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格式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目的:為了樹立公司的整體形象,展示員工的良好精神面貌,進一步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保密:內部普通
關鍵詞:工作服配發(fā)費用穿用處罰規(guī)定
報(抄)送: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廠長室及本司各生產與職能部門
第一條工作服的配發(fā)
1、根據不同崗位配發(fā)不同工作服。比如職員服、保安服、員工服等;
2、實行按季配發(fā),每年按夏裝、冬裝各兩(件)套的標準配發(fā);
3、工作服分小、中、大、加大和特大五種規(guī)格,分別以s、m、l、*l和**l表示;
4、新員工試用期滿后,方可配發(fā)工作裝。
第二條工作服的費用
1、自工作服發(fā)放之日起,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公司予以免費配發(fā);
2、自工作服發(fā)放之日起,在公司工作超過半年而未滿一年的員工,工作服費用暫由員工個人承擔,在配發(fā)的當月工資中體現。從發(fā)放之日起繼續(xù)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6個月后予以返還;
3、自工作服發(fā)放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工作服費用暫由員工個人承擔,在配發(fā)的當月工資中體現。從發(fā)放之日起繼續(xù)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后予以返還;
4、統一配發(fā)后,另需領取的,需經審批核準,由其個人承擔全部工作服費用;
5、收取工作服費用時,按工作服的實際費用計算(詳見附表《工作服費用扣除標準》)。
第三條工作服的穿用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不同季節(jié)不同崗位穿著不同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褲子、襯衣、襪子和鞋類;
3、工作服應保持清潔,有損壞時,應及時修補;
4、所有員工不得任意改動工作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第四條 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zhí)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規(guī)范員工統一著裝;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裝者,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
3、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累計超過20人次或某一次達該部門員工總數50%的,予以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4、所有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工作服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和發(fā)放。
第六條 本規(guī)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七條 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 本制度經副總經理、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亦同。
擬制: 審核:審核:核準:
第2篇 工作服配發(fā)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管控目的
規(guī)范員工工作服的申報、購買、配發(fā)程序,加強使用及費用管理。
二、管控范圍
公司生產車間及相關部室
三、管控對象
公司生產車間及相關部室工作服配發(fā)、使用、管理工作
四、管控內容
1工作服配發(fā)范圍、標準、時間
1.1工作服的配發(fā)范圍為:
生產車間:公司各生產車間員工
相關部室:公司辦公室、銷售部、采購部、質控部、技術研發(fā)部、生產部各科室。
1.2工作服的配發(fā)標準:
1.2.1夏裝每年發(fā)放一次,每次發(fā)放一件;春秋裝每年發(fā)放一次,每次發(fā)放一件。
1.2.2工作服對新招人發(fā)放時,第一年夏裝和春秋裝各發(fā)兩套,并且一年內不得領用兩次。
1.2.3對其他工人工作服配發(fā)執(zhí)行以下標準。
1.3工作服的發(fā)放時間:夏裝每年5月份,春秋裝每年10月份。
2工作服的申報及購買
2.1各車間部門根據生產安全部門的通知,在規(guī)定期限內如實上報本車間部門在崗員工數量以及所需工作服的規(guī)格,由生產安全部門統計備案。
2.2生產安全部門對車間申報的人員和工作服數量,結合公司人事部門對其進行核實,并根據新項目的發(fā)展情況,預留一定庫存,統一預算,向公司采購部門申報購買計劃。
2.3公司采購部負責按申報計劃及時招標購買到位。
3工作服的發(fā)放
3.1工作服的發(fā)放以公司人事部門當月在崗員工人事報表和車間部室所報在崗人員實有人數、規(guī)格為標準,以車間為單位進行配發(fā)。
3.2工作服配發(fā)僅限在崗員工,請假超過15天員工暫不予發(fā)放待復崗后再另行發(fā)放。
3.3新入企員工經培訓合格定崗一個月后,由車間統一上報領取工作服。
3.4工作服發(fā)放時,已調離原車間部室的在崗員工,可到原車間部室領取自己報號的工作服;已調入其它不需工作服崗位,不予發(fā)放。
3.5工作服發(fā)放后存在質量問題的,可以更換,其他情況不予更換。
3.6由生產安全部門專人監(jiān)督對工作服進行配發(fā)。
4工作服的使用管理
4.1生產車間員工、基層管理人員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并且做到“三緊”。
4.2進入生產車間巡查、檢查的工作人員,必須穿工作服。
4.3工作服發(fā)放使用不滿六個月的員工,辭職時由個人上交成本費用,以現金形式上交公司財務部,經生產安全部門簽字確認后,方可辦理手續(xù)。
拒交者,從其工資中按2倍金額扣除。
4.4工作服發(fā)放周期內由于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遺失而無工作服使用的,由個人負責;如申報領取,費用自負,以現金形式上交公司財務部。
五、罰則
1. 工作服丟失、損壞無法使用等特殊情況,個人交費購買(購價)。
2. 工作服一經配發(fā),員工進入生產車間未按規(guī)定要求穿著工作服的,按違章操作扣5工時/次,扣車間安全分1分/次。
第3篇 員工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辦法
