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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廣場保安巡查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巡查路線與頻率:設定清晰的巡查路線,確保廣場各區(qū)域都能得到及時監(jiān)控。
2. 巡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施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人員行為、應急設備檢查等。
3. 緊急情況處理:制定應急響應計劃,對突發(fā)事件進行有效處置。
4. 記錄與報告:記錄巡查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并向上級匯報。
5. 崗位職責:明確保安人員的職責,保證其在巡查過程中執(zhí)行任務的準確性。
內容是什么
1. 巡查路線應覆蓋廣場的所有公共區(qū)域,包括停車場、商業(yè)區(qū)、休息區(qū)等,確保無盲點。
2. 巡查內容要細致,如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監(jiān)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及時清理垃圾,防止安全隱患。
3. 遇到緊急情況,保安應保持冷靜,按照預先設定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如疏散人群、報警等。
4. 每次巡查后,保安需填寫巡查記錄表,詳細記錄異常情況,如破損設施、可疑行為等,并上報給管理層。
5. 保安人員需熟知崗位職責,包括維護秩序、提供客戶服務、協助處理糾紛等,確保廣場的安全與和諧。
規(guī)范
1. 巡查時應著裝整齊,攜帶必要的通訊設備和應急工具。
2. 保持高度警惕,對任何異常情況做出快速反應。
3. 嚴禁擅自離開崗位,確保在崗時間內的持續(xù)監(jiān)控。
4. 與周邊社區(qū)、警方保持良好溝通,確保信息暢通。
5.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保安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
重要性
廣場保安巡查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對于維護公共安全、預防犯罪、保障市民休閑環(huán)境至關重要。通過規(guī)范化的巡查,可以及時發(fā)現并處理潛在風險,增強公眾安全感,提升廣場的整體管理水平。制度的執(zhí)行也有助于提高保安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確保他們在面對復雜情況時能做出正確判斷和行動,從而維護廣場的穩(wěn)定與和諧。
廣場保安巡查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廣場保安巡查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
廣場保安巡查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
1.0目的
規(guī)范巡查工作,保障廣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保安隊員的巡查工作。
3.0職責
3.1保安隊主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巡查工作。
3.2保安隊領班負責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3保安隊員負責依照本程序實施巡查工作。
4.0程序要點
4.1保安隊領班應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工作方案,內容應包括責任區(qū)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內容等。
4.2巡查的內容
4.2.1治安消防隱患的巡查。
4.2.2公共設施設備安全完好狀況的巡查。
4.2.3清潔衛(wèi)生狀況的巡查。
4.2.4園林綠化維護狀況的巡查。
4.2.5裝修違章的巡查。
4.2.6消防違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機會與住戶溝通。
4.3巡查的方法應包括看、聽、摸、調查了解等。
4.3.1看:通過觀察來發(fā)現樓宇管理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4.3.2聽:從設施設備運行時的聲音判斷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過用手觸摸感覺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3.4調查了解:向租戶或員工調查樓宇及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
4.4房屋本體巡查的工作要領
4.4.1檢查水電表。檢查水電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記錄損壞的水電表情況。當水表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運轉時應關上該單位閘閥,預防水浸事故,并在該單位門口貼上相關告示;當發(fā)現電表異常運轉(如倒轉、有盜電嫌疑)時,應在《巡查登記表》中予以記錄并及時報告維修隊主管。
4.4.2巡查樓梯間:
4.4.2.1檢查走廊燈、樓梯燈是否正常,門、窗是否處于完好狀態(tài);
4.4.2.2檢查梯間墻身、天花板是否出現剝落、脫漆,墻、地面瓷片是否完整無損;
4.4.2.3檢查消防栓是否標識完好、配件齊全;滅火器是否有漏氣或過期、失效現象;防火門是否關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燈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盜預警設施及消防報警設施是否完好;
4.4.2.4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臺:
4.4.3.1檢查逃生天臺門是否能隨手打開(嚴禁上鎖);
4.4.3.2檢查天臺護欄是否完好,避雷針、電視天線、隔熱層是否完好;
4.4.3.3檢查有無違章占用逃生天臺現象;
4.4.3.4檢查雨水管道是否通暢;
4.4.3.5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
4.4.4巡查電梯:
4.4.4.1檢查電梯的運行是否平穩(wěn),是否有異常響動;
4.4.4.2檢查安全標識是否完好,電梯按鈕等配件是否完好;
4.4.4.3檢查照明燈及安全監(jiān)控設施是否完好;
4.4.4.4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門廳、走廊:
4.4.5.1檢查各類安全標識是否完好;
4.4.5.2檢查公共設施和照明燈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3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發(fā)現梯間彌漫石油氣味、焦味時應立即對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當原因不明時應立即告知物管處進行協調檢查。
4.5公共設施設備巡查的工作要領。
4.5.1巡查水、電、氣、通訊設施:
4.5.1.1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破損現象,各種管線有無滲、漏、滴、冒現象;
4.5.1.2檢查室外設施有無生銹、脫漆現象,標識是否完好;
