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針,引領我們規(guī)避風險,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與企業(yè)資產的完好無損。它不僅強化了員工的安全意識,也塑造了一個有序、健康的工作環(huán)境,進而提升企業(yè)的整體效率和公眾形象。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如同一道堅固的防線,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為公司的穩(wěn)定發(fā)展保駕護航。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多個層面,包括但不限于:
1. 預防措施:設定工作場所的安全標準,如防火、防電、防滑等。
2.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流程,如火災、地震等災害的疏散計劃。
3.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審核檢查:定期進行安全審核,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過于專業(yè)化的術語,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 制度必須全面,覆蓋所有可能的風險點,但也要避免過于繁瑣,以免影響執(zhí)行。 - 制度應具有靈活性,能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變化和技術更新。 - 執(zhí)行過程中,需定期評估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期望每一位管理者都能認識到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并嚴格按照制度執(zhí)行,共同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每一次的謹慎操作,都是對生命的尊重,對企業(yè)的負責。
安全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s煤礦安全獎懲制度采煤處罰
1.采煤工作面咬架,支架空頂超過規(guī)定,每一處罰款200元。
2.工作面上下兩巷提前進行回柱放頂的,責任人停工學習。
3.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每一名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工作地點的頂板、煤壁等情況,凡是作業(yè)地點頂板或幫部有活矸沒有處理掉而進行作業(yè)的罰款100元。
4.采煤工作面必須經常保持兩個以上暢通無阻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與巷道銜接處20米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支架。有折梁斷柱時,必須及時更換,否則每出現一根斷梁或斷柱罰責任人50元。
5.乳化泵站和液壓系統完好,泵站壓力≥30mpa,乳化液濃度保持在3~5%范圍內,不符合規(guī)定罰款200元。
6.液壓管路接頭必須正規(guī)使用“u”型插銷,一處不正規(guī)使用罰50元。
7.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時,必須使用專用油桶和油泵,違者罰款100元。
8.放炮后或機組割煤后,按要求及時竄梁和移架,煤壁片幫或頂板破碎等引起梁端距過大時,而沒有及時進行使用伸縮梁、護幫板或拉超前支架時,一處罰50元。
9.工作面在生產期間,拉架距采煤機的距離超過規(guī)定的,責任人停工學習。
10.工作面連續(xù)5架以上支架伸縮梁或護幫板沒有正常使用的,責任人停工學習。
11.拉架時,所移支架前、架間不得有其他人員,否則,罰款50元。
12.支架要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符合規(guī)定,中心距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支架間隙不超過規(guī)定,否則,每處罰款50元。
13.支架不準超高使用,否則每架罰100元。
14.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應超前支護,在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嚴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進行施工,否則,罰隊長和技術負責人各500元。
15.支架及管路串液、漏液,自動卸載,一處罰款100元。
16.綜采支架活柱行程小于200mm,每架罰100元。
17.支柱初撐力不符合規(guī)定或支柱失效,每根罰款100元。
18.單體柱及靠幫單體柱未使用雙向防倒繩的每根罰款100元。
19.采煤工作面老塘側未按措施規(guī)定打密集柱,每少一根罰100元。
20.工作面或兩巷注液槍和高壓膠管使用后,必須懸掛好,不能放在底板上,以免被埋、壓、砸壞,否則罰款100元。
21.回撤支柱必須有兩人以上操作,并清理好退路,其中一人回柱,一人監(jiān)護,違者罰款100元。
22.采煤機開始牽引割煤機時,牽引速度從零開始逐漸增高,嚴禁立即達到最高速度,違者罰款100元。
23.非緊急情況,不能使用緊急停機開關,否則罰款100元。
24.采煤機停機時,先把牽引速度降到“零”位,把滾筒落到底板,再停機,關閉供水閥門,將所有的離合器手把打到斷開位置,隔離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否則每項罰款 50元。
25.檢修機器及更換零件時,必須將隔離開關手把、截割部離合器手把打到“零”位,并停止工作面刮板運輸機后,掛停電牌,并做到誰停電誰送電,方可進行檢修,否則責任人停工學習,罰主管隊長、跟班隊長各300元。
26.工作面設備必須做到專崗專人管理,非本工種操作人員不得操作,違者罰款100元,跟班隊長100元,并追究責任。
27.回撤下來的單體柱,要分類碼放,支柱必須立放或斜放并采取防倒措施,不能倒放或平放,不能影響行人和運送物料,否則罰責任人100元。
28.所有使用皮帶和刮板運輸機的巷道,人員經常翻越的地方必須安裝過橋,安裝的過橋必須牢固,否則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29.單體柱嚴禁超高使用,違者罰款50元/根。
30.工作面液壓支架缺少開口銷,每個罰款20元。
31.工作面支架缺少半環(huán)或用其它物體代替半環(huán)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32.設備列車處沒有檢查乳化液折光儀,工作面端頭支護沒有測壓表或測壓表銹蝕嚴重、沒有密封圈而不能檢查單體柱壓力的,罰款200元。
33.工作面在撥加長段時,不采取進行倒換支架進回液管路,而采取其它方式進行撥加長段的每次罰款200元(采取單體支柱的方法除外),責任人停工學習。
