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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公司的管理制度是確保企業(yè)運營有序、高效和合規(guī)的關鍵工具。它定義了公司的組織結構、職責分配、工作流程和行為準則,為員工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同時也保障了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得以順利實施。
包括哪些方面
建設公司的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和相互關系,包括管理層級、部門設置及職責劃分。
2. 人力資源管理:規(guī)定招聘、培訓、考核、晉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規(guī)定。
3. 項目管理:設定項目啟動、執(zhí)行、監(jiān)控和收尾的流程,包括質量控制、進度管理、成本控制等。
4. 合同管理:規(guī)范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終止的程序,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財務管理:規(guī)定財務管理政策,包括預算編制、資金使用、成本核算和審計等。
6. 安全與環(huán)保: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強調環(huán)境保護和職業(yè)健康,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7. 員工行為規(guī)范:設定職業(yè)道德和行為準則,強化企業(yè)文化建設。
重要性
建設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長期發(fā)展至關重要。它:
1. 提高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工作中的混亂和沖突,提高工作效率。
2. 規(guī)避風險:確保業(yè)務活動符合法律法規(guī),降低法律風險和財務風險。
3. 維護秩序:明確權責,減少誤解和糾紛,保持工作環(huán)境的和諧穩(wěn)定。
4. 促進成長:通過持續(xù)改進和優(yōu)化制度,推動公司適應市場變化,實現持續(xù)發(fā)展。
5. 塑造文化:制度是企業(yè)文化的重要載體,有助于塑造共同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
方案
建立和完善建設公司的管理制度應采取以下步驟:
1. 現狀分析:評估現有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識別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空間。
2. 制度設計:依據行業(yè)標準和公司戰(zhàn)略,制定符合實際需求的制度框架。
3. 溝通與培訓:向全體員工傳達新的管理制度,確保理解和接受。
4. 實施與反饋:在實際運行中收集反饋,及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5. 監(jiān)控與評估: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確保其有效性和合規(guī)性。
6. 持續(xù)改進:隨著公司發(fā)展和外部環(huán)境變化,適時更新和優(yōu)化管理制度。
建設公司的管理制度匯編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需要管理者以開放的心態(tài)和務實的態(tài)度不斷調整和完善,以實現企業(yè)的高效運作和持續(xù)發(fā)展。
建設公司管理制度匯編范文
第1篇 工程建設公司安全組織管理制度
第1條安全機構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第十九條的要求,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選派懂技術、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的職工擔任,并具備上崗從業(yè)資格。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須征得上一級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方可調動。
第2條公司的安全組織機構:縱向到底,即由公司、項目經理部、班組組成,實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橫向到邊,即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各崗位人員和各職能部門認真履行安全責任制,各負其責;縱橫聯鎖,形成管理網絡的安全保證體系。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公司經理任主任,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工會主席、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公司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決策和指揮公司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工作,并設安??茷楣景踩a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日常的安全、環(huán)境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的組織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車間等)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車間主任等)任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副主任等)、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各職能部門和各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的負責人為組員,負責本項目經理部(車間等)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工作,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及環(huán)境保護管理和檢查工作。
三、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各項安全活動的開展以及有關記錄的填寫、保管,經常檢查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協助作業(yè)隊負責人(班組長等)管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2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資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資料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管理臺賬,需歸檔保存的部分,按檔案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安全管理資料除紙質文件外,還應建立電子文檔。
第四條 各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建立資料管理臺賬。
第二章 安全管理資料的主要內容
第五條 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資料、工作依據、目標與考核、會議管理、技術措施、危險源監(jiān)管及安全評價、安全投入、檢查整改、培訓與證書、安全活動、特種作業(yè)管理、事故管理、檢測驗收、應急管理、隱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專項安全管理、職業(yè)健康、安全宣傳、其他。
第六條 基本資料
(一)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二)與業(yè)主、分包單位及其它相關方的安全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條文復印件;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四)項目主要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現場平面布置圖及重大危險因素分布示意圖;
(六)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監(jiān)督體系圖;
(七)本級安委會和安全部門成員名單。
第七條 工作依據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二)上級單位或客戶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資料
(四)安全規(guī)范、標準、操作規(guī)程。
第八條 目標與考核
(一)上級的考核目標、本級的目標、內部分解的目標及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工程分包安全生產責任書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及階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總結、匯報等;
(四)考核評價及獎懲記錄。
第九條 會議管理
(一)會議簽到表、記錄、紀要;
(二)會議研究事項的督辦紀錄;
(三)參加其它有關安全會議的資料。
第十條 技術措施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指導書交底記錄;
第十一條 危險源監(jiān)管及安全評價
(一)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清單及危險源清單;