4.5.1.3檢查室外消防設施是否配件齊全、標識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體設施:
4.5.2.1檢查綠地、綠籬、喬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現象,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長勢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廣場、公共集散地:
4.5.3.1檢查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是否有違章占用現象;
4.5.3.2檢查標識、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4.5.3.3檢查各類雨、污水井蓋是否完好,照明燈、裝飾燈是否齊全;
4.5.3.4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車庫、停車場、自行車棚、摩托車場:
4.5.4.1檢查防盜設施是否完好;
4.5.4.2檢查停放的車輛是否有損傷現象;
4.5.4.3檢查各類標識是否完好無損;
4.5.4.4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
4.6巡查周邊環(huán)境。
4.6.1檢查投資廣場內是否有亂張貼、亂拉線等現象。
4.6.2檢查是否有損壞公共設施、違章制造噪音、污染環(huán)境、高空拋物現象。
4.6.3檢查是否有違章飼養(yǎng)家禽家畜等現象。
4.6.4檢查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
4.7巡查違章裝修。
4.8巡查空置房。
4.9對巡查中發(fā)現問題的處理要領
4.9.1保安員巡查時發(fā)現有上述問題出現時,如本人能進行規(guī)勸、阻止、處理的,應予以立即解決;否則及時將問題記錄在《巡查記錄中》巡查回來后報告保安隊主管解決。
4.9.2保安隊主管視情況按下列情況處理:
4.9.2.1屬公共設施設施破損丟失的,按《報修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理;
4.9.2.2屬物業(yè)公司其他處員工工作不力造成的,應通知其他相關主管前往處理。巡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在一周內解決;特殊情況需經物業(yè)管理處經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
4.9.2.3屬租戶違章造成的問題,應按《租戶違章處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理》。
4.9.3對巡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保安隊主管應及時向物業(yè)管理處經理匯報,由物業(yè)管理處經理處理。
4.9.4巡查中發(fā)現問題處理完畢后保安隊員工應現場驗證,處理的過程和驗證的結果均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經相關人員簽字認可。
4.10《巡查記錄表》、《巡查問題處理表》每月底匯總由保安隊歸檔保存,保存期兩
年。
5.0記錄
5.1《巡查登記表》
第2篇 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制度
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
1.0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e廣場的保安管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e廣場的保安工作管理。
3.0職責
3.1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領班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0程序要點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e廣場保安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fā)生爭執(zhí)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e廣場。
4.1.4執(zhí)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e廣場,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e廣場。
4.1.6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
4.1.7e廣場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租戶,客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e廣場。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xù)后再進入e廣場。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fā)的《臨時出入證》進入e廣場。
4.2.2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
4.3.3內部員工離開e廣場時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內部員工在公司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fā)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主管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4.4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4.7各部門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員工在e廣場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保安隊。
4.5.2保安隊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所拾物品均由物業(yè)管理處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物業(yè)管理處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物業(yè)管理處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監(jiān)控中心的管理
4.6.1監(jiān)控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zhí)行。
4.6.2監(jiān)控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受理客戶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密切監(jiān)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qū)、隔離點、故障狀態(tài)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jiān)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6.8通過監(jiān)視器密切監(jiān)視出入大廈人員情況,發(fā)現可疑人員或情況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4.6.9做好大廈公用房、設備房、防火門鑰匙的管理。