第2篇 煤礦安全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職工安全行為和安全獎懲工作,保證生產安全,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安全獎懲制度,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引導職工遵守規(guī)章制度,自覺搞好安全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者,依照本制度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行為,依照本制度實施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條 職工必須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義務,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遵守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職的安全工作負責。
職工違反《煤礦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和本礦規(guī)章制度的,不論是否產生后果均應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有礦給予獎勵:
1、 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單位的負責人;
2、 有技術革新或發(fā)明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
3、 由于個人行為而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個人;
4、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
5、 提出合理化建議明顯改善安全狀況的個人;
6、 其他煤礦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礦給予經濟處罰:
1、 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的;
2、 違反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
4、 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標的單位或個人;
5、 對生產安全事故負直接或見解責任的。
第七條 對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職工實施經濟處罰,根據違章情節(jié)和危害后果,區(qū)別情況,分別處理。處罰前由安全檢查人員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礦長批準后實施。對職工實施安全處罰,允許職工陳述和申辯。
1、 違章情節(jié)較輕或尚未產生不利后果的,給予經濟處罰;情節(jié)、后果較嚴重或屢較不改的,加重處罰,直到給予行政處罰;
2、 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違章作業(yè)造成嚴重后果或經常違章違紀屢較不改的,由礦依法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貫徹本制度,對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最少不低于50元;對違章職工實施經濟處罰,每次違章的罰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0元,由職工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 玩忽職守,違反《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實施經濟處罰外,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額度根據違章情節(jié)和損失情況確定,從本人工資收入中扣除。
第十條 建立違章登記制度。凡在各類檢查中被查出違章現象或行為的,必須到礦安全檢查部門登記。
第十一條 區(qū)(隊)長、班組長、安全檢查人員和其他對安全生產負有責任的人員,應當依照本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制止違章行為;在現場發(fā)現違章而不制止的,按違章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依照本制度,礦另行制定職工“三違”處罰規(guī)定,本制度一并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從200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某工程項目部安全獎懲制度
工程項目部安全獎懲制度
一、獎勵
(1)各單位應提取總產值的3‰作為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其中1‰上交建設公司作為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基金交公司財務審計部,設專門帳號,專款專用)。
(2)對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保持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及負責人給予獎勵。
(3)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在安全技術上有效大貢獻的領導干部、工程技術人員,以及為單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物質獎勵、工資晉升、職務晉升,并申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對下列人員給予重獎
(1)避免一起特大傷亡事故,報請工程管理部核實后,公司給予10000∽20000元獎勵。
(2)避免一起重大傷亡事故或避免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報請工程管理部核實后,公司給予5000∽10000元獎勵。
(3)避免一起死亡事故或多人重傷事故,各分公司、一項目部給予3000∽5000元獎勵。
(4)完成安全管理目標的項目經理(含一、二級項目經理、隊長)安全負責人給予1000∽2000元獎勵;施工員、安全員,給予500∽1000元獎勵。
三、對下列單位、項目進行獎勵
(1)獲安全達優(yōu)的工程項(以上級批文為準),給予獲獎項目0.75元/m2或工程造價1.5‰的獎勵,獎勵金額的80%用于獲獎項目部,12%用于分公司安全部門,8%用于公司安全部門。
(2)獲安全達標的工程項(以上級批文為準),返還報建時所交安全抵押金的95%。
(3)在省(區(qū))、市(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督部門檢查中受到通報表揚的工程及獲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執(zhí)行。
四、處罰
(1)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造成重大事故的個人。
(2)對已發(fā)生的事故不調查、不處理、隱瞞不報的單位和該單位負責人。
