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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是企業(yè)運行的基石,猶如大廈之根基,穩(wěn)固則企業(yè)繁榮,動蕩則危機四伏。定期的安全巡查檢查制度,如同預警系統(tǒng),及時發(fā)現潛在風險,防患于未然。它不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更是提升生產效率、維護企業(yè)聲譽的關鍵所在。制度的實施,旨在消除隱患,減少事故,增強全員安全意識,確保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規(guī)程:明確各類作業(yè)的安全操作步驟,規(guī)定禁止行為,防止誤操作引發(fā)事故。
2. 巡查制度:設定定期巡查時間,明確巡查人員職責,覆蓋全廠區(qū)域,確保無遺漏。
3. 風險評估:對作業(yè)環(huán)境和設備進行定期評估,識別潛在危險,制定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預先規(guī)劃應對策略,保證快速有效應對。
5.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養(yǎng),強化安全意識。
注意事項
1. 制度需結合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完善,確保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2. 執(zhí)行力度要強,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必須嚴格執(zhí)行,違規(guī)必究。
3. 員工參與度至關重要,鼓勵反饋意見,確保制度深入人心。
4. 制度公開透明,所有員工都應了解并理解,以利于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基石,它需要全員參與,持續(xù)改進,才能真正發(fā)揮其效能,保障企業(yè)的和諧穩(wěn)定。讓我們共同努力,將安全理念融入日常,讓安全巡查檢查制度成為我們行動的指南。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檢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定期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一)加強安全教育,切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健全規(guī)范科學的安全管理機制。制定安全定期巡查、檢查制度。
(二)認真落實綜合治理措施,進一步完善安全防范體系。
1、對學校安全的難點問題,實行綜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實防范,防止案件發(fā)生。
2、學校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加強教育,群防群治。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實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4開展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利用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防火、防盜、防騙、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了解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撤離、疏散、逃生、自救、自護的方法和措施。
(三)開展專項治理,加強對校舍、食堂、用電、車輛、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辦公室對學校騎自行車要嚴格管理,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騎車安全。
2 、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校舍食堂小賣部電路用電設備、防避雷設施經常進行檢查維修,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3、食堂小賣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wèi)生法》。嚴格執(zhí)行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用具實行“四過關”;環(huán)境衛(wèi)生實行“四定”;個人衛(wèi)生做到“四勤”。切實加強對飲食服務人員的安全教育,安排人員值班,搞好安全防范,防止中毒事件的發(fā)生。
4、加強監(jiān)督管理,突出重點,對學校安全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安全檢查,集中整治整改安全隱患。
(四)加強保衛(wèi)隊伍建設,充分發(fā)揮其職能作用。
1、制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把安全保衛(wèi)人員的工作素質與經濟利益結合起來,形成合力,密切配合,打擊與防范并舉,充分發(fā)揮職能。
2、巡邏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加大巡邏密度,對重點要害部位要落實巡邏值班守護人員,保證不出問題。
3、加大落實安全工作的力度,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項安全巡查,認真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2篇 a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日常維護的主要工作:
1、開機前檢查機器運行的環(huán)境條件是否滿足要求;
2、電源電壓是否正常;
3、機器設備的開關、插頭、插座、接線、端子等是否正常,有無錯位、松動;
4、開機后檢查設備的各指示和運行狀況是否正常;
5、做好設備清潔工作。
二、周維護的主要工作:
1、清除設備表面灰塵,保持機內衛(wèi)生;
2、檢查設備主要性能,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或通知維修部門解決;
3、清理磁盤空間,清理刪除過期文件。
三、月維護的主要工作:
1、運行診斷程序或用儀表對設備進行全面、認真檢查,調整設備有關參數和指標;
2、用吸塵器清理機內灰塵;
3、對電源、空調系統(tǒng),接地系統(tǒng)等運行環(huán)境系統(tǒng)進行檢查。
四、年維護的主要工作:
1、清理工作間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塵,檢查電纜的完好性和隔離性,更換老化、變質和絕緣不好的電纜;
2、檢查機房的防火、防水、防盜等設備和安全報警裝置;
3、全面檢查電源、空調、接地等系統(tǒng)并進行全面檢修;
4、對設備的軟、硬件進行全面測試,調整設備有關參數,并按上級要求進行系統(tǒng)參數的調整;
5、校正各種設備儀表等。
第3篇 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傳輸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一、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后,對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運行全面負責,完成系統(tǒng)分站、傳感器的安裝、更換和拆除工作。
二、負責正常的設備維護,維修及故障處理,完成傳感器的校驗工作。
三、維護人員要保證監(jiān)控設備的正常運行,當班出現的故障要及時下井處理。8小時內必須處理完畢,否則,立即更換設備,嚴禁甩開斷電裝置進行檢修。
四、任何人不得破壞監(jiān)控設備,如發(fā)現嚴肅處理。進行設備安裝時,必須編寫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五、維護人員在檢修各種設備完畢后,必須做好相應的各種記錄工作。
六、維護人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七、每天對中心站進行一次巡查設備及系統(tǒng)運行情況。每月與維護方聯系,對系統(tǒng)及設備檢查一次。
八、井下設備、電纜每班巡查一次。傳感器7天出井更換一次,并進行一次校驗。分站連續(xù)運行6個月出井維修一次。
九、每7天進行一次瓦斯電閉鎖功能測試。每月對設備進行調校、校正一次,做好相應的各種記錄。
