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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建筑物的日常運營、維護、安全、環(huán)保等多個維度。其主要內容包括:
1. 建筑物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各區(qū)域的功能分配,確保使用者合理、有序地利用空間。
2. 設施設備管理:包括設施的保養(yǎng)、維修、更新,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3. 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進行定期安全檢查,防止火災、盜竊等風險。
4. 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保持建筑物內外環(huán)境的清潔,實施垃圾分類,推進綠色建筑理念。
5. 能源管理:監(jiān)控能源消耗,推動節(jié)能措施,降低運營成本。
6. 法規(guī)遵守:確保建筑物符合相關法規(guī)要求,如建筑規(guī)范、消防法規(guī)等。
包括哪些方面
1. 建筑物的產權與使用權:明確產權歸屬,規(guī)范使用權的分配和變更。
2. 維護與保養(yǎng):設定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計劃,處理設施老化、損壞等問題。
3. 綠色建筑管理:推廣綠色建材,優(yōu)化能源效率,減少環(huán)境影響。
4. 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包括疏散路線、救援程序等。
5. 用戶行為規(guī)范:制定用戶行為準則,如禁止吸煙、亂丟垃圾等。
6. 合同管理:管理租賃、服務等相關合同,確保權益不受侵害。
重要性
建筑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安全:有效預防和應對各類突發(fā)事件,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
2. 提升效率:通過規(guī)范管理,提高設施利用率,減少因設施問題導致的中斷。
3. 降低成本:通過節(jié)能措施和合理維護,降低運營成本。
4. 促進和諧:維護良好的使用環(huán)境,提升用戶滿意度,促進社區(qū)和諧。
5. 法規(guī)遵從: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保持企業(yè)良好形象。
方案
1. 制定詳細規(guī)章制度:結合建筑物實際情況,制定詳盡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制度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環(huán)保意識。
3. 實施與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管理團隊,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4. 定期評估:定期評估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根據反饋進行調整和完善。
5. 技術支持:利用現代技術,如智能管理系統(tǒng),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6. 溝通與反饋: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及時處理用戶投訴和建議,持續(xù)改進管理質量。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建筑物管理制度將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高效、環(huán)保的運營環(huán)境,進一步提升企業(yè)的整體管理水平。
建筑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業(yè)轄區(qū)建筑物公共設施管理工作程序
質量管理程序文件
--物業(yè)轄區(q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管理程序
1.0 目的
保證建筑物主體及公共設施完好率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轄物業(yè)的建筑物的維護以及除機電設備以外的公共設施的管理。
3.0 職責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非日常性維護項目的審批。
3.2公司機電工程部負責重大或專項建筑物維護的策劃、控制,并審定預、決算以及各類公共設施的維修等技術指導工作。
3.3 公司財務負責各項維護款項的資金結算。
3.4 管理處主任負責對日常建筑物維護工作的具體施工進行監(jiān)督、控制以及工程驗收。
3.5 管理處維修班長負責編制公共設施清單、制定檢查規(guī)定,在市政公共設施有故障時,及時向相關市政管理部門報告,并檢查維修結果。
3.6 管理處維修班負責物業(yè)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維護、檢修,并由建立相應資料檔案。
4.0 工作程序
4.1 日常檢查
4.1.1 管理處主任組織管理人員,依據建設部《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每半年對建筑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作詳細檢查記錄,填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檢查表》。
4.1.2 管理處主任指定專人負責每天至少詳細巡查管轄區(qū)域內建筑物及公共設施一次,并在《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巡查記錄表》中填寫檢查結果,發(fā)現問題隨時在《維修通知單》中記錄,并通知相關人員進行維修,維修結果由維修班長驗證。
4.1.3 各管理處建立公共設施管理檔案。
4.2 維護與驗收
4.2.1 一般小型日常性維護項目,由維修班負責完成,并在《維修通知單》中記錄,由維修班長負責驗證維修結果。
4.2.2 管理處主任根據檢查情況,確定有關建筑物大型維護工作項目,形成專項報告上報公司機電工程部,由機電工程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維護工作;管理處主任負責整改項目的驗收工作。
4.2.3 管理處可根據實際狀況向公司工程機電工程部提出維護的合理化建議。
4.2.4 維修班長每月初統(tǒng)計上月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維修情況,并填寫《維修情況統(tǒng)計表》,復印件報機電工程部。
4.2.5 管理處維修班長每月25日前作出下月材料配件的《物品采購申請表》,經公司機電工程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采購員按采購控制程序進行采購。
4.3 對不合格維護的控制
4.3.1 管理處主任或維修班長發(fā)現維護質量不符合要求時,要求進行返工、返修等處理,直至符合要求通過驗收。
4.3.2 整個維護工作沒有按預定時間完成,在保證質量的同時,公司機電工程部經理及管理處主任抓緊對工作進行督促,盡快完成任務。
4.3.3 維修班長每月根據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巡查情況,做完好率統(tǒng)計,填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完好率統(tǒng)計表》,復印件報公司機電工程部。
4.4 管理處維修班長建立相應的檢修工作檔案資料。
4.5 應急維修養(yǎng)護
4.5.1突發(fā)事故指如地基下沉,墻面出現裂縫,建筑結構發(fā)生變化等。
4.5.2管理處在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時報公司機電工程部進行應急處理,機電工程部應立即委托建筑專業(yè)機構實施現場勘察,由受委托建筑專業(yè)機構提交《勘察報告及處理方案》及報價,經機電工程部審核后,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5.0 支持性文件