(3)對上級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任務、計劃、安排不辦的單位和個人。
(4)對發(fā)生安全事故或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第4篇 某公司安全獎懲考核制度格式怎樣的
本考核制度為本企業(yè)內部考核制度,為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公司對本企業(yè)自身進行自檢。
第一條 公司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并設立獎勵基金。
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予以獎勵;
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章調度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
第二條 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在進行工程施工時,都必須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沒有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公司將責令項目部停止施工,并對工地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罰。
對有施工組織設計而不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條 對各工地安全生產記錄資料進行檢查,對安全資料不全的工地進行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四條 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條 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工地項目部進行考核評分,為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第六條 對于有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本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一)預防、制止特大惡性事故的發(fā)生者;
(二)多年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項目部;
(三)改善勞動條件,控制職業(yè)危害成績顯著者;
(四)開展安全生產和工業(yè)衛(wèi)生的管理、監(jiān)督、教育成績突出者;
(六)關心、支持、幫助工地現場,有突出貢獻者。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1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得到完全貫徹執(zhí)行,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如果公司各部門成員沒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而致使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公司追究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包括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3公司各部門應無條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各種例行安全核查, 如發(fā)現違規(guī)事件或安全隱患,應根據安檢人員的意見及時整改, 安檢人員有權根據公司的制度,對違規(guī)當事人和其上級主管進行處罰。
4施工隊在工程施工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如果公司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安全事故,則由公司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公司根據事故等級追究當事人及主管經理的責任。
5經濟懲罰規(guī)定:
具體經濟懲罰分年終考核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的具體違規(guī)兩種情況,由檢查部門掌握實施。具體規(guī)定為:公司級檢查具體罰到有關部門主管經理,施工隊有關責任人和違規(guī)當事人,施工隊級檢查著重于隨時發(fā)現和隨時解決有問題,允許不進行經濟懲罰,但檢查要有記錄資料備查。
5.1對不重視安全管理, 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各項安全管理活動,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無活動記錄資料,公司歷次檢查中反映情況較差的,不管全年出現事故與否,均視為無安全意識或安全意識不強,罰部門負責人100-200元。
5.2工程施工無安全技術措施, 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雖交底但無記錄資料,檢查中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50-1 0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30-50元。
5.3在施工現場不正確佩戴安全帽,發(fā)現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10-20元,當事人5-10元。
5.4施工現場高空作業(yè)時要掛安全帶,不掛者發(fā)現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和現場安全員各10-20元,當事人5-10元。
5.5施工現場用電要嚴格管理,用電設備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從配電盤至用電設備至少采用二級聯保,動力和照明用電要分設,檢查中發(fā)現有一項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
5.6對新引進工人沒有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或沒有對工人接規(guī)定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發(fā)現有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
5.7對特殊工種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發(fā)現有一人未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l0-20元。
