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消防責任體系:明確項目經理、安全員、各班組負責人等各級人員的消防職責,確保消防責任落實到人。
2. 消防設施配置:規(guī)定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標志等,并定期檢查維護。
3. 火源管理:對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進行嚴格審批,規(guī)定動火作業(yè)前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并有專人監(jiān)護。
4. 施工材料堆放:規(guī)范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和管理,防止因堆放不當引發(fā)火災。
5. 消防培訓: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6. 檢查與巡查:設立日常消防巡查制度,及時發(fā)現并消除潛在火險隱患。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應對火災事故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
1. 應急組織機構:成立由項目經理領導的消防應急指揮小組,明確各成員在應急情況下的職責。
2. 應急響應程序:制定火災報警、疏散、初期滅火、救援、后期處置等詳細步驟,確保快速有效地響應火災。
3. 聯絡機制:建立與當地消防部門、醫(yī)療機構等外部單位的緊急聯絡機制,以便在火災發(fā)生時能迅速請求支援。
4. 應急演練:定期進行消防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5. 事后處理:火災發(fā)生后,立即啟動事后處理程序,包括現場保護、損失評估、事故調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
上墻模板
為確保所有工作人員都能清楚了解消防管理制度,建議將以下內容制作成上墻模板:
1. 消防責任人名單與職責
2. 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位置圖示
3. 動火作業(yè)審批流程
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guī)定
5. 火災應急疏散路線圖
6. 消防培訓和演練計劃
通過清晰直觀的上墻模板,可以提升員工對消防規(guī)定的理解和遵守,進一步增強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大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大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qū)
1.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1.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1.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憶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1.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yè);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工作業(yè);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學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動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得焊割;
(10)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2、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業(yè)主應共同作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單位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2.2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3、施工現場倉庫的防火
3.1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儲量大的易燃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距離。有飛火的煙囪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地帶。
(5)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易燃倉庫堆料場應分堆垛和分組設置,每個堆垛面積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鋸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與堆剁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通道。
(7)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按每500m2的區(qū)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個防火單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勢的擴散。
3.2貯存
(1)對貯存的易燃貨物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鋸末、煤等燃料堆放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堆垛內的濕溫度變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準生火燒飯,不準吸煙。
第2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程
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qū)
1.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1.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1.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憶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1.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yè);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工作業(yè);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學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動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得焊割;
(10)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2、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管理
2.1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業(yè)主應共同作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單位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2.2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3、施工現場倉庫的防火
3.1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儲量大的易燃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距離。有飛火的煙囪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地帶。
(5)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易燃倉庫堆料場應分堆垛和分組設置,每個堆垛面積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鋸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與堆剁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通道。
(7)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按每500m2的區(qū)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個防火單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勢的擴散。
3.2貯存
(1)對貯存的易燃貨物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鋸末、煤等燃料堆放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堆垛內的濕溫度變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準生火燒飯,不準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