4.6.10指揮處理任何緊急情況,下達作戰(zhàn)方案,必要時通知有關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詳細記錄。
4.6.11協調好各崗位的工作。
4.6.12每天檢查控制中心各設備是否處與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記錄。
4.6.14租戶裝修或專業(yè)技術人員需暫時隔離某報警點時,應積極配合,及時恢復并做好記錄。
4.6.15嚴格遵守設備保養(yǎng)計劃。
4.7對停車場的管理
4.7.1e廣場內停車場屬于租戶、客戶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4.7.2停車場保安憑管理處簽發(fā)的《車輛出入證》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出入證》上須有車牌號碼、車位號碼等資料,若資料有所變動、應及時知會管理處重新辦理。
4.7.3經同意進入e廣場停車場的外來車輛,須服從車場保安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擾亂車場秩序,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保安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處理。
4.7.4出租車接送顧客進入后應馬上離開,如需等候應??吭谥付ㄎ恢?司機不得下車離開停車場或在e廣場范圍內走動。
4.7.5進入車場的所有車輛都必須做好記錄。
4.7.6停車場內車輛如發(fā)生交通事故,保安員應立即保護現場,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必要時須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4.7.7停車場內車輛若發(fā)生故障,小型維修可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應清理周圍環(huán)境,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
4.7.8停車場內車輛如出現漏、滴油情況,車場保安員應立即通知車
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并安排保潔員進行清理。
4.7.9停車場內嚴禁試剎車、駕駛練習。
4.7.10因車主原因造成停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
切損失。
4.7.11因保安員原因造成停車場內車輛損傷,追究保安員責任,情況嚴重時將追究刑事責任。
4.8對參觀游覽客人的管理
4.8.1進入e廣場的參觀游覽客人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e廣場環(huán)境。
4.8.2參觀時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
4.8.3參觀游覽客人不得在e廣場內高聲喧嘩,不得成群結隊,堵塞交通。
4.8.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9突發(fā)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當值期間發(fā)現可疑情況或發(fā)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部門主管及其他同事聯系。
4.9.2對于正在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由部門主管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
4.9.3保安員對刑事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并征得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將可疑人員交公安部門處理。
4.9.4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wěn)定事態(tài)的發(fā)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tài)的擴大。
4.9.5如糾紛是由顧客與我方意見不和而產生,我方當事人應禮貌地進行解說并等待上級領導到場處理。
4.9.6保安員因隊友處理糾紛事件到場協助,首先應了解事情的原因、發(fā)生經過、當事人的身份及申訴的理由,再行協助處理。
4.9.7部門主管到場后應了解情況,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對糾紛
雙方進行勸解,以緩和事態(tài);如事態(tài)不得以解決,應將糾紛雙方請到管理處,以將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9.8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糾紛雙方進行處理、調解,如若不能得以解決,將當事人雙方交有關部門處理。
4.9.9如若出現傷亡現象,物業(yè)管理處主任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并將傷者送到醫(yī)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4.10物資放行的管理
4.10.1由客戶到管理處辦理貨物出入申請手續(xù),管理處當值人員需詳細填寫出入物資名稱及客戶資料;若非客戶本人辦理,須有客戶在《貨物出入單》上的簽名或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需與顧客本人聯系確認。
4.10.2由財務部核對、追收尚未交繳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
4.10.3由保安員隨申請人到現場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保安員登記搬運車輛車牌號,手續(xù)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間查崗的管理
4.11.1夜間查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目的在于檢查管理處的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保證夜間的保安工作質量。
4.11.2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須對制定的檢查計劃設立相應的保密范圍。
a.a級檢查系全公司范圍內的檢查,計劃由行政部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總經理審批,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及行政部,由行政部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總經理代表監(jiān)督執(zhí)行;a級檢查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六次。