5.1《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建設部)
6.0 質量記錄
6.1《建筑物及公共設施檢查表》(___-qp-04-1/a)
6.2《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巡查記錄表》(___-qp-04-2/a)
6.3《維修通知單》(___-qp-06-4/a)
6.4《維修情況統(tǒng)計表》(___-qp-04-3/a)
6.5《物品采購申請表》(___-qp-11-1/a)
6.6《整改通知書》(___-qp-04-4/a)
6.7《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完好率統(tǒng)計表》(___-qp-04-5/a)
6.8《勘察報告及處理方案》(不定格)
第2篇 建筑物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范
1鋼結構制作安裝
1、避免車輛傷害:嚴禁違章指揮、疲勞作業(yè),駕駛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駕駛車輛,不允許使用帶病車輛;
2、避免起重傷害:索具要牢固、綁扎要合理、吊點選擇要恰當,嚴禁違章指揮吊車操作,嚴禁在吊車起重臂作業(yè)范圍內停留;
3、避免高處墜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勞保穿戴要整齊,盡量避免由于外力影響造成的墜落事故;
4、避免灼傷、觸電傷害: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勞保穿戴整齊,焊件未冷卻不得觸摸,焊接作業(yè)前檢查焊機把線是否完好,勞動用品、作業(yè)環(huán)境不能潮濕,發(fā)電機絕緣要完好,焊機漏保不能失靈,使用電動工具不能漏電,開關箱用電要符合要求,焊接鋼筋時防護措施要得當,以防弧光輻射。
2磚混結構
1、避免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措施要得當,勞保穿戴要整齊,避免由于外力影響造成的墜落;
2、避免車輛傷害:指揮要妥當,不準疲勞作業(yè),駕駛員要按操作規(guī)程駕駛車輛,嚴禁使用帶病車輛;
3、避免機械傷害:鋼筋加工機械操作要注意安全,砼攪拌機運轉時加料及操作人員距離運轉的攪拌機不能過近;
4、防止觸電:漏保不能失靈,移動電纜拖拉時絕緣不能損壞,電纜不能被設備碾壓,開關箱用電要符合要求;
5、避免物體打擊:砌筑時高處小心落物,腳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第3篇 小區(q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規(guī)范
物業(yè)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會導致物業(yè)使用功能降低或喪失,為恢復其原有功能,必須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定期維修和日常養(yǎng)護工作。
1.維修養(yǎng)護原則
因地制宜,合理修繕;定期檢查,確保安全;及時維修,保證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維修費用,最大限度發(fā)揮物業(yè)的使用功能。
2.檢查、鑒定周期
正常情況下,安全管理部巡邏員對公共建筑物和設備設施每天巡視一次,綜合管理部每周對房屋及公共設施逐項巡視檢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況時,重點巡視檢查;每年對房屋及公共設施勘查、鑒定一次,根據完損情況,制定年度修繕方案,分配年度修繕資金。
3.建筑物維修養(yǎng)護項目及頻率
①房屋本體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結構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頂: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門廳: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墻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設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燈及線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車場:每日、每月
d、溝、渠、池、井:每周、每季
e、園林綠地:每日、每周
f、公用標志設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轉站:每周
h、地下室管網: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設施養(yǎng)護效果:
①確保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時修補損壞建筑物及設施;
③做好巡回檢查記錄;
④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完好率達98%以上。
第4篇 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規(guī)范
物業(yè)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會導致物業(yè)使用功能降低或喪失,為恢復其原有功能,必須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定期維修和日常養(yǎng)護工作。
1.維修養(yǎng)護原則
因地制宜,合理修繕;定期檢查,確保安全;及時維修,保證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維修費用,最大限度發(fā)揮物業(yè)的使用功能。
2.檢查、鑒定周期
正常情況下,安全管理部巡邏員對公共建筑物和設備設施每天巡視一次,綜合管理部每周對房屋及公共設施逐項巡視檢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況時,重點巡視檢查;每年對房屋及公共設施勘查、鑒定一次,根據完損情況,制定年度修繕方案,分配年度修繕資金。
3.建筑物維修養(yǎng)護項目及頻率
①房屋本體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結構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頂: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門廳: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墻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設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燈及線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車場:每日、每月
d、溝、渠、池、井:每周、每季
e、園林綠地:每日、每周
f、公用標志設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轉站:每周
h、地下室管網: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設施養(yǎng)護效果:
①確保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時修補損壞建筑物及設施;
③做好巡回檢查記錄;
④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完好率達98%以上。
第5篇 水電廠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工作
1工程概況
