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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運行管理員消防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預防與檢查:管理員需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巡查,確保消防設施完好無損,消除潛在火源。
2.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火災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滅火方法等,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行動。
3. 培訓與教育: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4. 協調與溝通:與當地消防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及時獲取消防法規(guī)更新和安全指導。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的內容具體涉及:
- 預防與檢查:管理員需每日檢查消防器材,如滅火器、煙霧報警器等,確保其有效可用,并定期對電氣設備、燃氣管道進行安全評估。 - 應急預案:應詳細列出火警發(fā)生時的報警流程,明確各崗位人員的職責,設定安全集合點,確保快速疏散。 - 培訓與教育:定期舉辦消防演練,使員工熟悉逃生路徑和使用消防器材,同時講解防火常識,提升自我保護能力。 - 協調與溝通:與消防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了解最新的消防規(guī)定,以便及時調整內部政策。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落實預防措施和應急響應,確保在火災發(fā)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進行自救和求援。管理員需要具備一定的消防知識和決策能力,能夠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的判斷,持續(xù)的消防教育和培訓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的關鍵。
存在的問題
盡管制度已經較為完善,但在實踐中仍存在一些挑戰(zhàn):
1. 員工參與度:部分員工可能對消防培訓不夠重視,導致在緊急情況下反應遲緩。
2. 設施維護:由于預算限制,某些消防設施可能無法得到及時更新和維護。
3. 法規(guī)更新:消防法規(guī)頻繁變動,管理員需持續(xù)關注,確保制度的合規(guī)性。
針對這些問題,管理者應加強員工消防意識的培養(yǎng),合理規(guī)劃維護預算,并建立有效的法規(guī)跟蹤機制,以確保消防責任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運行管理員消防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運行管理員消防責任制度
1、督促、檢查站內其他各防火責任人防火工作。
2、組織對下屬職工(含委外方)防火知識培訓教育、演練
3、負責站內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
4、負責組織對站內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5、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6、負責站內消防自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用火、用電)
第2篇 廚師長消防責任制度
1、負責食堂內安全用火、用電,用氣,防止火災
2、督促同事們做好防火工作
3、出現火災隱患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4、負責組織食堂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學習
5、注意加強日常防火巡視。
6、負責每半個月對燃氣報警器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7、每天下班前檢查爐灶、液化氣罐,及時關閉。
第3篇 設備動力部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負責熱電公司電氣儀表設備的防火工作,包括: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安全用電,下班后及時關閉室內電源。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負責完成電氣儀表方面的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5、負責督促電工落實防火工作。
6、負責各站電氣系統防火自查
第4篇 司機消防責任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安全用電,下班后及時關閉室內電源。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方法。
5、及時檢查車況,防止發(fā)生車輛火災。
6、對他人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有責任糾正。
7、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第5篇 運行班長消防責任制度
1、負責作業(yè)區(qū)域日常安全用火、用電,防止火災
2、負責班組內消防知識學習工作
3、督促同事們加強日常防火,不違章作業(yè)
4、負責保管“作業(yè)區(qū)域滅火器日常管理工作。
5、出現消防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6、負責組織職工進行站內每日防火檢查(檢查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有無違章用火用電),并做好記錄。
第6篇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或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中心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發(fā)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級管理。中心為一級,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科室為二級,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三條 中心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未盡職責,應追究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
第四條 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科室,對該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一)各二級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參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會議內容傳達到全體職工;
2、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根據消防法規(guī)建立義務消防隊;
8、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9、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11、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級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4、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fā)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第五條 違反消防法規(gu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yè)或停止有關活動: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yè)的;
(四)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五)擅自舉辦大型_、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性的;
(六)營業(yè)場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七)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
第六條 因下列(一)至(七)款行為之一而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視火災經濟損失大小和火災受傷人員的受傷人數及程度,學校對三級消防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并扣除其5,000元以下獎金。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冒險作業(yè)的;
(二)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
(三)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
(四)裝修工程不報審,且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五)過失行為;
(六)不按消防部門或學校保衛(wèi)處下達的《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的;
第7篇 電工消防責任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方法,會報火警。
5、對他人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有責任糾正。
6、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7、當班人員每日做好防火巡查工作(檢查有無違章用火、用電現象、安全出口或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在位、電氣有無火災隱患等),并做好記錄。
第8篇 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學校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制定《學校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度》,請認真落實執(zhí)行。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筑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yè)前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設備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第9篇 司爐工出渣工保潔工消防責任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休息室內不違章用電,不躺在床上吸煙。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方法,會報火警。
5、對他人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有責任糾正。
6、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7、夜班當班司爐職工要對煤庫進行防火檢查并做記錄。
第10篇 司爐班長消防責任制度
1、負責控制室、鍋爐間及本工種其他工作區(qū)域防火工作
2、督促同事們加強日常防火,比如室內嚴禁吸煙,不違章作業(yè)