第4篇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學校部門鑒訂安全責任書制度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部門鑒訂安全責任書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qū)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
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
教學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特制訂學校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各部門鑒定安
全責任書制度如下:
1、原則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四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由學校分
管安全領導組織召集。記錄完整。
2、學校在校組長、行政及校務委員會會議上經常性提醒督促學校各部門進行安
全防范,布置落實上級和學校相關安全工作。
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采取逐級鑒訂的形式。每學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責任人
與學校安全分管領導鑒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4、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領導與學校后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鑒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
5、后勤負責人與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門衛(wèi)負責人鑒訂責任書;年級組長與各班主
任鑒訂責任書。
泥城鎮(zhèn)中心小學
第5篇 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園校園、園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充分發(fā)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qū)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園長室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fā)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第6篇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一、 定期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常規(guī),普及安全知識,創(chuàng)新安全文化,強化安全理念,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素質,促進安全生產的健康發(fā)展,依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建立此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2、認真貫徹業(yè)主、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環(huán)保工作的具體要求,決定在本項目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法并監(jiān)督實施。
3、研究解決本項目在安全生產、環(huán)保監(jiān)管工作中急需解決的資金、人員、材料、現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監(jiān)督實施。
4、總結前段安全及環(huán)保監(jiān)測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產及環(huán)保監(jiān)測工作。
5、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綜合性安全工作會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會議由項目部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主持,聽取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匯報,征求意見和要求,對提出的存在問題監(jiān)督進行整改,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及環(huán)保監(jiān)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參會人員有各級管理人員組成,會議之后,安全員必須把安全例會精神上傳下達給各施工隊、班組,對于布置的安全生產、環(huán)保監(jiān)測工作,必須及時完成,不得拖延。特殊情況可向安全環(huán)保部及時反映具體情況。
7、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會、必須對安全例會內容進行補充學習了解,對無故不參會者或參會遲到者,提出批評。
8、安全會議要做好會議記錄。
二、各項安全制度必須按照規(guī)定認真、按期學習
1、項目部負責人定期學習應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
4)職業(yè)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學習應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作業(yè)隊、班組定期學習內容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崗位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的重點、方法及程序;
3)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4)有關事故案例;
5)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農民工定期學習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2)安全生產基本常識;
3)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4)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5)事故案例分析;
6)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分析;
7)危險源和隱患辨識;
8)個人防險、避災、自救方法;
9)事故現場緊急疏散和應急處置;
10)安全設施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11)職業(yè)病防治;
12)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1、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1)安全教育培訓時間的規(guī)定
①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②從事一線施工作業(yè)的農民工首次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從事非施工作業(yè)農民工首次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對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農民工,培訓前應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文化課補習。
2)安全教育活動還應包括節(jié)日安全教育、季節(jié)性安全教育、案例教育和專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突出對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應用前的安全操作和技術培訓。各級、各類安全教育培訓要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記錄和有可追溯性等。各項記錄要認真填寫,做到完整、真實、及時、規(guī)范。
