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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加油操作規(guī)程
1、 加油機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 加油機操作人員進入操作現(xiàn)場,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不得穿化纖、毛料服裝和使用該類物質的墩布,不得穿底部帶有鐵釘?shù)男?/p>
3、加油機起動計數(shù)器加零過程中,不得打開油槍開關。
4、加油理要做到精心操作,油槍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注油口,防止油的滲漏、濺灑。
5、加油員必須親自操作加油機,不得折彎加油軟管,不得將軟管拉到極限位置。
6、加油過程中隨時注意加油機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加油,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7、加油機不得帶病運轉,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現(xiàn)象。
8、發(fā)現(xiàn)或發(fā)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況,應立即停止加油。
9、雷擊天氣應停止加油。
10、停止作業(yè)應關閉加油機,切斷電源。
11、操作規(guī)程
(1) 準備:
a. 當車輛駛入站時,加油員應主動引導車輛進入加油位置。
b. 車輛停穩(wěn),發(fā)動機熄火后,加油員應主動將油箱蓋打開,帶鎖的可等顧客開鎖后再行打開。
c. 您好!請問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時將加油機泵碼回零,并請顧客確認。
(2) 加油
定量加油:
a.根據(jù)顧客要求輸入加油數(shù)據(jù)。
b.根據(jù)顧客要求的油品將對應的加油槍插入車輛油箱中,提示顧客確認無誤后打開加油槍進行加油。
c.加油完畢,加油員須對照加油機(顯示屏)的顯示值,請顧客確認所加品種、數(shù)量無誤后,方可收回油槍。
d.把油箱蓋擰緊,關上油箱蓋板。
非定量加油:
e.根據(jù)加油機(顯示屏)的顯示值,請顧客確認所加品種、數(shù)量無誤后,方可收回油槍。
f.把油箱蓋擰緊,關上油箱蓋板。
(3) 結算
a.收取現(xiàn)金、加油票時,加油員必須當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zhèn)巍0l(fā)現(xiàn)假票立即沒收,發(fā)現(xiàn)假鈔應拒收,并及時報告站(班)長處理。
b.收取現(xiàn)金、加油票時必須按時找零。
c.收取定點加油記帳卡(單)。
(4) 清理
a.當加油、結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語,及時引導車輛離開加油島。
b.當繼續(xù)有車輛來站加油時,按上述程序進行加油操作。
c.當暫時無車輛來站加油時,應清理手中油票、現(xiàn)金、記帳卡(單),及時上繳收銀臺。做好加油機及加油島區(qū)域衛(wèi)生。
二、計量操作規(guī)程
(1)儲油罐液位高度測量(人工測量)
a.停止使用與油罐相連的加油機,抄寫停機時累計泵碼數(shù)。
b.卸油后,待穩(wěn)油15min后方可計量。
c.將量油尺尺帶用棉紗擦凈。
d.從固定測量點將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鉈接觸油面時應緩慢,以免破壞靜止的油面。
e.當量油尺鉈接近罐底時(約20cm)應放慢速度,不得沖擊罐底。
f.手感尺鉈觸底,就迅速將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傾斜擺動,使液面發(fā)生波動。
g.卷尺提起后,應迅速觀察油面浸濕線高度,讀出油面高度;先讀小數(shù),后讀大數(shù),讀數(shù)時尺帶不應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變化。
h.測量結果應精確到毫米,每次測量至少兩次,兩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讀數(shù),超過時應重測。
i.每次測量的最后結果應記入測量記量表中。
(2)油罐車液面高度測量(人工測量)
a.用于人工計量的停車場地,必須堅實平整,坡不大于0.5度。
b.油面平穩(wěn)后再進行計量。
c.具體計量程序同儲油缺罐液面高度測量。
(3)儲油罐罐底水高測量
a.水的高度不超過300mm時應使用檢水尺;水的高度超過300mm時應使用量油尺。
b.測量時,在量油尺或檢水尺上涂抹一層薄的試水膏。
c.從固定測量點將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鉈接觸油面時應緩慢,以免破壞靜止的油面。
d.尺鉈或檢水尺觸底時,應靜置3~5s后提尺。
e.卷尺提起后,應迅速讀取試水膏變色處的毫米讀數(shù);讀取時檢水尺不應平放或側置。
f.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應重新按程序測量。
g.水高超出50mm,應及時報告站長,分析原因并進行處理。
h.每次測量的最后結果應記入測量記錄表中。
(4)油品溫度測量
a.溫度測量應在油品高度測量之后進行。
b.測量時將溫度計裝入保溫盒。
c.將溫度計置于油面高度的1/2處測量油溫,浸沒時間不少于5min。
d.提取溫度計時要迅速,溫度計離開油點到讀數(shù)時的時間不應超過10s;讀數(shù)時應使溫度計垂直,不讓盒內液體灑出,視線應垂直于溫度計,先讀大數(shù)。
e.使用分度值為0.5攝示度的溫度計,應估讀到0.1攝示度;使用分度值為1攝示度的溫度計,應估讀到0.2攝示度。
f.每次測量的最后結果應記入測量記錄表中。
(5)油品密度測量(密度計法)
a.從油罐采取油樣,將油樣沿量筒內壁倒入量筒,量筒應放在沒有氣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穩(wěn)。
b.將干燥的密度計小心放入攪拌均勻的量筒風油樣中,操作時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計桿管浸濕不得超過兩個最小分度值。
c.待密度計穩(wěn)定后按彎月面上緣讀數(shù),讀數(shù)時必須注意密度計不得與量筒內壁接觸,眼睛要與彎月面上緣成同一水平線,并估計密度計讀數(shù)至0.0001g/cm3 。
d.測量油樣的溫度。
e.測量完畢,將油樣倒回油罐,收好計量器具。
f.每次測量的最后結果應記入測量記錄表中。
三、卸油操作規(guī)程
(1)準備
a.送油罐車時站后,卸油員立即檢查油罐車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有效,引導罐車至計量場地。
b.連接靜電接地線,按規(guī)定備好消防器村,將罐靜置15min經計量后準備接卸。
(2)驗收
a.卸油員會同駕駛員核對罐車油品交運單記載的品種、數(shù)量,檢查確認罐車鉛封是否完好。
b.卸油員登上罐車用玻璃試管抽樣進行外觀(顏色、氣味等)檢查,如油品質量有異常,應報告站長,拒絕接卸。
c.測量油高、水高,計算油品數(shù)量。超過定額損耗,但在規(guī)定的0.2%互不找補幅度內,可直接接卸;超過定額損耗,又超過互不找補幅度,應報告站長,通知發(fā)貨油庫派計量員共同復測,復測結果記錄在案,油品應予接卸,超耗待行處理。
d.逐項填寫進站油品核對單,由駕駛員、卸油員雙方簽字確認實收數(shù)量。
(3)卸油
a.核對卸油罐與罐車所裝品種是否相符。
b.通過液位計或人工計量檢測確認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發(fā)生。
c.按工藝流程要求連接卸油管,做到接頭結合緊密,卸油管自然彎曲。
d.檢查確認油罐計量孔密閉良好。
e.司機緩慢開啟罐車卸油閥,卸油員集中監(jiān)視、觀察卸油管線、相關閘閥、過濾器等設備的運行情況,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fā)生的問題。同時,罐車司機不得遠離現(xiàn)場。
f.卸油完畢,卸油員登上罐車確認油品卸凈。關好閘閥,拆卸卸油管,蓋嚴罐口處的卸油帽,收回靜電導線。
g.引導油罐車離站。
(4)卸后工作
a.待罐內油面靜止平穩(wěn)后,通知加油員開機加油。
b.將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現(xiàn)場。
c.根據(jù)進站油品核對單及油品交運單,填寫進貨驗收登記表分罐保管帳。
遇雷雨或高溫情況禁止卸油。
四、 開票規(guī)程
(1) 銷售
a. 使用文明用語,詢問顧客要求,主動向顧客介紹商品性能、價格。
b. 整裝油品銷售:提示客戶確認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確認包裝是否完好。
c. 加油票銷售:提示客戶確認品種、復合數(shù)量。
d. 記帳卡銷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與購油單位簽定供銷合同;根據(jù)合同按購油單位開立記帳卡(單)并留存單樣;建立記帳卡單位檔案,將記帳單位名稱、聯(lián)系電話、車號存檔;將記帳卡(單),按油品編碼進行分類保存。
(2) 收款