員工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1】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guī)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發(fā)放:
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的員工,可在入職三日內領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發(fā)給員工后,如遇到工作原因發(fā)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發(fā)時,由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經綜合部核實后,遞交公司領導審批后,準予提前換發(fā)。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fā),并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實際購買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guī)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三個月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
(2)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四、處罰措施 :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的實際價格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fā)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fā)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盡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guī)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當月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jiān)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員工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2】
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yè)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guī)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規(guī)定規(guī)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fā)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發(fā)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fā)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fā)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fā)工作服,期間發(fā)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匯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jié)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guī)格、交期、價格、發(fā)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guī)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fā)放。
四、工作服穿著規(guī)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xù)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yōu)先發(fā)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guī)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jié)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yè)特殊性需增發(fā)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后由倉庫發(fā)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fā)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fā)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yè),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guī)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jiān)督員工規(guī)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員工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3】
(一)茲訂定本公司員工工作服裝制發(fā)及穿著規(guī)定。
(二)工作服裝的制發(fā):
1.工作服裝的制作由管理部統籌招商承制,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至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分支機構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項規(guī)定在當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將制作計劃預算會管理部后辦理。
2.每一員工每年制發(fā)夏冬服各一套為限列入年度預算。
3.員工到職完成保證資料后即可領取工作服(臨時工及包工均不發(fā)服裝)。
4.制發(fā)服裝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造具領用名冊蓋章領用。
5.工作服數量
夏服:男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西褲一條。
女性員工:淺藍色短袖襯衣一件,深灰色短裙一條。
冬服:一律制發(fā)深灰色茄克一件同色長褲一條。
數量:男女性員工每年制發(fā)夏、冬服裝各一套。
6.套量:工作服裝大小尺碼由承制商制成樣裝由員工套量而定。