(二)危險源監(jiān)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清單;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監(jiān)控記錄;
(四)綜合或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二條 安全投入
(一)安全投入計劃;
(二)安全投入統計報表(季、半年、年)
第十三條 安全檢查
(一)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二)各類安全檢查實施記錄;
(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及驗證記錄;
(四)違章行為處罰通知單、處罰記錄;
(五)上級或外部組織進行的安全檢查、整改資料。
第十四條 培訓與證書:
(一)安全培訓計劃;
(二)全員年度繼續(xù)教育記錄;
(三)新入場人員、轉崗人員、重新上崗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安全培訓記錄;
(五)培訓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參加上級、外部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
(七)違章違紀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第十五條 安全活動
(一)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定期回收保存)
(二)各類安全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 特種作業(yè)管理:
(一)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按工種分類);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第十七條 事故管理
(一)工傷事故報表;
(二)工傷事故登記表及相關醫(yī)療資料;
(三)未遂事故記錄;
(四)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五)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 檢測驗收
(一)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檢查檢測記錄;
(二)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及相關記錄;
(三)接零、接地、避雷裝置檢測記錄;
(四)安全防護用品檢測記錄;
(五)特殊防護用品、安全裝置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記錄;
(六)現場施工機械設備檢驗記錄(大修驗收、試車結果等) ;
(七)特殊安全設施驗收記錄(如工作平臺、棧橋、承重腳手架、排架等) ;
(八)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記錄(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
第十九條 應急管理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應急預案;
(二)應急物資、器材、設備存放地點及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三)培訓、演練記錄;
(四)預案評審及修訂記錄;
(五)應急響應記錄。
第二十條 隱患排查治理
(一)隱患登記表;
(二)安全生產隱患評估記錄;
(三)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方案;
(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第二十一條 分包管理
(一)分包單位及人員一覽表;
(二)各分包單位企業(y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許可證等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人復印件;
(三)分包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分包單位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有關證書復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員);
(五)分包單位評價、審查資料(含施工簡歷、近三年的業(yè)績、不良記錄等);
(六)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分包單位施工機械及復檢驗證記錄。
第二十二條 安全文件
(一)當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文件、規(guī)定、通知及回復;
(二)對外、對上報送的各類安全文件、報表、總結、匯報、請示,安全生產聯系函,對外發(fā)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紙質、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糾紛責任劃分有關請求和工作答復、處理、協調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專項安全管理
(一)專項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二)專項措施方案;
(三)專項安全管理交底記錄;
(四)專項安全管理會議記錄;
(五)專項安全管理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
(六)專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七)專項安全管理評價、驗收、檢測與檢查記錄等。
第二十四條 職業(yè)健康管理
(一)勞動用品發(fā)放記錄;
(二)職業(yè)健康檢查記錄;
(三)職業(yè)病報告及處理記錄。
第二十五條 安全宣傳
(一)簡報
(二)報道
第二十六條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資料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安全資料應分類收集、建立臺賬,明確管理責任人。
第二十八條 各類資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復印件時應注明原件保存部門,以便追溯和驗證。
第二十九條 各類臺賬應附有資料目錄清單,以便核對和檢索。
第三十一條 各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后,安全資料應整理裝訂,移交給上級主管部門保存?zhèn)洳?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的電子文檔應與紙質文件相符,實行分類管理。
第3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設備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設備包含特種設備和普通設備兩大類。
(一)特種設備主要指施工起重設備、施工中的客運和貨運纜機、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及壓力管道、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設備目錄中的其它施工設備。
(二)普通設備主要指除特種設備以外的施工、生產、加工、運輸、制造等設備。
第三條 各單位應設置或明確設備安全管理責任部門,配備滿足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
第四條 各單位的設備管理責任部門,應制定設備安全管理辦法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和落實。
第二章 設備的采購、租賃、運行安全管理
第五條 設備采購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應采購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機械設備及產品。
(二)設備采購前,應審查設備生產廠商的資質及生產能力,采購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設備。
(三)設備到貨驗收時,應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查驗廠家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對于特種設備還必須有設計文件、制造許可證和監(jiān)督檢驗證書等。
(四)設備管理部門應為每臺設備建立技術檔案。設備技術檔案包括:設備設計的技術規(guī)范,產品合格證,設備安裝和使用維護說明,隨機工器具登記表,設備運行、維修、維護保養(yǎng)記錄,調配記錄等,特種設備還必須有定期檢驗、安拆記錄、日常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查記錄和運行故障、事故記錄等。
第六條 租賃設備時,必須由設備管理部門對設備技術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合格后,方能租賃。嚴禁租賃存在安全隱患、國家強制報廢及明令淘汰的施工設備。
第七條 承租設備時,對于國家強制要求需定期進行檢驗的特種設備,應要求出租方提供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檢測檢驗報告和其他有效證明。
第八條 租賃設備時,租賃雙方應簽訂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應當對設備的使用安全負責。
第九條 施工設備的運行:
(一)設備操作人員不得違章操作。
(二)對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應按規(guī)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護裝置。
(三)施工設備停放、檢修、安裝應有固定的安全場所。對設備進行拆裝和檢修保養(yǎng)時,必須按規(guī)定懸掛明顯警示標識;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防雨措施。
(四)大型施工設備應定人定機,實行機長負責制。