2、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1)為了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操作能力、保護他人和自我保護意識;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安全第一的理念,一切行動都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項目部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2)應急救援演練活動項目、目的及演練時間的規(guī)定
①演練活動項目包含項目駐地、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如:火災、物體打擊、觸電、食物中毒等;
②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第一時間上報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現場應急救援以應急演練為指導,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有條不紊的進行救援并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tài)發(fā)展及救援情況。
③項目部安質部負責監(jiān)督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fā)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jiān)督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作業(yè)隊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yè)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2、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各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員巡回檢查。安全生產工人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進行檢查。
2)專業(yè)檢查分別由各專業(yè)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tǒng)人員每月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工作。
3)季節(jié)性檢查由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各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跑漏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為項目、部室、班組三級,分別由項目安全負責人、項目安全部長、班組長組織有關部門以及班組人員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項目檢查每月一次,部室每月一次,班組每周一次。
5)節(jié)假日檢查:成立節(jié)假日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jié)假日期間項目部、工地的一切物資、設備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工區(qū)的材料、設備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檢查庫房及施工駐地內物資的存儲狀態(tài)。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項目、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3、整改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項目制定的《隱患整改制度》執(zhí)行整改。
第7篇 設施定期安全檢查檢驗制度
為了保證安全設施正常、有效,使其能在危險來臨時能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作用,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公司的財產安全,及保護職工免受職業(yè)病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管理內容和要求
2.1消防設施和器材
2.1.1實行分廠、部門檢查報告和消防安全員(專干)巡查、檢查制,發(fā)現設施損壞、缺失、無效,應立即維修和更換,確保處于最佳狀態(tài)。
2.1.2消防雨淋系統(tǒng)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由檢測方出具檢查報告。報告應合法、有效,能如實反映整個系統(tǒng)的運行狀況。對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
2.1.3消防栓、消防地上栓、水帶、消防水泵每周巡查一次,確保消防栓、消防地上栓開啟靈活,水帶完整無破損,消防水泵供水正常。
2.1.4消防水池每周檢查一次,做到水清池滿,專水專用。
2.1.5滅火器每年檢測一次,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檢測報告。檢測內容至少應包含:水壓試驗壓力、維修日期、有效期、聯系電話等內容,并制成卡片,做到一具一卡。
2.1.6消防車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并對配備器材進行檢查。
2.1.7消防設施和器材檢查檢驗由消防安全員(專干)負責實施,并做好記錄,建立臺賬。
2.2防雷、防靜電設施
2.2.1防雷、防靜電設施的檢測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聯系實施,并做好記錄,建立臺賬。
2.2.2生產區(qū)、總庫區(qū)、配電房、原材料庫等處的避雷針、避雷塔及設備的防靜電裝置,由郴州市防雷中心每年檢測兩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檢測報告。對在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系統(tǒng)、裝置的有效和正常運行。
2.3防爆裝置
生產區(qū)、總庫區(qū)、爆炸性原材料倉庫等處的防爆電機、防爆接頭、開關、燈具、電話等,均由機電分廠負責維修和更換,防爆工具由使用部門負責維修和更換;檢查、檢驗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查的方式進行。
2.3.1生產區(qū)防爆裝置的檢查納入生產分廠各使用班組的“三級”巡回檢查工作中,分廠安全員每周定期全面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到安全生產部或機電分廠加以整改。
2.3.2危險品倉庫防爆裝置的檢查納入物資部的“三級”巡回檢查工作中,班組安全員每周定期全面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到安全生產部或機電分廠加以整改。
2.3.3機電分廠每月應對生產分廠、庫區(qū)的防爆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檢驗,對查出的故障及時排除,并做詳細的記錄,建立臺賬。
2.4安全防護裝置
2.4.1安全防護裝置包括:防護網、防護罩、防護擋板、防護欄、過流過壓報警停機、過載報警停機等裝置。
2.4.2安全防護裝置的檢查、檢驗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常巡查一日一次:查運行、查狀態(tài),看是否良好、是否牢固;檢驗采取周期檢查的方式,定期檢查、檢驗一周一次:查趨勢、查發(fā)展,驗有效、驗可靠。發(fā)現松動、脫落、嚴重磨損、失效等不正常狀態(tài),立即予以維修或更換。
2.4.3各分廠、部門的安全防護裝置由使用班組安全員負責日常巡查,并列入交接班內容,且做好記錄;定期檢查、檢驗由該分廠、部門的安全員負責,并建立安全防護裝置定期檢查、檢驗臺賬。
2.5特殊裝置
僅在發(fā)生事故時才使用的備用電源裝置及各種事故報警信號等設備,有安全生產部負責,每月試運行一次,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確保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3.考核
安全設施定期檢查檢驗的考核,納入分廠、班組的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中,不做單項考核;特殊情況或公司另有要求除外。