(三)換季:每年以四月、十一月為換裝時間。
(四)服裝穿著規(guī)定:
1.穿著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免穿著。
2.為方便工作,工作服可以著出廠外。
(五)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著及保管以一年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
2.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應按原價賠償。
3.離職員工如領用服裝未屆保管年限應即繳還,如未繳還者,在其薪資內扣還。
(六)工作服裝制發(fā)費用由各部門按實發(fā)數量分攤。
(七)各部門未達該期營業(yè)目標不賺錢時,及全公司未達到營業(yè)總目標均不制發(fā)上項工作服裝(如經總經理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4篇 d物業(yè)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經典物業(yè)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1.為了更好的保障職工對勞保的需求,合理發(fā)放、使用工作服,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工作服是指凡在公司工作的聘用人員,在上班時間內必須穿著的統一服裝。
3.換季服更換時間:工作服每年進行兩次更換,定于六月上旬換領夏裝,十月上旬換領冬裝(由綜合部統一通知具體更換時間)。
4.更換范圍:工作服出現嚴重縮水,破損較大等無法穿著情況時,確實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者,需以部門為單位,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方可領用。
5.如遇特殊情況,如:鈕扣脫落、拉鏈輕度損壞等,應隨時修補。如有人為損壞者,須照價賠償。
6.工作服應建立個人帳簿,領用時需由本人簽字,且以舊換新。如有丟失者,應及時寫明原因,視穿用年限賠償,領用后個人應愛惜穿著使用。
7.工作服不許轉借本公司以外任何人員,如調離或調崗不需使用時,應先將工作服退回,方可辦理其它手續(xù)。
8.工作服應保持干凈、整齊,非工作時間不得穿著使用,如有違反規(guī)定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第5篇 物業(yè)公司工作服發(fā)放管理規(guī)定9
物業(yè)公司工作服發(fā)放管理規(guī)定(九)
第一條為統一公司的對外形象,體現員工良好的精神風貌,保證公司工作服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綜合部負責員工工作服的聯系制作、發(fā)放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發(fā)放對象為公司在工作服發(fā)放之時在職員工,其中保安的工作服為保安服,工程維修人員工作服為工程裝,清潔工等為服務員服裝。
員工在集團內調入,已在原單位發(fā)放工作服的,不重復發(fā)放。
在工作服發(fā)放前后新進員工原則上自備顏色、款式與工作服要求相似的服裝。
第四條工作服分夏季和冬季工作服。原則上每兩年發(fā)一次,逢雙年的五月和十月分別發(fā)放,每次各發(fā)兩套。工作服發(fā)放以后的新進員工,在其進公司日期離下次統一工作服發(fā)放時間有一年以上的,在進公司半年內給予發(fā)放工作服壹套。
第五條員工工作服費用的收取。
員工工作服原則上不收費,但在工作服發(fā)放后一年之內,員工因非集團內正常調動,或辭職、辭退、開除等,綜合部財務收回工作服全額成本費(扣除稅款)。
第六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如有違反,按集團公司有關條款處罰。
第七條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公司綜合部。
第6篇 某集團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z集團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整體形象,體現公司管理的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加強公司員工工作服規(guī)范著裝管理,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工作服分為工裝和職業(yè)裝兩種,每兩年配發(fā)冬夏裝各兩套,使用年限為兩年(特殊崗位者可視具體情況另定),新進廠員工在試用期滿并辦理了轉正手續(xù)后在集團公司人事黨政辦或各二級單位綜合部辦理領取手續(xù)。
第四條公司原則上在發(fā)放年度的4月、11月期間進行工作服發(fā)放工作,領用期滿兩年的員工均可領取新工作服。所有員工試用期內不發(fā)放工作服(特殊崗位者可視具體情況另定)。
第五條工作服使用年限及標準:
1、公司工作服使用年限為自領取之日起使用兩年,兩年可領取冬、夏裝各2套。
2、領取工裝的員工在公司服務未滿一年(自發(fā)放服裝之日起計算)而離職者,按工裝(冬、夏)50元/套,扣取服裝制作費用;
3、領取職業(yè)裝的員工在公司服務未滿一年(自發(fā)放服裝之日起計算)而離職者,按職業(yè)裝(夏)150元/套、職業(yè)裝(冬)350元/套,扣取服裝制作費用;服務滿一年未滿兩年(自發(fā)放服裝之日起計算)離職者,按職業(yè)裝(夏)50元/套、職業(yè)裝(冬)100元/套,扣取服裝制作費用。員工離職時扣取服裝制作費用的工作服不需退回公司。
4、在公司服務超過上述規(guī)定年限而離職者,不再收取服裝制作費用,但需將領取服裝交回管理部門,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xù)。員工在工作服使用過程中,若因自己保管不當等原因造成工作服丟失或損壞的,公司不再另行配發(fā),員工需按制作費用的標準向公司自行購買,不得因損壞或丟失而不統一著裝。
第六條公司工作服的使用范圍:各二級單位統一著工裝,集團公司統一著職業(yè)裝(有特殊規(guī)定的單位部門除外)。
第七條工作服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要求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樹立好公司的形象。
2、著職業(yè)裝男式應系領帶,女式應系絲巾,冬夏天都應配穿黑色皮鞋。
3、著工作服應整潔、得體、大方。
4、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現象。
第八條任何人不得將本單位工作服外借他人。
第九條公司員工在工作崗位工作期間、參加公司會議時一律穿著整套工作服,工作服應穿著整齊,不得穿“半套”或著裝不雅(如:不扣扣子、褲腿挽起);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