(五)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yǎng)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六)設備不得帶病或超負荷運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備,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七)設備必須經現場調度或設備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出勤或運轉。設備不得在有事故隱患的場所作業(yè)和停放。
(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使用前應按照規(guī)定到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登記;制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演練。
第十條 設備的拆裝:
(一)特種設備安裝前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告知。
(二)設備的安裝與拆除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特種設備的拆裝應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yè)指導書,并履行審核批準程序后實施。
(三)安裝與拆除過程應如實記錄,發(fā)現缺陷和問題應詳細說明,并采取措施處理。
(四)特種設備安裝后,必須由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特種設備應定期檢驗。
第十一條 設備的大修或改造:
(一)設備的大修或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能力)的單位進行。
(二)設備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須由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三)對于特種設備,必須由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測檢驗后,出具檢驗合格報告及使用登記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設備的報廢:
(一)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設備應及時予以報廢。
(二)特種設備報廢時還應履行使用登記注銷等手續(xù)。
第三章 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建立設備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制度,規(guī)范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還應按規(guī)定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相應資質證件。
第十五條 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機操作;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還應按規(guī)定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相應資質證件。
第四章 設備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第十六條 根據事故損失大小,對設備安全事故進行分類,劃分為一般設備事故、較大設備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特別重大設備事故。
(一)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0萬元的事故。
(二)較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100 萬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的事故。
(四)特別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十七條 設備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及時、如實上報。
第十八條 設備事故的調查:
(一)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
(二)一般及較大設備事故由事故單位自行組織調查,有關事故的全部資料由事故單位保存完整。
(三)重大設備事故由事故單位自行組織調查,特種設備的重大事故則視事故情況,必要時由股份公司組織調查。
(四)特大及以上設備事故由股份公司組織調查。
第十九條 設備事故處理:
(一)股份公司每年對發(fā)生重大以上設備事故進行統計,并對事故單位進行處罰,處罰金額為事故直接損失總額的1%~3%,處罰金上繳股份公司。
(二)對遲報、謊報、瞞報的事故單位,對事故單位和責任人按照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違規(guī)行為處罰辦法》給予處理。
第4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防汛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股份公司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防汛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重于搶”的方針。
第三條 防汛工作實行全面規(guī)劃、統籌兼顧、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遵守所在流域防汛統一規(guī)劃,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對防汛工作的統一安排和領導。
第二章 防汛制度、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應建立防汛工作領導機構,明確防汛工作責任部門,組建搶險隊伍,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五條 各單位應制定防汛崗位責任制、汛前檢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汛物資管理制度、防汛應急預案等有關防汛工作制度。
第六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職為本單位防汛安全綜合管理領導責任人。
第七條 防汛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zhí)行防汛法律、法規(guī)。
(二)組織制定防汛安全制度,明確各級防汛安全責任。
(三)保證防汛資源配置。
(四)組織制定防汛應急預案。
(五)及時處理涉及防汛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分管防汛安全工作副職職責:
(一)組織審查重大防汛技術措施。
(二)組織防汛檢查。
第九條 防汛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一)開展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防汛工作計劃。
(二)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監(jiān)督防汛安全隱患的整改。
(三)督促有關單位開展防汛演練。
第三章 防汛工作
第十條 各單位應做好防汛準備工作,認真開展汛前檢查,汛前檢查主要包括:
(一)防汛組織機構(防汛領導組織機構、防汛責任部門、搶險隊伍等)是否健全、指揮調度是否順暢。
(二)防汛措施、防汛應急預案。
(三)有關建筑物(施工圍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滿足度汛要求。
(四)對存在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威脅的生活營地、工作面是否制定應急措施、人員是否能及時撤退。
(五)搶險物資是否準備到位。
(六)對可能受洪水影響的營地和大型設備是否采取措施。
(七)可能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 在主汛期間和大暴雨過程中應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對生產、生活區(qū)的巡視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及突發(fā)險情。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加強與所在地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和業(yè)主單位的聯系,及時、準確了解有關氣象、汛情資料。
第十三條 根據預案啟動條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在危險地段設置警戒線和醒目標志。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在汛前將本單位防汛度汛領導組織成員名單、聯系電話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發(fā)生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應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上報。
第5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原則是:安全第一、依法管理、服務生產。
第三條 各單位應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建立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行政正職是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單位(項目部)應明確交通安全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交管部門),全面負責本單位機動車駕駛人員、機動車(含廠內機動車,以下同)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人員和機動車駕駛人員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三章 道路交通機動車及駕駛員