b.b級檢查是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經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行政部審批,由主管級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行政部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行政部監(jiān)督執(zhí)行。b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c.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行政部或各部門經理臨時決定檢查范圍、查崗人員和查崗時間的組織安排。
4.11.3若檢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改變時,由原計劃編制部門負責調度、安排。
4.11.4夜間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a.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
b.通信設備使用情況
c.保安器材配備情況
d.交接班記錄
4.11.5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查崗人員需將填好的表格于檢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交還發(fā)表部門(人)。
4.11.6檢查結果的處理
a.行政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通報,并負責監(jiān)督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
b.各部門經理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jiān)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于檢查后一周內提交行政部備案,行政部根據b級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全公司通報。
c.由行政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經理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5.0監(jiān)督執(zhí)行
由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6.0支持性文件
6.1《保安員崗位責任制》
6.2《保安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6.3《保安管理細則》
7.0相關記錄
7.1《拾遺物品登記表》
7.2《臨時出入證》
7.3《貨物出入單》
7.4《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7.5《交接班記錄表》
7.6《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
7.7《車輛出入證》
7.8《值班記錄表》
7.9《夜間查崗計劃安排表》
7.10《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
第3篇 某綜合廣場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綜合廣場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1)值班管理規(guī)程
1)保安部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
2)按月安排人員當值情況、人員分配情況及休假情況。
3)按周安排崗位和本周休息情況。
(2)保安員交接班規(guī)定
1)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值班室做好崗前準備工作,明白交班保安員所交代的事情,指令和物品后,應在交班保安員的工作手冊上簽字,以示明白并正式接班開始工作。若因特殊情況接班保安員未準時接崗時,原當值不能離開崗位。
2)交班保安員在下班時須將當天工作記錄交主管簽閱,在接班保安人員到崗接班后才能下班。
3)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應將所屬物品和器材完整的交給接班安保安員,如有損壞或其他問題,應在交班時講明并寫專題報告;接班保安員也應進行檢查,如接班保安員不問清楚的,在事后發(fā)現缺少器材,物品的,由接班保安員承擔責任。
4)接班保安員對上班物品不清楚,區(qū)域衛(wèi)生差,可以不接班并報主管處理。
5)交換班要有記錄。
6)集中上、下班,參加班前班后會。
(3)主管交接規(guī)定
1)接班主管必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掌握跟進情況,清點交接物品。
2)集中本班職員強調當值紀律,通報當值期間跟進情況。
3)監(jiān)管各崗位之交接情況,并對異常情況作出處理。
4)對人員臨時變動要合理安排崗位執(zhí)勤,并上報及記錄。
5)交班主管必須收集整理好本班當值期間的所有記錄表,分類存檔或交給下一班。
6)交班后根據當值情況對當班期間工作講評。
(4)相關表格
工作日志、消防中心工作日志、巡查表、出閘紙、事件報告。
第4篇 某綜合廣場保安部對講機使用制度
綜合廣場保安部對講機使用制度
對講機是保安部必備的重要通訊工具,全體保安人員必須執(zhí)行對講機使用規(guī)定,熟悉對講機的性能,愛護并熟練地使用對講機。
(1)使用方法
1)呼叫方必須選擇相對安靜和沒有強風影響的位置通話,以提高通話的質量和效率。
2)使用前將音量調至適度即可,太大則會產生雜音,影響他人工作或將工作內容泄漏給無關人員,音量太小會導致接收困難,引至呼叫方重復呼叫,浪費通信資源,降低了工作效率。
3)多部對講機在同一位置使用同一頻道時,只需要將其中一臺調到正常收發(fā)音量,其他對講機必須調低音量,以減少附加雜音干擾正常通話。
4)在已有人占用該頻道通話時,非緊急情況,切勿急于強行占用,一方面這種行為不禮貌,另一方面會嚴重影響通話效果。
5)通話時對講機的接收器必須對正嘴巴,并保持15cm左右的間隔距離(視信號強弱),用右手食指按住發(fā)送開關,保證接通后(指示燈變紅)才開始通話,當所述內容完畢后才松開食指,以保證通話內容的完整和清晰。
6)必須隨時監(jiān)聽對講機通話內容,一方面若呼叫到對方時,必須聽完通話內容后間隔2-3秒馬上回復,做到不搶答,以保證對方通話內容完整,不拖延時間,以防止同時占用頻道,造成使用混亂;另一方面監(jiān)聽到緊急情況或與本崗位有關的情況,應馬上做出處理。
7)拆卸電池前必須先關閉音量開關,以延長使用壽命。
(2)使用規(guī)定
1)持機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對講機,禁止轉借他人或將天線拆下來使用。
2)發(fā)現對講機有損壞或通訊失靈,應立即向直屬上司報告,由部門主管檢查確認后交行政部送維修,嚴禁自行拆修。
3)嚴格按規(guī)定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調其他頻率。
4)禁止用對講機談論與工作內容無關事件。
5)用對講機通話時應使用規(guī)范禮貌用語。
(3)相關表格
1)對講機記錄
2)對講機交收記錄
第5篇 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制度格式怎樣的
廣場保安部工作管理程序
1.0目的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e廣場的保安管理。
2. 0適用范圍適用于e廣場的保安工作管理。
3. 0職責3.1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
3. 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 3保安領班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0程序要點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e廣場保安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fā)生爭執(zhí)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e廣場。