第十條工作時間內未按要求統一著工作服的員工,由公司人事黨政辦或領導檢查發(fā)現的,每一次給予當事人罰款50元,同時直屬領導負連帶責任,按公司《連帶責任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由部門或各二級單位自行檢查發(fā)現未按要求統一著工作服的員工,每一次給予當事人罰款50元,不追究直屬領導責任;對屢教不改者可以進行加倍處罰。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的解釋、修改權歸公司人事黨政辦所有。管理辦法修訂后自2023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原管理辦法同時廢除,其他管理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z混凝土(集團)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7篇 公司人員廠牌飯卡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公司人員廠牌、飯卡、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規(guī)范公司人員廠牌、飯卡、工作服發(fā)放和補辦要求,明確辦理程序和規(guī)定
2 、廠牌辦理規(guī)定
2.1 新入職之品檢組長級以上人員,均在入職當天辦理正式廠牌。
2.2 新入職員工經部門試用合格,辦理入職手續(xù)時辦理正式廠牌。
2.3 員工換廠牌必須將舊廠牌一并交與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費一元,無舊廠牌不予更換。
2.4 員工如有廠牌丟失申請補辦者,本人申請組長簽字,主任審批后交人事部補辦,補辦廠牌每個扣款10元。
2.5 補、換廠牌一律由部門組長將簽批單于每天九點前直接交于人事部辦理,員工不得私自辦理,人事部除拒絕辦理外,并做罰款10元處理。
2.6 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點-4:30為領取廠牌時間(星期天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予辦理。
2.7 凡未按規(guī)定程序,規(guī)定時間辦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飯卡辦理規(guī)定
3.1 公司人員可自由選擇,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員,在組長處登記申請入職十五天后由人事部發(fā)飯卡。
3.2 伙食費用在當月薪金中扣除。
3.3 就餐人員因各種原因丟失飯卡則需要補領者,按補發(fā)天數從當月薪金中重新扣罰相應費用。
3.4 離職人員離廠時應交回飯卡,按就餐天數從薪金中扣除費用,若不交回飯卡者,按整月扣款。
4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4.1 公司新進之普通員工,入職上班半個后,由部門組長申請,經部門審批,部門經理核對,人事部批準,統一到倉庫領取工作服。
4.2 倉庫將領取工作服人員名單,報薪資核算員,從當月薪資中扣除成本費用。
4.3 換領工作服之程序同領程序相同。
4.4 組長級以上人員均無須扣工作服費用,早領需由行政經理簽批方可領取。
第8篇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范文
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強管理力度,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公司決定全體員工穿著統一制服上班,現就制服的著裝管理作出如下規(guī)定:
一、服裝分類
季節(jié)
管理人員
辦公室
文員
保安員
清潔工
廚工
修理工
司機
夏裝
襯衣西褲(裙)
(兩套,400元/套)
襯衣西褲(裙)
(兩套,300元/套)
保安服
(兩套,2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00/元套)
白工衣
(兩套,1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250/元套)
冬裝
西裝制服(兩套,600元/套)
西裝制服(兩套,500元/套)
保安服(兩套,4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50/元套)
白工衣
(兩套,1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400/元套)
使用
期限
二年
二年
二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三、制服的使用及發(fā)放
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在職期間均有權利享受制服待遇。
1.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
2.員工如有離職,按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3.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4.員工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統一著裝。未按規(guī)定著裝者,一經發(fā)現罰部門經理100元/人次。
5.未能及時領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各部門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名單及型號報人事部,否則按不著裝處理。人事部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否則罰人事部經理100元/人次。
6.部門經理以上(不含部門經理)日常上班可不統一著裝,大型*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9篇 物業(yè)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物業(yè)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的管理規(guī)定
1、目的為了加強對物業(yè)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的管理,延長工作服裝的使用壽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適用于小區(qū)物業(yè)服務中心3、方法與過程控制3.1 員工工作服裝的使用正常損耗期為兩年,兩年后服務中心據損耗情況確定服裝的更換。
3. 2 工作服裝的第一管理責任人為其使用人。
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穿著工服,隨季節(jié)和天氣的變化統一更換。
換季時工裝調換,使用人將清洗干凈、疊放整齊的交給指定服裝管理員。
3. 3 工作服裝只限于工作期間在工作地點穿著,除清洗和修補外,不得帶出工作地點。
3. 4 工作服裝應保持清潔,若有損壞需及時修補,員工不得任意改變工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
對于工服丟失、不按要求穿著工服、嚴重污損工服的情況,除以重罰。
