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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安全制度如同一盞明燈,指引著我們規(guī)避風險,確保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它不僅體現了對員工的關懷,也是企業(yè)合規(guī)經營的基石,塑造了公司的良好形象。安全制度通過明確的責任劃分和操作規(guī)程,降低了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從而保護了公司的核心資產——人力資源,同時也保障了生產活動的穩(wěn)定進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關鍵部分:
1. 安全政策聲明,闡述公司對安全的承諾和目標。
2. 風險評估程序,用于識別和評估潛在危險。
3. 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各類設備的操作步驟和安全須知。
4. 應急預案,為突發(fā)事故提供快速響應指南。
5. 培訓與教育計劃,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審核與改進機制,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并持續(xù)優(yōu)化。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確保每個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應具有針對性,針對不同部門和崗位的風險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規(guī)定。
3.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適應新的法規(guī)要求和技術發(fā)展。
4. 實施過程中,管理層的示范作用至關重要,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核心,其制定與執(zhí)行需兼顧科學性、實用性和人性化,以實現零事故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這樣,我們的企業(yè)才能在穩(wěn)健發(fā)展的道路上行穩(wěn)致遠。
安全獎罰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獎罰制度
安全獎罰制度是搞好煤礦安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它既兼顧了職工在安全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又運用經濟行政、安全制約和激勵機制等手段,體現了獎優(yōu)罰劣、獎罰對應的公正性、嚴肅性,同時還具有一定的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guī)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準和考核辦法。
一、獎勵規(guī)定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的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的,由企事業(yè)單位按其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獎勵:
(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措施,在安全生產和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2)發(fā)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以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因而避免了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3)搶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工作中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二、懲處主要負責人的規(guī)定
根據《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1)違章指揮工人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2)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對重大事故預兆或已發(fā)現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拒不執(zhí)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的。
(5)對職工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職由于不會操作或不懂安全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的。
(6)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或者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防護用品,情節(jié)嚴重的。
(7)不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偽造、破壞事故現場的;阻礙、干擾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8)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由于作業(yè)環(huán)境不安全造成事故的。
(9)放棄對安全工作的領導,不及時解決安全問題或塵毒方面存在的隱患造或重大事故或塵毒危害嚴重的。
(10)由于地質報告或設計錯誤、施工質量低劣致使礦井投產后在安全或預防職業(yè)病方面經常受到威脅,甚至因此造成事故的。
(11)發(fā)現事故后,不積極搶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三、懲處事故責任者的規(guī)定
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責任:
(1)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因采購不合格原材料、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等,造或傷亡事故的。
(4)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
(5)發(fā)現有立即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情況,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
(6)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者故意拖延不報的,以及對事者姑息包庇甚至嫁禍于他人的。
對蓄意制造事故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他人者,要從重處罰。
第2篇 消防安全獎罰制度
消防安全獎罰制度
為促進義務消防和廣大業(yè)主(用戶)的安全防火觀念,特制定如下獎罰制度:
1.大廈保安員既是保安員又是義務消防員。當義務消防員聽到火警信號要聽從指揮,盡力盡責、奮勇搶救。主動者獎勵,疏忽職守、不聽指揮、臨陣退縮者除開除外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2.大廈各業(yè)主(用戶)都要愛護保養(yǎng)消防器材。非火警任何人不得動用滅火器材(消防演習除外),損壞者按時價賠償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私接亂接,一旦發(fā)現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4.大廈各業(yè)主(用戶)及本公司駐__大廈各部門與各施工單位人員禁止使用電爐,一旦發(fā)現除沒收工具外并處以1000元罰款。
5.因用電不當引起負荷火災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處以5000無以下罰款。
6.嚴禁大廈各業(yè)主(用戶)在大廈公共通道燒香拜佛、焚燒紙屑,一經發(fā)現處以1000元罰款。
7.每月一次由保安部牽頭協(xié)同物業(yè)公司其他部門對大廈消防安全進行檢查。
第3篇 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5
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五)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zhí)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fā)的《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fā)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00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yè)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標準規(guī)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fā)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chuàng)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yè)或企業(yè)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yè)或企業(yè)先進的。
(4)對發(fā)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guī)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yè)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yè)人員聯?;ケ0踩熑沃莆绰鋵嵒虿黄鹱饔玫摹?/p>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yè)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xù),交底手續(xù)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jiān)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fā)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⑨不按時間和要求辦理安全教育年審手續(xù),或弄虛作假的。
⑩單位無《施工企業(yè)安全資格認可證》、棟號無《安全施工許可證》的;進行分包工程的外埠施工隊無《安全施工許可證》的。
(7)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個人,根據情節(jié)予以100~400元罰款,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加重處罰,但不超過罰款額度的一倍。同時可合并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①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經指出不改,造成安全隱患和險情,釀成未遂事故或致人傷害的。
③對安全隱患熟視無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
④服從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檢查人員指導,威脅、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