5.8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未按規(guī)定搭設的,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50-10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30-50元。
5.9對施工中有違章指揮或違規(guī)、違章操作的,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當事人10-20元。
5.10對不按規(guī)定開展安全檢查活動,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臺帳(即安全教育、檢查、例會、事故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及處理等記錄資料),每缺少一項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施工隊長及現場安全員各20-30元。
5.11對所填報內容存在弄虛作假的,每發(fā)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安全員20-30元。
5.12對事故的處理,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規(guī)定進行上報和處理,每發(fā)生一起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即輕傷事故還是重大安全事故),罰部門負責人500-3000元,安全部門責任人300-2000元,施工隊長300-2000元,現場安全員200-1000元,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除罰款外還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5.13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視情節(jié)從嚴處理o
5.14對因不吸取教訓,執(zhí)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強管理,致使同樣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將根據所發(fā)生事故的罰款情況加倍進行處罰。
5.15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將根據責任的大小分別對公司有關領導和有關責任人作罰款處理,罰款額為500-3000元。
第6篇 生產安全獎懲辦法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施“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落實和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產的全員管理,杜絕違規(guī)、違紀、違章現象的出現和發(fā)生,及時發(fā)現和整改安全事故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得到有效的管理,項目工程安全形勢得到預控和受控,創(chuàng)建良好的施工安全生產氛圍,保證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處罰與獎勵辦法
1、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原則,對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原則上先進行口頭教育和警告,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合格的,不予處罰。
2、口頭警告無效時,采取書面整改通知的形式,限期整改(未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勞保用品或有其他違規(guī)行為經口頭警告無效時,可立即罰款)。仍未按書面整改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按照本辦法標準進行處罰。對重復出現隱患按標準加倍處罰,對可能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隱患,加罰協作隊伍管理不到位1000元/次,并要求繼續(xù)整改直至隱患整改完成。處罰對象針對協作隊伍而不是個人,協作隊伍負責將處罰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3、安全獎勵的落實:對在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協作單位、職工和作業(yè)人員個人,可以采取向安全部自薦或主管推薦的方式(附書面事跡材料),經項目部確認事跡屬實,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可以獲得安全獎勵。獎金來源為罰款所得,獎勵標準按本辦法執(zhí)行。
4、安全處罰的落實:項目部各部門、各主管均有權對現場的“三違”現象進行處罰;開具罰款通知單時宜拍照取證,經安全員及主管領導簽字后交項目部合約部;受罰單位的罰款由合約部在每月工程結算計量中扣留;并由合約部在受處罰人的罰款通知上簽字確認。違章者為職工個人的,直接在月度效益工資中扣除;所有處罰金額轉列安全獎勵基金。
5、獎懲范圍:在本項目部管段內施工的作業(yè)單位和員工;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
二、違章違紀處罰明細表
總序號 | 序號 | 類別 | 違章違紀描述 | 責任處罰明細(元) | ||
違規(guī)者或責任人 | 直接管理者 | 所屬班組 | ||||
1 | 1 | 安全防護和保障 | 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好安全帽 | 100 | 100 | 500 |
2 | 2 | 赤膊、赤腳和穿拖鞋、高跟鞋上崗作業(yè) | 100 | 100 | 500 | |
3 | 3 | 水上作業(yè)未穿救生衣 | 100 | 100 | 500 | |
4 | 4 | 高處臨邊作業(yè)時未系好安全帶 | 100 | 100 | 500 | |
5 | 5 | 高處作業(yè)平臺未設置安全防護欄桿或設置不規(guī)范; | 200 | 200 | 1000 | |
6 | 6 | 高處作業(yè)平臺上下走道或爬梯設置不穩(wěn)固或無扶手; | 200 | 200 | 1000 | |
7 | 7 | 分部分項或專項工程實施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 200 | 200 | 1000 | |
8 | 1 | 施工臨時用電 | 電纜老化或破損;或未架空 | 100 | 200 | 1000 |
9 | 2 | 電箱內木板安裝電器元件 | 100 | 200 | 1000 | |
10 | 3 | 使用木質電箱 | 100 | 200 | 1000 | |
11 | 4 | 電源線未經箱體下底面孔口進出 | 100 | 200 | 1000 | |
12 | 5 | 未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 100 | 200 | 1000 | |
13 | 6 | 用電機具外殼未做保護接零電氣連接 | 100 | 200 | 1000 | |
14 | 7 | 閘刀開關破損或漏電保護器失效 | 100 | 200 | 1000 | |