a. 收取現(xiàn)金與加油結算現(xiàn)金收取相同。
b. 收取支票時,查驗支票無折損,印鑒清晰齊全,日期、用途無涂改后,登記持票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當面填寫支票,待款到帳后付油(或油票)。
(3) 開發(fā)票
a. 根據(jù)客戶購油數(shù)量、金額開據(jù)發(fā)票。
b. 根據(jù)加油員提供的加油數(shù)量開據(jù)發(fā)票。
c. 當加油員提供加油金額時,須按單價轉化為升數(shù),并取整再開據(jù)發(fā)票。
d. 開據(jù)發(fā)票應項目齊全,無涂改現(xiàn)象。
e. 將發(fā)票聯(lián)交給顧客,并文明送客。
(4) 結帳
a. 匯總當班所收現(xiàn)金、支票總額,與已開票總額相核對。
b. 匯總現(xiàn)金、支票、油票、記帳卡(單)等購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數(shù)量,與泵碼數(shù)相核對。
c. 匯總核對煤油、潤滑油、潤滑脂等石油產品及其他商品銷售數(shù)量金額。
d. 依據(jù)開票及實際銷售各類成品油的數(shù)量、金額編制當班銷售成品油日報表及其他商品日報表。
五、 記帳規(guī)程
(1) 進貨記帳
散裝油品
a. 依據(jù)購進發(fā)票(或內部調撥單)的品種、數(shù)量登記商品進貨明細表。
b. 依據(jù)油品交運單及計量結果填寫加油站進油驗收核對單。
c. 依據(jù)加油站進油驗收核對單登記分罐保管和收、發(fā)、存日記帳。
整裝油品及其他商品
a.依據(jù)購進發(fā)票(或內部調撥單)的品種數(shù)量登記商品進貨明細表。
b.依據(jù)油品交運單及計量結果填寫加油站進油驗收核對單。
c.依據(jù)加油站進油驗收核對單登記分罐保管和收、發(fā)、存日記帳。
(2)銷售記帳
散裝油品
a. 依據(jù)銷售日報表散裝油品的銷售量、登記庫存商品明細帳、油品保管帳、已售未提帳。
b. 依據(jù)銷售日報表散裝油品的銷售量、登記收發(fā)存明細帳、分罐保管帳、已售未提帳。
整裝油品
a. 依據(jù)銷售日報表整裝油品的銷售量、登記庫存商品明細帳、庫存分類保管帳。
b. 依據(jù)銷售日報表中其他商品的銷售量,登記其他商品明細帳。
六、 加油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加油員在使用加油機前,應檢查加油機運轉是否正常及有無滲漏油品現(xiàn)象,并要保持加油機的整潔。
2、 無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發(fā)放合格證的加油機,或計量器無技術監(jiān)督部門鉛封,或鉛封不完整的加油機,不得給用戶加油。
3、 加油員在啟動加油機前,汽車必須滅火并打開油箱蓋后方可啟動加油機。
4、 加油機計數(shù)器回零后方可加油,加油中油槍不得交給顧客,由顧客自行加油。
5、 加油過程中,應注意加油機的工作狀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停機檢查,清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6、 加油員加油時要精神集中,嚴防油品灑冒。
7、 操作加油機時要注意油槍輕拿輕放,加油膠管不得拆扭,或強行拉長,不得用油槍支撐身體,防止損壞設備。
8、 加油作業(yè)中,如遇有暴雨、雷電時應暫時停止作業(yè)。
七、 計量員崗位責任制
1、 計量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加油站的安全經營。
2、 卸油作業(yè)時必須堅守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發(fā)生。
3、 遇雷雨天氣,應停止計量及卸油作業(yè)。
4、 卸油作業(yè)中,嚴禁用量油尺計量油罐。
5、 作業(yè)是嚴格遵守防爆防靜電規(guī)定,上崗須按規(guī)定著裝。爆炸危險區(qū)域嚴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會”。
7、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記錄,做好現(xiàn)場交接和書面記錄。
消防組織分工
指揮:____ ____
報警:____ ____ ____
斷電:____
撲救:在崗全體員工
重點部位負責人
油罐:____ ____ 油機:____ ____
配電盤:____ 煤氣灶:____ ____鍋爐:____
第2篇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職責評審修訂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職責評審和修訂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職責的時機和頻次,定期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職責的評審和修訂。
3職責
3.1安環(huán)企管處應負責組織相關處、室的負責人組成評審組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評審。
3.2各相關處、室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并由安全生產副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
4控制程序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和頻次
4.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布或通過文件精神時。
4.1.2景德鎮(zhèn)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景德鎮(zhèn)市安監(jiān)局或其他部門發(fā)放安全管理相關文件、通知時。
4.1.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生產處應有針對性的對生產工藝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相關人員崗位職責進行修訂。
4.1.4當發(fā)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fā)生變更時,由安環(huán)企管處組織相關處室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產處應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組織相關處室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職責的適用性評審工作。
4.2評審和修訂
4.2.1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4.2.1.1制度評審的內容包括:目的、適用范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文件、相關記錄。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評審與處室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處室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而推動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完善。
4.2.1.3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zhí)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xiàn)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2.2評審組根據(jù)評審結果對公司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2.3公司領導審批后,評審組將相關制度制定成冊,并下發(fā)各部門組織實施。
第3篇 ?;钒踩芾碇贫葝徫话踩僮饕?guī)程
1 目的和范圍
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huán)節(jié)。
2 編制依據(jù)
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 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 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yè)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jù)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 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yè)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 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yè)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 控制程序