⑤對安全工作管理不嚴、抓地不緊,造成失誤,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
⑥違反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造成險情或發(fā)生傷害事故的。
⑦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高處拋擲物料、垃圾的。
⑧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損毀防護設施、安全標志,造成險情或事故的。
⑨安全值班人員不盡職盡責敷衍推脫、無安全值班記錄,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⑩無有效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yè),拒不接受檢查的。
○11持特種作業(yè)學習證無操作監(jiān)護人時作業(yè)的。
○12私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用電設備的。
4.安全獎罰的實施
(1)進行獎勵必須有安全管理部門提供的獎勵報告單和獎勵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2)領取獎勵金憑安全管理部門開具的《安全生產獎勵通知單》到財務部門直接支取。
(3)獎勵款從安全獎勵基金中支付。
(4)罰款以安全管理部填發(fā)的《安全生產罰款通知單》為依據。
(5)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該單位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賬內。
(6)對外埠施工隊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其所在單位賬號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賬內。由該單位從外埠施工隊的結(預)算款中扣除。
(7)對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受罰人所在單位的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賬內,罰款由受罰人所在單位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8)安全獎勵基金專項專用,不準挪用。
第4篇 安全員獎罰制度
1、 必須按時參加當班班前會。遲到一次處罰5元;缺席一次罰款10元。
2、 安全員在井下睡覺被礦長、生產礦長或技術員查到一次,罰款200元;如睡覺造成安全事故,視其責任輕重給予相應處罰,輕者開除礦藉,重者交由行政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對支護工工作監(jiān)督不嚴,出現空幫、空頂、棚腿歪斜或梁頭高低不平,自己解釋不清或沒有正當理由的,每一架扣罰10元。
4、 安全員在上班期間中途不允許出井,必須待當班作業(yè)人員全部安全出井后方可出井。有特殊情況可打電話匯報,在電話不通時方可出井當面匯報。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交接班不寫記錄,或記錄填寫不清楚,一次罰款5元。
5、 必須在下一班班前會開前10分鐘向調度室匯報井下一切情況,以便安排生產。否則,一次處罰5元,特殊情況除外。
6、 工作上不聽從礦長(包括生產、安全礦長)安排,或故意找理由塞搪,一次罰款20元。隨意指揮工人亂開巷道,每次罰款30元。
7、 當班出現的隱患或日常工作,能在當班處理的不安排給當班班長處理,故意推諉,拖延給下一班處理,每出現一次,罰款30元。
8、 虛報、假報返修、更換支架數量,每謊報一架,罰款100元。
9、 保證防塵管路系統(tǒng)的正常使用,并監(jiān)督使用好防塵水,非特殊情況一次罰款5元。
10、 見工人違章作業(yè)而不制止,視情節(jié)輕重給相應的罰款(5~200元)。
11、 瓦檢員、安全員必須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在安全問題上瓦檢員必須服從安全員。其中任何一人故意尋找借口,不配合工作,一次處罰責任人30元。
12、 安全員脫崗,一次罰款50元;無故曠工,每天處罰50元,特殊情況需礦領導批準。
13、 安全員每月請假不得超過4天,超過一天者扣罰20元/天,并將這20元獎給當天代班人。非特殊情況的請假必須提前10小時,請假必須有假條,沒有假條的請假不作數。
14、 特殊情況的停班,安全員必須按時到礦報到,聽候安排,否則按曠工處理。
15、 對井下各地點應做巡回檢查,對檢查出的重點隱患必須在現場督促處理,否則一次30元。
第5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yōu)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chuàng)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yè)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guī)定處理;項目發(fā)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chuàng)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jié)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guī)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tǒng)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yè)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jiān)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jiān)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6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此制訂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一、獎勵:
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給予100~500元的獎勵(具體根據業(yè)績,由公司安全部門提出方案,總經理批準)。
1、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革新、重大改進及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
2、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3、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對維護安全紀律避免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作出貢獻的;
4、受到市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在市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中取得優(yōu)良成績的具體組織落實、布置的有關人員;
6、對創(chuàng)市級“文明工地”、“標化工地”、“標化樣板工地”進行具體組織落實、設置、布置的有關人員。
二、處罰:
1、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規(guī)定配戴,管理人員和班組長每人罰款伍拾元。工人每人罰款貳拾元。
2、高空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配戴好安全帶的,每人罰款伍拾元。
3、違章乘坐井架吊籠上、下,乘坐者、開機者每人各罰款貳佰元。
4、違反防火規(guī)定造成火災,將按火災造成的損失的50%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違章操作施工機械造成事故,將根據事故情節(jié)的輕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施工現場因用電設施安裝問題造成事故,將追究現場電工的責任。
7、現場管理人員及班組長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將按事故責任輕重進行處罰,所有經濟責任由項目部承擔,并對項目部及個人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8、對上級部門安全檢查達不到標淮的,按獎勵等級進行對等處罰,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隨著生產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安全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安全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為了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使同寶煤業(yè)工業(yè)廣場局部采空區(qū)治理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上一個新臺階,更好地搞好安全這項工作。我們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條例,使整個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
處罰條例
第二章安全保護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不扣安全帽帶罰款50元。
第三條非鉆機人員登高2米以上(含2米)在塔架上施工罰款50元。
第四條非鉆機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鉆機機械,違反經勸阻無效者罰款50元。
第五條攪拌池口要有防護措施,對無防護措施的地方,每發(fā)現一處對搞專職安全的班組(領導安排班組)罰款50元。
第六條鉆機防護蓋板、攪拌池安全網等其它防護措施不得私自拆除,如因施工要求必須拆除的,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總包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拆除。違者罰款200元。
第三章文明施工
第七條現場道路要及時清掃,否則罰款100元。
第八條衣服不整,赤膊上崗罰款50元。
第九條穿高跟鞋、裙子、拖鞋或光腳上班者罰款50 元。
第十條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當天沒有清理的罰款100元。
第十一條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大便罰款500元,小便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材料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堆放或堆放不整齊罰款50-100元。
第四章安全行為
第十三條登高作業(yè)時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工具等物件罰款200元。
第十四條酒后上崗作業(yè)一般工種罰款100元,特殊工種罰款200元。
第十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擅自上崗罰款100元。
第十六條特殊工種無證上崗,無證操作,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罰款100元。
第十七條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擅自上崗者罰款100元。
第十八條安全警告標志不得拆除或隨意移位,未經同意發(fā)現有人拆除或移位罰款100元。
第十九條不接受安全教育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條不交安全活動記錄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一條不經領導同意私自帶人參觀現場、拍照、攝影的當事人罰款500元。