4.1.4執(zhí)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e廣場,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e廣場。
4.1.6來訪人員進入e廣場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
4.1.7e廣場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租戶,客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e廣場。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xù)后再進入e廣場。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4.2.1 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fā)的《臨時出入證》進入e廣場。
4.2.2 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 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 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 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
4.3.3 內部員工離開e廣場時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 內部員工在公司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fā)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主管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4.4.4 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 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 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
4.4.7 各部門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 員工在e廣場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保安隊。
4.5.2 保安隊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 所拾物品均由物業(yè)管理處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 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物業(yè)管理處上報公司另行處理;
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物業(yè)管理處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 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監(jiān)控中心的管理
4.6.1 監(jiān)控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zhí)行。
4.6.2 監(jiān)控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 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 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 受理客戶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 密切監(jiān)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 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qū)、隔離點、故障狀態(tài)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jiān)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6.8 通過監(jiān)視器密切監(jiān)視出入大廈人員情況,發(fā)現可疑人員或情況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4.6.9 做好大廈公用房、設備房、防火門鑰匙的管理。
4.6.1 0指揮處理任何緊急情況,下達作戰(zhàn)方案,必要時通知有關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詳細記錄。
4.6.1 1協調好各崗位的工作。
4.6.1 2每天檢查控制中心各設備是否處與正常位置。
4.6.1 3做好交接班記錄。
4.6.1 4租戶裝修或專業(yè)技術人員需暫時隔離某報警點時,應積極配合,及時恢復并做好記錄。
4.6.1 5嚴格遵守設備保養(yǎng)計劃。
4.7對停車場的管理
4.7.1 e廣場內停車場屬于租戶、客戶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4.7.2 停車場保安憑管理處簽發(fā)的《車輛出入證》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出入證》上須有車牌號碼、車位號碼等資料,若資料有所變動、應及時知會管理處重新辦理。
4.7.3 經同意進入e廣場停車場的外來車輛,須服從車場保安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擾亂車場秩序,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保安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處理。
4.7.4 出租車接送顧客進入后應馬上離開,如需等候應??吭谥付ㄎ恢?司機不得下車離開停車場或在e廣場范圍內走動。
4.7.5 進入車場的所有車輛都必須做好記錄。
4.7.6 停車場內車輛如發(fā)生交通事故,保安員應立即保護現場,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必要時須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4.7.7 停車場內車輛若發(fā)生故障,小型維修可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應清理周圍環(huán)境,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
4.7.8 停車場內車輛如出現漏、滴油情況,車場保安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并安排保潔員進行清理。
4.7.9 停車場內嚴禁試剎車、駕駛練習。
4.7.1 0因車主原因造成停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切損失。
4.7.1 1因保安員原因造成停車場內車輛損傷,追究保安員責任,情況嚴重時將追究刑事責任。
4.8對參觀游覽客人的管理