緊水灘水電廠位于浙江云和甌江上游大溪支流龍泉溪上,下轄緊水灘和石塘兩座水電站。緊水灘水電站裝機6臺共300 mw,1981年動工興建,1986年6月下閘蓄水,1988年6臺機組全部并網發(fā)電。樞紐由攔河壩、引水系統(tǒng)、發(fā)電廠房、泄洪建筑物、過壩設施、開關站等組成;攔河壩采用混凝土三心雙曲變厚拱壩,最大壩高102 m,壩頂寬度5 m,壩頂弧長350.6m,壩頂高程194 m,共分20個壩段。壩址巖性為花崗斑巖,兩岸坡度為40°~60°;水庫正常蓄水位184 m,▽184 m以下庫容10.4×10.8 m3,屬不完全年調節(jié)。石塘水電站距上游的緊水灘水電站25 km,裝機3臺共78 mw,1985年7月正式開工,1988年底導流底孔下閘蓄水,1990年5月3臺機組全部并網發(fā)電,為河床式布置,樞紐由攔河壩、溢流壩、廠房、過壩建筑物及開關站等組成;攔河壩為混凝土實體重力壩,壩頂全長252.5 m,壩頂高程▽104.9 m,最大壩高38.9 m,共分13個壩段,壩址巖性為凝灰?guī)r;水庫正常蓄水位102.5 m,▽102.5 m以下庫容0.74×10.8 m3,屬徑流式、日調節(jié)水庫。
2首輪大壩安全定檢情況
1995年2月~1996年11月,緊水灘水電廠下屬的緊水灘、石塘兩座大壩同時進行了首次安全定期檢查,定檢工作按照《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和《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浙江省電力局主持了此項工作,聘請的專家組對本次定檢結果負責,緊水灘水電廠及大壩安全監(jiān)察中心參加了定檢的全過程工作,共召開了3次專家組會議,分別確定和審查了緊水灘大壩13項、石塘大壩12項專題報告,內容包括設計、施工、運行復查和評價,最后通過了兩座水電站大壩安全首次定期檢查報告。
2.1緊水灘大壩
電站自1986年蓄水發(fā)電以來,大壩經歷了186.66 m最高水位及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驗。經本次安全定檢復核認為:工程等級和大壩設計洪水標準符合現行規(guī)范,目前近壩庫岸穩(wěn)定,大壩變形規(guī)律符合拱壩自身結構和壩基工程地質條件,運行性態(tài)正常,壩肩穩(wěn)定安全系數滿足規(guī)范要求,泄洪建筑物流態(tài)正常,消能效果良好,沖刷坑較淺且遠離壩址,壩體應力在部分工況下局部超標,主要是放空水位工況時超標較多,壩體裂縫按實測封拱溫度計算,除放空水位工況外,其它各種工況都是穩(wěn)定的;考慮到混凝土實際強度較設計要求高,在壩體底部做了混凝土回填及混凝土貼角的有利因素,以及放空水位工況出現機會極少,上述超標應力和壩體裂縫情況不會危及大壩安全。綜上所述,依照《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第42條評價條件,本次定檢專家組成員一致同意將緊水灘電站大壩定為正常壩。
2.2石塘大壩
電站自1988年蓄水、19_發(fā)電以來,大壩經歷了高洪水位102.72 m和接近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驗。本次大壩安全定檢復核認為:工程等級和大壩設計洪水標準符合現行規(guī)范,近壩庫岸未發(fā)現滑坡和危及大壩安全的地質問題,庫岸穩(wěn)定、壩體穩(wěn)定及應力復核滿足規(guī)范要求,大壩變形規(guī)律符合大壩本身結構性態(tài),壩基工程地質條件良好,運行性態(tài)正常,溢洪道水流平穩(wěn),經消力池消能后,出流流態(tài)良好,下游河床未見有明顯沖刷。鑒于大壩目前狀況,依照《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第42條評價條件,本次定檢專家組成員一致同意將石塘電站大壩定為正常壩。
3大壩安全監(jiān)測工作
3.1大壩監(jiān)測項目
緊水灘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測項目包括:變形監(jiān)測有壩區(qū)高程控制網和平面控制網,壩頂194m高程、壩體153 m高程廊道和壩基廊道的沉陷觀測,位于5、7、11、13、17號壩段的5組正倒垂觀測,與正倒垂分布壩段相對應的壩頂5個前方交會點觀測,兩壩肩和壩基的基巖變位觀測(桿式多點變位計和測斜儀),壩基基巖變位觀測(測縫計改裝),壩體橫縫、接縫觀測;應力應變及溫度監(jiān)測有混凝土應力、應變及溫度觀測,鋼筋應力和鋼管應變觀測,壩基溫度觀測,庫水溫度觀測;滲流監(jiān)測有壩基揚壓力、混凝土滲壓、排水量、兩岸繞壩滲漏和排水及庫、壩區(qū)的水質觀測等。
石塘水電站大壩安全監(jiān)測項目包括:變形監(jiān)測有壩區(qū)高程控制網,壩頂沉陷觀測,壩頂視準線和激光準直觀測,9號壩段正倒垂線和兩岸壩肩倒垂線觀測;應力應變及溫度監(jiān)測有7號壩段和10號壩段兩個斷面上的混凝土應力、應變及溫度觀測和壓力鋼管應變觀測;滲流監(jiān)測有兩岸繞壩滲漏觀測,灌漿廊道、消力池部位排水廊道、裝配場排水廊道內的排水量、揚壓力觀測及庫、壩區(qū)水質觀測等。
3.2大壩監(jiān)測全過程安全管理
為掌握大壩的全面情況,電廠在施工期就配合設計、施工部門檢查工程質量,參與大壩監(jiān)測設備的埋設、安裝調試及觀測工作,取得了大量寶貴觀測資料,培養(yǎng)和提高了水工觀測人員的外業(yè)操作能力和技術水平。特別是對觀測資料的分析和一些缺陷的分析處理能力的提高,使電廠水工人員能獨立全面地承擔大壩安全監(jiān)測管理工作。施工期電廠先后開展的主要工作有:
(1)蓄水前。了解施工過程工程特性,參與基礎工程、混凝土工程的質量檢查,參加壩內儀器的率定、埋設、觀測和資料的分析計算,蓄水前的壩區(qū)平面和高程控制網的施工和觀測,地下水、多點變位計和測斜儀的現場安裝、調試、觀測等工作;
(2)蓄水施工期。派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水工觀測工全面參與變形觀測、壩內儀器觀測和地下水觀測3個專業(yè)的工作,對蓄水期的觀測資料,采用做“副本”或借閱的方式進行初步分析和簡單的整理,每年按上述3個專業(yè)面編寫年度觀測報告,且在汛前召開一次水工會議,討論、評價水工監(jiān)測成果;
(3)蓄水運行期。建立和制訂必要的規(guī)章制度試行本,全面深入地參加施工單位的現場觀測,參與觀測工作的全過程,成為電站觀測工作的主力軍,全面系統(tǒng)地掌握檢查施工單位的觀測資料,通過對觀測資料的分析,評價工程質量,提交施工期大壩觀測資料分析初步成果報告。
工程正式移交后,電廠為了開展正常的監(jiān)測工作,保證觀測成果的連續(xù)性、可靠性,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管理工作:
(1)進行水工觀測資料的整理和整編工作。開發(fā)簡易數據管理軟件,將施工期的觀測資料和原始參數全部輸入微機,組織人工點繪過程線,于1993年底完成了自施工期起的所有觀測資料的整理和整編,此后,逐月將觀測資料輸入微機進行統(tǒng)計計算與整理工作,且在每年的1月份完成上一年度的水工觀測資料整編工作;
(2)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標準化。根據《混凝土大壩安全監(jiān)測技術規(guī)范》編制和完善了電廠《水工建筑物觀測標準》、《水工建筑物觀測工作手冊》等5種有關大壩安全監(jiān)測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以水工技術監(jiān)督為核心,確保大壩安全監(jiān)測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成立了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水工技術監(jiān)督小組,在生技科和水工室設立水工專職工程師,負責日常工作,建立了月度報表和年度報告制度,使大壩觀測工作有序地進行;每年汛前召開一次水工監(jiān)督專門會議,對上一年度的觀測成果和水工建筑物運行情況進行較全面的分析,對大壩的工作性態(tài)進行評價,再對照部頒《水工建筑物評級標準》,對水工建筑物進行評級;
(3)觀測設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移交時,很多監(jiān)測設施由于管理不善,不能滿足安全監(jiān)測要求。為此,電廠先后對緊水灘電站的垂線測站、內觀儀器測站、揚壓力觀測孔、平面監(jiān)測控制網點測墩底板和石塘電站的繞滲孔、排水孔、揚壓力觀測孔進行改造和完善;在拱壩兩岸壩肩增設了一組水準工作基點,提高了沉陷觀測的可靠性,采取一系列技術措施進行了垂線和內觀儀器測站的防潮工作,并獲得成功;將所有壩內儀器電纜線裝入集線箱,用數字比例電橋取代水工比例電橋進行集中觀測,實現壩內儀器監(jiān)測“半自動化”;用na3003電子水準儀代替存在缺陷、已老化的ni004水準儀,從而提高了觀測速度與精度。另外,大壩監(jiān)測自動化的規(guī)劃開始起步,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省電力局指示,已進行方案征集工作。
