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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集體活動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針,為我們的行動指明方向,確保每一位參與者的人身安全。它不僅減少了意外風險,還增強了團隊的組織紀律性和責任感。安全制度的存在,就如同一堵無形的防護墻,防止無意識的疏忽導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活動前的準備:包括場地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活動設備的測試,確保其正常運行;參與者的健康狀況評估,避免身體不適影響活動。
2. 活動中的管理:設立安全監(jiān)督員,實時監(jiān)控活動進程;制定緊急預案,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情況;規(guī)定行為準則,防止危險行為。
3. 活動后的反饋:收集活動反饋,評估安全制度執(zhí)行效果;對事故進行分析,完善安全措施;對參與者進行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識。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多,確保每個人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需具有靈活性,能夠適應不同活動和環(huán)境的變化。
3. 定期審查和更新制度,確保其與最新安全標準同步。
4. 培訓和演練是關鍵,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能在緊急情況下正確執(zhí)行。
集體活動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是每個管理者不容忽視的責任。只有將安全制度融入日常操作,才能真正實現零事故的目標,讓每一次集體活動都成為愉快而安全的體驗。
集體活動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集體活動安全制度范文
1、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商業(yè)慶典或其他商業(yè)性廣告宣傳活動。要按有關規(guī)定,維護教學秩序和學校正常工作,嚴格控制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如個別活動確需學生參加,須報請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審批,并采取有獨立自主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2、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如體育運動、勞動、社會實踐等)特別是組織游泳、登山、劃船以及其他大型文體活動時要有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并指派有經驗的干部、教師事先勘察活動場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如去高層建筑物擦玻璃、到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集體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若組織外出集體活動時,組織者要提前寫出“集體外出活動請示報告”并上交區(qū)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沒有經過審批擅自外出活動的,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有關人員從嚴進行處理。
第2篇 實驗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保障制度
確保學校組織的師生集體活動安全,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校園各類突發(fā)事件,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體活動項目
學校開展的集體活動是指在由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如春秋游、冬夏令營、六一慶祝等_、運動會、實踐活動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強學習和提高領導班子的重視程度,提高法制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
2.學校各職能部門(大隊部、教導處、總務處,衛(wèi)生室,體育組,班主任等)應保持溝通。
3.每次活動前制定活動計劃和安全管理方案、應急預案等,落實專人負責和具體管理人員以及車輛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辦的活動,要為參加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4.活動前、活動中對活動涉及的場所和設備器材(如學校建筑,專用設備,體育器材,教室門窗)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及時得到修理。
5.活動前利用廣播,晨會,班會等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的宣傳,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6.在室外教學活動中,教師應了解并注意少數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體質學生的身
體情況,注意運動項目,運動量和天氣對身體的影響,加強保護措施。
7.在其校外社會教育實踐活動中,帶班老師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按學校制定的紀律和要求教育學生,并帶領好學生進行活動。
8.每次活動中衛(wèi)生員應配備必要的藥品,隨隊活動。
9.活動之后做好書面記錄,整理相關資料。
第3篇 z_小學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學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huán)境,確?;顒訄龅胤习踩突顒右?。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fā)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顒舆^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第4篇 z_小學校內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學校內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組織學生開展集體活動,有關部門和負責老師一定要周密計劃,嚴格組織,確保安全。
2、集體活動前,各班應按時排隊,有序前往指定地點,做到快、靜、齊。如需帶座椅,應規(guī)范執(zhí)拿,輕拿輕放。
3、集體活動時,應坐姿端正,認真觀看或聽講,不隨便走動,不交頭接耳。
4、集體活動結束后,應按序整隊回教室。上下樓梯速度要慢,注意禮讓不搶先。
第5篇 某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按活動路線分為校內和校外兩條線,按規(guī)模大小分為大規(guī)模和小規(guī)模分別落實安全管理,確?;顒影踩?/p>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tǒng)。組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安全工作總負責,活動組織部門為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是活動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者。班級集體活動,班主任為安全具體負責。學生活動中,邀請中心醫(yī)院醫(yī)生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每一個活動(含校內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班級或年級段或團隊組織的校內外活動必須呈報政教部門,再由政教部門上報分管校長,由校級領導同意再執(zhí)行。在活動中如果發(fā)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委。