3. 5員工在職兩年內,工作期間造成的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
3. 6在規(guī)定損耗期內,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人為破損、報廢、遺失等情況,由員工個人承擔采購新工服的全部費用。
3. 7 員工在離職時需辦理工作服裝交還手續(xù),未辦理手續(xù)者按遺失處理。
第10篇 天河城員工著裝工作服使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已
為了樹立和保持z天河城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管理,特制訂此規(guī)定。
2.穿著統一工作服人員
部 門人員工作服類型
綜合管理部財務人員、車場收款員管理員服
商業(yè)管理部工程師級別以下的工程人員工程服
安全主管級別以下的保安員和車場管理員保安服
隊長及現場組人員管理員服
3.其他人員上班時間著裝標準
3.1.女士著裝及儀容規(guī)定
3.1.1.統一穿行政裝,提倡淡妝上崗;
3.1.2.穿皮鞋,不得穿拖鞋、涼鞋;
3.1.3.穿無花紋絲襪,穿裙裝需穿褲襪,避免露出襪口;
3.1.4.不留長指甲,不涂抹過分鮮艷的指甲油;
3.1.5.袖口和褲腳不得卷起,夏季可不穿外套只穿襯衣。
3.2.男士著裝及儀容規(guī)定
3.2.1.統一穿西裝,有領襯衣,系領帶;
3.2.2.穿皮鞋和襪子,袖口和褲腳不得卷起;
3.2.3.夏季可不穿外套只穿襯衣。
4.著裝規(guī)定
4.1.穿著統一工作服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穿工作服(含領帶/領花),佩戴員工證;下班時間不準穿工作服或佩戴員工證。
4.2.其他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穿行政裝(含領帶/領花),佩戴員工證;下班時間不準佩戴員工證。
4.3.上、下班時間均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褲等不雅的服飾在**天河城內走動。
5.工作服的領取
5.1 新入職的員工在辦理工作服領取手續(xù)時,需繳納一定的工作服保證金,憑保證金收據到指定地點領取工作服:保安服 400元/人;工程服 250元/人;管理員服 400元/人。
6.工作服保管與清洗
6.1.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購買、發(fā)放和洗滌,員工須妥善保管、愛護使用工作服。
6.2.工作服洗滌過程中,必須按照綜合管理部的有關程序進行工作服的洗滌。
6.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裁改,如有裁改按損壞工作服方式(見5.4和5.5條)賠償處理。
6.4.員工的工作服如有損壞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后根據情況由本人按折舊方式購買,并發(fā)放新的工作服;如因公損壞的,經審核屬實給予更換;如有丟失的,由其本人按成本價賠償。
6.5.公司每年更換一次工鞋。員工所領用的鞋(140元/雙)按如下辦法折舊(由領用當日起計):
成本價: 保安軍警鞋150元/雙; 工程絕緣鞋80元/雙
1個月內(含1個月)按成本價100%購買
1至3個月 按成本價90%購買
4至6個月 按成本價60%購買
7至11個月 按成本價30%購買
1年以上 無償使用
6.6.公司定期發(fā)放洗衣票,員工憑洗衣票到綜合管理部指定的時間地點辦理工作服洗滌手續(xù),并按期領回。
7.工作服的退回
員工由于工作調整或離職等原因不需要穿著工作服時,需到綜合管理部辦理手續(xù)將所領用的工作服退回,其保證金給予退回本人。
8.本規(guī)定從二
第11篇 服務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務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了展示企業(yè)良好形象,表現企業(yè)精神面貌,擴大公司的知名度,規(guī)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
二、職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工作服定制采購的審批工作。
(二)行政專員:負責工作服的定制采購、發(fā)放、登記等工作。
(三)各相關部門:執(zhí)行統一著裝要求和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三、具體著裝要求和管理規(guī)定
(一)工作服的分類與配發(fā)崗位:
1.工作服按季節(jié)分為春秋裝、夏裝與冬裝三類,按季節(jié)配發(fā),春秋裝著裝時間:4月、10月、11月,夏裝著裝時間:5月、6月、7月、8月、9月,冬裝著裝時間:12月、1月、2月、3月;
2.工作服配發(fā)崗位:本公司所有工作崗位。
(二)工作服的配發(fā)標準與使用年限:
1.管理服務人員:
1)男性每2年配發(fā)工作服一次,冬季:西服2套(上衣2件、西褲2條、長袖白色襯衫2件);夏季:西褲2條,夏季襯衫2件;
2)女性每2年配發(fā)工作服一次,冬季:西服2套(上衣2件、西褲/裙2條、長袖白色襯衫2件);夏季:西褲/西裝短裙2條,夏季襯衫2件。
2.維修師傅與保潔員:每2年配發(fā)工作服一次,春秋/冬季制服2套,夏季制服2套。
(三)工作服著裝規(guī)定:
1.公司所有全職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律著工作服上崗,并佩帶工作牌。
2.服裝:紐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卷起褲腳或衣袖。領口及袖口處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諸如紀念章、筆、紙張等個人物品,衣袋內不得裝過大過厚物品。著冬裝時,應穿白色襯衣,結正領帶。
3.上班時只準穿規(guī)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襪子要穿深色,不得光腳穿鞋或穿花梢的襪子。
4.工作牌:佩戴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牌。
5.服裝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明顯折皺的服裝上崗。
6.員工著裝應整潔、規(guī)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7.員工應統一按時間換穿規(guī)定類型的工作服。
(四)員工調/離職時工作服折算標準與處理辦法:
1.因員工工作服均為由公司統一量身定制購買,因此在其離職時服裝由其帶走,但在試用期未滿15天內不予制作服裝;轉正后,按以下辦法進行折價處理:
1)在1-3個月內離職,員工需支付制服費用的90%;
2)在4-6個月內離職,員工需支付制服費用的60%;
3)在7-9個月內離職,員工需支付制服費用的30%;
4)在10-12個月內離職,員工須支付制服費用的10%;
5)12個月后離職的員工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第12篇 供水公司員工工作服發(fā)放著裝管理規(guī)定-4
