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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最簡單服裝廠勞務合同 第2篇20xx年服裝廠勞務合同 第3篇20xx服裝廠勞務合同 第4篇服裝廠勞務合同范本 第5篇2023服裝廠勞務合同范本 第6篇服裝廠勞務合同 第7篇2023年服裝廠勞務合同范本
第1篇 最簡單服裝廠勞務合同
你好,下面的內容就是你需要的服裝公司勞動合同,希望對你有幫助。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民族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______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xù)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xù)訂合同,并辦理鑒證手續(xù)。
二、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崗位,承擔___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勞動時間:_________________甲方實行每周_____日,每日_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yè)和臺機人員的操作等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按規(guī)定發(fā)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______元_____25.5天=每月_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fā)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fā)給夜餐費__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如發(fā)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fā)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從城鎮(zhèn)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yǎng)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本人負擔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三,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方發(fā)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yè)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fā)的《專業(yè)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fā)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家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fā)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guī)定每月發(fā)取暖津貼_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_________________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7)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辭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①雙方一致同意的。
② 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三項和第六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
③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職的。
④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_________________
①甲方宣告破產。
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yǎng)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②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服務態(tài)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④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⑤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_________________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②甲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發(fā)放工資或連續(xù)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③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自費考入中等專業(yè)以上學校學習的。
⑥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②患有職業(yè)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愈,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6)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2項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xù)。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鑒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經辦人(_______簽字或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篇 20xx年服裝廠勞務合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公司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yè)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guī)定。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guī)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xù)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q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 20xx服裝廠勞務合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公司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yè)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guī)定。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guī)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服裝廠勞動合同范本服裝廠勞動合同范本。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xù)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q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服裝廠勞務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公司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yè)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guī)定。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guī)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xù)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q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第5篇 2023服裝廠勞務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公司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yè)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guī)定。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guī)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服裝廠勞動合同范本服裝廠勞動合同范本。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xù)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q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服裝廠勞務合同
甲方:
乙方:
姓 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企業(yè)發(fā)展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來甲方參加工作,為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用工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年,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到期可續(xù)訂合同。
二、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 公司中工作,從事服裝加工。
三、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工作安全,如乙方因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四、勞動制度: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如有違紀現象發(fā)生,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2、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 五、工資待遇:
1、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行計件工資,多勞多得。
2、在淡季,如因沒有訂單,甲方按月支付保底工資 元整,但乙方不得進入其它廠工作。
3、甲方每月底發(fā)工資,決不拖到下月發(fā)工資,否則公司將按天每位工人工資額的3%o支付給工人,以承擔遲發(fā)工資的違約金。
4、在本公司工作過一年以后接著工作者,每月增發(fā)工齡工資,按10元遞增。
六、福利待遇:
公司包食宿,員工同時享受工廠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甲、乙雙方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乙方無故未經甲方同意退崗的,按違約處理,并扣發(fā)一個月工資。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第7篇 2023年服裝廠勞務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公司規(guī)定的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的加班除外,不安排同等時間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個月的15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三個月試用期滿后轉正基本工資 元,崗位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業(yè)績提成按照 % ,出差補助和報銷按照《公司報銷制度》統一規(guī)定。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兩個月生活費不得低于 元。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章第7條規(guī)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以罰金,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19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規(guī)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 義務兵役期間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xù)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1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以公司員工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所在地區(q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日內向 北京市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