第8篇 某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施斷電功能定期試驗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雙柳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斷電閉鎖測試工作,確保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實現雙柳煤礦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檢測儀器使用規(guī)范》(aq1029-2007)、《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通用技術要求》(aq6201-2006)、《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關于印發(fā)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的通知》以及集團公司、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斷電閉鎖測試包括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功能測試、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及故障閉鎖功能測試。每10天一次更換甲烷傳感器可以作為故障閉鎖功能測試,并遵守本制度申請、審批等有關規(guī)定。
第三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電話均指錄音功能完備、使用正常的錄音電話。
第二章閉鎖測試人員要求
第四條測試人員必須熟悉掌握煤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線方法。
第五條測試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監(jiān)測監(jiān)控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測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測試儀器使用管理規(guī)范》(aq1029-2007)等有關規(guī)定操作。
第三章斷電閉鎖的測試申請及審批流程
第七條煤礦閉鎖測試部門在測試的前一天,填寫《三閉鎖測試申請單》,經本礦通風助理、總工程師是否有必要由總工程師審批如果測試點附近有涌水異常、礦壓顯現異常等危險危害因素,需要采取措施甚至取消閉鎖測試,僅有通風助理的審批顯然不夠全面。審批后,將閉鎖測試時間、地點等內容通知所有與閉鎖有關的施工隊組(單位)負責人。然后交到本礦調度,煤礦調度于閉鎖測試前一天16點前,將《三閉鎖測試申請單》發(fā)到市公司調度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公司調度),同時電話確認,發(fā)送方式可選用郵件或傳真等方式(具體根據集團公司要求選擇發(fā)送方式)。
第八條上級及政府監(jiān)管部門等組織安全檢查,需要做斷電閉鎖功能測試的,可不履行第七條規(guī)定的申請審批程序,但必須由煤礦接待此次安全檢查的礦領導在閉鎖測試2小時前,通知煤礦調度,煤礦調度值班人員通過電話向市公司調度申請、匯報。
第四章閉鎖測試方法
第十三條每隔十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甲烷風電閉鎖、故障閉鎖功能進行測試。安全規(guī)程中沒有明確故障閉鎖的周期,但在aq1029-2007第4.5.2.1,4.5.2.2條規(guī)定:系統(tǒng)必須由現場設備完成甲烷風電閉鎖功能;系統(tǒng)必須由現場設備完成甲烷濃度超限聲光報警和斷電/復電控制功能。明確把故障閉鎖列入甲烷超限斷電閉鎖、甲烷風電閉鎖當中,而且故障閉鎖功能大多是由系統(tǒng)主機勾選選項實現的。因此有必要進行測試。
第十四條《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檢測儀器使用規(guī)范》(aq1029-2007)規(guī)定的有斷電范圍的所有甲烷傳感器,都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甲烷超限斷電試驗,具體斷電試驗點包括:掘進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面回風流甲烷傳感器、被串掘進工作面入風流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甲烷傳感器、井下煤倉及封閉的地面選煤廠機房甲烷傳感器、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甲烷傳感器等測點。
第十五條現場測試人員每次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必須按照如下規(guī)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出井后在簽字確認。
一、對風機電源開停傳感器的操作試驗。卸下工作風機電源開停傳感器,使開停傳感器上的紅燈亮綠燈滅,查看是否能夠切斷供風區(qū)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實現閉鎖;在井下現場或通過地面主機數據查看斷電控制執(zhí)行時間是否大于2s;把工作風機開停傳感器恢復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動解鎖;
二、對風筒風量傳感器的操作試驗。使風筒末端風量傳感器閉合接點斷開后,查看是否能夠切斷供風區(qū)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實現閉鎖;在井下現場或通過地面主機數據查看斷電控制執(zhí)行時間是否大于2s;把風筒風量傳感器恢復正常后,查看是否自動解鎖。
第十七條現場測試人員每次做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功能測試必須執(zhí)行如下規(guī)定?,F場測試人員使用礦井專用調教氣體裝置(氣瓶內裝有甲烷氣體)按照規(guī)定對甲烷傳感器充氣,觀察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等是否設置正確;控制區(qū)域是否斷電并閉鎖;在井下現場或通過地面主機數據查看斷電控制執(zhí)行時間是否大于2s;甲烷濃度低于復電濃度時,是否自動解鎖。
第十八條現場測試人員做故障閉鎖功能測試必須執(zhí)行如下規(guī)定。使甲烷傳感器或斷電控制器等與閉鎖相關設備傳輸中斷,檢查該區(qū)域是否斷電;在井下現場或通過地面主機數據查看斷電控制執(zhí)行時間是否大于30s;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wěn)定運行后,是否自動解鎖。
第十九條煤礦及市公司監(jiān)控值機人員在斷電閉鎖功能測試過程中必須遵守如下規(guī)定。
一、監(jiān)控值班人員要實時監(jiān)控斷電閉鎖測試過程中的各種異常信息,當瓦斯超限、工作風機停止運轉等異常情況發(fā)生時,觀察系統(tǒng)是否能夠聲光報警。如果未出現聲光報警,按照規(guī)定立即向通風助理等領導匯報,處置流程及結果記錄備案。
二、監(jiān)控值班人員要對照及系統(tǒng)中的有關數據,核實是否完成所有試驗項目。如果系統(tǒng)記錄中測點數量不足、饋電異常(應斷電時未斷電)、因缺少饋電傳感器無法判斷是否成功斷電等情況時,煤礦及市公司按照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一)監(jiān)控值班人員立即通知現場人員查明原因,并及時向信息中心等相關領導匯報,確認不能實現斷電閉鎖功能時,還需向值班礦領導、總工程師、機電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礦長、施工項目部調度、市公司調度等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值班礦領導立即下達該區(qū)域或全礦停工、停產、撤出作業(yè)人員指令,待實現斷電閉鎖功能并經斷電閉鎖試驗正常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yè)。瓦斯治理十條禁令第八條規(guī)定:禁止礦井在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不正常情況下進行采掘活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斷電可靠否則一律依法停產整頓(二)監(jiān)控值班人員立即向公司一通三防部門負責人、值班領導等領導匯報,確認不能實現斷電閉鎖功能時,值班領導立即指令全礦或區(qū)域停工、停產、撤出作業(yè)人員,值機人員向調度、一通三防、機電、生產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負責人和各分管副經理匯報,處置流程及結果記錄備案。
