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包括哪些
某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宣傳目標:明確宣傳旨在提高師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減少校園內外的交通事故。
2. 宣傳內容:包括交通法規(guī)、安全出行知識、緊急應對措施等,強調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重要性。
3. 宣傳形式:利用校內廣播、海報、講座、模擬演練等多種方式,確保信息覆蓋全面。
4. 教育培訓:定期舉辦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師生了解并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
5. 責任分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如德育部門負責組織活動,后勤部門保障設施安全。
6. 評估機制:定期評估宣傳效果,根據反饋調整策略。
流程
1. 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包括時間表、責任人和預期目標。
2. 組織專業(yè)人員編寫宣傳材料,確保內容準確、生動。
3. 實施宣傳活動,如在開學典禮、班會等場合進行宣講,設置固定的安全教育課。
4. 進行實地演練,如模擬交通疏散,提升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
5. 收集師生反饋,評估活動效果,及時調整和完善宣傳策略。
6. 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知識考核,以檢驗宣傳教育成果。
重要性和意義
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制度對于學校環(huán)境的維護具有重要意義:
1. 增強安全意識:通過系統(tǒng)性的宣傳,使師生認識到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重要性,降低交通事故風險。
2. 提升教育質量:將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學,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3. 保障校園秩序: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有助于維護校園秩序,提高教學效率。
4. 社會影響:學校的積極行動可以影響家長和社會公眾,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huán)境。
5. 預防為主:預防總是優(yōu)于治療,通過宣傳教育,預防可能的事故,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
這項制度的實施,不僅體現了學校對師生安全的重視,也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體現,為構建和諧、安全的校園環(huán)境奠定了堅實基礎。
某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制度
為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環(huán)境,維護學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執(zhí)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保障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規(guī)定;
二、掌握本地本單位車輛、駕駛員的基本情況,掌握與本地有長期運輸業(yè)務往來的本地、外來車輛和駕駛員的基本情況,建立相應簿冊;
三、建立創(chuàng)建交通安全單位的宣傳窗口,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普及率達95%以上;
四、及時掌握并報告管轄區(qū)域內及附近周邊地區(qū)的事故黑點、黑段和危險路段,提出改進意見,落實人防措施,積極協(xié)助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開展整治活動。
五、協(xié)助政府及職能部門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調處工作,加強對道路交通設施的維護。積極開展對本地本單位摩托車的督促上牌工作,確保摩托車上牌率達100%。
第2篇 教師進修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全校教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學校各科室召開的會議、組織的各項活動,必須由組織人負責通知參會人員盡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與會,所有與會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所乘車輛安全由自己負責。
2、杜絕在校內騎自行車、電動車,進校后必須推行。
3、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洗車、試車、練車。
5、機動車在校園內不得碾壓人造草坪和塑膠跑道。
(二)本校教職工機動車的管理
1、本校教職員工的私家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放證件,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憑證允許進出。
2、學校私家車一律由西門進出,駕乘人員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3、私家車進出校園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教職工乘駕車輛進出校園時要主動接受門衛(wèi)查驗,服從引導;
(2)車輛進入校園后須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5km∕h),不得鳴笛,不得與學生搶道;
(3)遇會議入場、散場或上學、放學高峰時段,與會行人、學生優(yōu)先通行,車輛必須等候或避讓;
(4)晚上10:30后,任何車輛禁止出入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門衛(wèi)值班室登記。
4、私家車應當在規(guī)定停車區(qū)域內按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停車區(qū)域以外的教學區(qū)、活動區(qū)等;安裝報警裝置的私家車,停車后須將報警信號置于靜音狀態(tài);對不按規(guī)定停放者,一經發(fā)現,將禁止車輛入校。
5、教職工駕駛私家車造成學校公物損失或師生傷害,由駕車教職工負全責。
6、學校為教職工私家車提供工作期間停放位置,不保障車輛安全。
第3篇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縣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為了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促進學校的文明建設,樹立全校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負責制定實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傳教育和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并處理有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二條 協(xié)助交警部門維持校門口學生上學、放學時秩序,實行校門口、樓梯值班制度。聯系辦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續(xù)。積極完成上級交通安全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 師生行走規(guī)定
(一)行人必須靠路邊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礙交通。
(二)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行人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四)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進行各類體育活動或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五)不準在校內道路上學習騎車。
(六)不準在校內道路上扶身并行,騎車帶人。
(七)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得亂停亂放妨礙交通。
第五條 校區(qū)內道路規(guī)定:
(一)不許在校內道路上堆放雜物,妨礙交通。