15 | 8 | 閘刀開關內使用其他金屬線替代保險熔絲 | 100 | 200 | 1000 | |
16 | 9 |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小型用電機具隨機固有電源線有接駁接頭 | 100 | 200 | 1000 | |
17 | 10 |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小型用電機具外殼、手柄、插頭、開關等破損 | 100 | 200 | 1000 | |
18 | 11 |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小型用電機具接電用電無專用開關箱, | 100 | 200 | 1000 | |
19 | 12 | 開關箱與移動式用電設備距離超過30m | 100 | 200 | 1000 | |
20 | 13 | 開關箱與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超過3m | 100 | 200 | 1000 | |
21 | 14 | 施工現場單相照明用電未設單相漏電保護 | 100 | 200 | 1000 | |
22 | 15 | 施工現場使用夾式碘鎢燈具 | 100 | 200 | 1000 | |
23 | 16 | 碘鎢燈及無安全防護裝置的鹵化物燈的安裝高度低于3m | 100 | 200 | 1000 | |
24 | 17 | 過路電纜未做保護、埋深不足30cm;或未架空 | 100 | 200 | 1000 | |
25 | 18 | 電纜線的接頭未作錯位抗拉駁接,未用防水電工膠布纏繞牢固 | 100 | 200 | 1000 | |
26 | 19 | 沿地面放置的電纜,其接頭處未架高放置,或未用pvc管、絕緣膠管套封 | 100 | 200 | 1000 | |
27 | 20 | 在施工現場使用帶線插板 | 100 | 200 | 1000 | |
28 | 21 | 使用麻皮線、膠線、花線作電源線 | 100 | 200 | 1000 | |
29 | 22 | 無證人員接拉用電 | 100 | 200 | 1000 | |
30 | 1 | 電焊氣割作業(yè) | 無證人員進行電焊氣割作業(yè) | 100 | 200 | 1000 |
31 | 2 | 不向作業(yè)人員提供防護用品 | 100 | 200 | 2000 | |
32 | 3 | 電(氣)焊操作的作業(yè)人員未做好防護(護目鏡、防護面罩、焊工鞋、焊工手套等) | 100 | 100 | 1000 | |
33 | 4 | 乙炔瓶未安裝防回火裝置 | 100 | 100 | 1000 | |
34 | 5 | 使用不合格氧氣、乙炔瓶 | 100 | 100 | 1000 | |
35 | 6 | 氧氣、乙炔的兩瓶間安全距離小于5米 | 100 | 100 | 1000 | |
36 | 7 | 氧氣、乙炔瓶未分開儲存 | 100 | 100 | 1000 | |
37 | 8 | 氣瓶距離明火及焊割作業(yè)點小于10米 | 100 | 100 | 1000 | |
38 | 9 | 氣瓶在陽光下曝曬 | 100 | 100 | 1000 | |
39 | 10 | 用鋼絲繩捆綁吊裝氣瓶 | 100 | 100 | 1000 | |
40 | 11 | 電焊機進線端無防護罩、芯線裸露 | 100 | 100 | 1000 | |
41 | 12 | 一次側電源線的長度大于5m | 100 | 100 | 1000 | |
42 | 13 | 二次側電纜線的長度大于30m | 100 | 100 | 1000 | |
43 | 14 | 焊鉗破損、電纜老化或多處接駁 | 100 | 100 | 1000 | |
44 | 15 | 電(氣)焊作業(yè)前未對作業(yè)周邊10m范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清場處理 | 100 | 100 | 1000 | |
45 | 16 | 高處臨邊進行電焊、氣割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未系扣好阻燃安全帶即進行操作 | 100 | 100 | 1000 | |
46 | 1 | 起重作業(yè) | 無證人員從事起重作業(yè) | 100 | 200 | 2000 |
47 | 2 | 起重作業(yè)未安排專人指揮 | 100 | 100 | 1000 | |
48 | 3 | 不遵守起重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者 | 100 | 100 | 1000 | |
49 | 4 | 起重吊裝作業(yè)時吊臂或吊件與外電高壓線(平行與垂直距離)最小安全距離不足且無安全屏蔽、隔離措施冒險作業(yè)的 | 200 | 500 | 4000 | |
50 | 5 | 起重吊裝現場危險區(qū)域無清場,無安全警戒隔離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1 | 1 | 鋼筋作業(yè) | 鋼筋機械用電無實施“一機一漏一閘” | 100 | 100 | 1000 |
52 | 2 | 無接零或接地保護用電安全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3 | 3 | 在2m以上高度進行鋼筋綁扎作業(yè),未設置馬凳或作業(yè)平臺 | 100 | 100 | 1000 | |
54 | 4 | 鋼筋冷拉區(qū)域無安全隔離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5 | 5 | 鋼筋機械的操作人員未經培訓就安排上機操作的 | 100 | 100 | 1000 | |
56 | 1 | 張拉作業(yè)危險區(qū)域無安全警示標志,無安全隔離措施 | 100 | 100 | 1000 | |
57 | 2 | 張拉作業(yè)進行前未對危險區(qū)清場 | 100 | 100 | 1000 | |
58 | 3 | 先張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沿軸線設置擋隔設施 | 100 | 100 | 1000 | |
59 | 4 | 后張法作業(yè),軸線兩端頭無擋板 | 100 | 100 | 1000 | |
60 | 5 | 高處臨邊進行張拉作業(yè),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定系扣好安全帶就進行作業(yè)或無操作平臺 | 100 | 100 | 1000 | |
61 | 1 | 混凝土作業(yè) | 使用移動式振搗器,不實施“一機一漏一閘”的安全用電規(guī)定的 | 100 | 100 | 1000 |
62 | 2 | 振搗器的電機金屬外殼未做好保護接零的連接 | 100 | 100 | 1000 | |
63 | 3 | 行振搗作業(yè)時,振搗工未穿上絕緣高統水靴未戴絕緣膠手套 | 100 | 100 | 1000 | |
64 | 4 | 用工單位不向操作工人提供安全防護用品 | 100 | 200 | 2000 | |
65 | 5 | 墩、柱混凝土高處作業(yè)未搭設作業(yè)平臺 | 100 | 200 | 2000 | |
66 | 6 | 平臺周邊未設防護欄桿,欄桿外側未用安全立網封圍 | 100 | 100 | 1000 | |
67 | 1 | 隱患整改 | 未在整改限期內按整改要求完成安全事故隱患整改 | 100 | 100 | 1000 |
68 | 2 | 整改期限內無任何整改行動 | 100 | 200 | 2000 | |
