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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安全制度匯編11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2

消防設施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消防設施安全制度是我們企業(yè)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如同一道無形的防護網,保障著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財產不受火災威脅。一個健全的消防設施安全制度能預防潛在風險,提高應對緊急情況的效率,確保日常運營的穩(wěn)定,從而維護企業(yè)的正常運作和社會責任。

安全制度有哪些

消防設施安全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核心要素:

1. 設施定期檢查:包括滅火器、煙霧報警器、疏散指示標志等設備的常規(guī)檢查,確保其功能正常。

2. 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員工的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

3. 危險品管理:明確危險品的存儲、使用規(guī)定,防止引發(fā)火災。

4.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分工,以便迅速響應。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消防設施安全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具體、可操作,避免空泛的條文。 - 制度更新:隨著設施升級和技術進步,制度應及時調整更新。 - 責任落實:每個環(huán)節(jié)應有責任人,確保制度執(zhí)行不流于形式。 - 反饋機制:建立有效的反饋渠道,及時處理制度執(zhí)行中的問題。

消防設施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既是法規(guī)的要求,也是企業(yè)對員工生命安全的承諾。我們作為管理者,必須重視每一處細節(jié),以嚴謹的態(tài)度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為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貢獻力量。

消防設施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設施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可靠狀態(tài),確保消防工作順利進行,并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的使用,配置和變更做了統(tǒng)一規(guī)定,適用于本企業(yè)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

3? 消防設施的管理

消防設施是消防救火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手段,必須實行統(tǒng)一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用誰管的原則。

3.1? 各部門的職責

3.1.1? 保衛(wèi)(消防)部門職責

保衛(wèi)部門是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歸口主管部門。職責是:

3.1.1.1? 制定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辦法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

3.1.1.2? 制定消防設施技改規(guī)劃,實施計劃和維修工作計劃。

3.1.1.3? 負責對職工進行消防專業(yè)知識和維護保養(yǎng)、使用等有關專業(yè)知識教育和培訓及消防演練工作。

3.1.1.4? 組織消防設施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督促實施。

3.1.1.5? 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建立消防設施臺賬和檔案,并進行管理。

3.1.2? 消防設施所在單位是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使用單位,其職責是:

3.1.2.1? 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護或向消防保衛(wèi)部門匯報,及時解決問題。

3.1.2.2? 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3.1.2.3? 負責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有關消防設施的知識教育。

3.1.2.4? 負責建立本部門臺賬,維護保養(yǎng)檢查記錄等檔案資料,并定期向消防保衛(wèi)部門匯報。

3.2? 消防設施管理辦法

3.2.1 消防 保衛(wèi)部門對企業(yè)的消防設施必須繪制出詳細的分布圖,并注明設施、器材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數量、防護范圍、使用方法等,便于統(tǒng)一掌握管理。

3.2.2? 必須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臺賬、檔案,并定期檢查、核對。對變更或增減的設施要及時調整臺賬、檔案,并定期

3.2.3? 應經常向職工進行消防設施有關專業(yè)知識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識,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 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立健全消防設施逐級檢查制度,進行經常和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tài)。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資金限期解決。

消防設施的檢查分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二類。

3.3.1? 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由消防設施所在單位實施,按工作要求,隨時進行。

3.3.2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分下列三種:

3.3.2.1? 企業(yè)消防設施大檢查,由消防保衛(wèi)部門組織,企業(yè)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主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或人員參加,一般在重大節(jié)假日前或火災易發(fā)季節(jié)前進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3.2.2? 部門級檢查,部門安全員組織,部門主管領導和班組長參加,每月進行一次。

3.3.2.3? 班組級檢查,由班組安全員組織,班組長參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 對各種滅火器具要根據要求制定出檢查周期和檢查方法。

3.3.4? 各類檢查,都要做出詳細的記錄,定期整理歸檔。

3.3.5? 檢查的內容

3.3.5.1 消防設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3.3.5.2? 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備是否充分,合理利用。