第七條 各類機動車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車時應服從公安交警、運管稽查等部門的管理。
第八條 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駕駛作風,遵章守紀,文明行車,按規(guī)定參加安全培訓。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和操作人員應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保持車輛的整潔和完好,保障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第十條 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將車私自交給他人駕駛,嚴禁交通肇事逃逸。
第十一條 機動車輛使用前,應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登記、領取號牌、行駛證,并按規(guī)定辦齊隨車必備的證件。
第十二條 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應保持完好,并按規(guī)定年檢,不得開“病車”上路。
第十三條 裝載貨物的車輛應綁扎牢固;運輸“超長、超高、超寬”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時,應辦理準運證,采取安全措施,懸掛明顯標記,必要時應配有指揮車。
第十四條 任何人不得強行搭車或追扒車輛;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第十五條 車輛在工地內部行駛,應按限速標志和規(guī)定路線行駛。
第十六條 車輛倒車作業(yè)時,應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指揮;自卸車應在車廂回復正常位置后行駛。
第十七條 車輛應在指定的停車地點、場所停放。
第十八條 車輛修復后應由持有駕駛證的車輛檢驗員或指定的駕駛員在規(guī)定路段試車。
第十九條 機動車輛的牌證辦理、轉籍落戶、車輛年檢和駕駛員的學習培訓、審驗等事項,應由車輛所在單位交管部門統一辦理。
第二十條 各單位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
第四章 場內交通機動車及操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場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培訓和考試、考核合格,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后方準駕駛或操作。
第二十二條 場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作業(yè)時應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
(二)不準駕駛或操作與證件不相符的車輛;駕駛室內不得超員,車廂(斗)內不得載人。
(三)嚴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駕駛或操作時進行一切有礙安全的活動。
(四)身體疲勞或患病等有礙安全操作時,不得上崗作業(yè)。
(五)場內機動車駕駛、操作人員6-12個月沒有從事本崗位工作的,重新上崗前應按規(guī)定參加實際操作技能考核;超過1年的需重新參加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
第二十三條 場內機動車應按當地政府有關規(guī)定進行申報、掛牌和定期檢驗。
第二十四條 場內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應備有消防器材,明確安全措施,車身應有清晰、醒目、準確、完好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 進入易燃易爆場所的車輛,應安裝防爆裝置。
第二十六條 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定期組織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教育。
第二十七條 場內機動車改裝、出售、報廢時,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及時向地方有關部門申辦相關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 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建立場內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維修使用及事故記錄。
第五章 場內道路
第二十九條 場內道路應平整、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應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在陡坡、彎道、交叉路口、窄橋、隧道、人行橫道等復雜危險路段應設置減速、危險等警示標志及防護設施。
第三十條 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在行車道上放置設備物料。
第三十一條 場內道路需要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施工時,應有臨時通行和保護安全措施,并設有醒目的安全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燈。
第六章 交通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三十三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單位,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所在單位領導報告。重、特大交通事故,應在2小時內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
第三十四條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單位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結論為依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鑒定以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故協議書為準。
第三十六條 場內機動車輛在場區(qū)內起動、行駛、作業(yè)過程中,導致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壞事故時,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門應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十七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八條 酒后、無證或私自駕駛操作車輛、設備造成事故的,除按規(guī)定賠償損失外,還應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機動車輛”是指各單位自有或租用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核準的汽車、拖拉機、摩托車等車輛。
二、“場內機動車輛”是指各單位自有或租用的,并在本單位生產區(qū)域內行駛、作業(yè)的汽車(公安交警部門核牌的除外)、電瓶車、叉車、翻斗車、自卸車、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汽車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鏟車等車輛。
三、“機動車駕駛員”是指與單位存有勞動合同關系并持有公安交警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的員工。
四、“場內機動車駕駛員”是指與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的員工。
第6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強化技術對安全生產的支撐作用,規(guī)范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是指為了防止安全事故、職業(yè)危害、環(huán)境污染,針對生活工作環(huán)境、施工過程中已知的或潛在的危險因素采取的方法。
第三條 各單位總工程師是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人,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管理的責任單位,項目工程技術部門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單位。
第二章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原則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施工環(huán)境資料、設計文件、安全防護設施標準、施工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五條 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是在危險因素辨識清楚的基礎上,運用技術方法對人、機、料、法、環(huán)五個方面確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資源配置。
第六條 合法合規(guī)性原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為前提。