69 | 3 | 不服從安全管理拒簽隱患整改通知單 | 100 | 200 | 2000 | |
70 | 4 | 不服從安全管理拒簽工作聯系單 | 100 | 200 | 2000 | |
71 | 5 | 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 200 | 500 | 4000 | |
72 | 6 | 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治理而擅自施工作業(yè)的 | 200 | 500 | 4000 | |
73 | 7 | 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項目安全管理部復查同意,擅自恢復施工作業(yè)的 | 200 | 500 | 4000 | |
74 | 8 | 反復出現的隱患得不到根治的 | 200 | 500 | 4000 | |
75 | 9 | 因整改不及時不徹底以及“三違”造成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10000元內經濟損失的 | 500 | 1000 | 5000~20000 |
三、項目部安全獎勵標準
序號 | 表現 | 獎勵數額(元) |
1 | 工人個人模范遵守安全守則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作中一貫無不安全行為。 | 50~100 |
2 | 現場管理人員(含現場施工員、協作隊隊負責人、班組長等)認真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所屬施工范圍一貫保持良好的安全狀態(tài),相較于同級表現較突出。 | 100~300 |
3 | 應急狀態(tài)中(如火災、洪澇、或其它難以預見的危急事件),在挽救人員生命安全或集體財產安全上有突出表現人員。 | 50~500 |
4 | 在現場發(fā)現事故即將發(fā)生的危急情況,在事故發(fā)生前,及時采取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或降低了事故后果。經調查屬實,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 | 100~1000 |
四、 在違章違紀處罰明細表和安全獎勵標準里未能體現的“三違”及隱患,參照本制度相近條款執(zhí)行;可給予500~10000元/次的罰款。
五、 相關獎懲標準亦可按照《總承包部安全獎懲制度》執(zhí)行;當受到總承包部等上級單位的處罰時,除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應承擔全部罰款外,項目部將視情況另行從重處罰。
六、 本制度與其他制度獎懲金額不一致時,按金額大的執(zhí)行或合并執(zhí)行。環(huán)保獎罰標準參照安全獎罰1~3倍執(zhí)行。
第7篇 班組安全獎懲制度
1、班組安全獎懲制度是針對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表現,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懲罰的制度,是安全崗位責任制的重要補充,目的在于實行安全否決權,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使員工搞好安全生產。
2、獎勵
對于在以下方面做貢獻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程措施,長期實現安全生產的;
(2)敢于制止“三違”行為,并幫助后進人員取得明顯進步的;
(3)主動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fā)生的;
(4)在事故搶險過程中,沉著冷靜、處置得力,對防止事故擴大做出貢獻的;
(5)在安全生產上有革新發(fā)明,有效解決技術難題的;
(6)在安全競賽或技術比武中成績優(yōu)異的;
(7)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或礦采納應用的;
(8)在“師帶徒”活動中成績顯著的。
獎勵方式,可給予榮譽獎、物質獎,也可向上級申報獎勵。
3、懲罰
對于以下方面出現問題的員工要給予處罰:
(1)不執(zhí)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規(guī)程措施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發(fā)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處理,造成事故的;
(3)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或破壞事故現場的;
(4)出現“三違”行為的。
懲罰方式,可采取批評教育、檢討和罰款,同時也要向上級申報懲罰。
4、掛鉤
班組要把員工個人的先進、晉級、獎勵等與其在安全生產中的表現掛起鉤來,凡受到懲罰達兩次以上(含兩次)的或造成事故的,不得評先進和發(fā)安全獎。
第8篇 電力施工安全獎懲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把激勵機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本辦法適用于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職工個人的獎勵。
2職責
2.1安全部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
2.2各有關部門領導和安全工作負責人按照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安全獎的分配和發(fā)放。
3獎勵細則
3.1安全管理的獎勵,按照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獎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獎金或獎品;獎勵或晉級。
3.2安全獎的分類
3.2.1反違章除隱患獎勵
a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向責任者提出意見,說明違章行為講情危險性的;
b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指出違章,并制止其工作的;
c發(fā)現工具、設備或影響安全的各類事故隱患,直接報告主管負責人,說明隱患危險性的;
d能對隱患給予主動解決的。
3.2.2安全生產實現目標獎勵
a公司實現150天長周期安全生產獎。在公司規(guī)定的期間內(150天)全公司未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設備運行考核事故、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時;
b公司實現階段安全生產獎,在公司規(guī)定期間內未發(fā)生破壞安全生產長周期記錄的各類事故時;
c年度交通安全責任書兌現獎。全年未發(fā)生甲、乙方責任各類上報交通事故,并鑒定安全責任書的單位和個人。
3.3反違章除隱患獎勵根據所發(fā)現違章或隱患的嚴重程度,經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3.4安全生產實現目標獎勵的分配根據各施工專業(yè)危險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崗位對安全生產所負責任的大小給予區(qū)別。