供水公司員工工作服發(fā)放及著裝管理規(guī)定(4)
為進一步規(guī)范員工工作服的發(fā)放及著裝管理,樹立企業(yè)形象,提升優(yōu)質服務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服類別
公司員工工作服分為標準工作服、專業(yè)工作服(包括營業(yè)生產工作服、施工工作服、監(jiān)察制服)。
二、適用對象
員工標準工作服配發(fā)到公司所有在崗人員,專業(yè)工作服僅配發(fā)到特定崗位工作人員。
三、工作服的配發(fā)標準及換發(fā)時間
1、標準工作服
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在崗工作人員。
標準工作服使用期限為4年。夏裝長袖每人2套,短袖每人2套,春秋套裝每人1套。
2、專業(yè)工作服
(1)營業(yè)生產工作服
適用范圍:廠站運行工、供水調度工、收費員、抄表員一線工作人員。
營業(yè)生產工作服使用期限為2年。春秋夏季一套,冬季只發(fā)上裝一件。
(2)施工工作服
適用范圍:廠站維修工、電工、安裝施工人員、供水管道工、供水維修工、水表檢定、拆裝一線工作人員。
施工工作服裝使用期限為一年。春秋夏裝每年一套,冬季只發(fā)上裝一件。
(3)監(jiān)察制服
適用范圍:供水管網巡檢工作人員。
監(jiān)察制服使用期限夏裝兩年一套,春秋裝三年一套,冬裝上裝四年一套。
四、工作服著裝及儀表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及分公司、廠、站管理人員每個星期一統一著裝,大型*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2、基層一線員工工作時間必須統一穿專業(yè)工作服。
3、工作時間著裝應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4、著標準工作服時,必須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工作牌,并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襯衣、領帶、襪子和鞋類,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面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勞務外聘人員只發(fā)專業(yè)工作服,用人單位根據外聘員工人數上報黨群辦統一購買,費用自理,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領用發(fā)放。公司范圍內的外聘人員服裝樣式顏色一致,并與公司正式人員服裝顏色有所區(qū)別。
五、工作服配制說明
1、新進員工,試用期內發(fā)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可發(fā)放工作服。
2、截止工作服發(fā)放之日,工作滿兩年以上者,不收取服裝費用。
3、截止工作服發(fā)放之日,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收取50%服裝費用;工作不滿一年者,收取80%服裝費用。
六、著裝管理
1、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要嚴格督促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黨群辦定期抽查。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工資,一個月連續(xù)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xù)違反5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調出人員需上交工作胸牌。
4、各單位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累計超過3人次的扣罰該單位部門當班負責人100元,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5、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fā),但費用自行承擔。
七、本規(guī)定由黨群辦負責解釋。
第13篇 公司員工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公司員工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暫行)
為規(guī)范企業(yè)管理,提升企業(yè)形象,展示公司員工精神面貌,公司對服務員、保安實行統一著裝、佩帶標識。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穿工作服上崗并時刻保持干凈、整潔。
二、工作服歸員工個人所有,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人負責。
三、工作服的費用由公司與個人共同承擔。領用工作服不滿6個月被辭退或自動離職的員工,個人須承擔80%的服裝費,公司承擔20%的服裝費;領用工作服6個月以上的,公司與個人各承擔50%的費用。
四、新員工入職時須繳納服裝押金150元,員工離職時根據使用服裝年限結算服裝費,多退少補。若因特殊情況經分公司總經理同意入職時未繳納押金的,將在第一個月的工資中直接扣除。本規(guī)定公布實施前已領取工作服還未繳納服裝押金的員工,將在計發(fā)本月工資時一次性扣除服裝押金。
本規(guī)定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14篇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辦法
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工作制服管理規(guī)定
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強管理力度,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公司決定全體員工穿著統一制服上班,現就制服的著裝管理作出如下規(guī)定:
一、服裝分類
季節(jié)
管理人員
辦公室
文員
保安員
清潔工
廚工
修理工
司機
夏裝
襯衣西褲(裙)
(兩套,400元/套)
襯衣西褲(裙)
(兩套,300元/套)
保安服
(兩套,2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00/元套)
白工衣
(兩套,1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250/元套)
冬裝
西裝制服(兩套,600元/套)
西裝制服(兩套,500元/套)
保安服(兩套,40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50/元套)
白工衣
(兩套,1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150/元套)
藍領工裝
(兩套,400/元套)
使用
期限
二年
二年
二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三、制服的使用及發(fā)放