4水工維護工作
電廠水工建筑物的維護工作包括日常水工維護和水工缺陷處理兩方面的內容。日常水工維護結合日常巡查進行,對于常規(guī)維護不能解決的較大水工缺陷,由水工室和廠屬有關部門組織技術人員到現場查清缺陷產生的原因,提出處理方案和施工計劃,報廠部批準后組織施工。施工期間派專人負責施工安全監(jiān)護和施工質量檢查,施工結束后嚴格按國家有關技術標準驗收,建廠至今已完成以下幾方面的水工建筑物維護工作。
4.1緊水灘水電站水工維護工作
(1)尾水門槽二期混凝土缺陷處理。尾水門槽因施工原因,致使其二期混凝土局部疏松,蜂窩孔洞較多,每次機組檢修時均要進行潛水堵漏,有時因漏水量較大,尾水管內的水抽不掉,還影響機組檢修計劃。電廠在綜合考慮確保安全施工、減少投資、縮短工期、保證質量等因素后,最終確定在尾水下游修筑圍堰的全停處理方案。修復工程于1994年11月4日至23日進行,比計劃工期縮短了10 d,實際處理的混凝土總長度為68 m,占二期混凝土總長度的28.4%,處理效果良好;
(2)左岸橋頭滑坡體處理。該滑坡體位于緊水灘水電站壩后600 m、進廠公路內側,為一突出的風化基巖山嘴,坡頂多處開裂、下坐,排水溝拉斷錯開,坡底進廠公路擋墻倒塌,嚴重影響進廠公路的交通安全。電廠于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對滑坡體進行削坡處理,共開挖方量55 350 m3,處理后滑坡體再未發(fā)現有滑動跡象,工程處理取得較好的效果;
(3)14號壩段基礎廊道上游側排水溝集中漏水處理。1988年7月,隨著基礎廊道的逐步清理,發(fā)現在14號壩段基礎廊道上游側排水溝內有兩個集中漏水點,漏水流量達1 000 ml/s,為同期整個壩基排水量的2倍。經分析,集中漏水是從上游壩面經壩體混凝土,再在基礎廊道上游排水溝出水,其通道為一較大的混凝土“空隙”。19_10月用純水泥進行封灌,耗用水泥3 600 kg,運行至今,情況良好。
4.2石塘水電站水工維護工作
石塘水電站從事的水工維護工作主要是大壩橫縫止水處理。大壩3~8號橫縫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尤其以主廠房壩段4~6號橫縫漏水影響為甚,直接威脅著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和文明生產,電廠對此先后進行了如下處理:①基礎廊道橫縫的化學灌漿封堵處理、主廠房上游墻出露橫縫的引排水處理;②擴大排水空腔、通暢排水通道;③挖槽回填柔性止水材料、白鐵皮內藏式蓋縫;④瀝青井通電融化止水;⑤在止水銅片和瀝青井之間騎橫縫處打直徑為110mm的鉆孔,自104.9~67.0 m高程范圍內分3段進行化學灌漿,各段灌漿壓力不小于相應位置的庫水壓力。運行幾年后的情況表明,對上述漏水的處理達到了預期效果。
5防洪渡汛工作.1泄洪閘門管理
5.1.1泄洪閘門概況
緊水灘水電站泄洪系統(tǒng)在拱壩兩側各設1個中孔和1個淺孔,泄洪道的工作閘門均為雙支臂圓柱鉸弧形鋼閘門,啟閉設備布置在泄洪道的上方,各設2×1 000 kn雙搖擺式液壓啟閉機和單獨啟閉機房,實現閘門的動水啟閉;各泄洪道在工作閘門前方設平板滑動檢修閘門,淺孔檢修閘門由2×1 250 kn卷揚式啟閉機操作,中孔檢修閘門由2×2 500 kn卷揚式啟閉機操作,操作機房設在壩頂。
石塘水電站泄洪系統(tǒng)共設5孔表孔泄洪道,每孔設1扇弧形工作閘門,閘門為斜支臂圓錐鉸結構,由后拉式雙缸液壓啟閉機操作,啟閉機的容量為2×1 300 kn,安裝在弧形閘門支鉸上方的閘墩上;泄洪檢修閘門采用浮動艙檢修門,5孔泄水孔共用1扇浮動閘門。
5.1.2泄洪閘門運行管理
自兩個電站發(fā)電以來,1987~1991年間防汛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協(xié)調指揮,實施小流量泄洪。1992年開始,正式由電廠負責指揮協(xié)調防汛工作,兩站的全部泄洪設施都投入了防汛泄洪運行,其中緊水灘中孔泄洪設施在1995年首次投入運行,淺孔泄洪道單孔最大泄量達1 010m3/s,中孔泄洪道單孔最大泄量達650 m3/s,石塘表孔泄洪道單孔最大泄量為800 m3/s。電廠每年汛前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健全了《緊水灘、石塘電站泄洪閘門啟閉制度》,明確除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外,其他人員無權發(fā)布泄洪閘門啟閉命令;公布了閘門操作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名單;規(guī)定汛期操作人員、監(jiān)護人員的職責,且對閘門的運行方式和開啟程序提出了具體要求。另外,在汛前還對泄洪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和試驗操作工作;兩站泄洪設施都增設了廠外備用電源,且建立了石塘電站弧形閘門高度智能化的監(jiān)護系統(tǒng)。幾年來,防汛泄洪設備運行基本正常,操作靈活,防汛值班人員接到防汛指揮部命令后能迅速操作閘門開啟泄洪,保證了防汛工作的安全進行,泄洪運行中未發(fā)現閘門有振動現象。初期因液壓啟閉機聚氨酯密封圈材料老化失效,1992年石塘泄洪時發(fā)生1號弧門提不起,2號弧門在泄洪時自行下落的不安全現象,當年即由施工單位負責整治,更換為耐油橡膠材料的蕾式密封圈,1993年后未再發(fā)生閘門提不起和自動下落現象,但仍偶爾發(fā)生油路不暢造成閘門關閉時受阻現象和因閥組漏油使弧形閘門產生下滑現象。緊水灘電站1號淺孔活塞桿在交接驗收前就已有嚴重彎曲現象,泄洪運行時又因閥組單向閥有滲漏現象造成下缸保壓時間短,需經常啟動油泵打壓維持開度不變。緊水灘電站4扇泄洪閘門漏水部位主要是上部角水封處有噴射現象;石塘電站的5扇弧形閘門水封雖然安裝不良,使水封根部和固定部分磨擦接觸,基本不漏水。兩電站泄洪設施的檢修閘門運行次數很少,緊水灘電站檢修閘門的啟閉機運行正常,石塘電站浮動閘門在液壓啟閉機檢修時運行也正常。
5.2防洪渡汛管理
5.2.1防洪渡汛調度
緊水灘水電廠管轄的緊水灘、石塘兩電站水庫實行聯(lián)合調度,在確保緊水灘~石塘梯級電站水工建筑物及水庫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前提下,充分發(fā)揮緊水灘水庫的有效庫容進行調洪,爭取少棄水或不棄水,多發(fā)電、多過木(竹)。由于該流域洪水屬典型山地洪水,匯流迅速,歷時短,傳播快,猛漲猛落,雨峰與洪峰出現間隔僅3~9 h,因而兩庫的防汛任務十分艱巨。為了確保安全渡汛,電廠根據流域汛期水情情況,認真貫徹部頒《水電廠防汛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了防汛組織,成立了以電廠廠長為組長、副廠長及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的廠防汛領導小組,統(tǒng)一聽從地區(qū)防汛指揮部及省電力局領導部門的指揮調度,小組下設防汛辦公室(設在水工室),負責防洪渡汛的日常事務,各職能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組織和搶險組織,上述機構當緊水灘水庫水位高于183 m且有泄洪趨勢以及石塘電站準備泄洪時,由組長或副組長安排專人實行24 h值班制。在主汛期,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月組織召開不少于1次的防汛工作會議,貫徹上級防汛工作精神,解決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布置下一階段工作重點,協(xié)調各部門的關系。緊水灘水庫的防洪限制水位為184 m,庫水位低于184 m時,洪水調度權屬電廠,庫水位高于184 m時,由麗水地區(qū)防汛指揮部調度指揮;石塘水庫水位控制在101.1~102.5 m之間,緊水灘~石塘區(qū)間發(fā)生洪水,在緊水灘水工建筑物安全和電力系統(tǒng)負荷允許的前提下,緊水灘電站應停機錯峰,減少石塘水庫棄水,開閘泄洪時應經廠防汛領導小組批準后執(zhí)行,并通知地區(qū)防汛指揮部。加強了防汛規(guī)章制度建設,及時建立和修訂了防汛辦公室工作制度、梯級電站防汛值班工作制度、防汛領導小組工作制度、洪水調度標準、水情預報標準等規(guī)章制度。另外,還認真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設施標準內洪水不垮壩、不漫壩、不淹廠房,對遭遇超標準洪水有應急措施,使損失減到最小程度的規(guī)定,編制了電廠《遇設計標準內洪水防止水淹廠房措施》和《遇大洪水及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措施》,且規(guī)定每年汛前實行1次防汛預演。