3.5交通安全責任書兌現獎按照職工對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貢獻的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職工根據情況享受一種:
a專職機動車駕駛員1200元/年;
b兼職機動車駕駛員、機動車修理及管理人員800元/年;
c其他人員500元/年。
4安全獎勵的審批
4.1反違章除隱患獎勵,人均獎勵在300元及以下時,由項目部提出申請,安全部審批;超過人均300元時由公司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審批。
4.2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時,由安全部提出請獎報告,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審批。
第9篇 s礦皮帶隊安全獎懲制度
一、 領導小組:
組長:房獻坤 胡占營
成員:孫偉峰 孟令超 張國強 房健康
二、責任區(qū)劃分
運轉一班:孫偉峰 李國紅
運轉二班:孟令超 孟二虎
運轉三班:張國強 王朝原
檢 修 班:房健康 劉俊玄
三、 管理制度:
1、責任區(qū)出現1人次輕傷(不報工傷),跟班隊長罰款500元;
2、責任區(qū)出現1人次重傷和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按照礦文件處罰;
3、班中出現生產事故(調度室包括隊里知道),跟班隊長罰工資總額的15%;
4、班中出現1人次輕傷(不報工傷),罰班長300元;
班中出現生產事故,對班長罰款總工資額的15%;
5、責任區(qū)出現1人次重傷,按照礦文件處罰,并取消班長任職資格;
6、生產組出現1人次輕傷(不報工傷),班組承擔一切罰款;
7、發(fā)生嚴重“三違”,對責任人罰款500元,罰款跟班隊長500元;
8、對礦查出“三違”人員的班組,對跟班隊長、班長罰款100元,對其本人罰款100元;
9、對礦查出責任追究人員的班組,對跟班隊長、班長罰款100元,對其本人罰款100元;
10、各工種作業(yè)人員沒有按作業(yè)標準進行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1、檢修工時沒有按標準進行作業(yè),出現不規(guī)范作業(yè),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在維修地點出現多次出現故障,因檢修不到位罰責任人100元,罰跟班隊長100元;
13、各種記錄填寫時,內容不全、不規(guī)范、錯誤或漏填一次對填寫人罰款30元,如有撕頁,每頁罰款50元,出現以上情況無人匯報三班各罰50元;
14、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對存在問題及時匯報,否則罰款由接班人員承擔;
15、跟班隊長、班長二級在-20平臺交接班,因跟班隊長、班長未交接班的,接班后,對上班工作提出問題,對跟班隊長、班長各罰款100元;
16、21100機巷所有縮機尾撤下的物品,必須碼放整齊并及時回收。如有違反,班組長副隊長各罰款200元;
17、不得在井下睡覺,經由隊干發(fā)現井下睡覺者一次罰款200元。經礦領導發(fā)現班中睡覺者罰款400元。加強巡回檢查,發(fā)現皮帶跑偏應及時調整。同時認真檢查皮帶接頭,防止接頭卡子松脫。皮帶運轉時嚴禁在滾筒下掏挖浮煤;
18、對隊安排的生產任務、臨時任務、隱患處理、檢修等,跟班隊長及負責人積極落實。對不落實、又不說明原因的,對班長及負責人各罰100元;
19、檢修人員與皮帶司機每班必須在皮帶運轉前需仔細檢查皮帶接頭,如果因檢查不到位造成皮帶撕裂,斷帶,皮帶扣脫落影響生產時將對責任人 、班組長、跟班副隊長和檢修副隊長各罰款300元;
20、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并及時匯報,獎勵50-100元;
21、抵制違章指揮人員獎勵100元;
22、如因檢修不到位非人為情況下造成機器設備損壞影響生產超過30分鐘,對檢修包機人,班組長,主管檢修副隊長罰款50---300元;
23、按時按規(guī)定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提前升井,發(fā)現脫崗、早升井者一次罰款100元,二次違犯者罰款200元,再有違犯予以辭退;
24、上崗時常用工具應佩帶齊全,發(fā)現隱患應及時處理,不得將隱患留給下一班;
25、各個滾筒必須每周注油一次,發(fā)現不認真落實者造成滾筒因缺油卡死對包機人,班組長與檢修副隊長各罰款200元;
第10篇 電氣檢修班安全獎懲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安全獎懲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部分)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
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
3? 術語和定義
未遂是指出現了安全生產事故,但未造成人亡物壞的經濟損失,或損失很少。
習慣性違章是指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yè)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行為。
4 職責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強化電檢班的的安全管理,遵循對發(fā)生安全問題時做到“四不放過”的原則,根據班內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安全獎懲制度
5????? 內容與考核
5.1、發(fā)生二類障礙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在部門考核的基礎上,相關的事件的責任人(如組長、班長等)進行相應的考核。
5.2、若發(fā)生設備不安全事件,未構成二類障礙者,組長10%,專責人60%,組內其他人10%,班里共同承擔20% ,班長部門考核,部門不考核的,班長承擔20%。
5.3、值班期間發(fā)生人為責任的不安全事件,責任人100%,班長部門考核,如班長部門沒考核,班長分擔20%。
5.4、值班期間值班記錄沒記全、缺陷沒及時消除及沒填寫處理過程的,部門考核全部由值班人員自己承擔。
5.5、上班期間消缺不及時,以及缺陷通知單沒及時消除或沒填寫處理過程的,部門考核:專責人50%,組長50%,班長加扣50%。
5.6、發(fā)生人身未遂,破皮流血事件,視情節(jié)每人次扣50—300元。
5.7、發(fā)生習慣性違章,視情節(jié)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視情節(jié)班內考核50—300元。
5.8、春、秋檢期間發(fā)生的不安全事件加倍考核。
5.9進入生產現場未按規(guī)定佩戴和正確使用安全帽,每人次扣50—100元.
5.10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或使用不規(guī)范、不合格的安全帶,每人次扣100元.
5.11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每人次扣50—100元.