第二十二條安全員對違章違紀者依法進行處罰,對不服從教育者罰款200元,對威脅執(zhí)法人員的罰款500元,并請退場。
第二十三條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氣割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如有違反罰款100元。
第二十四條施工期間打鬧,態(tài)度不認真的,罰款50-100元。
第五章消防安全
第二十五條施工需要動火的,應在保衛(wèi)處辦理動火證,在動火作業(yè)點必須有監(jiān)護人和消防器材,否則罰款100元。
第二十六條嚴禁挪用現場任何消防器材,違者各罰款100元。
第二十七條 在現場吸煙罰款30元,鉆機附近20m范圍內吸煙一次罰款200元。不服從管理的人員,罰所屬施工隊一次500元。材料倉庫或其它禁火場所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元。
第六章成品保護
第二十八條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對已完成鉆孔都具有保護義務和權利,發(fā)現故意破壞鉆孔孔口管,注漿管的情形,每次給予當事人200罰款,并賠償損失,扣除所屬施工隊500/一次。直接清除出場。
第二十九條在施工中破壞成品或其它物品罰100元,如發(fā)現屬故意破壞行為罰款200元,并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未經許可私自挪用總包或其它單位材料罰款200元,并賠償材料費。
第七章 施工用電
第三十一條電箱、開關箱內配件缺少漏電開關不靈等一系列違章用電行為罰款200元。
第三十二條施工機具沒有按規(guī)定規(guī)范要求進行安裝、操作的罰款200元。
第三十三條現場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箱四線制式電纜否則罰款300元。
第三十四條現場用電必須按“一機、一閘、一漏”的用電模式,否則罰款100元。
第三十五條現場夜間照明要確保,尤其是夜間鉆機鉆孔、攪拌站注漿,否則罰款100元。
第八章補充事項
第三十六條如發(fā)現以上條款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為或現象,視情況而定,給予100元以上罰款。
第三十七條 請有關人員認真審閱以上條款,共同搞好同寶煤業(yè)廣場局部采空區(qū)治理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齊抓共管,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文明、雙標化環(huán)境。
獎勵條例
第三十八條項目將在每季度對班組及個人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評比。對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面表現出色的鉆機班組和注漿班組給予200元的獎勵;對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100的獎勵。
第三十九條項目部對每個管理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評比,對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上有過突出表現的將給予100元的獎勵。
第四十條對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舉報的個人給予50-100元的獎勵。
第8篇 安全作業(yè)監(jiān)理的現場管理及獎罰制度
一、現場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堅決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監(jiān)理人員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到崗到位,堅持安全工作原則,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員進場作業(yè),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聽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4、進場作業(yè)必須配戴安全帽,登高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不準穿背心、拖鞋進入作業(yè)場所,不得在作業(yè)場所內亂竄亂跑、打鬧嘻戲。
5、嚴格執(zhí)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認真按爆破操作規(guī)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執(zhí)行,杜絕違章作業(yè),違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參加人身保險。
二、獎罰
1、監(jiān)理人員的獎勵和罰款每年初根據不同的安全風險與工作難度而定。
2、年終考核得分為60分者,不獎不罰;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獎勵該部門最高獎勵金額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罰最高罰款金額的2.5%,罰至最高罰款金額為止。
3、隱瞞事故不報,弄虛作假的,取消全部獎勵,并處以罰款1000元。
4、所發(fā)獎金,其中50%給簽字人,其余發(fā)給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人員;所處罰款從部門簽字人工資中扣除,不得報銷。
5、連續(xù)發(fā)生同類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還須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根據事故的程度和責任大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6、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當年發(fā)生安全生產重大傷亡
事故的,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評先進。具體安全管理考核計分辦法見下表。
安全管理考核計分辦法
考核內容 扣分辦法
年初有布置、年終有總結。
季節(jié)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檢查,定期研究工作。
建立、健全、落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部門責任人親自抓,分管人員明確。
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兼職安全員。
按規(guī)定參加安全業(yè)務培訓,并取得相應證件。
部門內部堅持正常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
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事故并報送有關材料,及時報送各類統(tǒng)計報表。
1、年初無部署扣5分,年終無總結扣2分;
2、工作部署未突出重點部位和重點季節(jié)扣除1-2分;
3、不堅持安全例會或定期研究扣2分;
4、季節(jié)性安全工作無布置扣1分,無檢查扣1分。
5、無規(guī)章制度扣7分;無應有的操作規(guī)程扣7分;
6、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不健全各扣1-3分;
7、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落實不到位扣2-5分;
8、不層層簽訂責任書扣3分,責任書制度不規(guī)范、不具體扣1-2分;
9、平時不檢查扣2-5分,檢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力的扣1-5分;
10、部門負責人不親自抓扣5分,分管人員不明確扣4分;
11、所發(fā)生的事故查處不力扣2-5分;
12、未配備安全員扣3分,安全員配備不全扣1-3分;
13、安全職責不落實扣1-3分;
14、消防組織不健全扣1-3分;
15、消防設施不配套、不完善扣1-3分;
16、安全、消防活動不組織、不參加或不經常扣1-3分;
17、部門負責人未持證扣1分;
18、安全員持證率80%以上不扣分,80%以下每少10%扣1分;
19、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不全扣1-2分;
20、三級教育不經常扣1-3分;
21、報告、報表不報扣4分;事故調查報告材料不規(guī)范的扣2-4分;不及時或報表不齊全、不完善各扣1-2分;
22、不建立臺帳扣3分;臺帳資料整理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扣1-2分。
第9篇 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總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增強各參建人員的安全、文明意識,充分發(fā)揮其工作自覺性、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遵章守紀。進一步規(guī)范人行為安全,減少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綜合保障能力,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環(huán)境,為適應新形勢的發(fā)展需要及和項目安全管理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適用范圍
_____工程。
考核小組
由項目辦主任任組長,總監(jiān)理工程師任副組長、各單位安全負責人任成員。
考核方式
每月組織對監(jiān)理內業(yè)、施工單位內業(yè)、外業(yè)工作進行考核。安全月度考核結果按考核總得分按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為四個等級,總得分90分以上的為優(yōu)秀,總得分80~90分為良好,總得分70~80分為合格,總得分7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臨界分數就高的一個等級)。
每季度考核按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為四個等級。本季度三個月考核結果均為優(yōu)秀的,則本季度考核為優(yōu)秀;本季度兩個月考核為優(yōu)秀,一個月考核為良好的,則本季度考核為良好;本季度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考核為不合格的,則本季度考核為不合格;其余情況本季度考核為合格。
在季度評比中獲得優(yōu)秀的施工單位獎勵項目部3000元,安全負責人800元;在季度評比中獲得優(yōu)秀的監(jiān)理單位獎勵監(jiān)理組1500元,安全負責人500元;另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貢獻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個人;在預防事故、消除險情或積極控制事故、及時組織搶險的有功人員;制止違章行為、及時反映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人員,給予200元~500元的個人獎。(獎勵資金來源為按比例從各施工單位安全專項資金提出)考核內容見下表:
附表1:監(jiān)理單位考核表
考核單位
抽查
指標
扣分標準
滿分
評分
監(jiān)理
平安工地考核評價
未開展“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扣20分;未按規(guī)定定期對施工單位考核評價,扣10-19分;考核評價走過場,資料不真實,扣5-10分。
20
安 全 保 障體系
未定制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扣10分;無針對性或未落實,扣5-9分;無專職安全監(jiān)理人員扣3-5分;未定期召開項目安全例會,或會議記錄不全,扣2-3分。