4.1 生產和使用
4.1.1 車間應根據(jù)生產需要,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 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 安全技術措施
4.2.1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 個人防護措施
4.3.1 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 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3.4 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shù)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 容易發(fā)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tài)擴大。
4.11 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lián)通。
4.12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裝卸運輸
4.13.1 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xù),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13.2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4.13.3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4.13.4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 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qū)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guī)定負荷降低25%;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4.13.5 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4.13.6 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shù)毓步煌ú块T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4.13.7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8 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jù)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 報廢處理
4.14.1 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tǒng)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yè)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4.14.2 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shù)赜嘘P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14.4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 相關制度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6.1 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表。
6.2 各歸口部門管理臺帳。
第4篇 氣體店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單位負責人職責: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經營活動;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經營管理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經營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7)及時、如實報告經營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協(xié)助單位負責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3)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4)負責本單位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從業(yè)人員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2)嚴格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培訓;
(4)熟悉經營場所、工作崗位危險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滅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2、新員工應參加崗前培訓;
3、特種作業(yè)人員應取得國家法定上崗資格;
4、應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嚴禁煙火,嚴禁吸煙和各種明火作業(yè);
2、經營場所不得設有任何生活設施;
3、電線需用護套銅芯軟線。嚴禁亂拉零時線,嚴禁使用超負荷電線。
4、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
5、配備完好的滅火器材。
四、危險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險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規(guī)定要求;
2、危險品遠離明火、熱源、氧化劑和氧化性酸類;
3、危險品不應緊靠緊貼電器、開關、插座等用電產品。
五、安全檢查制度
經營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
1、店面是否超量儲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電力布線和電氣裝置是否有隱患;
4、從業(yè)人員是否違章操作;
5、是否在店內違規(guī)分裝稀釋劑、油漆等;
6、是否嚴格禁煙禁火;
7、顧客是否進店抽煙;
8、店面周邊是否有電焊氣割等明火作業(yè);
9、電線、插排、插座、開關等是否是三無產品;
10、其他
六、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經營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當班的經營場所保潔工作;
3)在經營場所內安規(guī)范擺放危險化學品;
4)檢查禁忌危險化學品是否混放,檢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裝物損壞的危險化學品應當立即處理;
5)處理包裝物損壞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按介質要求佩戴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
6)顧客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當說清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識;
7)向顧客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安全標簽;
8)做好經營記錄。
9)裝卸人員應當穿工作服,帶手套等必須的勞保用品;
10)操作過程中,應當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11)操作時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卸車現(xiàn)場遠離熱源和火源;
12)裝卸人員禁止穿釘鞋,實瓶和空瓶應當分開存放;
13)氣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滾動,禁止使用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