5.2.2建立水情自動測報系統(tǒng)
為了及時掌握水庫流域的雨情水情,增長洪水預報的預見期和提高預報精度,合理利用水資源和安全渡汛,電廠與南京水利水文自動化研究所合作,研制了緊水灘水電廠水情自動測報系統(tǒng),并于1994年10月投入運行。該系統(tǒng)由2個并行中心站、2個中繼站和14個遙測站組成??己诉\行表明,系統(tǒng)可靠性和實用性均較好,在防洪渡汛中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運行期間經受了建廠以來泄洪次數最多、降雨總量最大的1995年汛期考驗,成功地與下游洪水錯峰并削減洪峰。它報汛及時,彌補了人工報汛的缺陷,為電廠實現安全渡汛提供了可靠資料。
6結語
緊水灘水電廠在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中,始終堅持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有明確的主管大壩安全的廠長、總工程師和一支有較高素質且保持相對穩(wěn)定的專業(yè)隊伍,較好地做到了有章必依、執(zhí)章必嚴,扎扎實實地開展防洪渡汛、水工建筑物及監(jiān)測系統(tǒng)檢查維護和改造工作,從而保證了水工建筑物安全、可靠地運行,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6篇 鑄造公司建筑物構筑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我公司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的管理,合理使用,增加其耐久性,明確職責落實到人,制定我公司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管理規(guī)范。
2 管理內容
2.1 主要建筑物、構筑物要實行掛牌管理,責任到人。
2.2 不準任意改變現有建筑物的原設計狀況和設計規(guī)定使用的條件。
2.3 每個工段要制定出本工段所管轄的建筑物、構筑物頂的清灰制度,根據建筑物、構筑物積灰實際情況每年制定不同的清灰時間。根據我公司的實際工作環(huán)境主要建筑物、構筑物(廠房、高爐出鐵棚、配電室等)每年最少兩次清灰,所有清掃工作結束后要有記錄。
2.4 屋面掃灰過程中,小面積積堆厚度不得超過60mm。高度不同的屋面清灰過程中,高低跨處小面積堆灰厚度不得超過120mm,在清灰及掃灰時,嚴禁損壞屋面防水層。
2.5 建筑物、構筑物要有良好的防洪、防水、防雷等措施,每年春季和冬季各檢查一次,做好檢查記錄,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通知機動部。
2.6 建筑物、構筑物散水和外墻裙要完好無損,周圍1米以內不準堆放任何重物,不準修建排水溝、埋設地下水管線、增設排水龍頭等設施,蒸汽、酸、堿等腐蝕性汽體和液體排放要通致地下排水溝,不準蒸汽回水回到屋面或順墻體流到地面,以防墻體受潮腐蝕和基礎受壓下沉,已經有排水溝的要停止使用,恢復原樣。
2.7 不準長期漏雨、漏水不報,也不準任意在建、構筑物四周挖土或堆放垃圾,以免堵塞排水通道,引起地面積水,如發(fā)現四周有堆積物必須馬上清理、整平。
2.8 不準出現慢性泄漏,冬季要經常檢查,凡慢性泄漏的水管、蒸汽管等處凍結的冰柱要及時清除,泄漏點必須立即處理。
2.9 不準任意在建筑物承重結構上(柱子、桁架、梁及支撐桿等)懸掛重物或做為支、吊點,不得在承重構件上打洞、鑿筋、焊吊風扇、燈等。屋頂上不準堆放廢舊閥門、管道、型材、磚塊等檢修遺物和其它非建筑物、構筑物自身的構件成品。
2.10 不準任意拆除和損壞防水、防雷、防震、反腐蝕等設施以及維護結構、梯子、欄板、蓋板、測量標志和各類隔熱、防碰保護設施等。
2.11 本工段所轄區(qū)域內的排水溝要暢通無阻,不準向水溝內傾倒生活垃圾,不準用水向水溝內沖洗灰塵,水溝因汽車碾壓損壞的要及時上報,避免水溝損壞造成排水不利而影響防洪。
2.12 根據所轄范圍內的建、構筑物的實際情況,負責人要提出維修計劃,上報機動部。
2.13 建、構物的每次維修、中修、大修要記錄詳細。
3 考核
3.1 違反以上1~10條條款的,一項扣50元。
3.2 違反第11條的扣100元。
3.3 違反第12、13條的扣50元。
附《工業(yè)建筑五禁十不準》
(一)工業(yè)建筑“十不準條例”
1、 不準隨意改變原設計結構,改變設計的使用條件。
2、 不準任意亂拆、亂割、亂焊、亂打洞。
3、 不準任意拆除和損壞防水、防火、反腐蝕、防震、防雷等設施。
4、 不準任意碰撞和損壞圍護結構、梯子、欄桿、蓋板各種標志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
5、 不準對建筑物的柱子、梁、架、板及支撐桿件任意碰撞,作臨時起重點、懸掛重物和利用吊車碰擊建(構)筑物等。
6、 不準在建筑物基礎周圍任意挖坑積水和堆放重物,以免引起地基不均勻沉降。
7、 不準在各種屋面、樓板和操作平臺超載堆放重物或增建小房等。
8、 不準對高溫車間的廠房結構隨意提高使用溫度,對隔熱措施不得任意損壞。
9、 不準堆放酸、堿等有腐蝕性的液體和氣體。對在腐蝕介質環(huán)境中的建筑結構的反腐設施要加強維護、修復。
10、 不準使用與生產工藝技術不相應的工業(yè)建筑物強行生產。在生產工藝技術改造時,必須堅持工藝設備和工業(yè)建筑綜合考慮。
(二)屋面“五禁”規(guī)定
1、 嚴禁清灰時在屋面上大面積臨時堆積灰塵(包括高層屋面向低層屋面的過渡清掃)。屋面在不受損壞或腐蝕情況下,其每堆積灰面積不得超過4m2,厚度不得超過60mm,臨時堆放不得超過8小時。
2、 嚴禁向屋面投重物。
3、 嚴禁在屋面上人群集中,每m2不得超過1人。
4、 嚴禁在屋面上堆放重物。
5、 嚴禁在屋面上的積灰超過規(guī)定厚度,以免發(fā)生壓塌事故。積灰量規(guī)定,屋面積灰厚不得超過20mm,屋面排水天溝積灰厚度不得超過30mm,天窗擋風板內,女兒墻及高低層屋面處最大積灰厚度不得超過60mm,冬季屋面積雪厚度不得超過150mm。
(三)工業(yè)建筑“十禁止規(guī)定”
1、 禁止動力管網跑、冒、滴、漏對工業(yè)建筑形成腐蝕。
2、 禁止雨(雪)、工業(yè)廢水等滲入、灌入建筑物內形成結構腐蝕。
3、 禁止距建筑物2米范圍內設上、下水井,種花草樹木,設蒸鍋、設采暖尾管,疏水器。
4、 禁止在各種屋面、低平投拋、拖重物,避免損傷面層及防水層。
5、 禁止損壞建筑物上的各種標志牌、標樁等。
6、 禁止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溫度和排氣量。
7、 禁止電焊機、電車等零次線和防雷裝置線接至各類結構上,避免雜散電流對接構件形成電解,或引雷進入建筑物內造成傷亡事故。
8、 禁止在不上人屋面和低載荷的平臺上人群集中,防止墜落事故。
9、 禁止在各類通道、平臺、屋面堆放備品備件。
10、禁止在各類承重物構件上焊接各類附件、連接支撐件等。
第7篇 地面(構筑物)建筑物防火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地面建(構)筑物防火管理,預防火災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
第 246 條“煤礦的所有地面建(構)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廠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新建煤礦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lián)合建筑,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對現有生產煤礦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
(三)廠房的層數及面積、耐火等級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四)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木材加工間、材料倉庫、施工現場油漆間等為防火區(qū),20m 以內禁止任何火種入內和使用明火。
(六)辦公樓、集體宿舍、木工間等的電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發(fā)現電線老化、絕緣不良、漏電發(fā)熱等要立即更換。