10
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
1、未制定各類安全專項方案審查制度,扣10分;未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扣5-9分;不及時審查或不簽字,扣3-5分;
2、未審查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扣10分;審查不全、不及時審查或未簽字,扣3-7分;
10
督促隱患整改
1、未制定安全檢查、隱患督促整改制度;扣10分;
2、未按制度開展安全檢查或隱患排查,扣10分;發(fā)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未發(fā)停工令,或施工單位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未報主管部門,扣10分;
3、發(fā)現一般安全事故隱患未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扣5-9;
4、日常檢查流于形式,或書面指令記錄不詳實、不可操作;扣3-5分。
10
注:每項最多扣至0分
監(jiān)理單位得分=實得分/總分×100%。
附表2:施工單位考核表(內業(yè))
施
工
單
位
平安工地考核評價
未開展“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扣30分;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自評價,扣20-29分;考核評價走過場,資料不真實,扣15-20分。
30
安全保障體系
1、安全生產許可證失效,或未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扣10分;
2、未成立安全組織機構,或無相關文件,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數量,扣5-9;
3、未有效開展三階段風險分析與預防,“一校一會一志”,扣5-9分;未建立例會制度,未定期開展安全例會,或紀要不全面,或流于形式???-5分。
20
安全生產檢查
1、未制定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制度,扣10分;
2、未制定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或未按規(guī)定開展督辦工作,扣10分;
3、未制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或未按規(guī)定開展督辦工作,扣10分;
4、未按制度定期開展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或工作流于形式扣5-9分;未建立安全檢查臺帳,或檢查內容針對性不強,檢查記錄不閉合,未記錄整改復查情況,扣3-5分;
5、特種設備未經檢驗,或非標設備未分組織專家驗收的,扣5分;特種設備安裝拆卸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扣3-5分;
20
風險
管理
1、未對本工程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扣10分;危險源識別無針對性,扣4-10分;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實施管理,扣7-10分;
2、未落實風險告知制度,扣10分;未書面告知作業(yè)人員,扣7-10分;預案無針對性或不可操作,未及時更新,未組織演練,扣4-6分。
10
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方案
1、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扣10分;措施不全、無針對性或不可操作,扣4-8分;
2、無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扣10分;方案未報批,扣3-6分;方案不全,安全措施針對性不強或不可操作,扣4-6分;
3、未安規(guī)定制定臨時用電方案,扣10分;無電工巡視維修保養(yǎng)記錄或記錄不連續(xù)的,扣1-3分。
10
危險品及消防管理
1、未制定危險品管理制度,或未建立危險品出入庫臺帳,扣10分;
2、制度流于形式或臺帳記錄不全,扣7-9分;
3、爆破工程未取得有關部門批準,扣5-9分;
4、未編制爆破作業(y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設計書,扣3-5;
5、無消防管理制度,無消防器材使用臺帳扣5分,其他視情況酌情扣分。
10
(外業(yè))
現場布置和防護
1、臨邊、臨水、洞口、陡壁等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無防護或防護不符合規(guī)定,沒發(fā)現一處扣除2-5分;未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每發(fā)現一處扣1分;
2、未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滅火器材,未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通道,扣2-6分;
3、施工現場未進行交通渠化,扣2-4分;
4、危險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規(guī)定,扣5-10分;
5、單元預警牌設置不規(guī)范、不合理,每處扣3-5分;
6、個人安全防護不符合規(guī)定,每處發(fā)現一人扣1分。
10
臨時用電
1、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線路過道無保護,扣5-7分;
2、臨時用電未采用tn-s接地接零保護系統(tǒng),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每發(fā)現一處扣2分;
3、配電箱開關箱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電閘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電線老化、破皮未包扎,扣2-6分;
4、潮濕作業(yè)現場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每發(fā)現一處扣2分。
10
模版、支架及腳手架
1、大型模版、支架和腳手架安裝與拆除違反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扣5-10分;
2、大型模版存放無防傾倒措施,扣3-5分;
3、支架未經預壓而投入使用,扣7-10分;
4、腳手架未按規(guī)定設立剪刀撐,扣4-6分;
5、腳手架10m以上未設置纜風繩,每發(fā)現一處扣4分。
10
施工機具
1、設備用電未按“一機、一閘、一保護”安裝,未做接零(接地)保護和漏電保護器,1類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設備工作完畢未拉閘斷電,每發(fā)現一處扣2分;
2、預應力張拉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千斤頂的對面及后面站人扣4-6分;
3、外露傳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露天設備無防雨設施,扣1-3分;
4、乙炔瓶、氧氣瓶之間安全距離小于規(guī)定,扣2分,乙炔瓶、氧氣瓶與明火之間安全距離小于規(guī)定,扣4分;
5、鋼筋機械冷拉作業(yè)及對焊作業(yè)區(qū)無防護措施的,扣4-6分;
6、拌和機等設備作業(yè)和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3分。
10
垂直升降設備
1、垂直升降設備無驗收合格證書,扣10分;
2、附體附著裝置不穩(wěn)定牢固,扣8分;
3、設備承載超過額定承載重量,扣5分;
4、吊籠出入口未設置防護設施,扣5分;
5、司機無證上崗,扣5分;無聯絡工具或聯絡不暢通,每發(fā)現一處扣3分。
10
起重作業(yè)
1、塔吊基礎不符合要求,扣7分;
2、起重設施未取得準用證,扣5分
3、軌道式起重機無有效限位或保險裝置,未作業(yè)時不使用夾軌鉗,扣2分;
4、使用起重設備運送人員,扣5分;起重臂下站人,扣2分;
5、大型構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員離開,每發(fā)現一處扣5分;
6、司機無證上崗,扣5分;無信號傳遞,沒發(fā)現一處扣3分。
10
高處作業(yè)
1、作業(yè)平臺腳手架不鋪滿或存在翹頭板,無專設通道或爬梯,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扣4-6分;
2、高處作業(yè)人員安全帶無牢靠懸掛點,每發(fā)現一處扣2分。
10
基坑作業(yè)
1、基坑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邊沿堆物小于安全距離,每發(fā)現一處扣2-5分;
2、基坑未按規(guī)定采取排降水措施,扣3-6分;基坑支護未按規(guī)定觀測或支護設施產生變形,每發(fā)現一處扣5分;
3、基坑未按規(guī)定設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扣3分;
4、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扣3分。
10
水上、水下作業(yè)
1、無水上水下作業(yè)許可,扣10分;
2、風力超過船舶核定抗風等級仍繼續(xù)作業(yè),扣7分;
3、施工船的牽牛纜、擺動纜活動范圍內未設置安全標志或無人值守或有人逗留,水上各類作業(yè)平臺或人行通道不符合搭設要求,扣1-6分;
4、水下安裝、電焊、切割、爆破時,未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扣7-10分;
5、潛水員無證上崗,潛水員未按規(guī)程下潛,值班人員脫崗,每發(fā)現一處扣2分。
10
注:每項最多扣至0分
施工單位得分=實得分/總分×100%。
處罰
1、對發(fā)生因工重傷、死亡、火災等事故,或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臨時用電、機械設備、消防等不斷出現重大隱患的,按照嚴重程度和責任大小,對相關集體和個人進行處罰;
2、各種違規(guī)行為,首次發(fā)現進行批評教育,再次發(fā)現則進行經濟處罰,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發(fā)現一次處罰一次;
3、各種違章行為,涉及到刑事責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4、沒有安全生產目標、重大危險清單、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安全技術交底、事故應急預案、每月安全檢查記錄、未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培訓和召開班前會的,罰安全員及安全負責人200~500元;
5、項目經理未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罰項目經理1000元;
6、項目未按要求進行必要的安全投入,責令限期整改,并罰項目經理2000元,安全主管1000元;因安全投入不符合要求造成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處2-5倍罰款;
7、未進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配電箱內亂放雜物、不上鎖等;使用損壞的插頭(座)或不用插頭;電源線隨意放在地上、泡在水里等違反用電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處罰50-100元/次;
8、施工單位如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一經發(fā)現,嚴格查處,罰責任人單位500-3000元,并且因使用不合格勞動防護用品而發(fā)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責任單位自行負責;
9、高空作業(yè)、臨時用電、深基坑開挖、大型結構、設施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塔吊基礎,未按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按方案驗收投入使用的,施工單位3000-5000元;