━━━━━━━━━━━━
第11篇 某某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內容
1、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管理目標完成情況。
3、事故控制目標完成情況。
第三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
3、管理目標實行月度考核,年終總結的考核辦法。
第四條 對部門、車間主管的考核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辦法》執(zhí)行,考核結果和績效考核掛鉤,做為晉升工資和評定先進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資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四)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獲得省級先進單位的。
第六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七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二)存有事故隱患,逾期不改者,對整改負責人罰款100元。
(三)不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對違紀人員罰款50元。
(四)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罰款100元。
(五)工傷事故按照《工傷事故管理辦法》處理。
(六)操作事故、設備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1、一般事故罰款100元;
2、較大事故罰款200元;
3、重大事故罰款500元;
4、特大事故罰款1000元。
(七)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較高額處罰。
第八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第九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第12篇 機動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杜絕職工隊伍中存在的安全麻痹思想和各類違法違章行為,促進交通安全工作,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關機動車輛及駕駛證件丟失、被扣等事項,統一由工程部安全室協調處理。因執(zhí)行任務不帶證件造成的罰款,由責任人承擔。因各種原因造成證件被扣的,應及時上報;不及時上報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自理。
二、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200元:
⑴丟失駕駛證;⑵丟失行車證;⑶丟失營運證;⑷機動車牌照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的;⑸丟失附加稅(費)證(罰款300元);⑹丟失二級維護提示卡(罰款50元)。
出現上述情況,弄虛作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自理。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fā)現一次罰款100元,同時罰主管安全副隊長50元(施工現場有帶隊干部的,罰帶隊干部):
1、上井施工不按規(guī)定勞保穿戴的;
2、不按照吊車操作規(guī)程操作和施工完畢不掛大鉤的;
3、駕駛車輛過程中出現不系安全帶、接打手機等影響行車安全行為的。
四、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第一次發(fā)現對當事人罰款100元,第二次發(fā)現對當事人翻倍罰款,以此類推:
1、在車場內保養(yǎng)、維護車輛時,在現場內吸煙及未規(guī)定穿戴勞保的;
2、在車場內保養(yǎng)、維護車輛時,廢舊配件、廢油廢液亂排亂放的。
五、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第一次發(fā)現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第二次發(fā)現對當事人翻倍罰款,以此類推:
1、液罐車亂排亂放污水和大罐閥門關閉不嚴導致液體外漏的,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2、在家屬區(qū)超速行駛、亂停亂放的。
六、私人車輛嚴禁停放在車場內。臨時辦事車輛事后應及時離開車場,否則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由個人自負。
七、對在處級單位月度及季度安全檢查(抽查)、路檢路查中被處罰者,工程部也要處以同等數額的罰款。
八、發(fā)生責任事故的,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處理。發(fā)生主要責任以上事故的,加倍處罰。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基層隊干部一律按上報事故的規(guī)定處罰。
九、員工未出現違反本規(guī)定、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未出現習慣性違章行為,未出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行為,同時在完成生產任務、服務態(tài)度、經濟效益等表現突出的,授予工程部“安全衛(wèi)士”,并進行表彰獎勵;上級評選安全先進時優(yōu)先推薦。
第13篇 安全獎懲制度模版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及集團有關安全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
《××集團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并結合股份公司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fā)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fā)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股份公司將視情節(jié)予以獎勵。
一、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fā)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fā)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予以通
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14篇 建立班組安全獎懲機制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實行班組安全生產大檢查例行制度,每周五定為班組安全生產定期檢查日。
2、安全生產大檢查由班組長組織,各生產骨干配合參加,檢查時應根據現場變化或影響的因素和具體情況,確定所要檢查的重點。
3、進行安全大檢查時必須做到:目的明確、突出重點、要求具體、效果顯著,防止走馬觀花和漏查漏檢,要求每次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
4、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辦法,對于各類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應做到:人員落實、時間落實、措施落實、責任落實,一時未能整改好的,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每次安全大檢查應做好原始記錄和匯總工作,做到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對違章者采取“教”“罰”相結合的形式,幫助提高認識,并在班前會上進行通報。
6、實行安全員跟班巡回檢查制度,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對所在作業(yè)面的自查和整改,做到隱患不過夜,隱患不消除不交班。
(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為調動班組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2、區(qū)隊應對在安全生產中遵章守紀、積極處理事故隱患、安全效果良好以及搶險救災有功的人員給予表彰,每次獎勵100---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表彰,采取榮譽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在職工大會上進行表彰,每次獎勵100元。
4、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或對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冒險作業(yè)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每次罰款100---1000元,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5、安全生產獎懲要形成制度化,每半年一次進行考核評比,集中兌現獎懲,積極營造煤礦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二)、出勤制度
1、班組成員必須嚴格按照出勤規(guī)定正常輪休,不得曠工欠勤。每月出勤26天進行考核。
2、班組長、特種作業(yè)人員請假休班,必須經區(qū)隊同意,否則,按欠勤處理。特殊情況下不準休班,否則,一個事假扣10元。
3、班組長負責本班成員的請銷假,未經班組長允許或批準,不準休班。每曠工一天扣20元,特殊情況下曠工一天扣50元。
4、對達不到出勤標準者本月無責任事故或嚴重違章,一般違章不超過兩次可享受區(qū)隊規(guī)定的100元獎勵,否則,取消其獎勵。
第15篇 公司安全獎懲制度(5)
公司安全獎懲制度(五)
一、獎勵
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fā)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fā)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zz公司將視情節(jié)予以獎勵。
二、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fā)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fā)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