2、采購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向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不得向無證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
2)下生產廠家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要危險化學品要粘貼安全標簽;
3)要請持有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
3、裝卸毒害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毒害品人員應熟知操作的基本知識;
2)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導致危險化學品外溢;
3)裝卸人員在操作時應當佩戴手套、防毒面罩等勞動個人防護用品;
4)裝卸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擦臉和眼睛,作業(yè)完成后,應當及時用肥皂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
4、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帶手套、口罩等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操作過程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3)操作過程中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yè)現(xiàn)場遠離熱源和火源;
4)裝卸人員嚴禁穿釘鞋;
5)桶裝品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5、裝卸腐蝕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人員應當穿工作服、佩戴護目鏡、膠手套、膠皮圍裙等必須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操作時。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摩擦、震動和撞擊;
3)使用的工具不能沾染異物和不能產生火花;
4)作業(yè)現(xiàn)場遠離熱源和火源。
七、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制度
1、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單位的負責人、從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對排出的事故隱患負責報告及落實監(jiān)控和整改。
3、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和跟蹤整改落實。
4、本單位每半月組織對本單位的重要部位、重要區(qū)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
5、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相關部門和崗位工作人員應當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進行治理整改,在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停止使用。
6、發(fā)現(xiàn)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長樂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7、單位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隱患整改工作,對報告、舉報和排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和表彰。
8、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隱患排查表。
9、對于長樂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監(jiān)督檢查履行職責時,應當給予積極的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八、安全生產獎勵制度
1、在安全生產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績突出,消除大量事故隱患的:
2、對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或者除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事故發(fā)生的:
3、在本單位推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應用,成績顯善的;
4、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方面表現(xiàn)突出的;
5、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成績優(yōu)異的;
6、對遵章守法,按規(guī)操作,一年來沒有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單位對上述6種做出突出貢獻和表現(xiàn)的員工予以經濟或者物質獎勵。
九、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1、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環(huán)境污染事故不適用)分為如下四個等級:一般事故、較大事故、 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
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據(jù)政府及有關部門認定的事故性質和處理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3、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長樂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shù)(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shù))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造成傷亡人數(shù)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7日內,造成的傷亡人數(shù)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妥善保護現(xiàn)場以及相關證據(jù),不得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相關證據(jù),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xiàn)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xiàn)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xiàn)場重要痕跡、物證,配合政府事故調查組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5、單位應當或者根據(j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委托組織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單位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和相關工藝技術人員及相關人員組成的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調查應當根據(jù)《企業(yè)職工傷亡調查分析規(guī)則》進行調查和分析;查清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為事故的處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制定和提出奠定基礎。
6、確定事故的性質形成調查報告;根據(jù)市政府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建議和市政府的批復對單位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理;對市政府調查報告沒有提到的,本單位事故調查組認為需要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由事故調查組提出建議,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執(zhí)行處理。