4.8.1 進入e廣場的參觀游覽客人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e廣場環(huán)境。
4.8.2 參觀時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
4.8.3 參觀游覽客人不得在e廣場內高聲喧嘩,不得成群結隊,堵塞交通。
4.8.4 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9突發(fā)事件的管理
4.9.1 保安當值期間發(fā)現可疑情況或發(fā)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部門主管及其他同事聯系。
4.9.2 對于正在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由部門主管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
4.9.3 保安員對刑事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并征得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將可疑人員交公安部門處理。
4.9.4 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wěn)定事態(tài)的發(fā)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tài)的擴大。
4.9.5 如糾紛是由顧客與我方意見不和而產生,我方當事人應禮貌地進行解說并等待上級領導到場處理。
4.9.6 保安員因隊友處理糾紛事件到場協助,首先應了解事情的原因、發(fā)生經過、當事人的身份及申訴的理由,再行協助處理。
4.9.7 部門主管到場后應了解情況,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對糾紛雙方進行勸解,以緩和事態(tài);
如事態(tài)不得以解決,應將糾紛雙方請到管理處,以將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9.8 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糾紛雙方進行處理、調解,如若不能得以解決,將當事人雙方交有關部門處理。
4.9.9 如若出現傷亡現象,物業(yè)管理處主任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并將傷者送到醫(yī)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4.10物資放行的管理
4.10.1由客戶到管理處辦理貨物出入申請手續(xù),管理處當值人員需詳細填寫出入物資名稱及客戶資料;
若非客戶本人辦理,須有客戶在《貨物出入單》上的簽名或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需與顧客本人聯系確認。
4.10.2由財務部核對、追收尚未交繳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
4.10.3由保安員隨申請人到現場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保安員登記搬運車輛車牌號,手續(xù)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間查崗的管理
4.1
1.1夜間查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目的在于檢查管理處的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保證夜間的保安工作質量。
4.1
1.2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
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須對制定的檢查計劃設立相應的保密范圍。
a.a級檢查系全公司范圍內的檢查,計劃由行政部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總經理審批,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及行政部,由行政部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總經理代表監(jiān)督執(zhí)行;
a級檢查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六次。
b.b級檢查是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經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行政部審批,由主管級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行政部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行政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b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c.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行政部或各部門經理臨時決定檢查范圍、查崗人員和查崗時間的組織安排。
4.1
1.3若檢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改變時,由原計劃編制部門負責調度、安排。
4.1
1.4夜間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a.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b.通信設備使用情況c.保安器材配備情況d.交接班記錄
4.1
1.5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查崗人員需將填好的表格于檢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交還發(fā)表部門(人)。
4.1
1.6檢查結果的處理a.行政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通報,并負責監(jiān)督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
b.各部門經理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jiān)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于檢查后一周內提交行政部備案,行政部根據b級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全公司通報。
c.由行政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經理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5.0監(jiān)督執(zhí)行由物業(yè)管理處主任對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6. 0支持性文件
6.1《保安員崗位責任制》
6.2《保安器材使用管理規(guī)定》
6.3《保安管理細則》7.0相關記錄
7.1《拾遺物品登記表》
7.2《臨時出入證》
7.3《貨物出入單》
7.4《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7.5《交接班記錄表》
7.6《外來人員出入登記表》
7.7《車輛出入證》
7.8《值班記錄表》