10、高處作業(yè)為正確使用安全帶、無安全網;隨意從高空投丟東西,下面無隔離區(qū),且無專人看守,罰50-500元/次;
11、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不穿戴個人防護用品,罰500元/人、次;
12、發(fā)生各類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報的,罰責任單位3000-5000元;
13、打架、斗毆、打擊報復等,一次罰款1000元/人、次,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4、吊車作業(yè)違章起吊及違章指揮,罰50-200元/次;
15、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差,材料、工具擺放雜亂,建設垃圾不及時清理的,罰款200元/次;
16、其他各種違章,視情節(jié)罰20-50元/人、次。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三)
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fā)生。為確保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以促進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參照《建筑施工現場處罰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精神,特制訂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請各級各部門、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關于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一、施工生產設備缺少防護設施及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時,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責任者,對隨意確定拆卸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對存有重大事故隱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隱患,且接到停工通知書逾期不解決的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對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銷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新產品的生產轉移,發(fā)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按本款1~5項規(guī)定,若被罰者違反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罰款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分公司處室及公司領導罰款50元。一次發(fā)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員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xù),對工長和技術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項規(guī)定,違反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含受害人)罰當月公資10%~30%,免發(fā)當日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1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罰款,如他人違章,處以本人月工資10%~30%的罰款,并在1~6個月內免發(fā)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破壞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于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的1%~10%罰款(并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一般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項按10元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給予批評教育,再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對于拒絕執(zhí)行整改的有關責任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3)違反消防法規(guī)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兩次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合并處罰。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
,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可免予罰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1.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評分獲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工地經濟獎勵(工地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本地建設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建設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廠,獎勵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全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故事發(fā)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4.職工對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部門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另行計提獎勵。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11篇 工職工安全獎罰制度
工程項目職工安全獎罰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通過經濟的手段促進強化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獎罰制度:
1、安全員對存在施工隱患的部位發(fā)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單位接到安全部門隱患通知書后必須在指定時日內整改完畢,并將回執(zhí)單按時送到安全部門,逾期不整改者或回執(zhí)單不及時送安全部門的,視情節(jié)對其處罰1000~3000元。
2、凡違反安全制度,有嚴重險情的,根據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安全員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并報項目經理處理。
3、進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腳、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員每人各罰50元、施工管理人員、各隊有關管理人員每人每次罰100元、班組、隊、工地發(fā)現有四人以上未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屬于嚴重違章按省建委(97)11號文件處罰規(guī)定罰3000~5000元,其它“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紀律)現象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100~300元。
4、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罰施工隊每人次500元;操作者300元,開機人員擅離工作崗位不關鎖開關箱,罰開機人員300元,如發(fā)生事故要迫究事責任。
5、施工用電實行三相五線制,罰施工隊200~500元;電工300元,臨時用亂拉亂搭者罰違章班組或機電班200~500元,班組手持電動工具不用移動式開關箱而用開關板式代替者,罰使用班組、隊100元,“一閘多機”罰違章班組100元。
6、機械設備每缺少一種安全防護裝置罰100元;塔吊、電機、井架等大型機械設備每缺少一種安全防護裝置罰租賃站或機電班100元。
7、民工隊伍招收進場的新工人,應有勞務單位蓋公章的花名冊,并持有“四證”(身份證,就業(yè)證、計劃生育證、暫住證等報處勞??坪凸馔ㄟ^,經“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工人未進行安全教育(或無“四證”)就安排上崗,根據市政府《福州市外地人員務工管理暫行辦法》及單位有關規(guī)定,罰安排人每人次500元,自行私招亂雇者罰勞務單位班組每人次500元。
8、嚴禁使用童工,一經發(fā)現按省、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罰款3000元,凡已滿16周歲者需持有身份證并經勞動部門審查方可安排上崗。
9、不準帶小孩進入工地,違者罰攜帶人500元。
10、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凡使用電爐、電炒鍋、電熱器及煤油爐等,將根據榕建(93)施工074號文件和市榕政辦(1995)011號文件精神,每發(fā)現一件對使用者罰款2000元。
第12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yōu)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chuàng)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yè)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guī)定處理;項目發(fā)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chuàng)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jié)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guī)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tǒng)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yè)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jiān)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jiān)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13篇 煤礦安全獎罰制度
一、礦務局、礦必須把安全工作做為企業(yè)經營活動的主要指標,將安全指標逐級層層落實,簽訂年、季、月安全生產承包合同,按安全指標完成情況予以獎罰。
二、安全獎勵不能人人有份,搞平均主義,重點獎勵區(qū)、隊、班組對安全工作突出貢獻的干部和工人。
三、煤礦職工有以下成績之一的,由礦務局、礦按其貢獻大小、給以表彰和獎勵。