4.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因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顒咏M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wèi)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wèi)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顒咏Y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
7.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學生在活動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并記錄。如需坐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fā)現問題或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jiān)控,發(fā)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guī)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8.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部校長,學部校長呈報總校、通報相關家長。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場,也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xù),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
9.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huán)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jiān)督。
10.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huán)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fā)生。
(2)到山區(qū)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11.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guī)則。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祝活動原則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第6篇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人生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按活動路線分為校內和校外兩條線,按規(guī)模大小分為大規(guī)模和小規(guī)模分別落實安全管理,確保活動安全。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tǒng)。組建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為安全工作總負責,活動組織部門為活動安全具體負責,是活動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者。班級集體活動,班主任為安全具體負責。學生活動中,邀請中心醫(yī)院醫(yī)生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信息呈報。每一個活動(含校內集體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并及時呈報。班級或年級段或團隊組織的校內外活動必須呈報政教部門,再由政教部門上報分管校長,由校級領導同意再執(zhí)行。在活動中如果發(fā)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匯報,并由學校上報委。
4.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要通報批評,因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顒咏M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wèi)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wèi)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活動結束后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
7.社會實踐活動活動,學生應自始至終在領導、教師的帶領和保護下開展活動。
(1)學生在活動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對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并記錄。如需坐車,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fā)現問題或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jiān)控,發(fā)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4)活動結束要在規(guī)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回校,進行活動總結。
8.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并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部校長,學部校長呈報總校、通報相關家長。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保護現場,也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如果情況危急,活動難以繼續(xù),則要由跟班教師迅速組織其他同學有組織地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并盡快帶回學校。
9.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huán)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如確需要乘坐車船,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jiān)督。
10.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地方開展活動。
(1)利用馬路或其他公共場所進行活動時,要注意周圍的環(huán)境,加強安全保護,防止車禍、跌落、倒塌等事故的發(fā)生。
(2)到山區(qū)活動要防止山火、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特別要重視消防安全。
11.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要加強勞動組織,重視勞動保護,教育學生遵守勞動規(guī)則。
12.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活動。其他各類社會慶?;顒釉瓌t上也不組織學生參與,個別確需在校生參加的,須經校長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嚴格控制人數,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第7篇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商業(yè)慶典或其他商業(yè)性廣告宣傳活動。要按有關規(guī)定,維護教學秩序和學校正常工作,嚴格控制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如個別活動確需學生參加,須報請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審批,并采取有獨立自主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2、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如體育運動、勞動、社會實踐等)特別是組織游泳、登山、劃船以及其他大型文體活動時要有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并指派有經驗的干部、教師事先勘察活動場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如去高層建筑物擦玻璃、到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集體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若組織外出集體活動時,組織者要提前寫出“集體外出活動請示報告”并上交區(qū)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沒有經過審批擅自外出活動的,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有關人員從嚴進行處理。