(七)工地現場的電線要采用絕緣材料架高,不得穿過或纏繞在易燃材料上。
(八)不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在規(guī)定場所吸煙后應將煙蒂熄滅后放入煙灰缸,嚴禁將煙蒂直接倒入或扔進裝有雜物的垃圾箱或紙簍。
(九)對工人加強安全防火教育,會撲救初期火災,會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設施。集體宿舍,臨時工棚區(qū)禁止使用電爐、煤氣灶,禁止用大功率電燈,禁止亂接電
線及插座。
(十)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熟悉所在工作場所的消防逃生通道,遇到危險會組織疏散逃生。
第8篇 小區(qū)建筑物維護管理工作程序
小區(qū)建筑物的維護管理程序
1.0目的
本程序規(guī)定了本公司管理的建筑物維護的職責和操作程序,以保證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維持建筑物的使用壽命。
2.0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建筑物本體的維護管理。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建筑物的大、中修和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批準。
3.2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對大、中修和改、擴建項目方案審批。
3.3財務部負責解決工程款。
3.4管理處負責小區(qū)建筑物的日常維護管理、巡視檢查和保護。
3.5工程部負責組織維修。
4.0實施程序
4.1建筑物的大、中修理
4.1.1工程部每年第一季度對建筑物普查一次,根據建筑物存在的問題和可能出現的問題擬定出對建筑物進行大、中修計劃報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
4.1.2主管副總經理召集有關業(yè)主和相關部門確定本年度的大、中修和改、擴建項目。
4.1.3工程部對已確定的大、中修和改擴建項目制定施工方案和工程造價概算。
4.1.4總經理對大、中修和改、擴建方案進行審核批準。
4.1.5財務部與業(yè)主等有關產權人進行磋商,落實大、中修和改、擴建資金。
4.1.6工程部按大、中修和改、擴建方案,委托經評審合格的分承包方進行施工。施工合同要寫明工程項目、工期、工程造價概算、結算方式、施工質量要求和違反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處理方式等條款。在施工中,要對隱蔽工程進行查驗,并將查驗結果記錄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中。完工后,按施工合同中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建筑物維修的業(yè)務主管在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中記錄檢驗結果和驗收意見,并加蓋雙方單位印章證明工程驗收。檢驗不合格時,應在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中注明不合格條款的處理方式,待不合格條款解決了,經再次檢驗合格后再簽字蓋章證明工程驗收。
第9篇 地面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管理制度
1、凡有人通過或工作的地點,建筑物均應設置安全進出口,并保持暢通;
2、距離地面2m以上操作設備時,應設置固定式平臺。有跌落危險的平臺、通道、走梯、走臺等,均應設置護欄或扶手,并有足夠的照明;
3、欄桿的設置應遵守gb4053.3《固定式工業(yè)鋼平臺安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并按gb2894《安全標志》涂表面漆;
4、欄桿的高度、材質、焊接要求、構件表面和尺寸要求、擋板設置要求、端部固定要求、防銹等要符合gb4053.3《固定式工業(yè)鋼平臺安全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并按gb2894《安全標志》涂表面漆;
5、防火等級、防火間距要符合gb516《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01年版)的要求。安全進出口的設置應滿足人員緊急疏散的要求,且要有明顯珠標志,始終保持暢通。
第10篇 建筑物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建筑物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鋼結構制作安裝
1、避免車輛傷害:嚴禁違章指揮、疲勞作業(yè),駕駛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駕駛車輛,不允許使用帶病車輛;
2、避免起重傷害:索具要牢固、綁扎要合理、吊點選擇要恰當,嚴禁違章指揮吊車操作,嚴禁在吊車起重臂作業(yè)范圍內停留;
3、避免高處墜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勞保穿戴要整齊,盡量避免由于外力影響造成的墜落事故;
4、避免灼傷、觸電傷害: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勞保穿戴整齊,焊件未冷卻不得觸摸,焊接作業(yè)前檢查焊機把線是否完好,勞動用品、作業(yè)環(huán)境不能潮濕,發(fā)電機絕緣要完好,焊機漏保不能失靈,使用電動工具不能漏電,開關箱用電要符合要求,焊接鋼筋時防護措施要得當,以防弧光輻射。
2磚混結構
1、避免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措施要得當,勞保穿戴要整齊,避免由于外力影響造成的墜落;
2、避免車輛傷害:指揮要妥當,不準疲勞作業(yè),駕駛員要按操作規(guī)程駕駛車輛,嚴禁使用帶病車輛;
3、避免機械傷害:鋼筋加工機械操作要注意安全,砼攪拌機運轉時加料及操作人員距離運轉的攪拌機不能過近;
4、防止觸電:漏保不能失靈,移動電纜拖拉時絕緣不能損壞,電纜不能被設備碾壓,開關箱用電要符合要求;
5、避免物體打擊:砌筑時高處小心落物,腳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第11篇 某小區(q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制度
嘉園小區(qū)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
物業(yè)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會導致物業(yè)使用功能降低或喪失,為恢復其原有功能,必須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定期維修和日常養(yǎng)護工作。
1.維修養(yǎng)護原則
因地制宜,合理修繕;定期檢查,確保安全;及時維修,保證正常使用;最有效合理使用維修費用,最大限度發(fā)揮物業(yè)的使用功能。
2.檢查、鑒定周期
正常情況下,安全管理部巡邏員對公共建筑物和設備設施每天巡視一次,綜合管理部每周對房屋及公共設施逐項巡視檢查一次,遇暴雨等重大情況時,重點巡視檢查;每年對房屋及公共設施勘查、鑒定一次,根據完損情況,制定年度修繕方案,分配年度修繕資金。
3.建筑物維修養(yǎng)護項目及頻率
①房屋本體共用部位
a、房屋承重及抗震結構部位:每周、每年
b、公共屋面:每日、每季、每年
c、吊頂:每周、每月
d、共用照明:每日、每月
e、公共通道及門廳:每周、每季、每半年、每年
f、地面及墻面:每月、每年
g、上、下水主管:每周、每年
②公共設施
a、路面路基:每周
b、路燈及線路:每日、每周、每季、每半年
c、停車場:每日、每月
d、溝、渠、池、井:每周、每季
e、園林綠地:每日、每周
f、公用標志設施:每周、每半年
g、垃圾中轉站:每周
h、地下室管網:每半年
4.建筑物及公共設施養(yǎng)護效果:
①確保建筑物及公共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②及時修補損壞建筑物及設施;
③做好巡回檢查記錄;
④建筑物及公共設施完好率達98%以上。