(二)在校內道路上施工,須先到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申報、登記、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在施工路段設明顯標志,確保行人與車輛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時恢復原路面,保證原道路的暢通。
第六條 違章及事故處理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為依據。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分清責任,以責論處的原則。
第七條 學校人員或機動車輛在校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門報告外,同時應向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寫出事故情況報告。
第八條 對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據交通法規(guī)予以處罰。觸犯刑法者將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學校每年對師生員工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一次評比。表彰獎勵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并將評比結果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
第4篇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全校教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內、校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學校各科室召開的會議、組織的各項活動,必須由組織人負責通知參會人員盡量采用公共交通方式與會,所有與會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所乘車輛安全由自己負責。
2、杜絕在校內騎自行車、電動車,進校后必須推行。
3、校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
4、機動車禁止在校園內洗車、試車、練車。
5、機動車在校園內不得碾壓人造草坪和塑膠跑道。
(二)本校教職工機動車的管理
1、本校教職員工的私家車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放證件,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憑證允許進出。
2、學校私家車一律由西門進出,駕乘人員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3、私家車進出校園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教職工乘駕車輛進出校園時要主動接受門衛(wèi)查驗,服從引導;
(2)車輛進入校園后須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5km∕h),不得鳴笛,不得與學生搶道;
(3)遇會議入場、散場或上學、放學高峰時段,與會行人、學生優(yōu)先通行,車輛必須等候或避讓;
(4)晚上10:30后,任何車輛禁止出入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門衛(wèi)值班室登記。
4、私家車應當在規(guī)定停車區(qū)域內按車位有序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在停車區(qū)域以外的教學區(qū)、活動區(qū)等;安裝報警裝置的私家車,停車后須將報警信號置于靜音狀態(tài);對不按規(guī)定停放者,一經發(fā)現,將禁止車輛入校。
5、教職工駕駛私家車造成學校公物損失或師生傷害,由駕車教職工負全責。
6、學校為教職工私家車提供工作期間停放位置,不保障車輛安全。
第5篇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縣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為了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促進學校的文明建設,樹立全校師生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負責貫徹落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負責制定實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傳教育和檢查評比、獎懲等工作,并處理有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二條協(xié)助交警部門維持校門口學生上學、放學時秩序,實行校門口、樓梯值班制度。聯系辦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續(xù)。積極完成上級交通安全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交通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師生行走規(guī)定
(一)行人必須靠路邊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礙交通。
(二)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三)行人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四)不準在校內外道路上進行各類體育活動或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五)不準在校內道路上學習騎車。
(六)不準在校內道路上扶身并行,騎車帶人。
(七)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得亂停亂放妨礙交通。
第五條校區(qū)內道路規(guī)定:
(一)不許在校內道路上堆放雜物,妨礙交通。
(二)在校內道路上施工,須先到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申報、登記、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在施工路段設明顯標志,確保行人與車輛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時恢復原路面,保證原道路的暢通。
第六條違章及事故處理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為依據。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分清責任,以責論處的原則。
第七條學校人員或機動車輛在校外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門報告外,同時應向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寫出事故情況報告。
第八條對因違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據交通法規(guī)予以處罰。觸犯刑法者將由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學校每年對師生員工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一次評比。表彰獎勵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并將評比結果報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
第6篇 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制度
為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環(huán)境,維護學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執(zhí)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保障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規(guī)定;
二、掌握本地本單位車輛、駕駛員的基本情況,掌握與本地有長期運輸業(yè)務往來的本地、外來車輛和駕駛員的基本情況,建立相應簿冊;
三、建立創(chuàng)建交通安全單位的宣傳窗口,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普及率達95%以上;
四、及時掌握并報告管轄區(qū)域內及附近周邊地區(qū)的事故黑點、黑段和危險路段,提出改進意見,落實人防措施,積極協(xié)助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開展整治活動。
五、協(xié)助政府及職能部門做好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調處工作,加強對道路交通設施的維護。積極開展對本地本單位摩托車的督促上牌工作,確保摩托車上牌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