第8篇 學生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要有完善的組織機構,要有安全保衛(wèi)人員,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精心進行設計組織。對于小型的活動,也應參照執(zhí)行。安全措施沒有明確的,安全工作由具體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共同承擔。
2、學生上下樓,政教處要明確具體的疏散管理人員。在沒有明確的時候,由活動主辦部門根據當時具體情況進行安排,確保人員正常疏散。
3、學生外出活動,應當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個過橫道處,都必須安排人員具體負責組織。
4、在會場活動,要有安全保衛(wèi)人員把門,有疏散人員,有組織人員。活動期間任何有任務的教職員工不得離崗、脫崗。一旦發(fā)生火災等不安全事故,只要有一名學生沒有撤離,任何有任務的教職員工不得撤離。
5、學校或各部門組織的活動,必須有教師跟隨活動的始終。
6、假期學生返?;顒?應有安全保障措施。
8、正常上課期間和晚自習,任務任課老師和值班教師,不得離崗或脫崗。
9、教師開會期間,保衛(wèi)人員、門衛(wèi)不得離崗、脫崗,全權負責學生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10、禁止組織學生外出參觀旅游。
11、在任何突發(fā)事情發(fā)生的情況下,任何一名教職員工都必須自覺擔負起安全保衛(wèi)工作責任。
第9篇 某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幼兒園組織的各節(jié)前大型活動、表演、外出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園幼兒聯歡活動;
2、組織幼兒集體郊游;
3、組織幼兒表演活動;
4、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幼兒園在活動前必須對幼兒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四、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zhí)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園領導及上一級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濮陽創(chuàng)信幼兒園
第10篇 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制度格式
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幼兒園應大力加強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
2.安全排查小組應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
3.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應經園領導同意才能進行。
4.活動前要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部署,保證整個活動安全無事故。
5.教師在活動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并由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確保幼兒人身安全。
6.不得組織幼兒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演出等其他活動。
7.嚴禁組織幼兒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
8.園領導有權拒絕任何組織或個人要求幼兒參加的沒有安全保障的集體活動。
第11篇 小學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中心小學校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 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 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 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huán)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 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fā)事件。
5、 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 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 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 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 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 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第12篇 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指的集體活動是指由幼兒園組織的各節(jié)前大型活動、表演、外出等各類活動。主要包括以下活動:
1、組織本園幼兒聯歡活動;
2、組織幼兒集體郊游;
3、組織幼兒表演活動;
4、其他集體活動。
二、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貫徹“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幼兒園在活動前必須對幼兒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人,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明確帶隊領導,配備足夠的帶隊教師,制定應急預案。凡需集體乘車外出的,必須租用或乘坐有客運資格且安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且不得超載和超速。
四、組織幼兒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zhí)行信息報送制度,凡在活動中出現意外,在做好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匯報園領導及上一級領導,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濮陽創(chuàng)信幼兒園
第13篇 集體活動外出報批安全責任制度
一、學生集體活動外出必須經校長批準。參加遠距離重大活動須提前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學校應負責活動中學生的安全工作。
二、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帶隊人應由學校相關部門、年級組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等組成。以上人員在活動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負責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在學生外出活動之前須通知家長,使家庭明確學生活動的地點、時間和內容,搞好學生、家庭間的溝通與配合。
四、學校在外出活動前進行安全動員,安排安全工作。班主任須對學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根據活動的地點、特點、方式提出安全要求,進行紀律教育。
五、帶隊負責人員應提前分析掌握活動中易出現的問題,做好處理各類緊急情況的準備。
