格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機在工作狀態(tài)時,起重臂仰角應置于70°。
5.梯形門架支腿不得前后錯位,門架支腿在未支穩(wěn)墊實前,不得提錘。
6.變換夯位后,應重新檢查門架支腿,確認穩(wěn)固可靠,然后再將錘提升100~300mm,檢查整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huán)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
8.當夯錘留有相應的通氣孔在作業(yè)中出現(xiàn)堵塞現(xiàn)象時,應隨時清理。但嚴禁在錘下進行清理。
9.當夯坑內有積水或因黏土產生的錘底吸附力增大時,應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強行提錘。
10.轉移夯點時,夯錘應由輔機協(xié)助轉移,門架隨夯機移動前,支腿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500mm。
11.作業(yè)后,應將夯錘下降,放實在地面上。在非作業(yè)時嚴禁將錘懸停在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