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在職期間均有權利享受制服待遇。
1. 制服在使用期限內如有損壞或遺失,由使用者個人按月折價從工資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補做制服。
2. 員工如有離職,按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折價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3. 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滿后,方可配備制服,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試用期間著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從試用期滿之日算起。
4. 員工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統一著裝。未按規(guī)定著裝者,一經發(fā)現罰部門經理100元/人次。
5. 未能及時領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各部門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名單及型號報人事部,否則按不著裝處理。人事部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否則罰人事部經理100元/人次。
6. 部門經理以上(不含部門經理)日常上班可不統一著裝,大型*或有關活動按通知要求著裝。
第15篇 x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
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1
第一條 為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實現規(guī)范化管理,公司為員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并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著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四條 穿著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系領帶,必須著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為主。
著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紐扣。
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
營業(yè)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著裝要統一。
第六條 著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為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fā)梳理整齊。
男員工頭發(fā)不過耳,不得留胡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發(fā)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guī)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組織購買,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于總經理辦公室核對庫存、準備貨源。
員工轉正時統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
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guī)定穿著時間如下:(具體調整著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著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季節(jié)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一調整著裝。
4、 冬季著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一著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一著裝。
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著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為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為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實際電腦售價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與配發(fā)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后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周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并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后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為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600元,低于60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600元時憑票據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換裝按購買新西服后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起始配發(fā)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guī)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160元,低于160元時憑票據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160元時憑票據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為配發(fā)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為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配發(fā)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yè)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一訂制、采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著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注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注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在總經理辦公室。