第七條 可行性原則:在滿足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結合現有的施工能力、設備、人員素質情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八條 可操作性原則:安全技術措施應做到對象明確、目的清楚、簡單明了、易于操作。
第九條 先進性原則:采用先進的施工技術、設備、工藝、不斷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第三章 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
第十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項目簡介:簡要介紹安全技術措施要解決的對象;
(二)編制依據:技術文件、標準、合同;
(三)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方法、工作流程和資源配置。
(四)注意事項: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五)檢查標準。
第十一條 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項目
(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豎井工程;
(二)爆破工程;
(三)大型排架和高棧橋工程;
(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五)高處臨空、臨水施工工程,高邊坡施工工程;
(六)兩層以上交叉和系統性電氣作業(yè)、起重吊裝作業(yè);
(七)大型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運輸、大型施工設備安裝與拆除工程;
(八)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使用;
(九)預防自然災害(防泥石流、防臺風、防雷擊、防地震、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十)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
第四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程序
第十二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流程(見下圖)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流程圖
第十三條 編制前的準備工作
(一)收集施工項目所處的施工環(huán)境資料、工程圖紙、設計文件、合同文件等,并開展查勘現場。
(二)收集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標準、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工藝、同類技術文件。
(三)開展危險因素辨識、確定評價資料。
第十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一)根據工程情況、工期要求、現場環(huán)境開展平面規(guī)劃。對具有危險性的臨時設施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布置并明確標識。
(二)現場勘察,確定影響作業(yè)安全的環(huán)境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危險因素。
(三)根據設計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環(huán)境、作業(yè)流程,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四)分析工藝流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五)根據施工設備狀況和使用條件(使用時間較長、工作環(huán)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負荷運行、安裝安全保護裝置的措施。
(六)根據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作業(yè)特點,規(guī)定作業(yè)程序,規(guī)范施工人員的作業(yè)行為。
(七)在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按照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實驗-修訂完善的模式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和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完成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審核通過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并報監(jiān)理批準后執(zhí)行。
重大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當施工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安全技術措施應由編制部門進行修訂。
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應向參加施工的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第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流程組織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并記錄。
第7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股份公司員工必須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條 安全培訓工作按照“統一規(guī)劃、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原則開展。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分工,明確相應的培訓教育責任部門。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負領導責任,應保證安全培訓所需資金、師資等資源配置。
第五條 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并對培訓工作進行總結。
第六條 股份公司和各單位負責組織“三類”人員(企業(yè)領導人員、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師資及其他有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應組織員工培訓教材的開發(fā),項目部負責組織現場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第三章 培訓工作
第七條 安全培訓責任部門應根據生產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并按批準的培訓計劃組織安全培訓工作。
第八條 安全培訓責任部門應建立安全培訓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培訓計劃、培訓大綱、課程安排、學員名冊、考試成績等。
第九條 安全培訓應保證培訓時間,不得占用員工休息時間。
第十條 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作業(yè)場所危險告知、作業(yè)過程危險告知,作業(yè)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項、應急處置方法,個人防護知識、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設備(工具)安全性能等。
第十一條 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培訓要求:
(一)新入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組織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
(二)從事電氣、起重、司爐、焊接、爆破、壓力容器、高空作業(yè)、廠內機動車駕駛、大型機械操作及接觸易燃、易爆、有害氣體、射線、劇毒等特種作業(yè)人員,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證后上崗工作。
(三)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型機械(機具),以及調換工種的員工,按新入場人員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
(四)離崗90天以上的員工,重新上崗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五)臨時聘用人員按新入場人員要求進行安全培訓。
第十二條 分包商員工安全培訓工作按第十一條要求執(zhí)行,分包商培訓工作不到位要追究項目部的責任。
第十三條 企業(yè)“三類”人員的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和行業(yè)標準、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四條 企業(yè)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新入場人員、重新上崗及換崗人員、班組長、其他人員接受安全培訓的學時不得少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時間。
第十五條 培訓結束后應進行考試、考核。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培訓教材的編寫,安全教育師資培養(yǎng),不斷總結安全培訓教育經驗,提高培訓效果。