第五章斷電閉鎖功能測試的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條測試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攜帶便攜式甲烷自動檢測報警儀,在取下甲烷傳感器前,要在原有的吊掛位置懸掛一臺便攜式甲烷自動檢測報警儀,以便對瓦斯氣體進行連續(xù)檢測。
第二十一條斷電閉鎖功能測試工作,必須由測試人員、瓦檢工、電鉗工、安監(jiān)工、施工現場負責人、地面監(jiān)控值機人員等人員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在瓦檢工、安監(jiān)工、電鉗工、施工現場負責人不到位或未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的情況下,不得進行斷電閉鎖功能測試工作。
第二十二條每次斷電閉鎖功能測試前,由施工現場負責人、電鉗工配合,把除電源饋電開關、照明開關(綜保)以外的所有機電設備開關打到零位并閉鎖,并通知現場所有人員在斷電閉鎖功能測試期間不得隨意送電。
第二十三條如果斷電閉鎖功能測試涉及到變電所停送電或斷電范圍內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隊組的,測試人員在測試前必須向煤礦調度匯報并履行相關停送電程序和規(guī)定,禁止私自進行斷電閉鎖功能測試工作。
第二十四條不能正常實現斷電閉鎖功能時,測試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匯報,施工現場負責人、電鉗工立即切斷閉鎖范圍內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撤出該區(qū)域生產作業(yè)人員。測試人員和現場電鉗工配合,查明異常原因進行處理,在全部整改后,再進行一次斷電閉鎖功能測試,確認正常后,通知調度,經調度室核實并經值班礦領導同意后,方可恢復供電,安排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
第二十五條測試人員測試完成出井后,及時填寫相關記錄并簽字確認。
第二十六條局部通風機啟動或停止運行、停送電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如甲烷傳感器懸掛位置較高,應推廣使用傳感器可升降裝置,或者與現場人員密切配合,防止墜落等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六章處罰
第二十八條凡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公司分管部門在24小時內完成追查并提交處罰意見,在報請公司總工程師同意后執(zhí)行處罰,在公司晨會及時通報。處罰方式可視情節(jié)給予煤礦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處罰:
一、全公司通報批評;
二、煤礦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礦領導到市公司晨會做檢查;三、相關責任者(單位或個人)2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經濟處罰;
四、部分采掘工作面或全礦停產整頓。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斷電閉鎖測試工作必須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提前申請匯報,對未提前匯報的煤礦,由市公司調度牽頭,安監(jiān)、一通三防等部門參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公司一通三防部牽頭,安監(jiān)、調度、機電等部門參加追查,按照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進行處罰。
一、斷電閉鎖測點不足的;
二、斷電閉鎖測試周期超過10天規(guī)定的;
三、不能實現斷電閉鎖功能的;
四、未設置饋電傳感器無法監(jiān)測斷電功能的;
五、其它不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及建設礦井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監(jiān)控的管理,規(guī)范安全監(jiān)控斷電試驗操作流程,確保瓦斯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監(jiān)控有效,斷電閉鎖靈敏可靠,防止各類瓦斯事故的發(fā)生,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雙柳煤礦監(jiān)控系統(tǒng)瓦斯電閉鎖定期試驗制度。
第一條、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每七天對我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所有瓦斯監(jiān)控傳感器按規(guī)定進行標校和超限斷電功能測試。
第二條、信息中心監(jiān)控隊值班員要嚴格按相關措施和規(guī)定設置各類瓦斯傳感器的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等參數,確保斷電試驗數據的準確性。
第三條、信息中心要組織好由通風區(qū)、機電科和相關隊組參加的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工作。監(jiān)控系統(tǒng)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有一下要求:
1、信息中心監(jiān)控隊確認監(jiān)控系統(tǒng)斷電器的靈敏可靠。
2、機電科確認斷電范圍設置是否符合供電規(guī)程的斷電要求。
3、通風區(qū)負責使用標準氣樣對瓦斯傳感器調校。
4、相關隊組負責機電設備的送電和確認瓦斯電閉鎖試驗過程中是否斷電。
第四條、信息中心監(jiān)控隊要提前確定監(jiān)控系統(tǒng)斷電試驗的地點以及影響范圍,并將相關內容在前一天的調度平?會上通報說明,涉及到的單位部門要積極配合。
第五條、參加監(jiān)控系統(tǒng)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的單位和部門人員在井上統(tǒng)一集中,同時下井。開始瓦斯電閉鎖試驗前必須電話通知礦調度,經礦調度確認同意,監(jiān)控值班員完成瓦斯傳感器“調?!辈僮骱?方可通知現作業(yè)人員進行斷電試驗。
第六條、通風部門應按要求使用標準氣樣對各點傳感器的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響應時間等各項功能進行調試,確認是否正常。傳感器現場調校不合格的,信息中心監(jiān)控隊負責及時更換。
第七條、監(jiān)控系統(tǒng)斷電試驗過程中發(fā)現傳感器斷電范圍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或不能正常斷電時,信息中心監(jiān)控隊工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和機電科,并由機電科安排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安排整改。
第八條、各地點瓦斯電閉鎖試驗完成后應按要求將傳感器恢復到正確位置。確?,F場監(jiān)測數據的準確性。
第九條、各單位、各部門、各生產組隊必須安排有責任心的人員工參加風電、瓦斯電試驗工作,切實保障各生產地點的風電、瓦斯電閉鎖靈敏可靠。如果各部門人員不認真參與瓦斯電閉鎖試驗或弄虛作假不負責任者,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信息中心監(jiān)控隊要對瓦斯電閉鎖試驗做好詳細記錄,記錄要有相關參試單位人員簽字并備案。違反此規(guī)定的將給于有關負責人和參試人員5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交由礦安監(jiān)處進行處理。
第十條、瓦斯電閉鎖測試記錄應每月匯總,按要求報送集團公司信息中心存檔。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信息中心
2023年9月19日
第9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企業(yè)各級從業(yè)人員和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和權限。切實貫徹本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努力提高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考核對象: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