3.3.5.3? 轉動、傳動裝置是否靈活,壓力、藥劑是否符合要求。

3.3.5.4? 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3.4? 消防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4.1? 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設施的所在單位負責,并落實專人進行,其任務主要是外觀的維護保養(yǎng),如防凍、防腐,防損等。

第2篇 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關專項業(yè)務管理,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分工和業(yè)務流程,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正常運行和臨警好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現配置在用的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

3 定義

3.1 本辦法所稱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

3.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及手動報警裝置。

3.1.2 各類火災自動滅火系統(tǒng)。

3.1.3 機械防排煙系統(tǒng)、防火防煙分隔設施。

3.1.4 消防供水設施及室內、外消火栓系統(tǒng)。

3.2 本辦法所稱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 移動式滅火器、滅火器材箱、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火栓箱、消防鏟等。

3.2.2 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逃生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等。

3.2.3 個人逃生疏散的防護裝備器材等。

4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公司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單位全面負責的原則,確保各種設施、設備、器材正常運行和完好有效。

5 管理職責

5.1 安全保衛(wèi)部

5.1.1 安全保衛(wèi)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依法對公司所屬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實施監(jiān)督,督促整改問題,糾正和處理違規(guī)行為。

5.1.2負責傳達貫徹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國家和廣東省關于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技術規(guī)范、技術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

5.1.3 參與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備的規(guī)劃、專業(yè)技術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5.1.4 負責公司各單位年度消防器材購置計劃的審核、編制、申報、購撥工作。

5.1.5 監(jiān)督指導公司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狀態(tài)控制管理,落實責任制考核。

5.2 設備管理部

5.2.1 設備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設施、設備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公司消防設施、設備點檢、維護管理制度。

5.2.2 負責委托、監(jiān)督檢查各類自動消防系統(tǒng)設施、設備的全面檢測和維修保養(yǎng)。

5.2.3 負責跟蹤、了解消防設施、設備運行狀態(tài),匯總編制消防設施、設備年度檢測計劃和預算,簽訂年度檢測項目的合同,并組織開展年度檢測工作。

5.2.4 負責根據合同(協(xié)議)要求組織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維保工作,負責向維保單位提供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要求,落實監(jiān)管,檢查考核。

5.2.5 具體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公司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的點檢、維修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落實檢查考核。

5.3 投資管理部、項目管理單位按照職能分工,依據消防法規(guī)、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分別負責對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工程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依法配置與工程竣工驗收前的維護管理,確保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保質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 公司各單位負責消防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日常管理。應在單位內部明確設立管理機構或負責人,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5.4.1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和標準,制定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5.4.2 檢查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行和維護管理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記錄,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5.4.3 負責提出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費用的申報,并跟蹤督促落實。

5.4.4 依據本單位制定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考核,依規(guī)進行獎懲。

5.4.5 建立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檔案文件。

5.5 兩個單位以上共用建筑內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權的固定資產產權所屬單位或部門負責。

6 管理程序及責任

6.1 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應落實逐級管理責任制,建立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

6.2 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應建立檢查、點檢、測試和故障記錄、報告、消除等制度,由單位消防管理負責人組織落實。

6.3 單位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全面檢查、點檢應每月進行一次,工段每周進行一次,班組每日進行一次,并完善記錄臺帳。

6.4 發(fā)現消防設施、設備故障,應及時報告、通知本單位及相關部門進行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停系統(tǒng)

的,需經本單位、監(jiān)管部門批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設施、設備。

6.5 單位甲、乙級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納入崗位班組日常工作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制。對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每日至少進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認真做好記錄,完善管理檔案。

6.6 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應建立專項檔案,檔案資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6.6.1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負責人名單。

6.6.2 義務消防組織機構人員名冊。

6.6.3 自動消防設施、設備值班、操作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6.6.4 消防設施、設備配置點及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量、配置時間、使用年限等明細臺帳。

6.6.5 消防設施的各類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及責任制考核辦法、獎懲記錄等。