7.9《夜間查崗計劃安排表》
7.10《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
7.11《緊急事件處理記錄表》
第6篇 廣場保安巡邏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
廣場保安巡邏標準作業(yè)程序
1.0目的
規(guī)范保安隊巡邏工作,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保障廣場內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e廣場內的安全巡邏工作。
3.0職責
3.1物業(yè)管理處主任負責抽檢,指導安全巡邏工作。
3.2保安隊主管負責安全巡邏的檢查,監(jiān)督工作,協助物業(yè)管理處主任處理突發(fā)事件。
3.3保安隊領班/保安員負責具體實施安全巡邏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巡邏員要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轉,以確保完成巡邏工作任務。
4.1.2檢查安全、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4.1.3巡查廣場內各個重點部位、安全死角等,發(fā)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對在e廣場內的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屬三無人員按《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的要求對三無人員進行處理。
4.1.5對e廣場內裝修工程進行監(jiān)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巡邏的基本任務。
4.2.1預防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4.2.1.1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e廣場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yè)不能正常進行。
--阻礙e廣場內的交通工具正常進行;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它流氓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動擾亂e廣場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4.2.1.2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或者其它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違反爆炸、劇毒 、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非法制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
4.2.1.3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寫恐嚇信或者其它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脅迫或者詐騙不滿18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jié)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的郵件、電報的。
4.2.1.4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明知是贓物而窩藏、銷毀、轉移或者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
--倒賣車票、船票、文藝演出或者體育比賽入場票券及其它票證的;
--違反政府禁令,吸食_注射_等毒品的;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
--故意損毀路燈、郵筒、公用電話或其它公用設施的;
--違反e廣場規(guī)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e廣場規(guī)定,在e廣場內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4.2.1.5預防和制止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命令,影響滅火救災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棚、蓋房挖溝、砌墻堵塞消防專用通道的;
--埋壓、圈占或損毀消防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4.2.1.6預防和制止違反戶口或身分證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為:
--假報戶口或者冒用他人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故意涂改戶口證件的;
--不按照規(guī)定申報登記住宿人戶口的。
4.2.2保護各類安全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4.2.3維護e廣場內交通秩序。
4.2.4協助e廣場內租戶的報警。
4.2.5為行人、租戶指引帶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病人、老人和兒童。
4.2.6受理拾遺物品,設法送還失主,或送交公司保安部門。
4.2.7巡視e廣場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公司的有關部門、租戶,清除隱患。
4.3安全巡邏工作的檢查。
4.3.1保安巡邏員對e廣場的違章停車、違章行駛進行檢查。
4.3.2保安巡邏員對e廣場區(qū)域的安全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4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4.1保安巡邏員將巡邏中發(fā)現或處理的情況認真詳細的記錄在《安全巡邏記錄本》內。
4.4.2保安隊領班將巡邏情況收集并記錄在《保安隊一日情況匯總表》、《值班情況記錄表》的記錄內容進行審批后,交管理處內勤存檔、保管,保存期兩年。
5.0記錄
5.1《巡邏記錄本》
5.2《巡邏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
第7篇 某綜合廣場保安部交接班制度格式怎樣的
綜合廣場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1)值班管理規(guī)程
1)保安部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
2)按月安排人員當值情況、人員分配情況及休假情況。
3.)按周安排崗位和本周休息情況。
(2)保安員交接班規(guī)定
1)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值班室做好崗前準備工作,明白交班保安員所交代的事情,指令和物品后,應在交班保安員的工作手冊上簽字,以示明白并正式接班開始工作。
若因特殊情況接班保安員未準時接崗時,原當值不能離開崗位。
2)交班保安員在下班時須將當天工作記錄交主管簽閱,在接班保安人員到崗接班后才能下班。
3.)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應將所屬物品和器材完整的交給接班安保安員,如有損壞或其他問題,應在交班時講明并寫專題報告;