三、考核范圍:
對各級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和安全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頻次:年度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2.考核方法:基層從業(yè)人員由安全環(huán)保部主任復核,總經理復核。
3.考核標準:各級從業(yè)人員以其應履行的安全職責,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目標為考核標準;各級管理人員以其管轄范圍內應履行的安全職責。安全責任和部門應達成的安全生產目標為考核標準。
五、獎懲辦法
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獎勵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詳細考核辦法見:《安全績效考核評比方案》。如因管理失職或個人違紀違規(guī)造成責任事故并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還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還將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同時,對連續(xù)兩年考評不達標的部門主管或個人將處以雙倍處罰或撤職處分。
第10篇 監(jiān)理站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保證安全施工與做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是黨和國家保護勞動者的重要政策,是監(jiān)理工作的重點之一。重視和做好安全施工、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是安全管理的神圣職責,為做好這一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監(jiān)督和檢查和要求項目部牢固樹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放在重要的議事日程上,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
2.監(jiān)督和檢查和要求項目部建立健全安全專職機構,配備了年富力強的安全專職干部,加強安全部門的領導,充分發(fā)揮了他們的監(jiān)督檢查作用,各級領導要支持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真正把安全技術人員當成自己的助手和參謀。
3.監(jiān)督和檢查和要求項目部嚴格執(zhí)行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都負起責任,確保各項安全制度、計劃、措施的貫徹落實。
4.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明確的針對性,安全交底要認真細致,確定起到安全施工的作用,現場內的各種材料、施工設備,必須按圖進行布置,現場內的安全、衛(wèi)生防火設施要齊全有效。
5.檢查和要求切實保證職工在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條件下進行施工作業(yè),施工中搭設的各種腳手架、井架等臨時設施均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標準,要正確使用安全網,施工現場安裝的機電設備要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嚴禁機電設備帶病運轉,一切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靈敏、有效。
6.檢查和和要求堅持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已及易燃、易爆地區(qū)嚴禁吸煙和玩火的規(guī)定,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隨時提醒職工及他人注意安全。
7.嚴肅對待施工現場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把一般安全事故當作大事幫來抓,做好安全風險源的識別工作,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必須做到“三定”,即:定隱患整改負責人,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完成時限。并要指定人員按期進行復查,督促解決。
8.監(jiān)督和檢查和要求項目部財務部門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安全專項投入,監(jiān)督安全費用的合理使用,不得把安全專項資金挪作他用。
9監(jiān)督和檢查和要求項目部做好施工安全日志和部門的安全記錄及安全資料建檔工作。
10監(jiān)理站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要求分站和監(jiān)理組每周進行一次自查,并報監(jiān)理站。安全檢查是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重點查思想、制度、記錄、領導、隱患,及是否結合季節(jié)特點開展防臺、防洪、防雷、防塌、防墜落、防毒、防火、防中暑工作。
第11篇 安全定期檢查制度范文
為加強項目的安全管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項目研究決定特制度如下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希全項目施工單位及管理人員認真遵守制度。
一、每周一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施工單位負責人參加,總結一周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周安全生產要求和重點部位防護要求。
二、每周六為項目安全生產檢查日,主要內容是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等進行全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及施工單位負責人參加。
三、每月底進行全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由經理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四、項目部將按實際情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要求每天在碰頭會上解決,匯報整頓情況。
第12篇 工程臨時用電驗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臨時用電的驗收:
①、臨時用電工程安裝完畢后,由公司生產經營部組織質安部、分公司主管副經理、分公司質安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臨時用電編制者、審核者、項目部安全員及電工參加檢查驗收。對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距離、配電線路及線路架敷設、各種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安裝、設備調試、現場照明、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2、臨時用電定期安全檢查:
①、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檢查一遍線路和電器設備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填寫有關檢查記錄表;
②、施工現場項目安全員每周組織班組長、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設備,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填寫《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
③、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每月組織安全員、班組長、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設備、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并填寫《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