六、對有病、有事或運用其他交通工具的學生做好安排,提出統(tǒng)一要求。
七、嚴格執(zhí)行活動前后點名制度,對學生出席情況密切掌握,保證全體學生的安全。
八、學校、相關部門在每次活動結束后均應及時進行總結反饋。
第14篇 學校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商業(yè)慶典或其他商業(yè)性廣告宣傳活動。要按有關規(guī)定,維護教學秩序和學校正常工作,嚴格控制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如個別活動確需學生參加,須報請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嚴格審批,并采取有獨立自主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2、組織學生集體活動(如體育運動、勞動、社會實踐等)特別是組織游泳、登山、劃船以及其他大型文體活動時要有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并指派有經驗的干部、教師事先勘察活動場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如去高層建筑物擦玻璃、到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等)。
3、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集體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若組織外出集體活動時,組織者要提前寫出“集體外出活動請示報告”并上交區(qū)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批。沒有經過審批擅自外出活動的,要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有關人員從嚴進行處理。
第15篇 中心小學學生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一、班級、年級組組織學生離開學校所進行的集體活動,必須事先報告學校。獲許可,方能進行。
二、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用車的,由學校聯系車輛,嚴禁使用無證、無牌車輛、嚴禁使用車況不良的車輛、嚴禁超載,必須嚴格保證安全乘船、乘車的安全知識和自救知識事先向學生進行再教育,車、船運行途中和活動的過程中有關教師要嚴格管理學生,嚴防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內進行的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學生上樓和下樓時,兩個樓梯口必須有值日和值周教師分別管理。
四、未經學校允許各班級、各年級不準變更課程安排,如有需要請教導處申請。
第16篇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保障制度
確保學校組織的師生集體活動安全,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校園各類突發(fā)事件,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體活動項目
學校開展的集體活動是指在由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如春秋游、冬夏令營、六一慶祝等集會、運動會、實踐活動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強學習和提高領導班子的重視程度,提高法制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
2.學校各職能部門(大隊部、教導處、總務處,衛(wèi)生室,體育組,班主任等)應保持溝通。
3.每次活動前制定活動計劃和安全管理方案、應急預案等,落實專人負責和具體管理人員以及車輛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辦的活動,要為參加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4.活動前、活動中對活動涉及的場所和設備器材(如學校建筑,專用設備,體育器材,教室門窗)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匯報,及時得到修理。
5.活動前利用廣播,晨會,班會等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的宣傳,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6.在室外教學活動中,教師應了解并注意少數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體質學生的身
體情況,注意運動項目,運動量和天氣對身體的影響,加強保護措施。
7.在其校外社會教育實踐活動中,帶班老師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按學校制定的紀律和要求教育學生,并帶領好學生進行活動。
8.每次活動中衛(wèi)生員應配備必要的藥品,隨隊活動。
9.活動之后做好書面記錄,整理相關資料。
第17篇 小學體育運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一、嚴格履行集體活動請示報告制度。學校組織跨校集體活動前,要向縣教育局安全主管領導請示。不得擅自帶領學生外出參加春游、登山、野營等活動。
二、獲準進行的集體活動,組織者要制定詳細方案,夯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措施。體育運動要做到場地安全、器械安全、周邊環(huán)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體活動,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必須親自參加,不能參加者必須由學校臨時委托負責人,班主任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fā)現有缺席學生,應及時查明原因并上報學校。
四、校內集會時,要有專人負責疏導學生。
五、嚴禁學生隨意到河、塘、池、水庫游泳。
第18篇 學校校內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范制度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huán)境,確?;顒訄龅胤习踩突顒右蟆?/p>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fā)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第19篇 小學學生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一、班級、年級組組織學生離開學校所進行的集體活動,必須事先報告學校。獲許可,方能進行。
二、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用車的,由學校聯系車輛,嚴禁使用無證、無牌車輛、嚴禁使用車況不良的車輛、嚴禁超載,必須嚴格保證安全乘船、乘車的安全知識和自救知識事先向學生進行再教育,車、船運行途中和活動的過程中有關教師要嚴格管理學生,嚴防發(fā)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內進行的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學生上樓和下樓時,兩個樓梯口必須有值日和值周教師分別管理。
四、未經學校允許各班級、各年級不準變更課程安排,如有需要請教導處申請。
第20篇 小學體育運動社會實踐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一、嚴格履行集體活動請示報告制度。學校組織跨校集體活動前,要向縣教育局安全主管領導請示。不得擅自帶領學生外出參加春游、登山、野營等活動。
二、獲準進行的集體活動,組織者要制定詳細方案,夯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措施。體育運動要做到場地安全、器械安全、周邊環(huán)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體活動,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必須親自參加,不能參加者必須由學校臨時委托負責人,班主任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fā)現有缺席學生,應及時查明原因并上報學校。
四、校內_時,要有專人負責疏導學生。
五、嚴禁學生隨意到河、塘、池、水庫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