3、組織司爐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教育
4、負責保管室內滅火器
5、出現消防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第11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度
1、施工現場消防人人有責?,F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制度、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業(yè)人員有遵守施工現場消防制度的義務,做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2、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并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演練活動。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3、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 m2配備2支8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廠、站等每25 m2配備1支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各類合適的滅火器。
(4)24m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
4、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動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路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好。
(6)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8)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9)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制定消防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嚴格按照一、二、三、四級動火審批制度執(zhí)行。
第13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14篇 站長消防責任制度
1、督促、檢查站內其他各防火責任人防火工作。
2、組織對下屬職工(含委外方)防火知識培訓教育、演練。
3、負責站內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
4、負責組織對1號站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5、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6、負責站內消防自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用火、用電)。
第15篇 施工現場消防、防火責任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訂立本管理制度及消防工作責任制,希各施工隊,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消防意識,落實防范措施,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2、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30m以上的建筑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設加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或接要求設置吸煙室。
4、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5、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閥、表等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6、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7、施工現場進行大面積或特殊環(huán)境的明火作業(yè),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和監(jiān)護人。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火災。
9、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工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及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11、發(fā)現火警和火災,應當迅速報警,并積極組織力量撲救。
12、定期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3、由項目部專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每月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和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4、將防火工作納入組織施工、行政管理的計劃,做到消防工作與計劃生產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時,同時分析消防工作情況,及時解決消防工作的問題。
15、在工地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學習熟識消防知識,樹立消防責任感,認識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愛護各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件,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告誡。
第16篇 法定代表人消防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總結、同評比;
4、主持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5、在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時,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核;
6、負責火險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消除隱患。制止威脅單位和師生安全的危險作業(yè);
7、加強對義務消防隊工作的領導,定期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組織滅火疏散應急預案的演習,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組織和指揮職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并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者;
9、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匯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的指導監(jiān)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領導擔任防火負責人時,必須出具委托書,并經常檢查和督促防火負責人切實履行各項職責。
第17篇 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度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yè)務經費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負責籌措火災隱患整改資金;組織落實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e)批準建立義務(自愿)消防組織,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18篇 消防防火責任制度和措施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設施應在總平面布置圖反映。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或接要求設置吸煙室。
5、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7、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閥、表等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8、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9、施工現場進行大面積或特殊環(huán)境的明火作業(yè),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和監(jiān)護人。
10、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火災。
11、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工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口倉庫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垢滅火機。
12、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13、發(fā)現火警和火災,應當迅速報警,并積極組織力量撲救。
14、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項目部專(兼)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每月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和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
16、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9篇 運行工崗位消防責任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學習消防常識,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發(fā)生各類火災。
3、愛護單位消防設施,不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掌握防火、滅火和逃生方法,會報火警。
5、對他人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有責任糾正。
6、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第20篇 實驗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學校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制定《學校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度》,請認真落實執(zhí)行。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筑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yè)前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設備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