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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司機 第2篇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第3篇塔吊司機安全生產教育記錄內容 第4篇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第5篇塔吊司機安全生產教育記錄 第6篇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1篇 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8. 1 塔吊司機和指揮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部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者方可從事作業(yè)。
2 負責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上級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要求。
3 負責在起吊前全面檢查起重機具、繩索、吊鉤等,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者,要立即更換或報告施工現(xiàn)場負責人處理,不得草率從事。
4 負責在起吊前進行試吊,嚴禁超負荷運行,要慢起慢放,嚴禁用起重機具拉扒其它物品。
5 起重操作時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精力必須高度集中,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遵守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要求,不準冒險作業(yè)和強行操作。
6 禁止任何人站在運送的物品上面或者在下面逗留和行走,物體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開現(xiàn)場。
7 拒絕冒險和違章作業(yè),遇危及安全情況的應拒絕開機,拉閘關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8 負責經常檢查機械運轉情況和各保險設施的狀況,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整改,嚴禁帶病運轉、危及安全生產。
9 負責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第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司機
18. 1塔吊司機和指揮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部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者方可從事作業(yè)。
2負責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上級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要求。
3負責在起吊前全面檢查起重機具、繩索、吊鉤等,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者,要立即更換或報告施工現(xiàn)場負責人處理,不得草率從事。
4負責在起吊前進行試吊,嚴禁超負荷運行,要慢起慢放,嚴禁用起重機具拉扒其它物品。
5起重操作時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精力必須高度集中,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遵守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要求,不準冒險作業(yè)和強行操作。
6禁止任何人站在運送的物品上面或者在下面逗留和行走,物體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開現(xiàn)場。
7拒絕冒險和違章作業(yè),遇危及安全情況的應拒絕開機,拉閘關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8負責經常檢查機械運轉情況和各保險設施的狀況,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整改,嚴禁帶病運轉、危及安全生產。
9負責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第3篇 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
為明確本崗位的安全職責,特制訂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責任適用于本公司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二、職責
1、塔吊司機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
2、每次首班運行時,應對電氣設備、各種開關、線路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進行一次空載和重載試驗,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嚴禁帶病操作。
3、嚴格遵守'十不吊'規(guī)定,嚴禁違章操作。
4、上崗操作時必須思想集中,認真操作,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非作業(yè)人員嚴禁進入司機室和玩弄設備。
6、當司機互相交班時,應做好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書面紀錄。
7、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將各種開關扳至零位,鎖好司機室門和閘箱門,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4篇 塔吊司機安全生產教育記錄
教育內容:
1.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中的 規(guī)定 ,不超負荷作業(yè)。
2.不在-20 度以下和 40 度以上氣溫條件下進行吊裝作業(yè)。冬季施工取暖時要防止煤氣中毒和漏電。
3.不在五級以上大風及大雨 、大雪等 惡劣天氣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yè)。
4.操作時要全神貫注,工作班中不得擅離駕駛崗位。
5.不論有無容器或安全裝置,嚴禁任何人 乘坐 或用起重機吊鉤升降。
6.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或起重機運行將要接觸端部止檔時分別降速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 米,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小于2 米。
7.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撥回零位,待運轉停止后再進行逆向運轉,嚴禁急開急停且工作時吊鉤下放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8.工作平移重物時,重物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 0.5 米 以上。
9.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不得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力求 穩(wěn)定牢固。
10.起重機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起重機停止工作,休息或停時應放松抱閘,將重物放下、松鉤 ,不得停在空中。
11.嚴禁重物 自由落下,只準許重物距離就位點米左右處使用手剎或緩慢下降,準許慢就位。
12.起重機運轉工作中嚴禁上下爬梯進行修理、調整和保養(yǎng)工作,除必要情況外嚴禁帶電檢查。
13.當兩臺塔式起重機在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工作時,應注意兩機之間的安全操作距離,吊鉤所懸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 米 。
14.上旋式塔式起重機,在旋轉時不得超過360 度。
15.任何人上塔帽 、吊臂 、平衡臂 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帶好安全帶。
16.司機將每個控制開關至零位 ,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 切斷電源總開關,才能離開現(xiàn)場。
第5篇 塔吊司機安全生產教育記錄內容
教育內容:
1.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中的 規(guī)定 ,不超負荷作業(yè)。
2.不在-20 度以下和 40 度以上氣溫條件下進行吊裝作業(yè)。冬季施工取暖時要防止煤氣中毒和漏電。
3.不在五級以上大風及大雨 、大雪等 惡劣天氣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yè)。
4.操作時要全神貫注,工作班中不得擅離駕駛崗位。
5.不論有無容器或安全裝置,嚴禁任何人 乘坐 或用起重機吊鉤升降。
6.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或起重機運行將要接觸端部止檔時分別降速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 米,起重機距軌道端部不小于2 米。
7.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撥回零位,待運轉停止后再進行逆向運轉,嚴禁急開急停且工作時吊鉤下放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8.工作平移重物時,重物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 0.5 米 以上。
9.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不得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力求 穩(wěn)定牢固。
10.起重機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起重機停止工作,休息或停時應放松抱閘,將重物放下、松鉤 ,不得停在空中。
11.嚴禁重物 自由落下,只準許重物距離就位點米左右處使用手剎或緩慢下降,準許慢就位。
12.起重機運轉工作中嚴禁上下爬梯進行修理、調整和保養(yǎng)工作,除必要情況外嚴禁帶電檢查。
13.當兩臺塔式起重機在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工作時,應注意兩機之間的安全操作距離,吊鉤所懸重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 米 。
14.上旋式塔式起重機,在旋轉時不得超過360 度。
15.任何人上塔帽 、吊臂 、平衡臂 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帶好安全帶。
16.司機將每個控制開關至零位 ,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 切斷電源總開關,才能離開現(xiàn)場。
第6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責任制: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
為明確本崗位的安全職責,特制訂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責任適用于本公司塔吊司機安全生產職責。
二、職責
1、塔吊司機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操作。
2、每次首班運行時,應對電氣設備、各種開關、線路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進行一次空載和重載試驗,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嚴禁帶病操作。
3、嚴格遵守'十不吊'規(guī)定,嚴禁違章操作。
4、上崗操作時必須思想集中,認真操作,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非作業(yè)人員嚴禁進入司機室和玩弄設備。
6、當司機互相交班時,應做好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書面紀錄。
7、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將各種開關扳至零位,鎖好司機室門和閘箱門,方可離開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