第8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進一步加強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范安全生產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對原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個管理辦法,針對股份公司安全機構設置、檢查考核、教育培訓、事故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等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同時,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大危險(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術等制定了專門的管理辦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單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二級單位” 是指“各單位”所屬或直管的分局(工程處)、施工局(項目部、聯營體)以及所屬的全資和控股公司;“項目部” 是指各“二級單位” 所屬或直管的項目部。
四、《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總部、所屬各單位及其二級單位、項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范管理,持續(xù)改進;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滅一般事故,建設本質安全企業(yè)。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珍愛生命,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堅持“技術可能、經濟可行、風險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則,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趕工搶工,堅決反對在安全生產不受控條件下的產值規(guī)模擴張;堅決反對企業(yè)減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業(yè)績利潤。
八、股份公司實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堅持誰在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責任明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堅持分級管理,各負其責,自上而下逐級監(jiān)管的原則。
九、各單位在貫徹落實《管理制度》的同時,應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特點,制訂實施細則,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十、各單位要在認真貫徹oshms18000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同時,積極研究和引進其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業(yè)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遵守項目所在國法律法規(guī),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國內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原則開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發(fā)布,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2006版同時廢止。
第9篇 z建設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某建設公司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地開展工作,促進公司各項工作良性健康發(fā)展,保證各項任務的園滿完成,根據本公司基本規(guī)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依照國家提倡節(jié)約型社會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加強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章 辦工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是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其基本任務如下:第三條 會議管理工作。公司各類行政工作會議的籌備,會議材料制作,會議日程的安排。會務通知,會議記錄,布置檢查狐疑,紀要的落實情況等,努力改進會風,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控制一切不必要的會議:
第四條 文書處理工作。負責公文的起草,制作,傳遞工作,負責公司萊文,來函的收發(fā),登記,公司領導傳閱和文件的歸檔:
第五條 調查研究工作。為了有效地搞好服務必須注重并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第六條 綜合工作。組織撰些公司年度總結和總經理報告,組織全工作性,綜合性材料的制作;審核,修訂公司文件,指導和檢查公司公文處理工作;
第七條 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信息網路,暢通信息渠道,搞好信息的收集篩選,加工,傳遞和反饋,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第八條 協調工作。公司各個總部門具有各自的特點和工作方法,在工作中處理一些復雜問題上有差別,因此協調工作是不克缺少的;
第九條 檔案管理工作。公司文書檔案的日常管理,歸檔,立卷,保管,修訂,查閱,使用等;
第十條 機要,保密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領導身邊工作,知道、密時間早,內容多,程度深,因而在保密工作方面比其他部門工作更為重要;
第十一條 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公司日常來人來客的接待,時速安排,會務接待等;
第十二條 印信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行政印章 的管理和使用,監(jiān)督和指導個部門,基層單位行政印章 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及文件的保密等;
第十三條 后勤服務工作。負責公司機關后勤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總經理助理職責:努力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順時性工作。
第十六條 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承辦職責。對領導決策意見的貫徹,實施,承辦各職呢個部門乃至基層員工要求辦理事項等,是辦公室主任的首要職責;參謀職責。辦公室主任輔助領導決策過程中,應當承擔重要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條 辦公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及公司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負責公司文書打印、傳遞、歸檔和信息處理,努力做好公司的接待工作;三、負責完成公司后勤服務工作和資料檔案整理及各項事物工作;做好行政保密工
四、搞好內外聯系,溝通上下左右聯系,熟悉本職工作流程,努力提高辦事效率;
五、經常保持公司所轄范圍內的清潔衛(wèi)生;
六、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公司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 十五條 ,十六條 ,十七條 應分別在所在辦公室墻壁上將職責制定規(guī)范后上墻。并制成相應的責任書。責任書附后。
第三章 第十九條 基本規(guī)章 于國家負率、法規(guī)不符合者或國家對其有新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20__年_月_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z建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某建設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開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項工作良性健康發(fā)展,保證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本公司基本規(guī)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依照國家會計制度和稅務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加強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 嚴格遵從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
第四條 會計、出納人員分別有不同股東推選人員,經公司松獅會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條 支票留存印章為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會計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員私章,留存的印章應分開保存于不同人員管理處;
第六條 報銷實行一支筆終寶寶制度,由經辦人員簽注事由,分管領導及知曉的其他一個股東審核,后由董事張簽字報銷;
第七條 報銷單上須注明事由、日期、金額、票據(附件)頁數等,經辦人簽字位置在票據背面,審核人簽署在票據右下角或中部空隙處,董事長簽署在票據右上角;
第八條 實行項目核算制,審核人和董事人簽字時應注明該批票據列入項目名稱;