第12篇 臨時建筑物設計建造使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確保各種臨時建筑物滿足職業(yè)健康安全、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要求。
2. 應用范圍
各施工項目部在建造臨時生活、辦公、生產建筑物時的控制。
3. 職責
3.1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編制臨時建筑物設計建造及使用規(guī)定并監(jiān)督檢查臨時建筑物的建造、使用情況。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批臨時建筑物的設計;監(jiān)督、檢查臨時建筑物的建造;批準臨時建筑物的啟用。
3.3施工項目部負責臨時建筑物的設計、建造、使用和管理。
4. 參考文獻
4.1《國務院關于工棚或臨時宿舍防火和衛(wèi)生設施的暫行規(guī)定》
4.2《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定》
4.3《廣東省交通廳建筑工地工棚防火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
5. 規(guī)定內容
5.1總則
5.1.1施工項目部各類生活、辦公、生產的臨時建筑物之規(guī)劃和修建,必須符合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huán)境管理體系的要求,符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5.1.2施工項目部設計的臨時建筑物總體平面圖和具體結構施工圖,在報分公司批準后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5.2臨時建筑物的設計
5.2.1臨時建筑物設計中要明確劃分功能區(qū):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區(q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辦公區(qū)等。要注意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qū)域設置在其它區(qū)域的下風向或側風向,各區(qū)域問應留有一定的防火間距。生產區(qū)與生活、辦公區(qū)連成一體時,應將生產區(qū)設置在下風向.
5.2.2臨時建筑物應當盡可能建設在離開其它建筑物20米以外的地區(qū),離開森林區(qū)應在1000米以上。臨時建筑物修建在高壓線路下方時,其制高點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5m;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濕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沒的地帶;不得修建在可能產生滑坡或地基不穩(wěn)的山坡地帶。
5.2.3設計成批的臨時建筑物,應當分組布置,每組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距離,在城市中不得小于10米,在農村中不得小于15米;幢與幢之間的防火距離,在城市中不得小于5米,在農村中不得小于7米.
5.2.4臨時建筑物周圍應按每50m2建筑面積設計配置一處滅火器;每200 m2建筑面積設計一處簡易儲水池、砂池,其單位儲量不小于4m3。
5.2.5廚房、鍋爐房、變電室與臨時生活、辦公建筑物之間的防火距離,應在10米以上。
5.2.6為儲存危險化學品、油料等所修建的臨時倉庫或油庫,其與永久工程或臨時生活、辦公區(qū)之間的防火距離,應當在50米以上,達不到要求時,必須設防火隔離墻。
5.2.7臨時生活、辦公、生產區(qū)應當設計簡易道路,并考慮到在夜間應有足夠的路燈照明。
5.2.8臨時生活、辦公、生產區(qū)應當設計完善的排水系統(tǒng),并保證出水口和當地的排水系統(tǒng)相聯(lián)接。臨時建筑物的四周和道路兩側,應當設計排水明溝,滿足雨季排水要求.
5.2.9生活、辦公區(qū)的沖涼房、廁所應不少于5-10人一個單位的要求,廁所應有沖水設施,化糞池至少采用兩級消解池,化糞池最小容量不小于30m3,具體容量確定應根據員工人數按1人/0.5 m3要求執(zhí)行。
5.2.10廚房的污水排放要設有專用的沉淀池,實現控渣控油的目的。
5.2.11臨時建筑物設計天棚高度一般不應當低于2.5米,單/雙人房間門寬不得小于0.8米,集體房門寬不得小于1.2米,門扇必須向外開。
5.2.12臨時建筑物的電路設計應滿足臨時施工用電安全規(guī)范要求。
5.2.13臨時建筑物各區(qū)域要考慮生活、生產垃圾的集中、處理問題,保證環(huán)境衛(wèi)生質量。
5.3臨時建筑物的修建
5.3.1臨時建筑物的規(guī)劃和簡要設計,需經項目部審核、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批準后才能組織施工。各類建筑附設的污水排放和處理,必要時應征得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防疫、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門的同意。
5.3.2 修建臨時建筑物的材料要符合健康和環(huán)保的要求,并滿足防火要求,禁止在生活、辦公用臨時建筑物使用對人體有害的石棉瓦作為建筑材料。
5.3.3 臨時建筑物在搭建過程中,項目部、分公司要到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違反安全、環(huán)保、健康的隱患及時進行糾正。
5.4臨時建筑物的啟用
5.4.1修建好的臨時生活、辦公建筑物在啟用之前需分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并簽發(fā)啟用通知后方可使用。
5.4.2 項目部要在明顯的位置懸掛臨時建筑物總體平面圖,并標明防火器材的位置。
5.5臨時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5.5.1 臨時建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確須延長使用期限的,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分公司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經批準后,方準延期使用。
5.6臨時建筑物的拆除
5.6.1 項目部對使用完畢的臨時建筑物要及時拆除,拆除中要防止當地村民哄搶造成安全隱患;形成的各類垃圾要收集掩埋;要恢復土地利于復耕并防止水土流失。
6附則
6.1 施工項目部租用當地民房或其他現成建筑物作為辦公、生活、生產之用時,應符合職業(yè)健康和當地政府安全防火、環(huán)保的要求并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7、程序流程圖
無
8、記錄
臨時建筑物平面圖、啟用紀錄等。
9、附錄:
無
第13篇 物業(yè)轄區(qū)建筑物維護管理程序
物業(yè)轄區(qū)建筑物的維護管理程序
1.0目的
本程序規(guī)定了本公司管理的建筑物維護的職責和操作程序,以保證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維持建筑物的使用壽命。
2.0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建筑物本體的維護管理。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建筑物的大、中修和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批準。
3.2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對大、中修和改、擴建項目方案審批。
3.3財務部負責解決工程款。
3.4管理處負責小區(qū)建筑物的日常維護管理、巡視檢查和保護。
3.5工程部負責組織維修。
4.0實施程序
4.1建筑物的大、中修理
4.1.1工程部每年第一季度對建筑物普查一次,根據建筑物存在的問題和可能出現的問題擬定出對建筑物進行大、中修計劃報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
4.1.2主管副總經理召集有關業(yè)主和相關部門確定本年度的大、中修和改、擴建項目。
