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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學校教師住房安排租金收取管理辦法
學校教師住房安排及租金收取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學校住房的合理配置,按照“有償住房”的原則,并結合學校住房實際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特制定《學校住房租金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解決教師校內住房為出發(fā)點,著力化解學校住房配置矛盾,積極促進學校“有序、平穩(wěn)、和諧”地發(fā)展。
二、租房原則
1、優(yōu)先原則。根據(jù)學校有限的少量住房實際情況,優(yōu)先解決未參加房改而需要安排住房的在職教職工。
2、普惠原則。針對教職工經濟收入現(xiàn)狀,學校對租房教職工的租房面積實行普惠政策。其租房面積計算公式:雙職工(或長期住校教師)租房面積=實有房屋面積―20平方米;其余單職工租房面積=實有房屋面積―10平方米。
3、有償原則。學校推行以收取房租為主要方式的有償住房配置制度。學校每半年(即6個月)按教職工租房面積,進行核算并一次性收取房租。
4、平等原則。無論是學校管理干部、班主任、老教師及任課教師等,均一視同仁,無條件地按規(guī)定標準繳納房租。
三、租金標準
1、按租房面積每月2.00元/平方米收取。
2、調離本校教師應退還所租房屋。若情況特殊仍需繼續(xù)租房,則房租金額按實有房屋面積每月10.00元/平方米收取。
3、教師退休時,應向學校退還所租房屋。若情況特殊仍需繼續(xù)租房,則房租金額按實有房屋面積每月2.00元/平方米收取。
4、任何租房教師,嚴禁將學校住房轉租他人。否則,房租金額按實有房屋面積每月15.00元/平方米收取。
四、租房要求
1、租房教師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增加附屬設施等。
2、學校對教師所租房屋的門鎖、線路、管道等,一次性安裝到位。若有損壞或丟失,概由租房教師負責維修與賠償。
第2篇 某某實驗學校教師積分管理辦法
某實驗學校教師積分管理辦法
一、正積累教育法的宗旨與意義
正積累簡單地說就是用積分(加分和扣分)對教職工的能力和綜合表現(xiàn)進行全方面量化考核,并做記錄和永久性使用。在我們學校,以積分來衡量教職工的自我價值,反應和考核員工的綜合表現(xiàn)。然后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者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甚至解決將來的歸屬。從而達到教職工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二、積分項目及分值
1.做最好的自己
1-1、每人每月基本積分為5分,以下所有加分或減分均在此基礎上增減。
1-2、月終全勤者加1分;
1-3、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穿工裝者每次扣1分;下班不關電腦、不服從分工、無故曠工者每次扣1分。
2.做正確的事情
2-1、主動加班一次加1分;課堂教學申請升級成功者;一次加2分,班級、宿舍管理的方法得當、效果顯著者每周加0.5分;工作目標明確、工作態(tài)度積極者加1分;每學期班級學費收齊者加5分。
2-2、課堂教學明顯敷衍者扣1分;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一次扣一分。
3.做感動心靈的工作
3-1、每月能很好地做家訪工作的加0.5分;師生關系融洽者每月加1分,與家長溝通較好、家校工作能力強者每月加1分;同事關系融洽者每學期加5分。
3-2、因自身原因與別人發(fā)生不快,引起不良后果,并不能很好的處理者扣1分。
4.做成長幸福的教育
4-1、針對學校發(fā)展提出有效建議者加2分;
4-2、在期刊、雜志發(fā)表專業(yè)文章者加2分;
4-3、代表學校參加行業(yè)組織的演講和各種比賽加1分;
4-4、每月五個一工程每完成一項加1分。
三、積分的確認與評價
教職工的積分可按現(xiàn)有價值兌換為現(xiàn)金,也可一直累積下去。
主體性原則:本評價主體即為教師自己,通過不斷自評,促進其主體的主觀能
動性得到充分發(fā)揮,激勵自身內在的潛力,積極主動地參與課改,成就自己的職業(yè)追求。
全面性原則:教師評價是在綜合了多種教學因素的基礎上形成的。在進行評價中不僅要顧及教師的全部工作,還要重視教師評價諸要素的各個方面,從自評、互評、學生評、領導評、家長評、選擇性評價等多元的評價體系中全面了解教師的發(fā)展狀況。
四、積分的獎扣原則及過程控制
每位教職工每月的基礎積分為10分,凡通過日常表現(xiàn)獲取積分或扣減積分,均在此基礎上進行加減,每年度對在職教職工的積分進行排序,對積分前五名的教師進行獎勵。
五、積分的價值與使用
正積累管理法增加了制度的執(zhí)行力,滿足員工的精神需求,解決了分配上平均主義的弊端,有利于學校制度文化的形成。無需修改規(guī)章制度,改變流程。
結束語:
積分管理用獎分培養(yǎng)教師的好習慣,用扣分約束壞習慣。教職工的習慣從一點一滴的行為抓起,讓我們每一個弘立人都與弘立學校共同成長!
第3篇 某某實驗學校教師就餐管理辦法
某實驗學校教師就餐管理辦法
為提升教師的幸福指數(shù),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結合我校學校實際,采用“定額飯菜,集中補助”的原則,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1、飯菜標準:早餐、晚餐標準為3元,中餐標準為6元,開飯時間為早上7:00――8:00;中午11:30――12:30;下午5:30――6:30。
2、補助辦法:教師以購買面值的實際金額直接在學校食堂管理處購買教師和子女就餐卡(票),憑卡(票)在食堂就餐。學校對每月教師的就餐總額補助百分之三十,教師子女不參與補助。
3、補助流程:每一月的最后一周的周四,教師憑借自己購買的飯票(已使用完),到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處登記造表,辦理補助金額。
4、造冊登記后,分別由主管校長和校長簽字,班子會議通報后,廉政小組蓋章,交付財務人員處。
5、由每一月第一周的周三,各教師利用中午時間集中到財務人員處,簽字領取就餐補助。
6、全體教職工不分工作類型,均需憑票就餐,創(chuàng)信幼兒園教師的就餐辦法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7、本制度自2022年3月1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沖突的任何規(guī)定一律作廢。解釋權在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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