第九條 支出金額的控制:200元一下股東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處理該事中的股東與共管項目股東或分管領導溝通后才能支出,且報銷時兩者皆應簽署審核意見,500元以上的支出須與董事長溝通后方能支出,超過3000元以上的支出須通過各個股東或有董事會會議決定。以上票據應嚴格正規(guī)票據辦理(特殊情況除外,需經董事長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報經辦人簽署后,分管領導審核,董事長審核定后可以直接報銷,其他金額報銷按以上程序辦理,嚴禁座資;
第十條 公司員工支出時,原則上應索取正規(guī)票據;
第十一條 借資問題,1000元以下的借資分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借資須與其他股東事先溝通后,有董事長批準借資;
第十二條 公司出納借用周轉金為3萬元,以借據形式在財務上借資,用完后經審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納每10天應向會計交接一次單據,具體時間由出納、會計商量,交接時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三條 5000元以上金額支出,出納處原則上以支票形式開支,支票審鑒制度與借支手續(xù)用等辦理;
第十四條 任何單據除股東外會計無權對外傳閱、借出,股東翻閱但不能帶離現場,特殊情況下帶離現場需由當事者出據借條,董事長審批;
第十五條 每月1-5日為財務小結時間,由會計以書面形式把當月的收支情況同志后,報告給各位股東成員,各個股東審核單據,補簽單據,超過此時間各股東視為開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處理原則:
第十六條 嚴禁少多報、虛假現象,一經查實處以10倍罰款,情況嚴重者移交司法處理。
第十七條 財務部長職責:
一、財務資產部在固定資產的管理上負有監(jiān)督財產完整、合理使用的責任;
二、負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正確、及時、全面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固定資產卡片,積極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固定資產盤點、核對工作;
三、積極地向有管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學方法、合理化建議。
第11篇 建設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總則
建設有限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筑業(yè)發(fā)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guī),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加強施工質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工程施工切實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fā)展。
第三條、貫徹建筑企業(yè)質量責任制,堅持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原則,落實質量終身制。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監(jiān)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jiān)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持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第五條、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的內容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第12篇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設公司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第13篇 建設公司市場經營部費用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費用管理制度
z建[2022]第6號文
各部門、辦事處、分公司、項目部:
經公司研究討論,為對市場營銷部費用進行管理,公司制定市場營銷部費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構架:
目前公司的營銷體系層級包括副總裁,總經理,高級經理三個級別。
二、費用管理制度
1、市場經營部管理費用實行總體限額控制。市場經營部當年的管理費用限額為總合同額的百分之一,其中副總裁的額度是所負責團隊總合同額的百分之零點五,總經理的額度是百分之零點五。
2、市場經營部管理費用包括:副總裁為本部門員工具體項目所產生的營銷費用,副總裁為本部門的整體業(yè)務開發(fā)而產生的費用,本部門沒有業(yè)績而被辭退或自動離職的員工所產生的一切營銷費用。
3、營銷部門的總體費用如果超過限額,超過部分從副總裁以及總經理的業(yè)績提成中扣除。
4、如果發(fā)生費用超額需扣除業(yè)績提成,先從營銷提成中扣除其所負責員工的應扣費用,如果總經理的業(yè)績提成不足以抵扣費用,則從副總裁的提成中進行扣除。
5、總經理、高級經理在進行日常營銷費用報銷時,只允許報銷餐費、差旅費,其它費用不予以報銷,并且這些費用在提成中扣回。如因業(yè)務需要發(fā)生以上費用,高級經理需與其直接的總經理匯報請示,總經理需與其直接的主管副總裁匯報請示,否則不予報銷。
6、每一個自然年的年底進行市場經營部的費用清算。如發(fā)生費用超額的情況,則在下一個年度提成進行扣除。
7、本規(guī)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執(zhí)行。
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第14篇 建設公司總部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管理體系)
建設公司總部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管理體系)
1各部門通用職責和權限
----按管理體系策劃的安排,負責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的編制和修訂;
----參加管理評審,落實評審決定的與本部門有關的事項;
----做好本部門的文件、記錄控制;
----負責本業(yè)務系統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2工程部
---主管全公司生產、安全、技術、質量、環(huán)境、機械設備、文明施工、ci管理和計劃統計等工作;
---主管國家、行業(yè)、地方、企業(yè)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以及工程技術文件的控制;
---主管工程施工期間和交付后的顧客溝通和服務,處理用戶的投訴,組織顧客滿意度測量;
---按分工權限負責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計劃;
---行使質量、安全獎懲權和重大問題停工處置權;
---負責組織編制重大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方案,解決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按分工權限參加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評定和竣工驗收前的預驗工作,審核工程技術資料;
---負責地(市)、局及以上級評獎工程的申報工作;
----制定科技管理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目標,掌握各單位的目標完成情況;
---收集、存儲有關科技信息,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作好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機械設備管理員的培訓、考核取證等管理工作;
---按分工權限負責有關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獲取、識別、發(fā)放與保存,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情況;
---負責重大環(huán)境、安全事故的現場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負責與施工生產相關的危險源、環(huán)境因素的辨識評價,建立、更新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重要環(huán)境因素清單、重大危險源清單;
---負責對項目部的環(huán)境和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
---按分工權限負責制定公司的應急預防措施。
3企管部
-----負責公司管理體系運行的管理工作
---組織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的編寫、更改和發(fā)放管理工作;
----負責認證機構的認證審核、監(jiān)督檢查、復評換證審核組織準備及
聯絡工作;
----參與制定并貫徹實施公司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
----協助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召開管理評審會議, 匯總管理評審內容并整理形成管理評審報告,跟蹤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組織公司內部管理體系審核;
----負責內審員、計量員的培訓、考核、取證、推薦等管理工作;
----主管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實施和跟蹤驗證;
----協助法律事務部確認法律、法規(guī)清單,協助工程部確認環(huán)境因素清單和危險源清單