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認真貫徹《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發(fā)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報,以及制止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因而避免了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3、搶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術工作中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廣新技術有卓越成績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1、不及時解決安全或塵毒危害方面存在的問題,造成重大事故或塵毒嚴重危害的;
2、放松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致使安全管理混亂而造成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上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設備不完善或作業(yè)環(huán)境不安全發(fā)生事故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責任者的責任。
1、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的;
2、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的;
3、發(fā)現事故預兆和險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
4、對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人員,對揭發(fā)隱瞞事故真相的人員,對安全監(jiān)察檢查人員進行謾罵、毆打及借故進行報復的;
5、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事故真相,對肇事者進行姑息包庇或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
六、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安全獎罰的考核工作,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方案和名單,勞動工資部門負責審定,財務部門負責獎金的發(fā)放和罰款。
第14篇 煤礦安全檢查與獎罰制度
安全檢查包括旬檢、月度檢查、礦、科室人員入井檢查,井下現場必須保證動態(tài)達標。
1、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2、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班組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15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獎罰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獎罰
管理文件: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制度
1.進入工地現場不帶安全帽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
2.未經工地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私自穿拖鞋進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腳,每次罰款20元。
3.未經工地管理人員同意,擅自將六口(電梯井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防護設施拆除的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馬上修復。
4.對在高空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者,首次教育,對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將處以50元的罰款。
5.施工機具要求安排專人操作,對未經安排擅自開機者,處以50元罰款。
6.井架提升機嚴禁載人上落,違者罰款100元。
7.嚴禁在排柵上進行上、下爬行,違者罰款50元。
8.對擅自搭接電源,動用機電設置者,違者罰款50元。
9.施工場地,嚴禁家屬、小孩進入玩耍,違者罰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上、下交叉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
11.安全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時,對工地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者,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第16篇 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完善安全生產約束和激勵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實現安全生產,增強企業(yè)的綜合競爭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以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相關的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制訂。
第三條 本制度的基本原則是:
一、對于在租賃公司的安全生產中,積極進行科學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先進集體和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特別突出的給予重獎。
二、對于在施工生產中忽視安全、不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漠視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和機械事故的集體和有關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停工待業(yè)、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的負刑事責任。
第四條 租賃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獎罰基金,做到??顚S谩?/p>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租賃公司總站、分站、高端項目、專業(yè)隊及所有機組。
第六條 以上款項,在安委會作出書面決定后生效,由公司財務部在安全基金內按規(guī)定入帳。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分公司安委會,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一 般 規(guī) 定
第八條 租賃公司每年年初與生產管理部、分站、高端項目、專業(yè)隊和作業(yè)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其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和創(chuàng)建文明班組的要求以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對完成責任目標的單位進行獎勵,同時對沒有完成責任目標的進行處罰。
第九條 租賃公司每年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對其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 在租賃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綜合大檢查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將其成績作為年終評先的主要依據;對成績較差的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和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十一條 租賃公司人力資源部建立員工工作檔案,對受到施工單位和上級安全生產表彰的機組和個人,優(yōu)先推薦評選各級先進;對于忽視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在生產中出現過安全環(huán)境事故以及在各級安全檢查中隱患較多、受到施工單位投訴和罰款、給租賃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榮譽損失的集體和個人,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并取消其評先資格。
第十二條 對有關人員的行政處分,按照《中建三局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與處分暫行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辦理;對有關人員的黨紀處分,按照中紀委關于《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___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辦理。
獎 勵 細 則
第十三條 年終被租賃公司評為生產先進的單位和個人,租賃公司除通報表彰外,并分別給予1000元和500元的獎勵。
第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中,因服務質量好和安全生產工作扎實而受到施工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表彰(書面資料)的班組或個人,租賃公司分別給予班組每次600元或個人每次200元的獎勵。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活動中,取得優(yōu)勝的集體或個人,除主辦單位給予的榮譽獎和物資獎勵外,租賃公司另行給予集體500元或個人200元的獎勵。
第十六條 對在施工生產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險情,并能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積極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機械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租賃公司將通報表彰,并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300∽1000元的獎勵。
第十七條 對于在生產過程中對生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能提高設備運行安全、降低消耗的個人和班組,一經采納將根據情況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第十八條 對于在生產中進行技術攻關,解決了設備維修中凝難雜癥,提高了設備維修質量和效率的個人,將根據實際效果給予300∽1000元獎勵。
第十九條 在施工生產中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獲得了發(fā)明專利、科技成果、施工工法和在權威書刊雜志上發(fā)表了有關論文的人員,將根據實際等級給予500∽3000元的獎勵。
第二十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檢查中,按照《塔式起重機運行檢查記錄表》及《施工升降機運行檢查記錄表》進行評分: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為優(yōu)良,給予該設備機長200元的獎勵、組員100元的獎勵。
