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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學院后勤公司的責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員工職責界定、違規(guī)行為識別、責任認定流程、處罰標準及復議機制。這些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責任體系,旨在確保公司運營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內容是什么
1. 員工職責界定:清晰劃分每個崗位的職責范圍,明確工作內容和期望結果,以便在出現(xiàn)問題時能準確追溯責任。
2. 違規(guī)行為識別:定義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失職、浪費資源、損害公物等,確保有據可依。
3. 責任認定流程:設立專門的調查小組,依據事實和證據進行責任認定,保證公平公正。
4. 處罰標準:根據違規(guī)嚴重程度設定不同的處罰措施,如警告、罰款、降職乃至解雇。
5. 復議機制:為保障員工權益,設立申訴渠道,對責任認定結果有異議者可申請復議。
重點
該制度的重點在于權責分明和公平執(zhí)行。一方面,通過明確的職責劃分,讓每個員工清楚自己的工作邊界,減少因職責不清導致的混亂;另一方面,嚴格執(zhí)行責任追究,防止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同時也能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然而,制度的實施必須保持公正,避免因個人偏見而影響責任認定,這需要公司管理層的公正裁決和監(jiān)督機制的有效運行。
存在的問題
盡管責任追究制度設計得相對完善,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戰(zhàn)。例如,部分員工可能對職責理解不透徹,導致執(zhí)行時出現(xiàn)偏差;另外,對于復雜情況的責任認定可能存在困難,需要進一步細化規(guī)則。此外,處罰標準的公正性和一致性有時難以保證,可能引發(fā)員工不滿。這些問題需要通過持續(xù)的制度優(yōu)化和培訓來逐步解決。
學院后勤公司責任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學院后勤公司責任追究制度
科技學院后勤公司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是后勤公司員工違反《后勤公司首問首接責任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影響后勤服務形象,損害學校利益或沒有完成師生服務需求等行為予以責任追究的制度。
二、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
三、責任人接到服務請求時,不及時給予解決或解釋不到位出現(xiàn)投訴的,每次分別給予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30元的經濟處罰。
四、因首辦責任人轉遞服務信息不利造成服務對象投訴的,給予首辦責任人30元的經濟處罰;因承辦部門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造成服務對象投訴的,分別給予承辦人和承辦部門責任人30元的經濟處罰。
五、在首辦責任人轉遞服務信息時,任何部門和員工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更不允許敷衍搪塞服務對象。承辦部門及承辦人都必須認真對待,不能敷衍塞責甚至故意刁難,若出現(xiàn)此類現(xiàn)象,一經查實分別給予當事人50元的經濟處罰。
六、在服務工作中,后勤全體員工凡因主觀服務態(tài)度或服務質量問題未能讓服務對象滿意,并因此有兩次以上被投訴的,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并在公司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
第2篇 學院后勤服務總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學院后勤服務總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一、總則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guī)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職責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记诮Y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fā)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fā)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xiàn)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tǒng)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fā)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監(jiān)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四、假期規(guī)定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guī)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xù)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jié)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jié)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xù)。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fā)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六、曠工處理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續(xù)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yè)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xù)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七、附則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3篇 學院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學院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后勤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規(guī)范后勤總公司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企業(yè)財務通則》、《__學院財務管理工作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規(guī),結合后勤總公司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后勤總公司財務是保障后勤總公司實行服務收費機制有效運行的獨立核算部門,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處的監(jiān)督和審計。
第三條 后勤總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正確處理后勤服務與經濟效益的關系,為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提供優(yōu)質服務,建立健全總公司公司內部的財務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規(guī)中的各項財務開支菹圍和標準,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如實反映后勤總公司的財務狀況。
第四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措資金,有效利用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五條 會計、出納負責后勤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一切開支和收入均需公司總經理審批,方能收支。
第六條 后勤總公司實行收支兩條 線,不得坐支現(xiàn)金,做到日清月結。
第七條 后勤總公司對現(xiàn)金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現(xiàn)金管理制度,庫存數額按照規(guī)定的限額執(zhí)行,超出限額的現(xiàn)金及時送存銀行。
第八條 后勤總公司的銀行帳戶必須按照銀行的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所開設的銀行帳戶只供總公司公司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和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xiàn)。
第九條 后勤總公司在銀行開設帳戶的帳號非因業(yè)務需要不得外瀉。
第十條 后勤總公司在銀行購買的各種票據要指定專人保管,簽發(fā)按編號使用。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辦理,沒有審批的付款項目,財會人員應拒絕辦理。
第4篇 某學院后勤總公司行政會議制度
學院后勤總公司行政會議制度
根據《__學院部門職責范圍及崗位職責》中關于后勤總公司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的規(guī)定,后勤總公司經理在院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行使經理職權,領導后勤總公司各管理服務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據此規(guī)定,為保證經理正確有效的行使職權、開展工作,保證上級黨委和行政的決策和指示在后勤總公司得到貫徹落實,促進總公司總公司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總公司的行政例會等各種行政會議由經理負責召集和主持,行政例會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其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和學院領導關于后勤總公司工作的指示,研究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安排意見。其他行政會議視工作需要由經理臨時確定。每周的行政會議不應超過二次,以減少會議,節(jié)約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例會由經理召集并主持,副經理及各部(室)負責人參加,公司黨支部書記列席。必要時可視情況召集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三、經理在召集例會前,一般情況下應先與副經理、公司黨支部書記取得聯(lián)系,就會議的主要內容及其貫徹意見取得一致意見,以確保會議的順利召開。
四、副經理及各部(室)負責人在接到開會通知后,應妥善安排本人及本崗位的工作,以認真負責的精神按時參加會議,認真聽取會議精神,做好記錄,在討論中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地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當好參謀,出好點子,使會議形成正確的決議和決定,并在會后認真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傳達、學習和動員,保證上級決策和指示在本部門得到全面地貫徹和落實。
五、經理在主持召開會議的過程中,應完整準確地傳達上級的決議和指示,并應認真聽取副職和各部門負責人在討論中發(fā)表的不同意見以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積極協(xié)調和幫助指導,確保上級指示的貫徹落實。
六、副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在會議上發(fā)表的意見和建議最終應遵循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不允許與會議傳達、討論的上級決議和指示發(fā)生抵觸。個人意見(不論正確與否)被會議否決后,允許保留個人意見,但不得在會上和會后發(fā)表與會議決議、上級指示相悖的言論,而且必須保證會議的決議在本部門、本崗位得到落實。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按黨內和行政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七、參加例會的所有人員應本著對公司工作負責和與人為善的精神,討論有關問題、發(fā)表個人意見和建議,應胸懷大局,出于公心,尊重他人,維護團結,堅決反對泄私憤、圖報復,進行人身攻擊等不良現(xiàn)象,且不得談論與本次會議內容無關的其他話題,以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
八、會議應在充分發(fā)揚民主的基礎上,最終由公司經理進行集中后做出決定,進行具體安排部署,提出明確的要求,并在會后組織檢查,督促各部門及有關負責人貫徹落實會議決定。
九、公司經理應指定專人負責對每次會議的情況進行認真、全面、詳細地記錄,已備以后查閱和資料的積累。
十、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各種行政會議形成的決議或決定均應以紀要形式予以下發(fā)并上報學院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同時由公司辦公室文檔管理人員按有關要求做文檔處理。
十一、公司行政例會應接受公司黨支部委員會的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