公司工作服管理規(guī)定2
一、目的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員工著裝及儀表要求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guī)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工作牌。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女員工需著黑色中跟高跟鞋。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6、男員工著裝要求
(1)頭發(fā)梳理整齊、大方;頭發(fā)前不過眉,旁不過耳,后不蓋衣領;不得剔光頭;不得留胡須。
(2)工作時間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
7、女員工著裝要求
(1)工作時間著裝以保守為宜。
(2)頭發(fā)梳理整齊,發(fā)型(包括發(fā)式、顏色)不得太夸張;提倡化淡妝,金銀首飾或其他飾物應佩戴得當。
(3)工作時間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于休閑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著裙裝時,外露襪子須穿肉色絲襪。
(4)避免使用過濃的香水。
三、工作服配制、使用及發(fā)放
1、員工試工期(試工期公司規(guī)定為:7個工作日)滿后,可發(fā)放工作牌;試用期(以所簽勞動合同的期限為準,一般為一個月)滿后,可在3-7天日內可到人事行政部領取工作服;未發(fā)放工作裝時需按公司規(guī)定的著裝要求著裝。
2、工作裝使用年限為兩年,兩年后可重新申領工裝。
3、員工離職時,須將工作牌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guī)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自工裝發(fā)放之日起,工作滿半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fā)放之日起,工作未滿半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男工裝:襯衫:1件,成本價:60元
女工裝:襯衫:1件、裙子:1條、馬甲:1件,成本價:100元
四、處罰措施
1、 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zhí)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
2、 工作時間不著工作裝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扣罰當日日工資。
3、 非工作時間,不得著工作裝,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
4、 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xù)違反3次以上者,除罰款外調離工作崗位。
5、 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6、 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7、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發(fā),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男工裝:60元/套、女工裝:100元/套;工作牌20元/個);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fā)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fā)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人事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guī)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將進行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jiān)督員工規(guī)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六、附則
1、本規(guī)定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為v1.0版,最終解釋權歸屬人事行政部。
第16篇 物業(yè)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的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加強對物業(yè)服務中心工作服裝的管理,延長工作服裝的使用壽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區(qū)物業(yè)服務中心
3、方法與過程控制
3.1 員工工作服裝的使用正常損耗期為兩年,兩年后服務中心據損耗情況確定服裝的更換。
3.2 工作服裝的第一管理責任人為其使用人。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穿著工服,隨季節(jié)和天氣的變化統一更換。換季時工裝調換,使用人將清洗干凈、疊放整齊的交給指定服裝管理員。
3.3 工作服裝只限于工作期間在工作地點穿著,除清洗和修補外,不得帶出工作地點。
3.4 工作服裝應保持清潔,若有損壞需及時修補,員工不得任意改變工服的樣式和穿著方法。對于工服丟失、不按要求穿著工服、嚴重污損工服的情況,除以重罰。
3.5員工在職兩年內,工作期間造成的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
3.6在規(guī)定損耗期內,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人為破損、報廢、遺失等情況,由員工個人承擔采購新工服的全部費用。
3.7 員工在離職時需辦理工作服裝交還手續(xù),未辦理手續(xù)者按遺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