④、分公司每季組織現場項目部對現場全部配電箱內的電氣器具及其接線,保護總干線的漏電開關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復查接地電阻值,填寫《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
第13篇 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日常維護的主要工作:
1、開機前檢查機器運行的環(huán)境條件是否滿足要求;
2、電源電壓是否正常;
3、機器設備的開關、插頭、插座、接線、端子等是否正常,有無錯位、松動;
4、開機后檢查設備的各指示和運行狀況是否正常;
5、做好設備清潔工作。
二、周維護的主要工作:
1、清除設備表面灰塵,保持機內衛(wèi)生;
2、檢查設備主要性能,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或通知維修部門解決;
3、清理磁盤空間,清理刪除過期文件。
三、月維護的主要工作:
1、運行診斷程序或用儀表對設備進行全面、認真檢查,調整設備有關參數和指標;
2、用吸塵器清理機內灰塵;
3、對電源、空調系統(tǒng),接地系統(tǒng)等運行環(huán)境系統(tǒng)進行檢查。
四、年維護的主要工作:
1、清理工作間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塵,檢查電纜的完好性和隔離性,更換老化、變質和絕緣不好的電纜;
2、檢查機房的防火、防水、防盜等設備和安全報警裝置;
3、全面檢查電源、空調、接地等系統(tǒng)并進行全面檢修;
4、對設備的軟、硬件進行全面測試,調整設備有關參數,并按上級要求進行系統(tǒng)參數的調整;
5、校正各種設備儀表等。
第14篇 塔吊施工電梯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堅持每旬進行安全自檢自糾。
二、每旬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按建設部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jgj59-99)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檢查。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問題,要認真作好記錄,反映在各項檢查驗收記錄上,本著三定原則(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必要時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
四、經檢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施工現場無能力排除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及時將情況上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
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莆田萬科城項目e地塊工程項目部
2023年12月01日
第15篇 加油氣站消防安全定期報告制度
一、每季度至少向轄區(qū)消防大隊上報一次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二、報告的主要內容:
1、單位內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況、消防檔案情況;
2、申請消防行政許可事項;
3、單位內部消防組織和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4、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維修保養(yǎng)情況;
5、防火巡查與定期檢查情況;
6、滅火救援預案演練等情況。
7、上報時,由消防安全負責人或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第16篇 s礦提升絞車安全保護定期試驗制度
1、對于方便每天試驗的部分安全保護裝置,應由絞車工每天試驗,并填在安全保護記錄上。
2、對于已安裝后不方便再每天試驗的提升絞車部分安全保護,定期由專人(電工)進行試驗。
3、試驗時由電氣負責人在現場指揮,重點試驗室外過卷保護、等速過速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器傳動失效保護、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等。試驗完畢填寫定期試驗記錄。
4、定期試驗時,絞車工聽從電工指揮,操縱絞車相關部位,以便電工觀測試驗結果。
5、為作定期試驗而特意拆下的部分裝置,試驗完畢后必須按原樣裝上去。
6、試驗時檢查出有保護裝置不失效或不靈敏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完善,并報告項目部有關領導。
第17篇 安全隱患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更好地落實上級關于校園安全問題的有關指示精神,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穩(wěn)定,特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食品衛(wèi)生安全檢查。由校醫(yī)負責,每周不少于兩次。檢查食堂衛(wèi)生工作,檢查食品來源、存放、加工中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檢查加工的食品是否留有樣品。
2、課間活動安全檢查。學生的課間活動安全由上一節(jié)的老師負責,學生課余時間安全由保育員負責,每天的行政帶班人員負責督查,共同維護好課間(余)秩序,加強學生課間(余)活動安全隱患的規(guī)范性。
3、專用室(實驗室)的安全檢查。由專用室(實驗室)教師負責,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專用室(實驗室)的各項設施、器材、藥品進行檢查,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藥品進行單獨存放的方法,消除安全隱患。
4、電路、電器設備的安全檢查。由學校水電管理人員負責,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學校各處電路、各用電設備的安全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維修、排除;全校師生若發(fā)現電路、電器設備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以便及時處理,嚴防突出事件的發(fā)生。
5、食堂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備用氣瓶的安全檢查。由食堂司務長負責,每周不少于一次。發(fā)現操作錯誤及時糾正,發(fā)現硬件安全隱患及時請燃氣公司的專業(yè)人員前來維修。杜絕燙傷、火災、爆炸、煤氣中毒等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殃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事故的發(fā)生。
6、體育器械、設施的安全檢查。由體育教師負責,每節(jié)課前要對上課時要使用的器械、設施的安全進行檢查;每月對學校所有的體育器械、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維護和更換,杜絕安全隱患。體育教師要加強安全意識,各項體育活動要在確保師生安全的情況下有組織地進行。
7、每月7日為學校安全檢查日。由校長召集帶領學校綜合治理、平安創(chuàng)建、安全管理工作組全體成員對校園進行一次全面的地毯式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8、要確保安全檢查質量,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檢查記錄,建立安全檔案,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第18篇 安全閥定期排汽試驗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發(fā)電機組壓力容器和承壓設備管理,保證壓力容器和承壓設備安全穩(wěn)定運行,防止壓力容器和承壓設備超壓爆破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現役機組承壓設備所有安全閥。
第三條 引用標準及規(guī)定:
dl612-1996 《電力工業(yè)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