第二十一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檢查中,評分排在前三名的班組,分別給予400元、300元、200元的獎勵。本條與第二十條不重復計獎。
第二十二條 在安全環(huán)境管理評審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單位,給予1000元的獎勵。其中負責人和安全員各獎20%,余款由負責人分配。
第二十三條 在施工生產中,發(fā)現重大環(huán)境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關措施,避免了重大環(huán)境事故發(fā)生的個人,根據情況給予300~1000元的獎勵,并通報表彰。
第二十四條 在設備單機安裝自檢自改后,一次性通過分公司及安監(jiān)部門驗收,且保證項目無不符合項、一般項目不超過一項的班組,獎勵200元。
罰 款 細 則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的,除按照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追究法律責任、取消評先資格外,按照下列標準罰款:每死一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2000元、1500元和1500元;死亡兩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4000元、3000元和3000元;死亡三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6000元、4500元和4500元;每重傷一人,對單位(項目)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500元、300元和300元。
以上事故發(fā)生后,對責任人按第二十六條的標準進行罰款。
第二十六條發(fā)生安全事故,根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對事故主要(直接)責任人按下列標準進行處罰:
1、事故發(fā)生后,責任人或班組長未及時向租賃公司有關部門匯報,或不積極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給予責任人或班組長200元的罰款。
2、對事故直接(主要)責任人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罰款:
經濟損失不超過1000元的,按損失的30%罰款;
經濟損失在1000元~5000元的,按損失的20%罰款,但不低于300元;
經濟損失在5000元~20000元的,按損失10%罰款,但不低于1000元;
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由租賃公司安委會討論處理意見,給予不低于2000元的元罰款。
3、對事故間接(次要)責任人按照直接(主要)責任人的10∽50%標準進行處罰。
4、對事故直接和間接責任人除進行以上經濟處罰外,作出書面檢討并在全租賃公司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 若發(fā)生重大環(huán)境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對負責人和責任者分別給予5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責任者按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進行罰款。
第二十八條 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一般隱患超過三項的,從第四項開始,每項罰款50元;整改負責人應按照《設備檢查整改通知單》規(guī)定的要求和時間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應及時填寫整改結果并反饋,若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反饋,每次給予整改負責人100元的罰款;若弄虛作假,經復查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項給予50元罰款,若拒絕整改的,每次給予400元罰款(其中整改負責人和成員各承擔50%),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
第二十九條 安拆班組在設備安裝作業(yè)完畢后,必須進行自檢,認真填寫《設備安裝自檢表》并及時上報。若未進行自檢的,給予每臺次200元的罰款;若經檢測機構的檢測有不合格項的,除進行整改外,每出現一項保證項不合格的罰款100元,出現一般不合格項超過3項的,每超過一項罰款50元;若未通過經檢測機構的檢測,每臺次罰款300元。(設備使用項目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三十條 起重機械設備(塔吊、電梯)的安裝拆卸,在無安拆施工方案情況下,組織作業(yè)班組進行安裝拆卸的,除停止作業(yè)外,給予組織者和作業(yè)班長各100元/次罰款。
第三十一條 特殊工種作業(yè)前,施工組織者未對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給予組織者100元/次罰款。
第三十二條 在施工過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隱患,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冒險作業(yè)的,給予責任人或班組100元/次罰款,施工者有權拒絕作業(yè)并向上級舉報。造成事故的,按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三條 特殊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若安排無證人員上崗作業(yè)的,給予安排者100元/人次罰款;明知自己無證而上崗作業(yè)的,給予作業(yè)者5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否則,給予當事人50元/次罰款;屢教不改的,除加倍罰款外,給予停工待業(yè)處理。若因此發(fā)生責任事故的,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五條 特殊工種嚴禁酒后作業(yè),否則,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罰款;若因此造成事故,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六條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2米及以上)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嚴禁工作期間穿高跟鞋、拖鞋,否則給予責任人50元/項次的罰款。若造成事故,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七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大檢查評比中,得分在80分以下的機組,給予機長200元的罰款、組員1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應認真及時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和《設備交接班記錄》,并及時上報。若沒有填寫記錄的,給予責任人50元/項次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嚴禁班組人員對設備租賃方搞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風。否則,經查屬實的,給予當事人200元/次的罰款;有不當所得的,除沒收其不當所得外,并按不當所得的100%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停工待業(yè)或解聘處罰。
第四十條 在工作中采取不合作的工作態(tài)度,受到項目書面投訴的,給予責任者100元/次的罰款;或因此被項目扣減臺班費,使單位受到經濟損失的,參照第二十六處罰。
第四十一條 若因滋事打架斗毆,至使對方受傷,除承擔傷者全部費用外,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況給予200元-1000元罰款。若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另參照第二十六條處理。
中建三局二公司機械設備租賃公司
第17篇 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zhí)行本制度。
2、季度評價獎罰
(1)公司對各施工現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布發(fā)的《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及總公司頒布發(fā)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為依據,以月檢查評分、季度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2)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場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季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季度平均評分=本季度各月評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計算值取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記錄。季度內檢查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檢查月份算術平均值記。
(3)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現場的單位月評分,以被檢施工現場的平均得分計算。
月檢查評分=受檢施工現場評分之和/受檢施工現場數
(4)機械施工單位受檢內容突出大型機械的拆裝、運輸、安全裝置、驗收及維修檢查及時和資料完整性等。
(5)獎罰計量單位以本季度內在施工面積每千平方米或萬元產值為一個計算單位,面積與產值均取整數部分。
3、安全管理獎罰
(1)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自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實現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標準化,及時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給予獎勵。
(2)對單位獎勵額為500-2000元,對個人獎勵額為50-1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業(yè)績加獎厲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3)有如下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①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標準規(guī)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
②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的革新或發(fā)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
③在創(chuàng)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場較高管理水平,在行業(yè)或企業(yè)內處于領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
⑤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突出的。
⑥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yè)或企業(yè)先進的。