7、吸取事故教訓,單位通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要求舉一反三,落實調查報告中的整改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發(fā)生輕、微傷事故,現(xiàn)場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的現(xiàn)場負責人報告,并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并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展開救治措施,撥打120求救或送當?shù)蒯t(yī)院救治。
2、發(fā)生重傷、死亡以上事故的,現(xiàn)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并撥打120求救;(諾重傷、死亡人數(shù)超過3人以上的,應當撥打110、119、120,向社會應急救援機構求援),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1個小時內向長樂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報告。
3、當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現(xiàn)場人員立即采取可靠的控制危險源,并立即報告本單位的現(xiàn)場負責人,并立即上報至主要負責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長樂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部門(安監(jiān)局)、公安局、環(huán)境保護局和質監(jiān)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人員及時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險源(這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緊接著,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應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xiàn)場急救,救護人員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選擇有利地形,展開現(xiàn)場急救,應至少2-3為一組的集體行動,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備防爆功能;疏散組同時緊急疏散,由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發(fā)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面廣、危害大,應及時指導和組織人員周邊區(qū)域內人員、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并向上風向迅速撤離出危險區(qū)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qū)域并將這些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組織人員對事故現(xiàn)場排除災患,消除危害后果,對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質,易燃易爆的物質和可能對人和環(huán)境繼續(xù)造成危害的物質及時組織人員消除,消除危害后果。泄漏物處理,可采取圍堤堵截、稀釋覆蓋、收容,對于大型泄漏可選擇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及時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廢棄,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tǒng)處理。
第5篇 班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確認制
規(guī)章制度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是工人進行生產作業(yè)的工作規(guī)范。隨著生產的發(fā)展和管理的深化,在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基礎上又建立了安全操作確認制,這是對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進一步深化。它的意義在于:①先“確”后“做”。就是安全作業(yè)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周圍環(huán)境等進行確認,經過確認符合安全條件方可作業(yè)。由于先“確”后“做”,從而防止因疏忽、麻痹大意等造成事故。②它使規(guī)程具體化,但又不代替規(guī)程。
安全操作規(guī)程隨工種、工藝不同而異,有簡有繁,而安全操作確認制不論工藝的簡繁均以簡練的文字有重點、不漏項地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具體化起來,便于操作人員作業(yè),是落實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力手段。③確認制的貫徹促使工人按程序遵章作業(yè),為推行標準化打下良好的基礎,培養(yǎng)工人自覺遵守作業(yè)要求的良好習慣。安全操作確認制已被實踐證明是班組安全生產的有效形式。概括起來,它的制定與貫徹有4步程序。
①要使作業(yè)者明確其崗位的生產工藝與上、下道工序之間的相互聯(lián)系,根據(jù)工藝、技術、安全的要求,懂得應該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②根據(jù)生產工藝、安全作業(yè)的要求編排出操作順序,然后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完整的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
③確認制定出后,在班組試行,聽取有經驗的操作人員的意見。也可自下而上由班組制定,上下結合,反復修訂,使之完善。
④確認制的貫徹要取得職工群眾的理解,要通過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使他們從思想上明確確認制的意義和作用,理解安全確認制與安全操作規(guī)程相互之間的關系,達到在理解的基礎上自覺地貫徹執(zhí)行確認制。
許多企業(yè)班組在執(zhí)行安全確認制上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如開車的安全確認、檢修前的安全確認、施工前的安全確認等,這些都有利于安全生產。在今后班組安全建設中應進一步發(fā)揚光大。
第6篇 ?;钒踩芾碇贫群蛵徫话踩僮饕?guī)程
1 目的和范圍
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yè)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huán)節(jié)。
2 編制依據(jù)
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 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 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yè)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jù)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 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yè)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 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j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yè)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 控制程序
4.1 生產和使用
4.1.1 車間應根據(jù)生產需要,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 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 安全技術措施
4.2.1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 個人防護措施