接班保安員也應進行檢查,如接班保安員不問清楚的,在事后發(fā)現缺少器材,物品的,由接班保安員承擔責任。
4)接班保安員對上班物品不清楚,區(qū)域衛(wèi)生差,可以不接班并報主管處理。
5)交換班要有記錄。
6)集中上、下班,參加班前班后會。
(3)主管交接規(guī)定
1)接班主管必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掌握跟進情況,清點交接物品。
2)集中本班職員強調當值紀律,通報當值期間跟進情況。
3.)監(jiān)管各崗位之交接情況,并對異常情況作出處理。
4)對人員臨時變動要合理安排崗位執(zhí)勤,并上報及記錄。
5)交班主管必須收集整理好本班當值期間的所有記錄表,分類存檔或交給下一班。
6)交班后根據當值情況對當班期間工作講評。
(4)相關表格工作日志、消防中心工作日志、巡查表、出閘紙、事件報告。
治安制度
第8篇 廣場保安部安全巡邏標準作業(yè)程序制度
廣場保安部安全巡邏標準作業(yè)程序
1.0目的
規(guī)范保安隊巡邏工作,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保障廣場內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投資廣場內的安全巡邏工作。
3.0職責
3.1經理負責抽檢,指導安全巡邏工作。
3.2保安隊主管負責安全巡邏的檢查,監(jiān)督工作,協助經理處理突發(fā)事件。
3.3保安隊領班/保安員負責具體實施安全巡邏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巡邏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巡邏員要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轉,以確保完成巡邏工作任務。
4.1.2檢查安全、防盜、防火、水浸等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報告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
4.1.3巡查廣場內各個重點部位、安全死角等,發(fā)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
4.1.4對在投資廣場內的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屬三無人員按《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的要求對三無人員進行處理。
4.1.5對投資廣場內裝修工程進行監(jiān)管,對有礙交通或因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進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巡邏的基本任務。
4.2.1預防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及犯罪行為:
4.2.1.1預防和制止以下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擾亂投資廣場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yè)不能正常進行。
--阻礙投資廣場內的交通工具正常進行;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它流氓活動的;
--捏造或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它方法,煽動擾亂投資廣場秩序的;
--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4.2.1.2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攜帶、存放槍支彈藥或者其它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違反爆炸、劇毒 、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生產、銷售、儲存、運輸、攜帶或者使用危險物品的行為;
--非法制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
--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防護板,標志,防圍的。
4.2.1.3預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寫恐嚇信或者其它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脅迫或者詐騙不滿18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jié)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的郵件、電報的。
4.2.1.4預防和制止以下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明知是贓物而窩藏、銷毀、轉移或者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的;
--倒賣車票、船票、文藝演出或者體育比賽入場票券及其它票證的;
--違反政府禁令,吸食_注射_等毒品的;
--偷開他人機動車輛的;
--故意損毀路燈、郵筒、公用電話或其它公用設施的;
--違反投資廣場規(guī)定,破壞草坪、花卉、樹木的;
--違反投資廣場規(guī)定,在投資廣場內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聽制止的;
4.2.1.5預防和制止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礙消防通道或擾亂火災現場秩序的;
--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命令,影響滅火救災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占用防火間距或者搭棚、蓋房挖溝、砌墻堵塞消防專用通道的;
--埋壓、圈占或損毀消防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器材、設備挪作他用,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4.2.1.6預防和制止違反戶口或身分證管理,出租屋管理的行為:
--假報戶口或者冒用他人戶口證件、居民身份證的;
--故意涂改戶口證件的;
--不按照規(guī)定申報登記住宿人戶口的。
4.2.2保護各類安全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
4.2.3維護投資廣場內交通秩序。
4.2.4協助投資廣場內租戶的報警。
4.2.5為行人、租戶指引帶路,救助突然受傷、患病遇險等處于無援助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病人、老人和兒童。
4.2.6受理拾遺物品,設法送還失主,或送交公司保安部門。
4.2.7巡視投資廣場內的安全防范情況,提示公司的有關部門、租戶,清除隱患。
4.3安全巡邏工作的檢查。
4.3.1保安巡邏員對投資廣場的違章停車、違章行駛進行檢查。
4.3.2保安巡邏員對投資廣場區(qū)域的安全死角、重點部位進行檢查。
4.4巡邏工作的記錄存檔
4.4.1保安巡邏員將巡邏中發(fā)現或處理的情況認真詳細的記錄在《安全巡邏記錄本》內。
4.4.2保安隊領班將巡邏情況收集并記錄在《保安隊一日情況匯總表》、《值班情況記錄表》的記錄內容進行審批后,交管理處內勤存檔、保管,保存期兩年。
5.0記錄
5.1《安全巡邏記錄本》
5.2《安全巡邏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