6.6.6 消防設施、設備檢查、點檢及隱患整改的情況記錄。

6.6.7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情況記錄。

6.6.8 滅火疏散預案及演練情況記錄。

6.6.9 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記錄文件。

6.6.10 自動消防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報告、系統(tǒng)檢測報告、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書、竣工驗收意見書、檢查意見書、整改通知書、維修維護保養(yǎng)合同書、臺帳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點檢記錄等。

6.6.11 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資料。

6.7 超過消防技術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按時進行更換。

7 附則

7.1 本辦法納入公司精神文明責任制和治安保衛(wèi)責任制進行考核。

7.2 本辦法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或未盡事宜,以現行法律法規(guī)為準。

7.3 本辦法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解釋。

第3篇 消防設施安全檢查制度

一、消防設施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消火栓等。

二、每月都要認真檢查所屬區(qū)域和部門內的消防設施,并進行詳細登記。保衛(wèi)處不定期進行抽查。

三、檢查內容:

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tài),鉸鏈是否靈活,整體有無損壞。

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牢固,定位是否準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受損,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等。經常清潔瓶體。

5、消火栓:水槍頭、水帶是否丟失、破損,水壓是否正常等。經常清理消火栓內的雜物。

四、每月15日前將消防設施檢查情況會同防火檢查情況一起書面匯報保衛(wèi)處,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登記表》。

第4篇 消防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 依據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后,應集中保管,而后更換同樣型號和數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布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于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 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 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tǒng)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并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經常檢查并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tǒng)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 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 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 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qū)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 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統(tǒng)一歸口管理。

三、 附 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消防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 依據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后,應集中保管,而后更換同樣型號和數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布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于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 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 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tǒng)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并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經常檢查并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tǒng)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 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 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 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qū)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 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統(tǒng)一歸口管理。

三、 附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工廠消防器材使用、消防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

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7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 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 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 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 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8篇 消防設施使用安全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可靠狀態(tài),確保消防工作順利進行,并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的使用,配置和變更做了統(tǒng)一規(guī)定,適用于本企業(yè)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

3 消防設施的管理

消防設施是消防救火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手段,必須實行統(tǒng)一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誰用誰管的原則。

3.1 各部門的職責

3.1.1 保衛(wèi)(消防)部門職責

保衛(wèi)部門是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歸口主管部門。職責是:

3.1.1.1 制定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辦法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

3.1.1.2 制定消防設施技改規(guī)劃,實施計劃和維修工作計劃。

3.1.1.3 負責對職工進行消防專業(yè)知識和維護保養(yǎng)、使用等有關專業(yè)知識教育和培訓及消防演練工作。

3.1.1.4 組織消防設施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督促實施。

3.1.1.5 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建立消防設施臺賬和檔案,并進行管理。

3.1.2 消防設施所在單位是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使用單位,其職責是:

3.1.2.1 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護或向消防保衛(wèi)部門匯報,及時解決問題。

3.1.2.2 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3.1.2.3 負責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有關消防設施的知識教育。

3.1.2.4 負責建立本部門臺賬,維護保養(yǎng)檢查記錄等檔案資料,并定期向消防保衛(wèi)部門匯報。

3.2 消防設施管理辦法

3.2.1 消防 保衛(wèi)部門對企業(yè)的消防設施必須繪制出詳細的分布圖,并注明設施、器材的規(guī)格、型號、性能、數量、防護范圍、使用方法等,便于統(tǒng)一掌握管理。

3.2.2 必須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臺賬、檔案,并定期檢查、核對。對變更或增減的設施要及時調整臺賬、檔案,并定期

3.2.3 應經常向職工進行消防設施有關專業(yè)知識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識,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 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立健全消防設施逐級檢查制度,進行經常和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tài)。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資金限期解決。

消防設施的檢查分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二類。

3.3.1 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由消防設施所在單位實施,按工作要求,隨時進行。

3.3.2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分下列三種:

3.3.2.1 企業(yè)消防設施大檢查,由消防保衛(wèi)部門組織,企業(yè)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主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或人員參加,一般在重大節(jié)假日前或火災易發(fā)季節(jié)前進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3.2.2 部門級檢查,部門安全員組織,部門主管領導和班組長參加,每月進行一次。

3.3.2.3 班組級檢查,由班組安全員組織,班組長參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 對各種滅火器具要根據要求制定出檢查周期和檢查方法。

3.3.4 各類檢查,都要做出詳細的記錄,定期整理歸檔。

3.3.5 檢查的內容

3.3.5.1 消防設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3.3.5.2 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備是否充分,合理利用。

3.3.5.3 轉動、傳動裝置是否靈活,壓力、藥劑是否符合要求。

3.3.5.4 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3.4 消防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

3.4.1 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設施的所在單位負責,并落實專人進行,其任務主要是外觀的維護保養(yǎng),如防凍、防腐,防損等。

3.4.2 消防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yǎng),由消防保衛(wèi)部門負責進行,其任務除日常維護保養(yǎng)項目外,還要更換或修理損壞和失靈的零部件,更換到期或失效的藥劑等。

3.4.3 消防用高位水池由消防保衛(wèi)部門管理,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每月檢查一次水池中的水位,達不到要求應及時補充。

4 消防設施的使用

4.1 消防設施在下列情況下方可啟用。

4.1.1 消防保衛(wèi)部門進行消防設施檢查抽查其有效、可靠時時可進行試用。

4.1.2 發(fā)生火災時可啟用。

4.1.3 消防訓練、培訓時可以試用。

4.2 消防設施不經批準,除火災外,其它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啟用,更不得作為它用。

4.3 消防設施性能不同,可視火災種類選用。

4.3.1 炸藥、爆破器材類著火,應用大量水撲救,禁止用其它消防器材。

4.3.2 易燃易爆液體、油類著火應用泡沫滅火器撲救,禁止用水。

4.3.3 電氣設備類、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類著火應用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和四氯化炭滅火器進行撲救。

4.3.4 貴重的儀器、設備著火應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

4.3.5 木柴、紙張、棉花類著滅可采用水或酸堿滅火器撲救。

4.3.6 各種滅火器的用途、作用應列入安全、消防知識學習內容,廣泛教育職工。

5 消防設施的配置與變更

5.1 消防設施的設置與建立

5.1.1 必須按有關安全、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設置必要、足夠的消防設施,并由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查同意后備案。

5.1.2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按有關規(guī)范設置消防設施,其方案論證必須吸收消防保衛(wèi)部門人員參加,并接受其審查,征得同意后方能實施。

5.1.3 危險品生產區(qū)、庫區(qū)的改、擴建工程及臨時工程施工必須視實際情況設置消防設施,留足消防車進出口通道,并不得影響其相鄰設施的消防防火工作。

5.2 消防設施的購置和變更

5.2.1 消防設施的購置

5.2.1.1 新建工程消防設施、器材的購置由施工單位或施工主管單位提出清單,報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查后,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地點購置。

5.2.1.2 正常損壞或失效的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保衛(wèi)部門造冊直接或委托其它部門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地點購買。

5.2.2 消防設施的變更

5.2.2.1 消防設施按其性能、作用分使用對象設置,且有一定的防護范圍,任何單位或個人不經消防保衛(wèi)部門批準,不得隨意移動或變更。

5.2.2.2 確需變更的消防設施,必須征得消防保衛(wèi)部門的批準同意,并辦理準予變更的手續(xù)后,方可變更。消防設施變更后,要同時變更布置圖和臺賬,建立新的檔案。

第9篇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安全維護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tǒng)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tǒng)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并做好系統(tǒng)的運行記錄,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五、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即應保證其處于連續(xù)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tài),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fā)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并應明確各類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guī)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tǒng)的單位,應將建筑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并標識開、關的狀態(tài);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tài)的閥門,應當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筑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后,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tǒng)投入運行2 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 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并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 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huán)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yǎng)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十五、 檢查發(fā)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 對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tǒng)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tǒng)正常工作狀態(tài);故障排除后,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第10篇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及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企業(yè)建設項目工程、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本質化程度,執(zhí)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規(guī)定,確保安全生產、職業(yè)病及消防安全的管理需要,保障企業(yè)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安全設施、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管理及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術語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修正)第28-3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八號)