4.3.1 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 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3.4 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shù)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jù)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 容易發(fā)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tài)擴大。
4.11 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lián)通。
4.12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裝卸運輸
4.13.1 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xù),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13.2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4.13.3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4.13.4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 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qū)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guī)定負荷降低25%;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4.13.5 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4.13.6 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shù)毓步煌ú块T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4.13.7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8 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jù)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 報廢處理
4.14.1 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tǒng)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yè)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4.14.2 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shù)赜嘘P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14.4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 相關制度
《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6.1 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表。
6.2 各歸口部門管理臺帳。
第7篇 氣體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單位負責人職責: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經營活動;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經營管理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經營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7)及時、如實報告經營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協(xié)助單位負責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3)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4)負責本單位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從業(yè)人員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
(2)嚴格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培訓;
(4)熟悉經營場所、工作崗位危險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滅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
2、新員工應參加崗前培訓;
3、特種作業(yè)人員應取得國家法定上崗資格;
4、應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嚴禁煙火,嚴禁吸煙和各種明火作業(yè);
2、經營場所不得設有任何生活設施;
3、電線需用護套銅芯軟線。嚴禁亂拉零時線,嚴禁使用超負荷電線。
4、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
5、配備完好的滅火器材。
四、危險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險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規(guī)定要求;
2、危險品遠離明火、熱源、氧化劑和氧化性酸類;
3、危險品不應緊靠緊貼電器、開關、插座等用電產品。
五、安全檢查制度
經營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
1、店面是否超量儲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電力布線和電氣裝置是否有隱患;
4、從業(yè)人員是否違章操作;
5、是否在店內違規(guī)分裝稀釋劑、油漆等;
6、是否嚴格禁煙禁火;
7、顧客是否進店抽煙;
8、店面周邊是否有電焊氣割等明火作業(yè);
9、電線、插排、插座、開關等是否是三無產品;
10、其他
六、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經營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當班的經營場所保潔工作;
3)在經營場所內安規(guī)范擺放危險化學品;
4)檢查禁忌危險化學品是否混放,檢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裝物損壞的危險化學品應當立即處理;
5)處理包裝物損壞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按介質要求佩戴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
6)顧客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當說清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識;
7)向顧客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安全標簽;
8)做好經營記錄。
9)裝卸人員應當穿工作服,帶手套等必須的勞保用品;
10)操作過程中,應當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11)操作時不得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卸車現(xiàn)場遠離熱源和火源;
12)裝卸人員禁止穿釘鞋,實瓶和空瓶應當分開存放;
13)氣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滾動,禁止使用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
2、采購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向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不得向無證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
2)下生產廠家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要危險化學品要粘貼安全標簽;
3)要請持有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