----籌劃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與管理專題調研;
----負責企業(yè)改革改制工作;
----協助工程部管理項目計劃;
---負責計量確認體系運行管理工作;
----負責公司全面質量管理及qc小組活動的管理, 組織公司級qc成果的發(fā)布,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申報、發(fā)布工作。
4科技部
----負責公司科技管理;
----負責公司網絡建設、運營與維護;
----負責建立完善公司信息管理平臺;
----負責計算機(含耗材)、外購軟件的定型招標、采購管理與維護;
----開發(fā)與企業(yè)管理、工程管理相關的軟件。
5人力資源部
---按分工權限組織制定《崗位工作人員任職資格》,配備各類管理人員;
---負責制定人力資源規(guī)劃,編制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負責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和考試;
----組織、指導、實施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考察或業(yè)績評定;
----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傷殘鑒定及善后處理;
----主管職工社會保險工作;
----負責公司職工戶籍管理工作。
6辦公室
---匯總編制年度工作要點,下達年度綜合管理目標;
----及時向相關部門傳遞信息,包括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函件、電話以及公司領導的工作安排和顧客的文件、函件、電話、反饋信息、報怨和投訴等;
----協調部門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
---主管行政性文件,負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規(guī)定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編號、發(fā)布工作;
---負責外來文件的獲取、歸檔、發(fā)放和管理的控制;
---負責企業(yè)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公司總部治安、保衛(wèi)、消防、綜合治理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負責公司人武防空工作;
---負責公司總部環(huán)境和職業(yè)安全健康的管理工作。
7市場營銷部
----擬定年度經營工作目標,掌握各單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負責市場開拓,跟蹤工程信息;
---市場營銷工作中向顧客宣傳公司管理方針和體系運行情況,提高公司社會信譽;
---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顧客意見。
8市場管理部
---及時建立、更新、充實公司經營資料庫;
---負責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等級證書和重合同守信用證書的申報、年檢及內部使用協調管理等工作;
---負責投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
---編制顧客考察資料、資格預審文件、投標書綜合標;
---負責標書匯總、裝訂、送標、開標工作;
---負責經營報表的編制和匯總;
---按分工權限進行合同評審。
9 投標中心
----負責本部和重要工程的投標報價及技術方案的編制工作;
----負責全公司投標報價的管理;
----協助下屬單位工程投標;
---按分工權限參加招投標文件的評審,明確顧客意圖和合同要求,并將有關信息傳遞到相關職能部門。
10 合約部
-----制定合約和勞務隊伍管理年度工作目標,掌握目標完成情況;
-----洽談、簽訂工程承包和勞務分包合同、組織評審,并負責勞務費用條款的評審;
-----負責組織顧客合同評審(包括合同簽訂前和執(zhí)行過程中修改條款的評審);
-----主管工程分包和勞務隊伍的資質審查、考核、選擇、管理;
-----負責全公司的預結算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
11 物資部
----主管《物資控制程序》,負責物資管理;
----負責指導、監(jiān)督物資招(議)標采購的實施;
----負責下屬單位物資成本核算工作的檢查、考核和獎懲;
----負責地材管理;
----負責物資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管理。
12中心試驗室
----制定檢驗、試驗管理年度工作目標,掌握目標完成情況;
----負責全公司試驗管理,按國家
的規(guī)范、規(guī)程、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工作,對出據的報告單負責;
----協管工程監(jiān)視和測量;
----負責試驗從業(yè)人員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
13財務部
---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負責成本、投資及預算、資產核算、住房公積金、標價分離、費用報銷等管理;
---負責為公司管理體系的實施與控制提供必要的資金;
---參加顧客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評審;
---負責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考試、取證及管理工作。
14法律事務部
----負責公司法律、法規(guī)的管理
----負責與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安全健康和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等的收集、識別、評價和確認,負責建立和更新公司法律法規(guī)清單;
----負責清欠、防欠及內部法律咨詢服務;
----負責公司內外合同糾紛的處理及協調工作;
-----參與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審核。
15 黨群工作部
----負責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宣傳工作;
----負責企業(yè)精神文明、企業(yè)文化的建設;
----負責企報的編輯與發(fā)行;
----負責企業(yè)政治思想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負責班子建設、組織建設、黨員和干部隊伍建設、共青團建設,機關總支業(yè)務;
1 6工會
---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的方針、政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
---對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行為,有權檢舉和制止;
----關心職工職業(yè)健康安全條件的改善,加強女工保護,參與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負責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信息的收集(如員工的抱怨等),并負責或監(jiān)督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17 審計監(jiān)察部
----負責企業(yè)經營、財務審計;
----負責企業(yè)黨風廉政建設;
----負責企業(yè)政策紀律和效能檢查;
----負責黨員、管理人員違紀處理。
18 資金部
----負責資金調劑;
----負責信貸、擔保、保函、拆借、償還、結算;
----負責稅費籌劃與上繳;
----負責銀行賬戶管理
19 物業(yè)公司
----負責公司總部辦公及生活區(qū)的環(huán)境管理;
----做好辦公及生活后勤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15篇 建設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抓好防火宣傳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單位、部門、重點部位的防火責任人,根據我司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應利用板報、標語、開會等多種形式,經常對管理人員、工人宣講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識;對消防器材要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項目部要有一名領導負責抓消防工作,成立義務消防隊(每個班組出2~3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三級教育活動時必須加入消防知識的培訓。
(三)、項目部應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項目的消防業(yè)務培訓工作。
(四)、布置生產任務要把職業(yè)健康安全、防火、防盜和開展創(chuàng)安工作要同時安排。
(五)、職業(yè)健康安全檢查時應將消防檢查列為必檢內容,發(fā)現危險源應及時提出整改。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向公司部門和領導反映匯報。
(六)、施工現場、宿舍要重點抓好安全用火、用電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時,必須經工地領導批準。指定專人負責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區(qū)應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供電。
(七)、對木工工房、油庫、配電房、庫房、食堂、宿舍、裝修現場等要落實防火責任人并制定出有關防火制度,設防火警示標志,并標明火警電話;(119)。
(八)、對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動用明火的(如施工現場電焊、使用明火等),應填寫用火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