《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19號)

《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安監(jiān)總局2012年第51號令)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安監(jiān)總安健〔2011〕192號)

《山東省工業(yè)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jiān)督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13號)

建設項目:是指工業(yè)生產單位用于生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安全設施:指企業(yè)(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職業(yè)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三同時: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yè)病預防管理。

本制度涉及的消防設施, 應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4、職責

4.1安全員(兼職)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同時包含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工作。

4.2總經理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審批核準。

5、管理程序

5.1建設項目的三同時管理

企業(yè)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同樣適用于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管理。安全設施的資金應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安全設施、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均納入“三同時”管理范疇。

5.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

企業(yè)的設立應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企業(yè)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并形成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

企業(yè)應明確基礎設施是否屬于重點監(jiān)管建設項目,企業(yè)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向管轄安監(jiān)局上報項目情況,如屬于非重點監(jiān)管建設項目,需要將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依法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形成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需要報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安全設施設計由公司主管部門在審批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時一并予以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在施工過程中由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批準或者備案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達到驗收條件后由企業(yè)公司組織實施驗收。驗收情況應當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企業(yè)對全過程的安全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3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管理

企業(yè)的建設項目按照安監(jiān)總局51號令,區(qū)分是否屬于屬于職業(yè)病危害一般、較重、嚴重項目。按照分類開展具體管理工作。企業(yè)對全過程的職業(yè)衛(wèi)生防護設施文件整理建立檔案保管。

5.4企業(yè)建設消防設施管理

企業(yè)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其建設工程以及修繕維修的設計、施工、驗收應當進行全面管理。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管理。

企業(yè)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消防設計、施工和工程監(jiān)理。

企業(yè)應當依法將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文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審核。建設工程竣工后,企業(yè)應當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設工程的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對設計質量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并在施工現場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在建筑物外立面進行裝修、裝飾、節(jié)能改造和設置廣告,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妨礙防火、逃生和滅火救援。

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室內裝修、裝飾,配置消防產品,應當使用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和產品。

使用、開業(yè)前或改建、擴建、裝修和改變用途應依法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辦理行政審批手續(xù)。

企業(yè)應對建設項目以及維修修繕項目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文件建立完善的檔案并妥善保管。

5.5建設項目以及配套的安全設施等發(fā)生變更時,應遵循變更審批手續(xù),可參照《變更管理制度》規(guī)定予以實施,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安全設施“三同時”檔案 無編號

6.2職業(yè)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檔案 無編號

6.3消防設施檔案 無編號

7、附記

第11篇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所有消防設施和器材由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統(tǒng)一管理,未經許可禁止挪用。

2各業(yè)主單元自備之消防器材由業(yè)主單位自行維護保養(yǎng),檢查該工作之落實情況由物業(yè)管理公司進行,并做好檢查記錄。

3大廈消防設施未經許可嚴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公共區(qū)域滅火器械每年之更換藥劑、充氣等工作。

5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保養(yǎng)要求:

(1)滅火器的保養(yǎng)做到無積灰、噴嘴通、位置符合規(guī)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雜物堆積。

(2)消火栓的保養(yǎng)做到經常加油并保持清潔,無生銹。

(3)水帶的保養(yǎng)做到卷緊放齊,無霉變,水帶箱玻璃清潔光亮無積灰。

6大廈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檢查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7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維修時必須先經過消防監(jiān)督機構批準并安排有效的后備措施。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安全疏散設施配備計劃,并按計劃落實;

2.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位、定崗、定標準管理;

3.安全疏散設施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設施應及時更換;

4.安全疏散設施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對違反疏散設施管理的部門和人員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消防設施安全制度匯編11篇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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