dl647-2004 《電站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第二章 管理職能
第四條 生產技術部負責本制度監(jiān)督、檢查與組織協(xié)調,審查試驗措施,評價試驗結果。
第五條 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本制度實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況的監(jiān)督,審查安全措施。
第六條 發(fā)電部、燃化部負責具體實施操作,審查試驗措施。
第七條 檢修部各相關專業(yè)參與試驗并提供指導,編制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章 試驗間隔
第八條 試驗間隔
1、鍋爐安全閥的試驗間隔不大于一個小修間隔。各類壓力容器(包括除氧器、連排擴容器、高低壓加熱器、儲氣罐等)的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排汽試驗;
2、設備大修及安全閥經過檢修后,均應進行安全閥校驗;
3、原則上鍋爐、各類壓力容器安全閥排汽試驗均安排在小修停機前進行,如發(fā)現安全閥排汽試驗不正常則應在小修中安排安全閥檢修,小修結束后再安排安全閥校驗或排汽試驗。如在小修期間安排了安全閥檢修項目則排氣試驗可安排在小修結束后進行。
第四章 試驗要求
第九條 安全閥排汽試驗前,由檢修部相關項目部編制安全閥排汽試驗技術安全措施,并報運行部門,安全監(jiān)察部、生產技術部審查通過,經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副總工程師審核批準,送值長和運行備案。
第十條 運行崗位在接到試驗措施后,應做好試驗前的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 鍋爐、各類壓力容器安全閥排汽試驗應在生產技術部相應設備管轄專業(yè)專工(或生產技術部主任)主持下進行。
第十二條 參加試驗人員:生產技術部相關專業(yè)專工、生產技術部壓力容器監(jiān)察工程師、安全監(jiān)察部專工、運行相關專業(yè)負責人、當班值長和班長及運行(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檢修部相關項目部專工、維護隊隊長或技術員。
第十三條 排氣試驗方式可采用定壓手動拉跳安全閥排汽和升壓跳安全閥排汽兩種方式,原則上在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均應采用定壓手動拉跳安全閥的方式。如安全閥安裝位置、結構型式、排汽量和排汽溫度等無法保證采用手動拉跳方式人身的安全,則可選擇安全閥熱態(tài)校驗的方式進行排汽試驗。
第十四條 手動拉跳安全閥由檢修人員操作,運行、安監(jiān)人員現場監(jiān)護。
第十五條 運行部門應建立安全閥定期排汽試驗記錄簿,記錄簿應包含試驗時間、試驗壓力、溫度、試驗結果、試驗異常情況等記錄,試驗結束后,相關人員應簽字。
第十六條 檢修項目部及維護隊應建立安全閥排汽試驗臺帳,記錄相關情況和數據。
第十七條 排汽試驗結束后,應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臺帳上記錄。
第十八條 試驗是否合格的條件:
1、是否正常排汽,排汽量是否與安全閥規(guī)格匹配;
2、安全閥開啟后,壓力容器是否有效泄壓;
3、安全閥是否開啟正常,回座是否正常。
第十九條 如發(fā)現安全閥無法正常開啟或無法有效排汽降壓則可視為排汽試驗不合格,相關部門應進行匯報并記錄,及時安排檢修、檢查,并適時再次安排排汽試驗。
第五章 安全要求
第二十條 安全閥排汽試驗應以能否保證設備與人身安全為前提。
第二十一條 運行人員在安全閥排汽試驗前應制定有效的安全運行措施,做好事故預想。
第二十二條 在安全閥處應有防止人員燙傷的防護裝置,排汽管布置應符合要求,現場操作人員應穿著合適的工作服,應使用合適的操作工具,現場具備合適的操作平臺和操作空間。
第二十三條 試驗現場應具備可靠的緊急撤離通道。
第二十四條 試驗前檢修應編制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下列人員必須熟悉本制度:
1、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2、生產技術部正副主任、相關專業(yè)專工和壓力容器監(jiān)察監(jiān)察工程師。
3、安全監(jiān)察部正副主任及相關專工。
4、檢修部主任、總工、相應項目部正副主任、專技。
5、運行部門正副主任、專技、相關運行人員和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6、粉煤灰綜合利用廠正副廠長、專技。
7、鍋爐、壓力容器所管轄的檢修隊正副隊長和技術員。
第七章 考核
第二十六條 各級有關人員嚴格執(zhí)行本辦法,若違反本辦法按《安全文明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執(zhí)行。
第19篇 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范本
1、 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對內部管理層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具體檢查法律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
3、 周對公司制定的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自查,查出結果上報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批示。
4、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每月組織對各個項目部安全生產進行一次聯合在檢查。主要檢查項目部對職工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組織機構,安全保證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安全設施,安全標識,操作規(guī)程,違規(guī)行為,安全記錄等。查作業(yè)現場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查對事故的處理。
5、 項目部每周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嚴格執(zhí)行公司及項目部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 項目對檢查的內容進行詳細記錄。
7、 對查出問題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8、 各單位對檢查的結果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
第20篇 電氣設備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一、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機電科每月組織一次電氣安全和設備完好檢查,按照下發(fā)檢查通知單,各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無故不得缺席。
二、機電科開展井下電氣管理及設備管理的日常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每周對各單位現場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處罰。
三、各組檢查人員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大型固定設備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要求,認真檢查并做好記錄,存在隱患問題及時下“五定表”,要求各單位按下五定表的要求,限期整改,對復查不能按時處理,將通報處罰。
四、各單位參加檢查的人員,必須帶齊工具、量具,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每個月保證將井下所有的機電設備檢查一遍。
五、檢查人員要對各檢查地點的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設施、煤礦井下三大保護、電氣設備運轉完好狀況,各種安全用具、圖牌板等進行檢查。
六、參加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查出的問題嚴禁循私舞弊,失爆、失保的要立即停止作業(yè),及時處理,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按礦相關機電管理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