4.1.3工程部對已確定的大、中修和改擴建項目制定施工方案和工程造價概算。
4.1.4總經理對大、中修和改、擴建方案進行審核批準。
4.1.5財務部與業(yè)主等有關產權人進行磋商,落實大、中修和改、擴建資金。
4.1.6工程部按大、中修和改、擴建方案,委托經評審合格的分承包方進行施工。施工合同要寫明工程項目、工期、工程造價概算、結算方式、施工質量要求和違反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處理方式等條款。在施工中,要對隱蔽工程進行查驗,并將查驗結果記錄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中。完工后,按施工合同中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建筑物維修的業(yè)務主管在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中記錄檢驗結果和驗收意見,并加蓋雙方單位印章證明工程驗收。檢驗不合格時,應在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中注明不合格條款的處理方式,待不合格條款解決了,經再次檢驗合格后再簽字蓋章證明工程驗收。
4.1.7工程部整理和歸檔大、中修和改擴建資料,以便再修時參考。
4.2日常的維修
4.2.1各管理處在日常巡視時對發(fā)現建筑物的問題應進行記錄。
4.2.2工程部根據各管理處匯報的情況,及時派業(yè)務主管到現場針對問題進行診斷,并根據各棟樓存在問題的輕重緩急組織維修,管理處負責現場監(jiān)督、驗收。
4.2.3管理處按照上級批示、維修工作計劃、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其它班組傳遞的信息、用戶請求,填寫派工單安排維修工進行維修,并將維修工作情況記錄在《維修工作記錄表》。
4.3出租房的維修
租戶辦理了出租房退房手續(xù)后,該房若需維修管理處要在24小時內填寫物業(yè)維修單交工程部。工程部及時組織維修,要求維修單位應在7天內維修完畢。
5.0相關記錄
nsz-op-006物業(yè)租賃管理程序
__005-01維修工作記錄表
__005-02維修通知單
__007-01建筑物檢查表
__007-0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__007-03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__007-04物業(yè)維修單
__007-05施工現場工程量增減簽證單
房屋大(中)修計劃
第14篇 商鋪建筑物養(yǎng)護及維修管理制度
商鋪建筑物的養(yǎng)護及維修管理
1 商鋪修繕的計劃、資金管理。
為了確保商鋪建筑物的完好,應制訂完整的修繕制度,編制每年的修繕計劃,安排年度修繕投資,經管理處審核后報商鋪業(yè)委會方審批(大中修要落實資金),檢查修繕結果。
2 工程性質的確定。
依據商鋪建筑物的損壞程度,將修繕工程大致分為大修、中修、小修三類。
大修工程是指建筑物主體結構的大部分嚴重損壞,或有局部倒塌的危險;部分附屬設施必須拆換、改裝或新裝,如上、下水道等。由于大修工程施工場地和安全的要求,通常是經營業(yè)戶必須停止營業(yè)。因此,工期安排和開工前的籌備工作非常重要;
中修工程是指建筑物部分損壞,在局部維修中只牽動或拆換少量主體構件,保持原樓宇規(guī)模和結構的工程。如樓頂的局部修繕或部分重做面層,加固部分鋼筋混凝土梁柱,外墻的全面粉刷裝飾等。中修工程影響面為局部,管理工作做得好,可使建筑物內的部分業(yè)戶繼續(xù)營業(yè);
小修工程(亦稱零修工程或養(yǎng)護工程)是指及時修復的小損小壞,以保持建筑物原有完損等級的日常養(yǎng)護工程。此類工程在新舊樓宇中極為常見,如修補面層,門,窗、地面的整修等。小修工程較小影響商業(yè)經營,但也應加強施工管理,盡可能不影響業(yè)戶及顧客。
3 建筑物維修的檔案管理
建筑物維修的技術檔案的管理是對原有建筑物技術資料的補充,是為日后建筑物的維修、整改、擴建等工作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據。
4 維修或施工工程的管理
設備、設施的大中修或商鋪建筑物的修繕如需外發(fā)包時,應給有相應資質的修繕施工單位承接。外發(fā)包合同應要求該施工單位對修繕工程有設置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技術隊長或技術負責人的措施,形成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決策、管理體系,總工程師為技術總監(jiān),各崗位有技術負責人,職、權、責分明。維保部派專人在整個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現場的質量、安全(包括防火)和是否按外發(fā)包合同要求和對施工現場環(huán)衛(wèi)(裝潢垃圾)、環(huán)保措施進行監(jiān)督管理。
5 檢查監(jiān)督
維保部主管對屬下各維修組的維修與保養(yǎng)每天進行抽查,發(fā)現問題(苗子)記錄在案,追查分管維修工的責任;發(fā)生責任事故追究維保部主管的責任。
第15篇 建筑物、構筑物管理制度
1、為加強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的維修保養(yǎng),防止損壞和發(fā)生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臨猗分公司生產系統(tǒng)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管理。
3、工作職責分工
3.1分廠設備處負責分公司各分廠生產系統(tǒng)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管理。
3.2各分廠負責所管轄區(qū)域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管理。
3.3車間負責本車間區(qū)域內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管理。
4、工作流程:
4.1所在車間的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和防水坡都應加強維修,并保持原設計要求,嚴禁增加額外負荷以及損壞、開孔、拆除。
4.2凡因特殊情況需要開孔、擴孔、拆除、修改原設計,必須提出申請,作出具體方案,經設備處批準方能進行。
4.3對原有的廠房、工業(yè)建筑物應定期進行普查鑒定。并根據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積極協(xié)助進行抗震加固工作。
4.4主要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均設置標點,結合大修進行檢查觀測,作出記錄,發(fā)現隱患提出措施,及時處理。
4.5嚴格控制工藝條件,保證檢修質量。杜絕跑冒滴漏,當出現跑料、跑水等情況時操作工應及時處理,防止損壞樓板、地面、建筑物等。
4.6室內地面不準有積水、積酸、積堿、以及其它浸蝕性溶液,必須經常清掃、中和、沖刷,保持干凈。凡有反腐層的地面、基礎、酸溝、墻壁等,嚴禁亂打孔、敲擊等,以免反腐層受到破壞。
4.7禁止將排氣筒(管)和排水管設置在離建筑物近的屋頂和墻腳處,以防止屋面、墻壁、地面浸蝕下沉。
4.8廠內道路應保持整潔,不準堆放各種材料、設備物品;不準排放有腐蝕性的物料及污水;不準隨意破壞道路,如施工需要,需經設備處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完畢由施工單位負責及時修復。
4.9有破壞路面性的各種車輛及運輸設備,必須有可靠的保護路面不受破壞的措施,并報設備處批準后,方可在廠內道路上行走或拉運。
4.10為確保廠區(qū)地下設施不受損壞,保證安全生產,因工程和生產需要動土時要辦動土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4.11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有設備處的人員參加。
5、相關記錄:
5.1設備處建立的臺帳:《主要建、構筑物登記臺帳》
5.2分廠(車間)建立的臺帳:《全部建、構筑物及主要設備基礎登記臺帳》
注:主要設備基礎指承重力在1噸以上的設備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