(4)對發(fā)生死亡、重傷,一次3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違反《勞動保護法規(guī)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事故單位追加罰款3000元。
(5)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十二條處罰外,追加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處罰。
(6)有如下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依據責任程度給予500~5000元的罰款。
①對施工作業(yè)人員不進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實,沒有安全教育資料,經批評仍無改進的。
②施工作業(yè)人員聯?;ケ0踩熑沃莆绰鋵嵒虿黄鹱饔玫?。
③無安全檢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實,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檢查、反饋、整改、評定資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業(yè)無方案,無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技術措施缺乏針對性,安全技術資料不全的。
⑤設施或設備使用前未進行驗收或驗收資料不全,經指出無改進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續(xù),交底手續(xù)或資料不齊全,或有安全技術交底但未落實,檢查監(jiān)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臨邊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符合標準的。
⑧發(fā)現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不及時報告的、釀成事故的。
第18篇 工程部獎罰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一、1為使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得到完全貫徹執(zhí)行,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如果管理處成員沒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而致使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公司追究其管理處負責人的責任,包括追究經濟和行政責任。)
3無條件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各種例行安全核查, 如發(fā)現違規(guī)事件或安全隱患,應根據安檢人員的意見及時整改, 安檢人員有權根據公司的制度,對違規(guī)當事人和其上級主管進行處罰。
4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如有人員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安全事故,則由其所在管理處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公司根據事故等級追究當事人及管理處主任的責任。
二、經濟懲罰規(guī)定:
具體經濟懲罰分年終考核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的具體違規(guī)兩種情況,由檢查部門掌握實施。具體規(guī)定為:公司級檢查具體罰到有關部門主管。
1對不重視安全管理, 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各項安全管理活動,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等無活動記錄資料,公司歷次檢查中反映情況較差的,不管全年出現事故與否,均視為無安全意識或安全意識不強,罰管理處負責人100—200元。
2工作中無安全技術措施, 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雖交底但無記錄資料,檢查中發(fā)現一次罰管理處負責人50—1 00元,主管及班長30—50元。2
3在現場不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發(fā)現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主管及班長各10—20元,當事人5—10元。/
4現場高空作業(yè)時要掛安全帶,不掛者發(fā)現一人次罰部門負責人30—50元,主管和班長各10—20元,當事人5—10元。
5現場用電要嚴格管理,用電設備要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從配電盤至用電設備至少采用二級聯保,動力和照明用電要分設,檢查中發(fā)現有一項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管理處負責人30—50元,主管、班長及現場操作人員各20—30元。
6對新引進工人沒有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或沒有對工人接規(guī)定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發(fā)現有一人次罰管理處負責人30—50元,主管及班長各20—30元。
7對特殊工種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發(fā)現有一人未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罰管理處負責人30—50元,主管及工作人員各l0—20元。
8有違章指揮或違規(guī)、違章操作的,發(fā)現一次罰管理處負責人30—50元,主管及班長各20—30元,當事人10—20元。,
9對不按規(guī)定開展安全檢查活動,不建立或不完善安全管理臺帳(即安全教育、檢查、例會、事故隱患、整改、事故調查及處理等記錄資料),每缺少一項罰管理處負責人30—50元,主管20—30元。
10對所填報內容存在弄虛作假的,每發(fā)現一次罰管理處負責人30—50元,安全主管20—30元。.
11對事故的處理,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上報和處理,每發(fā)生一起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即輕傷事故還是重大安全事故),罰管理處負責人200—500元,主管100—300元,現場安全員50—200元,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除罰款外還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12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視情節(jié)從嚴處理o:
13對因不吸取教訓,執(zhí)迷不悟,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強管理,致使同樣事故重復發(fā)生的,將根據所發(fā)生事故的罰款情況加倍進行處罰。
14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將根據責任的大小分別對公司有關領導和有關責任人作罰款處理,罰款額為300—800元。
第19篇 商綜樓宇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商綜樓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中認真執(zhí)行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規(guī)定,不發(fā)生安全事故及不違反項目各項規(guī)章制度,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經常排除患及在事故搶救中等各方面做的好的隊伍及個人,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
2.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人和干部,進行教育和經濟處罰,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處分和重罰或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3.對于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規(guī)范的;對于亂拉亂掛電源線的;對于無特殊工種操作證施工的;對于發(fā)現事故不搶救的。
4.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5.玩忽職守,違返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發(fā)現有事故隱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及時報告,導致發(fā)生事故的;發(fā)生事故意破壞現場,隱滿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于他人的。
6.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開除現場和停職并處罰。
7.現場所有機械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及非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發(fā)生事故的。
8.現場臨時用電所有電線和設備未經有關人員同意私自動用、亂接、移、拆的。
9.防止高空墜落,如有模板、鋼管等大型材料墜落,發(fā)生事故的進行處罰,若發(fā)生傷亡則追究刑事責任。
10.對三寶四口防護成品進行隨意拆除和挪用的。
第20篇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fā)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xù)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fā)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fā)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yè),如發(fā)現酒后作業(yè)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yè)發(fā)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jié)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fā)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jiān)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jiān)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fā)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yè)處嚴禁吸煙發(fā)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guī)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fā)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fā)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不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yōu)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